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中考加分政策
在中考中,加分是很重要的,北京市近日公布了加分的政策,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北京市中考加分政策,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北京市中考加分政策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18〕1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待遇及資格認定工作程序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
1.烈士子女考生。
由地方政府批準的烈士子女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見附件1)后,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資格審核分級進行,在京中央政法機關工作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級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初審,合格后報所屬中央政法機關人事部門復審;北京市政法系統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級政法單位政治部初審,合格后報政法委員會進行復審。
屬于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關緝私局及所屬單位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統公安局初審,合格后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復審。
初審前,申請人要到初審部門領取《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資格審核表》(見附件2),并認真填寫表中的項目。
2.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申請人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見義勇為人員或子女教育優待資格審核表》(見附件3),由戶籍所在地區民政局進行初審,合格后報北京市民政局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復審。
3.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擔
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三)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考生填寫由本校發放的《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見附件1)后,到區政府僑務辦公室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臺灣省籍考生。
考生填寫由本校發放的《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見附件1)后,由其父母(監護人)單位開具身份證明,到市臺灣同胞聯誼會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考生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申請表”(見附件4,以下簡稱“申請表”)后,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申請表”各項信息進行核對,核實無誤后在“申請表”上蓋章確認,并于4月18日登錄中招信息服務平臺,錄入考生轉出地區等相關信息。學校將蓋章的“申請表”、戶口簿復印件匯總后上報本區中招辦。各區中招辦核對“申請表”信息與學校錄入信息是否一致,核實無誤后在“申請表”上蓋章確認,將本區“申請表”匯總后于4月21日前上報考試院中招辦。市民委、市教委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四)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考生需持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見附件5),到區中招辦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五)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照顧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的照顧。
(六)現役軍人及其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審核分級進行,由軍人所在師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進行初審,合格后報大軍區級單位干部部門匯總審核后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審批;公安現役部隊(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軍人及其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審核分級進行,由軍人所在各局政治機關進行初審,合格后報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審批。申請人要到初審部門領取《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審核表》(見附件6),并認真填寫表中的項目。
(七)回戶籍報考的考生,其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由學籍所在區中招辦負責。
(八)享受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信息于5月12日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2018北京中招3+2高職和5+2貫通培養政策問題解答
1.什么是五年制高職?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是指招收初中畢業生實行五年一貫制的高等職業教育形式。這種教學形式,實現了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效銜接,適應了職業教育多樣化發展的需要。
五年制高等職業院校,對所錄學生按照國家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同專業的收費標準交費,前三年執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不接收轉學生;完成中職教學計劃,成績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
四至五年級學生按照國家規定的高等職業學校不同專業的收費標準交費;執行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完成五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可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2.今年“3+2”中高職銜接試驗班有哪些新政策?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意見》(京教計〔2018〕4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公布2018年新增“3+2”中高職銜接辦學改革試驗項目的通知》(京教職成〔2018〕3號)文件精神,繼續加大中高職(3+2)實驗規模,新增“3+2”中高職銜接辦學改革試驗項目67個。
3.什么是貫通培養項目?如何分類?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的通知》(京教職成〔2018〕8號)精神,2018年繼續扎實推進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以下簡稱“貫通項目”)。貫通項目招生計劃分為三類,第一類: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簡稱“貫通一”),以北京市重點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為招生單位,與優質高中、本科高校、國內外企業協作,選擇對接產業發展的優勢專業,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和本科專業教育(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取);第二類:高級外語人才培養項目(簡稱“貫通二”),以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為招生單位,培養高層次、高素質、高水平的外語人才。包括非通用語和“外語+”項目(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取);第三類: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師資培養項目(簡稱“貫通三”),以首都師范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城市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為招生單位,培養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教師(其中本科教育通過專升本轉段錄取)。
貫通一、貫通二、貫通三所有招生計劃全部通過提前招生的方式進行,按專業大類下達到各區,并按項目和專業類別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
4.貫通培養項目的報考資格是什么?
符合今年中考升學資格的本市正式戶籍考生可以參加貫通項目招生。
5.貫通培養項目志愿如何填報?
貫通項目招生在提前招生進行。貫通項目共設置8個志愿,每個志愿學校可選擇1個專業填報。
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須達到各貫通項目設置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方可填報貫通項目志愿。
6.貫通培養項目如何錄取?
貫通項目錄取在提前招生錄取中先于貫通項目以外其他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被貫通培養項目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后續其他方式錄取。
貫通項目錄取根據招生學校各類貫通計劃,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如遇招生考試總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五個單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7.貫通培養試驗的培養年限是幾年?
共7年(護理專業為8年)。前5年接受基礎文化課程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后2年接受本科階段教育。
8.學生在貫通培養期間,學籍如何管理?
對于高等職業院校和本科高校招錄的學生,1至3學年執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4至5學年執行高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完成5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完成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通過專升本轉段考試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完成6至7學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專升本)畢業證書。
對于中等職業學校招錄的學生,1至3學年執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辦法;完成3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普通中等專業教育畢業證書;4至5學年進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成績合格者取得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完成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通過專升本轉段考試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完成6至7學年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專升本)畢業證書。
依據學生個人意愿,允許學生在完成中等職業教育或高等職業教育時提前畢業,由學籍所在學校頒發相應學段的畢業證書。本科院校招錄的學生只能在完成高等職業教育時提前畢業。提前畢業者不再具有貫通培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