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店鋪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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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商業店鋪租賃合同范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情況
建筑面積:
二、租賃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店鋪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二)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2014年10月7日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為3年,自2014年10月7日起至2017年10月14日。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則應于租賃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內,該房屋年租金按以下方式計算:2014年10月7日至2014年10月13日為免租期,自2014年10月14日起前兩年(即2014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13日)每年按人民幣72000元(大寫:柒萬貳仟元整)計算租金,第三年(即2016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按年78000元(柒萬捌仟元整)計算租金。以上租金均不含稅。
(二)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