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網、游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
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托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后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后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后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后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
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后、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絡游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2
第一條:為解決使用手機對學生發展的不利影響,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保護視力,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條例適用對象。本條例適用于周南實驗中學所有在校學生。
第三條:總原則。在滿足學生與家長正常通話需求的基礎上,堅持學生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的原則。
第四條:條件保障。學校在教學樓一樓、食堂一樓、宿舍一樓設置共12部公用電話,學生可使用校卡撥打電話與家長進行聯系。必要情況下,學生還可以借班主任手機與家人進行聯系。緊急情況下,學生還可以借用班級任課教師、年級組長及教育處、教務處座機與家人聯系。學校各班級還建立了家長微信群,學生或家長均可通過班主任轉達信息,實現必要的雙向溝通。
第五條:原則上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我校為非寄宿制學校,學生來源于微機派位,屬于就近入學,學生基本無需攜帶手機進校園。原則上所有學生不準帶手機及其他相關電子產品(包括MP3、MP4、手機充電器、電話手表等)進校園。
第六條:特批手機管理。堅持有限帶入校園的原則,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進校園的,須嚴格遵守申請、放置、使用等規范。
1、因家庭特殊情況確實有使用手機需要的學生,包括寄宿生和少量放學途中需聯系家長的走讀生,須由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紙質申請書,由班主任、年級組長、學校教育處審批通過、簽字蓋章后方可使用。且只能使用僅具備通話功能的按鍵手機或電子手環。該情況的學生在進校后要第一時間將手機交由班主任保管,需要時向班主任申請,使用完后及時交回班主任保管,嚴禁在課堂內及課余時間玩手機。
2、體育節、藝術節等大型校園活動中班級需要用學生個人手機拍攝活動照片的,原則上每班批準可使用兩部手機,學校統一發放特批手機使用貼,特批手機使用貼僅在活動時間內有效,原則上使用期間手機卡取出將班主任保管,學生只能利用特批手機進行批準的操作,嚴禁以特批為由用手機玩游戲或看電子書、看視頻等。
3、班主任或其他老師由于班會課或其他班級活動需要,安排學生使用手機的,必須按班主任或其他老師要求進行使用,但必須符合學校關于手機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4、校外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研學、參加比賽等)中手機管理,按帶隊老師要求執行,且僅限于活動時間段內使用。
5、其他本條例未規定的特殊情形,由活動的組織老師根據本條例原則,進行相應規定和管理。
第七條:學生手機監管。所有周南實驗中學學生都應按要求不攜帶手機進校園或按要求合理使用手機,學校將通過違禁物品排查、學生會監督管理、師生舉報等形式進行監管,對于查實手機違規(包括違規攜帶或違規使用)的學生,其手機一律交學校教育處保險柜保管至畢業,此項工作由教育處蒲德榮老師負責,畢業前不再提供申請領回的途徑,同時扣班級量化考核分,對違紀學生進行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等處分,并影響個人評優、納入個人綜合素質考核。
第八條:宣傳教育。學校通過升旗儀式、班會課、宣傳欄、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開展校紀校規和防止沉迷網絡的教育,通過家長會、家庭教育講座等方式動員家長積極參與學生手機管理,并履行周末、假期學生在家的手機管理責任,家校協作共同為學生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第九條:該條例解釋權歸學校教育處。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3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政教處或班主任當場銷毀。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第三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當場將手機銷毀。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班級可以設置班機(只能是老人機,由班主任指定一人保管),學校任何教師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周末放學時領回家使用。
2、政教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4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由于認識上的差異,我校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無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有的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廣大同學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機,節約手機通話、信息等費用的支出。
二、廣大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由此引發的手機損壞、遺失等后果,責任自負。
三、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一律將手機關閉,如被發現未關機的,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個月。
四、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不得有接聽手機、收發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機的行為。一旦發現,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收回。
五、午休和就寢期間學生不得亂放手機音樂,一旦發現,值日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個月。
六、利用手機制發虛假訊息、騷擾他人,影響他人身心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一旦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學校將違背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列入考核項目,各系部須將其列入對班級的考核內容,各班級須加強教育和管理,規范學生手機使用的行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要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成良好的生活消費習慣和行為規范。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5
我校一直嚴格要求禁止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但是在正常教學管理中,仍然出現個別學生無視學校規章制度,違規使用手機現象,嚴重影響課堂秩序和教學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實各項管理措施,確保制度的順利落實,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手機使用管理細則
第一條、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晚自習、升旗儀式、集會)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上交前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第二條、學校每個班級配置有三至四個手機專用保管箱。學生考試、上課(包括理論、實操課程)、晚自習等課前須將手機統一上交存放至放學下課領回,課間一律不可取回使用。
第三條、班級學生手機采用分組管理,每組有組長負責收取和發放工作,確保手機安全完好。
第四條、手機保管箱存放在班級、實訓室、運動場指定位置,其他任何人員都不允許觸碰,只有管理員才能進行管理。
第五條、手機充電須在本人宿舍內且宿舍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教室、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
第六條、午休、晚休期間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宿舍區電話聊天,播放音樂或視頻,影響他人休息。
第七條、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在統一保管時間外自己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第八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學生科或教務科,并進行登記,班主任及時告知家長并要求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手機沒收期間將由班主任安排一名同班同學與其共用飯卡,解決用餐問題。收繳手機必須由家長到校領回,學生不得申領。
(二)、上課期間所有學生必須將所有手機上交統一存放,如身上還有手機的,一經發現按違規一次處理。
(三)、第一次違規使用,班主任在班級對學生通報批評,扣操行分5分。
(四)、第二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全校通報批評,扣操行分10分。
(五)、第三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處分。扣操行分20分。
(六)、第四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留校察看紀律處分,并再次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轉化工作,扣操行分30分。
(七)、第五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做勸退或開除處理,取消學籍。
(八)、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組長或教師者,視情節輕重按第(五)、第(六)、第(七)款論處。
第九條、凡有違規使用手機不良記錄者學校評先評優一票否決。
第二章手機管理員工作要求與責任
第十條、手機管理員工作要求
(一)、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為班級手機專用箱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手機專用箱安全使用負責。管理員統一佩戴袖章。
(二)、每天認真檢查箱體是否存在損壞情況,并及時對箱子進行保潔工作。如發現有損壞應及時調查出人員并上報主管部門,按照公物價格賠償。
(三)、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要求本班級學生嚴格按照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執行,在收取手機前必須確認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如沒有關機必須要求關機后收取存放。
(四)、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每天要認真落實制度,對于不執行手機管理制度的學生及時做好登記,進行教育并告知家長,達到規定的按制度處理。
(五)、手機保管箱在班級、實操室、運動場指定地點存放,只有管理員有權進行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觸碰手機保管箱。如有違反者管理員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班主任進行處理。
(六)、管理員在發放完手機后將箱子疊放好,統一存放進班級多媒體鐵柜內,并上鎖。
第十一條、手機管理員責任
(一)、本責任承諾書所指的責任范圍包括責任區域和責任時段內的所有管理責任。在責任區域和責任時段發生的一切管理事故,沒有及時控制處理和上報,則由責任人承擔后果。
第十二條、手機管理員考核要求
(一)、管理員認真執行管理工作的,給予每月10分的操行分加分獎勵。
(二)、管理員認真執行管理工作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學期各項評優資格。
(三)、對于認真工作的管理員,沒有出現任何失誤,學校每學期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優秀管理員,并發放證書和獎品。
(四)、獲評學期優秀管理員稱號的,學生科給予工作業績積分,學生出現不及格的科目向教務科申請通過工作業績積分換學分的方式申請及格,限定科目數量不超過兩科。
(五)、連續獲評兩次以上優秀管理員稱號的,且所有科目都符合畢業條件,給予優先推薦就業的機會。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學生科負責解析,從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6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7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學生在校可通過校內公共電話(學校門衛處)與家長聯系,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校園使用手機,家長需要提前填寫書面申請書,交班主任老師審核同意,報學生處備案,方可帶手機進校。
3.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允許使用手機,班主任老師有權將學生手機代管并及時告知家長;其他學校管理人員、任課老師、教職工發現學生使用手機,有權詢問情況,并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班主任。
4.進入校園的智能電話手表,請家長按照在校時間,將電子手表設為禁用模式,可由學生自行保管。
5.若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造成遺失,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6.經申請同意后進入學校的手機,進校后交班主任處放在辦公室保管,不帶入教室。
7.特殊情況如需使用,到班主任處申請,使用完畢交還給班主任保管,放學時領回。
8.其他電子類產品(電腦、平板、游戲機等)使用要求參照手機使用的辦法。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8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9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0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帶入校園。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加強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四、做好家校溝通。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五、強化督導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細化手機管理規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1
一、目標: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后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后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并扣該班級20分。
5、后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并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后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并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2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3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諧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后,將手機及電話,手表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系: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系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4
為了構建和諧文明校園,建立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共享的數據平臺及溝通平臺,同時也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學校購置班級手機存放盒,對學生手機進行統一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在校按規定使用手機,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二、禁止學生在教學、實習、實訓、集會時間使用手機,上午早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中午放學時發放。下午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午放學發放。晚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晚自習發放。
三、各班級每天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手機盒,發放手機。
四、任課教師負責監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凡是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并由家長來代領手機。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5
在互聯網+教育的時代,智能手機因其可以隨時隨地實現接入網絡、觀看信息視頻、實現交互反饋等等功能,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但是當不分時間、場合過度使用手機會給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帶來極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機,嚴重影響學習。教育部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加強校園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學期開始,我校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做如下的管理規定和要求:
1、禁止學生攜帶智能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如MP3、MP4、iPad、電話手表和平板電腦等進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學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由學生監護人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攜帶,到校后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學生攜帶的手機只能為接打電話的功能機,智能手機一律不予批準。
4、學校提供手機專用保存箱,攜帶手機的學生進入教室前將手機交給班級管理員,班級管理員統一存放學校指定保存箱,放學前統一取回。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或突發情況與家長溝通的需要,學校提供公用電話,家長必要時可直接與班主任教師聯系。
6、學校將加大對手機及電子產品管理考核。學校在入校大門口設置手機安檢設備每日抽檢,學校及德育處不定期進行排查或到班級抽檢。一經發現攜帶手機隱瞞不報的學生,學校立即將學生手機沒收,責令學生寫書面反思,并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學校代為保管直至畢業返還給家長。對于態度惡劣,或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希望全體家長認真履行教育職責,家校攜手,勠力同心,為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而共同努力!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6
一、總則
1.校園內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39;自律能力。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處統一保管,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2.原則上校園內也禁止學生帶電話手表進入校園,如確有需要,家長必須在班主任處報備,同時必須開啟“上課禁用”或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學后才可開機使用。
二、細則
1.班主任或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課堂上或校園內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有權將學生手機(電話手表)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家長,由學生家長來政教處取回代為保管的手機(電話手表)。
2.政教處將不定期開展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一律予以通報批評,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3.如學生在各類考試期間攜帶手機(電話手表)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視為作弊行為,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4.各班根據《馬灘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討論制定出班級公約,由教師監督、學生互相監督,督促本班學生自覺執行班級公約。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聯系家長,同時學校于政教處設置免費電話,便于家長或學生在特殊情況下進行聯系。電話號碼:__
6.家庭是人發育、成長、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長應當言傳身教,注重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7.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7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8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19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該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學生管理的實際,現制定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通過全校學生大會、專業部晨會、主題班會等就我校“手機管理制度”做專門的宣傳教育,讓學生清醒認識到手機對自己的危害,從而統一思想,達成共識,自覺地放下手機。
2、班主任通過家長微信群、家訪及電訪等形成家校聯動機制,與學生家長積極進行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校禁止學生將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校園,禁止學生將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各專業部教學科、學管科要組織清查學生攜帶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進課堂現象。如學生攜帶手機入校,要在班主任規定的時間統一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學離校前可由班主任統一發放至學生手中。各班級班長可保留手機一部(政教處做統一標識),方便班主任聯系工作。
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其他學生凡是在校園中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收繳手機,由各班主任代為保管到期末再返還學生個人。并予以全校通報。
4、學校政教處連同學生會做好學生違規攜帶手機的統計工作,定期在學校辦公會、升旗儀式等途徑進行通報,取消該生學期評優選模資格。堅決杜絕學生使用手機拍攝、傳播不良信息,對拍攝、傳播不良視頻和照片的學生,在校內包括課堂、宿舍、校園、餐廳等處私藏、偷玩手機,且本人不配合、家長不支持教師教育管理的學生,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注銷學籍勒令退學處理。
5、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系,學生及家長可通過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電話、值班教師電話和專業部主任室電話取得聯系。
6、班主任為學生手機保管責任人,并將學生手機管理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學校旨在通過學生手機管理制度,保護學生視力,讓校園不再有低頭玩手機的學生,不沉迷網絡和游戲,專心學習,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還學生一個健康明凈的學習生活環境。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反思篇20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總則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課間)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課間不得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南樓政教處()或北樓副校長室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大隊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課間及中午時間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扣除班級量化積分2分,給予學生班級內部批評教育,并通知家長進行配合教育。第二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教育,并取消當周文明班級評選資格。第三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評先選優資格,取消班主任年終評優選先資格。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少先大隊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5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