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銷售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
篇一
職責:
1、負責所轄區域的代理商客戶開拓,重點客戶談判進場,客戶信息的搜集;
2、定期拜訪客戶,推廣銷售公司產品;
3、與客戶進行溝通,及時掌握客戶需要,了解客戶狀態;
4、定期對客戶檔案進行分析、整理,提供銷售分析數據;
5、接受客戶投訴,妥善解決問題;
6、參與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任職資格
1、從事母嬰行業2年以上,擁有母嬰代理商開發等方面從業經驗;
2、3年以上銷售行業工作經驗,有母嬰行業客戶經理工作經歷者優先;
3、性格外向,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較強的公關能力、應變能力和談判能力;
4、具備良好的客戶服務意識,良好的品牌及營銷策劃能力;
5、具備吃苦耐勞、人品端正、思維敏捷、快速執行的職責素養,能適應長期出差。
篇二
1、銷售管理職位,負責其功能領域內主要目標和計劃;
2、制定、參與或協助上層執行相關的政策和制度;
3、負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部門員工的管理、指導、培訓及評估;
4、負責組織的銷售運作,包括計劃、組織、進度控制和檢討;
5、建立和管理銷售隊伍,完成銷售目標;
6、分析和開發市場并搞好售后服務;
7、訪問和激勵特許經銷商進一步拓展市場。
篇三
1、在規定區域內,積極主動的尋找潛在客戶,向新客戶呈現公司產品及服務的優勢;
2、維護現有的客戶關系并盡可能擴大現有客戶的需求,提供客戶滿意的服務,協助客戶解決投訴;
3、負責解答客戶的詢問、詢價;
4、運用專業的銷售技巧,通過電話銷售、展會銷售及其他市場活動來收集客戶的主要信息,了解客戶的產品使用環境和需求,努力促成產品的銷售,盡可能在銷售中為公司獲得利潤;
5、根據公司政策和銷售條款,積極為客戶準備符合需求的銷售方案并成功簽訂合同;
6、及時跟蹤訂單的完成,包括交貨期及貨款的回籠;
7、銷售報告的定期跟新,新項目進展追蹤;
8、市場相關信息和競爭對手信息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