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租賃合同
商業地產租賃合同范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位臵
1、甲方將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積 ㎡)租賃給乙方用于經營 項目,乙方已現場查看并同意以現狀接收。具體位臵詳見“租賃區域圖 ”。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甲方提供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裝修期。
2、租賃期滿,甲方收回該房屋,若甲方繼續對外租賃該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該期內每年年租金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該期內每年年租金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3、租金按 支付,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首次租金,后續租金乙方必須在下一交租周期屆滿前壹個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則須按應交租金 1% /天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全面履行相關義務,乙方須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如無任何違約,且向甲方繳清全部相關費用和處理好相關事宜后,甲方在半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反之則不退還(如房屋主體等有損壞,由乙方承擔恢復費用和修繕期間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完好房屋)。
第五條 物業及相關費用
1、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內按時繳納水、電、氣、物業管理、垃圾清運費及與租賃房屋、經營相關的所有費用,乙方應保留相關繳費憑據,以便甲方查證。本合同所涉及的稅費由乙方繳納。物管費¥ 元∕月(大寫:人民幣 元整),此費用與房租一起繳于甲方。裝表的水、電、氣等按表計費,不得偷竊,否則將以10倍累計使用量的金額作為處罰。公共水電及損耗和公攤部位(即自動扶梯、公共過道、形象墻)所產生的水、電費和維護費等,甲方按面積、使用情況分攤給乙方,乙方每月在甲方通知后的3日內必須繳清水、電等費用,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的1%收取滯納金。
2、乙方所經營項目的排污、排氣等必須達標,并實行門前“三包”。
第六條 裝修及安全責任
1、乙方對租賃房屋的內外裝修方案須事先報經消防等主管部門及甲方審查同意,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的施工圖及有關規范進行施工并注意安全;乙方的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和商場的規定及要求,因裝修和消防產生的相關費用以及引起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亂動現場所有的設施設備,若有損壞照價賠償或負責修復。
2、乙方在裝修和使用該房屋過程中,不得影響整幢物業的結構和消防安全,凡因乙方裝飾裝修和使用該房屋造成整幢物業消防不符合規范的,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恢復至消防規范要求,并通過消防等主管部門驗收,由此產生的費用以及給其他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的裝修、改變原有設施設備和經營項目,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私自增設管線和電氣設備等),費用乙方自理,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后方可實施,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排污、排氣等必須達標,并實行門前“三包”。 因乙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合同的,其裝修不得拆除或損壞(非附著于租賃房屋的、可移動的裝飾裝修及其它設施可以自行處理),應保證原樣交與甲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租賃該房屋而產生的裝修費和因經營需要而自行購臵、安裝的設施、設備等一切費用。(注:其他商家的管道若要經過乙方的租賃區域,鄰里之間必須相互配合,互相協調。)
4、乙方在裝修的過程中不得影響其他商家的正常經營,噪音大的裝修必須錯開經營時間。
5、為了該房屋的整體打造,形成一個良好的布局效果,提升商業氣氛,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凡面向公共通道的一側必須采用防火玻璃進行裝飾隔離,靠公共通道凸出的棱角處必須采用圓弧,店招由甲方根據乙方所租賃的面積、位臵合理而定,乙方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
第七條 房屋的修繕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以現狀移交房屋。若其主體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若房屋出現除主體之外的自然損壞或其它需要進行修繕的情形時,由乙方負責維修。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所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及時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2、對于乙方的裝飾裝修、改善和增設的其它物體,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也不承擔由此引發的后果。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逾期甲方有權停止提供水電等。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及附屬設施、設備的維護情況。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該房屋范圍內的廣告使用。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交付安全的房屋。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合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解決員工工資和保險并承擔費用,有自主使用人員的權力),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正常經營不受干涉。
2、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涉及經營有關的證照手續(含消防),合法經營。如有違法、違規行為,經通知后應及時整改,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后果。若有損壞甲方的名譽,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的經營活動只能在所租賃的房屋區域內,不得超出,所有的通道(含消防通道、應急通道等)均屬于公共通道,乙方不能私自占用,如因乙方不自覺遵守而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4、乙方應做好租賃房屋區域內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因乙方責任引發的失火、失竊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屬于乙方之財產,乙方應自行辦理火險、盜險及員工意外險等,乙方還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附加險種。如因乙方未投保或投保額不足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人員和物管公司對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甲方和物管公司的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繳、少繳或拖欠各項費用的理由。
6、在租賃期限內,乙方發生的所有糾紛和一切事故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當天,乙方必須結清相關費用,返還租賃物(其裝修不得拆除或損壞),并搬走所有可挪動財物,清理現場垃圾,否則視為自愿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且不在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2、若乙方所租賃房屋需轉包(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3、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條款及相關內容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除國家行政機關或房屋主管部門之外的第三方透露,否則,違約方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還須向守約方另行支付叁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
第十一條 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如乙方逾期 15 日未繳納應繳租金、水電費等相關費用,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安排,且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已繳未履期租金。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任何損失。
2、如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當天,乙方須向甲方結清全部相關費用,返還完好的房屋(其裝修不得拆除或損壞)。若乙方未向甲方結清全部相關費用,乙方不得搬離房屋內任何設施、設備及物品,并將用于折抵乙方所欠甲方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費用。
3、租賃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按年租金 20% 的比例賠付給守約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政府列為拆遷范圍或征用、征收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該房屋損毀、滅失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約定修繕房屋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該房屋,且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已繳未履期租金。
(1)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租金、滯納金或水電費、垃圾清運費等相關費用達15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所租賃房屋用途的。
(3)擅自變動、拆改或損壞房屋主體等結構的。
(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轉包給第三方的。
(5)利用所租賃房屋存放危險品、違禁品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6)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履約保證金和首次租金后生效;本合同共六頁,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地產租賃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p副標題e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附加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經辦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鑒(公)證機關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商業地產租賃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房屋的使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將位于 (清水房)商業用房(套內面積: ㎡,建筑面積: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附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附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附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第3條 場地用途:乙方承租2層樓整層用于經營餐飲、茶樓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使用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套內面積 元/㎡/月,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計算時間:自乙方入場裝修之日起4個月后計算;租金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支付租金起算第一季度租金。
第7條 租金按 支付,于應交期提前 天支付本季度租金。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10條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租金。
第四部分 租賃相關費用
第10條 租賃期內,甲方負責繳納由于房產租賃及土地使用而產生的稅收和費用,并辦理租賃登記。
第11條 租賃期內,乙方負責繳納因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稅收和費用。
第12條 租賃房產的網絡線路、閉路電視、電話等,甲方只負責提供接口,由乙方自行辦理使用申請并承擔費用。
第13條 與租賃房產有關的公共設施、設備(消防系統、供配電 KW等),乙方如需變動經甲方同意后方能進行,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乙方承擔;甲方同意乙方經營所需天然氣從該物業現天然氣接口接入,另外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負責落實該房屋正面公路旁的停車位,乙方負責制作停車指示牌,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落實地下車位 個,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6條 租賃期間,乙方由于經營不善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進行抵押給第三方,須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抵押期間甲方及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甲方需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8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經營需要。
第19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如因經營需要經甲方同
意后可作房屋結構調整,乙方因過失造成租賃房屋和配套設施、設備損毀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第七部分 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第20條 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第21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可正常使用房屋,不得阻撓、干涉、介入乙方的合法使用。
第22條 甲方保證擁有房產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甲方保證租賃房產現狀不屬于違章建筑。甲方保證擁有租賃房產具有完全的,不可爭議的排他性所有權,甲方如需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以及出售,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不影響乙方租賃期內的正常營業。
第23條 甲方負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將租賃房屋門前的樹木移栽,并將門前的綠化區域建為平臺,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24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乙方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將租賃房屋臨街面二樓門廳入口進行加寬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權利及義務:
第25條 乙方擁有合法使用該房屋的權利。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火災,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28條 合同終止時,乙方投資資產產權歸乙方所有。
第29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根據經營和競爭需要,可對租賃房產進行重新裝修。
第30條 乙方可在所租賃房產范圍內作廣告,包括(外墻面)
第八部分 爭議解決
第31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2條 租賃期間,乙方的通訊、室內環衛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租賃期間自用水、電、物業管理費(甲方須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用水、電),并于租用時與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合同。
第九部分 合同生效及終止
第33條 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3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賃保證金。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方應予以退還,乙方同時結清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水、電等相關費用。
第十部分 違約責任
第36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3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投資總額3年折舊損失費,并承擔 元的違約金(支付標準按該房屋3年租金總額的3%)。
第38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支付標準按該房屋3年租金總額的3%)。
第十一部分 消防安全
第39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房屋消防設施,租賃期間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出租人)
住址(注冊地址):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看過商業地產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