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制度匯編
3、新員工試用期滿后,公司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③,《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特殊工種的合同期限可以延長),合同期滿,雙方根據意愿可以續簽。
4、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統一著裝,不得著奇裝異服、拖鞋、背心等進入廠區,男員工不得留長發,女員工不得化濃妝;不得言語粗魯,打架斗毆。
5、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熟練掌握兩個崗位工種以上的操作技術,嚴格執行產品工藝文件不斷提高崗位操作水平。
6、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個人衛生及勞動防護,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操作。
7、所有崗位操作工一律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計件工資制(特殊崗位除外)。新員工第一、二個月內可暫支生活費,具體事宜參照《關于員工暫支生活費的規定》。
8、所有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故需要提出辭職申請的,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工段或車間的直接領導遞交《辭職書》⑤,《辭職書》經工段及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以在批準離廠日到事務科辦理資料、工具、宿舍財物⑥等移交手續及水電費清算,經事務科簽批后,再按順序到勞資統計科、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辦理離廠手續。
9、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辭職的,屬于違約行為,公司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規定給予相當于其1個月工資的違約處罰金⑦。員工連續無故曠工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其處理方法同上。員工因故被公司辭退的,根據情況處理⑧。
10、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緊急或意外等任何原因需要請假并暫支工資的,在獲得部門領導的簽批后,可將扣除一個月預留工資后的剩余工資結清,如超假3天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得批準仍未到崗者,視違約行為。
11、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服從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內部崗位調動,自覺參加公司統一安排的勞動。如在公司非常時期故意刁難提出辭職或不服從管理,在職工中造謠聲勢,搞小集團,聚眾~,罷工、怠工,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2、員工因故需要請假的,應提前向所在工段或部門的直接主管領導請示,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按自動離廠處理。春節期間,未按規定放假時間而提前離廠或拖延返崗的,按曠工30元/天的規定處罰,連續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視違約行為給予處理處罰。
13、員工請假期間沒有工資。
14、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愛崗敬業,自覺維護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業及技術秘密。
15、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其表現突出,為公司做出一定貢獻的,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表現惡劣,為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嚴肅的處罰。
餐飲制度匯編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開展技術服務工作,促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飲服務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
第六條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配備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自行檢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資質的機構送檢。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了解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條前款規定的禁止從業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第十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應當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十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的食品;
(四)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第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貪腐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三)應當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五)操作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七)制作涼菜應當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九)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十)應當保持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第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抽樣檢驗時,被抽樣檢驗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被抽檢樣品的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相關票證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第十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預案實施細則,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同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相關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依法處置,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提供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第二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職責時,發現不屬于本轄區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受移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被移送案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移送案件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其成因屬于其他環節食品生產經營者或者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應當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有權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檢查:
(一)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三)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
(四)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八)用水的衛生情況;
(九)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依法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筆錄經雙方核實并簽字。被監督檢查者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事由和相關情況,同時記錄在場人員的姓名、職務等。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的抽樣檢驗工作,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列支。
第三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可以使用經認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進行快速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使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發現和篩查的結果不得直接作為執法依據。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
快速檢測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抽樣時必須按照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進行,并填寫抽樣記錄。抽樣檢驗應當購買產品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第三十二條食品檢驗機構應當根據檢驗目的和送檢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按時出具合法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異議人有權自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復檢工作應當選擇有關部門共同公布的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完成。
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復檢費用的承擔依《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重點監管。
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形式和內容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情況在7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一)餐飲服務行政許可情況;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抽檢的結果;
(三)查處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的情況;
(四)餐飲服務專項檢查工作情況;
(五)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一)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三)使用經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第三十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貪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九)有關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十)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改變經營條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經營或者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經營或者使用無標簽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標簽、說明書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二)、(三)、(四)、(八)、(九)項的有關規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指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相關營業性收入。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貨值金額,指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的食品的市場價格總金額。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進價計算,半成品按原料計算,成品按銷售價格計算。
第四十六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執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適用時,“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或者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一次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
(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有死亡病例等嚴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八條在同一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案件中,有兩種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分別裁量,合并處罰。
第四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責令停業、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或者其工作人員有瀆職、玩忽職守、舞弊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負責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二條國境口岸范圍內的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水上運營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發地、經停地或者到達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鐵路運營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20__年1月16日發布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餐飲制度匯編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和規范公司后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凈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后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餐廳管理
第三條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視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視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題目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和衛生防疫等有關部分頒布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征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漸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視、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視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題目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并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復;
(二)在自愿推舉的條件下,由員工當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視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視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服務要求
第四條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后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
稅務等有關部分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范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制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劑飯菜口味,嚴格本錢核算,公道制定菜肴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懇切接受并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題目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便招聘餐廳工作職員,所聘職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分及公司分管部分、廣大員工的指導、監視、檢查與處罰。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用度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當。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分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題目,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題目遭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當,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各類餐飲用具、裝備均由餐廳自行購置,并應指定專人保管,制定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裝備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裝備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做好裝備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態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職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視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職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職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采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給合格證供給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餐飲制度匯編篇4
為切實加強保潔隊伍的建設管理,提高保潔員的服務意識和工作素質,全面做好衛生保潔工作,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潔員由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聘用,服從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的管理、分配、指揮,原則上從低收入農戶和低保戶中挑選,每年選聘1次。
2、保潔員必須按劃分的責任區域,完成好工作任務,做到每天清掃,及時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內的垃圾送到垃圾池中轉站內,清掃保潔率達到100%。
3、保潔員要積極參加鎮上組織的各種培訓、衛生突擊勞動和集中整治活動,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4、協助環衛管理人員做好本路段、周圍人群的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垃圾的監管和匯報工作。
5、愛護保潔用具,對需維修應請示,對易損保潔工具做到以舊換新,嚴禁遺失、損壞和個人占有行為。
6、保潔員要求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周向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待同意后方可離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7、保潔員因病、因事暫不能工作時,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請假,準許后方可離崗,否則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行離職處理。
8、保潔員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二、獎懲制度
1、保潔員工資由鎮黨委會開會確定,原則上每月不低于金昌市最低工資標準。
2、保潔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及時收集垃圾,不按規定時間收集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3、保潔員在責任區域內應全面清掃,不徹底的一次罰款20元,問題嚴重的罰款50元。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作業,對于清掃、保潔、收運質量較差且教育不改的,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辭退處理。
三、文明上崗制度
1、保潔員要樹立為村民、為社會服務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臟,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2、保潔員要語言文明,以理服人,不準辱罵過往行人和經營者。發現有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扔雜物等現象,做到文明勸導,主動清掃,對蠻不講理者,及時報告相關領導,進行妥善處理,以免發生意外情況。
3、保潔員在崗期間,保持個人衛生,衣服勤洗勤換,必須穿配發的黃色馬褂。
餐飲制度匯編篇5
一、員工餐廳實行就餐刷卡制度,刷卡后方可就餐,餐廳不得收取現金;
二、就餐時間:按公示時間就餐;
三、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1、員工憑餐卡到餐廳就餐,新員工憑人力資源部通知單辦理餐卡,收取押金20元。員工餐卡丟失后應及時到行政部掛失并辦理新卡,補辦新卡收取10元補卡費。
2、員工不得將餐卡借給外單位人員使用,發現一次,處罰50元。
3、員工進入餐廳后,必須遵守就餐秩序,按排隊順序刷卡就餐,不得擁擠、嚴禁打鬧和大聲喧嘩。
4、就餐員工不得將餐具、食品外帶,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經行政部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餐。
5、員工應注意按本人飯量取拿食物,不得浪費。發現浪費現象每人次給予50元處罰。
6、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餐廳內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雜物、嚴禁在餐廳內吸煙、做到文明就餐。
7、員工應愛護餐廳內公共物品,不得損壞餐桌、餐椅和餐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8、除經公司領導特別許可外,員工一律不得在餐廳內飲酒。
9、為保障食品安全,除餐廳工作人員外,所有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操作間。
10、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餐飲制度匯編篇6
一、關于人員方面操作
1、全體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合格通過安全操作知識培訓。
2、全體用餐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否則,不得使用統一餐具(非一次性)用餐。
3、全體工作人員熟知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了解設施設備基本運行原理。
4、工作時嚴禁在現場吸煙,嬉笑打鬧,酗酒上崗及過度疲憊上崗。
5、全體員工會使用滅火器,熟知滅火和救助常識。
6、未經批準謝絕外單位人員進入后廚。
7、新員工上崗操作重要設施設備,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完成熟練操作過程,主管(廚師長)每日巡查各崗位操作情況,隨時糾正違規行為。
8、安全責任到崗到人,全面深入樹立“安全第一,重如泰山”的思想。
9、全員有責任提出改進安全管理及防患于未然的合理化建議,并嚴格要求自己,提醒他人,統一協助。
10、工作中凡登高、下低、搬運重物等必須由他人協助,避免一人獨立操作。
11、各班組嚴格履行交接班記錄,斷水、斷電、斷氣,多余料品歸庫,設備用具歸位,閉鎖門窗。
二、關于工作現場(區域)
1、煙火遠離易燃器具、物品。
2、不堆放任何易燃物品。
3、隨時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4、避免電源外露,機器漏油,水管漏水、爐灶跑氣等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5、定期疏通下水,防止阻塞,隨時清掃地面,做到防滑,防摔,保持清潔。
6、保持內外通風,對有害氣體及時進行排放。
7、定期清潔油灶道、設備表面、墻壁等處油污,保持干凈、光亮,風路通暢。
三、關于設備用具
1、每次使用前后檢查煤氣設備運轉狀態,重點部位(如灶頭、排風)重點查看,嚴格執行“先點火,后開氣,不用時隨手關閉氣源”的工作流程。
2、所有電器設備不用時及時切斷電源,嚴禁帶電檢修。對冰箱(柜)等需要持續通電的設備經常檢修運轉情況,并隨手關門。
3、使用刀具謹慎小心,輕拿輕放,妥善保管,避免切割傷人,嚴禁丟失。
4、接近高溫(如爐、鍋、電、氣),嚴禁無任何防護情況下身體直接接觸,避免被燙傷。
5、嚴格控制油鍋溫度,隨時有人在場監控。
6、嚴禁亂接電線或無防護檢驗電源,防止被電擊傷。
四、關于食品衛生
1、入庫嚴格檢驗原材料質量,避免過期、污染或帶菌類材料入庫。
2、加工中操作人員須清潔雙手和用具,特別避免雙手直接接觸熟食,烹飪前將食品清洗干凈,烹煮中確保溫度適宜,確保食物完全做熟。
3、剩余食品、原材料、半加工品妥善保管、歸庫、制冷,注意相互隔離,生熟分開。
4、定期滅殺蟑螂、蚊蠅等害蟲,在規定范圍內噴灑消毒劑。
5、嚴格清洗餐具,高溫消毒,避免重復使用中發生傳染。
6、加工間:室內每日必須不少于兩次進行紫外線消毒
7、其他未盡規定,參照國家衛生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五、關于庫房管理
1、擺放整齊,定置定位避免因混放而引起的串味、污染、劃碰等情況發生。
2、保持庫房溫度、濕度及良好通風。
3、隨時檢查儲物狀況,及時處理變質或廢棄物。
4、設專人管理,移交鑰匙認真記錄;不用時鎖好門。
5、定期盤點,出入平衡、嚴防損失。
餐飲制度匯編篇7
前廳部考勤紀律及衛生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在上班前十五分鐘到達,以便更換工服,做好班前準備。
2.在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早退,不得空崗。
3.員工必須按照規定的排班表當班工作,如需調換班次,應先征得部門主管的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
4.當班期間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吃東西、聊天及大聲喧嘩,應保持安靜。
5.員工生急病或臨時請事假,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許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時將合同醫院的假條交到部門,并辦理補假手續。
6.員工不準使用各類客用設施和客用品。
7.前廳部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8.要愛護各種辦公設備,并經常用酒精擦拭。
9.每日打掃并保持所轄區域的衛生。
10.保證各種文件及報表資料碼放整齊。
11.保持地面墻面的整潔干凈。
12.保證各類物品的碼放整齊。
前廳部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工作原則,認真執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2.熟悉酒店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酒店火災報警、撲救及疏散程序。
3.積極參加各種消防安全工作。
4.熟練掌握各種配備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夠撲救初起的小火和控制火勢蔓延。
5.掌握發生火災時自救措施和疏散客人的方法。
6.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有異常聲音或可疑物,立即報告保安部。
7.嚴禁擅自挪消防器材,每班必須檢查交接。
前廳部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男員工應每天修面,頭發經常修剪,長發應不蓋過耳朵及衣領,不準留怪發型,小胡子。
2.女員工應保持淡妝,不宜濃妝艷抹,不準涂指甲油。
3.上班前應檢查工作服是否清潔燙平,皮鞋是否擦亮。
4.頭發干凈并梳理整潔,洗手、清理指甲、確保無異味。
5.員工當班期間不許佩戴飾物。
6.員工工作期間佩戴自己的名牌,不得私下交換。如名牌損壞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
餐飲制度匯編篇8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干凈,不佩帶首飾(手表除外),不留長指甲,女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員工不得留長發,胡須,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墻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嘩,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臺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柜。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后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斗毆,違者重罰。飯店經營成功與否,在硬件已成為定局以后,就取決于餐廳的服務人員。所以飯店服務員規章制度對飯店來說尤為重要。
餐飲制度匯編篇9
關于《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
1、公司可根據需要,隨時修訂本手冊的條款。
2、手冊涉及到的有關問題,解釋權歸廣西廣西歆崇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員工不得在手冊上亂涂亂畫,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將手冊交回,如有遺失或損壞,賠償工本費20元。
1、非本崗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到崗后巡視倉庫,檢查物品是否短缺,檢查電器安全,檢查消防設備,檢查有無火患危險及可疑跡象,發現情況馬上向上級匯報。
4、檢查倉庫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齊,數量是否需要補充,保證滿足各個使用部門的需求。
5、打掃倉庫周圍環境衛生,保持消防通道暢順,保持環境衛生。
6、倉庫所存物品擺放必須分類、固定位置整齊擺放,填寫貨物卡,把貨卡掛在顯眼處。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貨及補給,保證滿足餐廳營業需要。
8、收貨要按質按量驗收,收貨手續要清楚并盡快發給使用部門,如未能及時發出的.,應擺放到指定貨架,不能隨處擺放,阻塞走火通道。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貨物,明確所負責保管物資的范圍。
10、借、發物品手續要清楚,單據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隨處亂放。
11、認真填寫“工作日報表”,“補給單”和“請購單”,并做好出單的電腦記錄。
12、當天帳目當天清理,不得隨便涂改帳目,帳面須與實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查,核對所有數目。
14、檢查當天工作,整理好當天的單據,及時交給記帳員。
15、下班前關好門窗,檢查倉庫一遍,保證沒有燃燒物,關閉所有電器設備及照明用電等,鎖好倉庫門。
16、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點,核對所有數目。
忠誠團結實干創新高效
對上以敬對下以慈對人以和對事以真
團隊精神紀律觀念服務精神服從觀念
要工作熱情,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要有做不好工作決不罷休的工作精神。
要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做員工的好榜樣。
要清正廉潔,做員工和社會的模范。
要公正,公平,處理問題要公正,公開,公平,不徇私情。
要不斷學習進取,善于總結,吸取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
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一切從實際出發,力戒教條主義。
要相信員工,團結員工,依靠員工。
要有“議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管理理念,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
要把主要工作做好,兼顧好一般性的工作。
要做到既堅持原則,以靈活解決問題,處理問題不能絕對化,搞一刀切。
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發揚優點糾正不足,避免犯重復性的錯誤。
要合理授權,實行層級管理,分級負責,不搞一言堂,越級指揮。
要以激勵為主,鞭策為輔,尊重員工的首創精神,工作以表揚為主,批評為輔。
要勇于承擔責任,不能將功諉過,出現問題按權限分擔責任,不搞上推下卸。
要關心員工工作,生活和學習中的實際問題,做員工的貼心朋友。
服務標準:做到顧客滿意
工作標準:要精益求精
質量標準:穩定精細新穎
管理標準:要敢管嚴管會管
用人標準:德才兼備,突出特長
學習標準:勤學,活用
培訓標準:滿足工作需要,兼顧長遠發展
質檢標準:嚴格公平公正
協作標準: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全力配合
營銷標準;培育友誼實現雙贏
餐飲制度匯編篇10
員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閑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嘩,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臟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干凈,將處20元罰款。
餐飲制度匯編篇11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在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餐飲制度匯編篇12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使企業能更好、更快的發展,__市小微企業創業服務中心特舉辦此次公益培訓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活動主題
對外付款的涉稅政策、企業所得稅新政策及其他財務政策介紹、應用及案例分析。
二、活動時間
__年9月21日(周四)9:00-16:00。
三、活動地點
__中心大酒店B座十四樓會議室,地址:新威路58號(原華聯大酒店)。
注:周圍停車位緊張,倡導公交或打車。本次活動不提供午餐。
四、舉辦單位
指導單位:
__市中小企業局
主辦單位:
__市小微企業創業服務中心、市中小企業協會
承辦單位:
__費斯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
五、講師信息
王鳳英,山東永然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中國注冊稅務師,價格鑒證師,__創業大學特聘財稅講師。
六、參加對象
企業分管財務負責人和其他財務人員。
七、活動內容
1、王鳳英所長講解國家政策,并結合實際分析具體案例;
2、互動討論;
3、答疑解惑。
八、報名方式
本次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限報40人,有需要的企業請于9月19日前通過微信服務號關注__中小企業局(wh5858000),在“互動專區”查找“活動報名”欄目點擊報名。
注:請報名的企業務必按時參加培訓,不要浪費名額。
餐飲制度匯編篇13
一、餐廳衛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要每一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到達無蠅、無蜘蛛。
③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服務小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點心、熟食務必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二、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衛生制度
①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內做到無蠅,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腳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班前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裝材料貼合衛生要求。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持續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隔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
三、初(粗)加工間衛生制度
①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持續個人衛生。
⑥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四、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①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塊狀食品務必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隔、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⑦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五、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務必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務必合理,各工序務必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裝食品使用貼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務必經常清洗,持續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務必消毒。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持續個人衛生。
⑥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六、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②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持續干燥和整潔;
⑥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持續個人衛生。
七、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①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資料,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
②銷售食品務必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貼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并正當使用。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的運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運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④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
⑤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八、食品采購、驗收衛生制度
①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務必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購腐敗變質、霉變及其他不貼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
②采購肉類食品務必索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
③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采購進口食品務必有中文標識;
④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資料;
⑤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九、除害衛生制度
①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②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③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十、衛生檢查制度
①衛生管理人員應每一天進行衛生檢查;
②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③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④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⑤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善及獎懲記錄;
⑥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一、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①從業人員上崗前務必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
②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③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④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十二、餐飲業衛生管理檔案制度
①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檔案資料: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十三、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劑務必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
②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③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
④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⑤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⑥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職責追究制。
十四、面食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務必有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務必有索證。
③.面食間清洗水池葷、素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④.面食間案板務必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
⑤.務必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持續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
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十五、裱花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務必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務必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持續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持續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十六、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
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持續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十七、燒烤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場所務必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務必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制作間務必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衛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務必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持續個人衛生。
十八、餐具用具洗消毒衛生制度
①.專人負責。
②.洗消間大小務必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③.設有洗、刷、沖三個水池,并有標志。
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
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時消毒、沖洗、保潔。
十九、原料采購證制度
①.餐飲用食品采購務必索證。
②.需索證食品種類:米、面、油、畜禽肉類、定型包裝罐頭類食品、蔬菜食品、蕈類、食品添加劑、酒類、飲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證件包括: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的復印件,采購進口食品務必有中文標識及相關證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以備查。
⑤.索證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十、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廢棄油脂務必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餐飲制度匯編篇14
一、工作程序
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立即通知餐廳部門領導前往火警現場觀察。
2.火情確認后,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公司領導及安全主任報告。
3.通過廣播、警鈴疏散用戶。
4.做好火警記錄。
二、各部門現場職責分工
1.切斷火災現場電源,關閉空調機組。
2.在保安隊長領導下,負責火場滅火。
3.在主管領導下,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4.維護火場秩序,保障通道暢通并協助消防隊,并給予一切便利。
5.負責現場群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協助消防隊工作。
6.照顧火災現場老、幼、病、殘、孕人員,撫慰受災家屬。
8.撲滅火災后,分析著火原因,懲罰當事人,教育群眾。
三、滅火器的選用
1.因電器、電器故障短路引起著火,應迅速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
2.汽油、柴油等著火,用1211滅火器進行撲救。
3.液化石油氣等燃氣著火,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四、滅火器材使用
1.1211滅火器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2.使用水槍時,要利用掩蔽物體,盡量接近火源,充分發揮水槍的作用,提高滅火效果。
五、人員疏散方案
妥善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地帶。
六、餐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對管線、開關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用火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人走關閥。
2.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時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應及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3.使用的氣體鋼瓶要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嚴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氣罐時,氣罐與爐具必須達到安全距離。氣罐與爐具的連接管應符合安全標準,距離較遠時,應用鐵管連接,要經常檢查,發現損壞,及時更換。每個氣罐要有專人負責。
5.因違章、違規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門、個人,要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理。肅查處。
一旦遇有火險,各部門必須全力投入、沉著迎戰、分工協調,迅速排除險情,切實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對于工作失職、臨陣脫逃等有礙或妨礙搶險救災工作的,餐廳將按照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七、請餐廳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餐廳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餐飲制度匯編篇15
一、人事制度
1、新員工入職試用期為三天,試用期間無工資,無休息,正式入職時第一天起薪。每月15號為發薪日,結上月1—30號工資。
2、正式入職時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6個月一簽。不滿6個月不準提離職。合同到期可續簽。每三個月漲工資100元,1年漲工資400元(工齡工資)。滿6個月后提離職需提前1個月交離職申請‘
3、服務員薪資:底薪+提成+工齡工資+滿勤
傳菜員薪資:底薪+獎金+工齡工資+滿勤
收銀員薪資:底薪+獎金+工齡工資+滿勤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與打卡考勤相結合,月底有部門主管將考勤交到人事部,財務部。
2、遲到:凡超過規定時間未到崗者視為遲到,每次扣5元,超過30分鐘扣半天工資,每月遲到累計3次改為每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扣一天工資。
3、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崗位者視為早退,并被扣罰5-30元(根據情況定)
4、病假:請病假需區級醫院的病假證明或藥店開具的售藥票據方可,批假后扣除當日工資,病假可抵公休。
5、事假:請事假需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才可休假(突發事件除外)請事假一天扣兩天工資,不可抵公休。最長不可超過三天。
6、礦工:
①遲到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②未經批準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一天扣兩天)。
③輪班,調班,值班不服從安排者,強行自由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④曠工累計3天,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
7、不得用于機或他人代替請假,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性扣除(半天—三天工資)員工如有事不能按時上班或未請假(突發事件)需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同意補請假手續(不能越級)否則按曠工處理。
8、打卡簽到,員工到店先打卡,每月每次漏打卡一次罰款5元,每月漏打卡簽到不得超過3次,第四次起扣罰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準時打卡,可按照簽卡處理,不計算在漏打卡簽到范圍內。員工不得代人打卡,如有發現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三、離職工資
1、所有離職員工工資于下月15號到店領取。
2、未經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工資不予發放。
3、新近員工未滿6個月者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
4、離職員工的薪資構成:當月出勤天數+提成。無工齡工資。
5、離職員工未交工裝工牌者不予發放工資,工牌丟失扣除工本費10元,工裝未洗上交者扣水洗費20元,工裝丟失,損壞(正常磨損除外)扣除工裝費150元,未干滿三個月離職者扣除行李費100元。
6、被公司解聘的員工工資正常發放,含提成不含獎金。
7、針對個別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沒有工資(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竊取他人財物,顧客財物或遺留財物據為己有,嚴重損害店內,顧客利益的)
餐飲制度匯編篇16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餐洗凈)→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餐洗凈、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將其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要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餐飲制度匯編篇17
為營造良好的員工就餐環境,規范員工餐廳就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餐廳實行就餐刷卡制度,刷卡后方可就餐,餐廳不得收取現金;
二、就餐時間:按公示時間就餐;
三、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1、員工憑餐卡到餐廳就餐,新員工憑人力資源部通知單辦理餐卡,收取押金20元。員工餐卡丟失后應及時到行政部掛失并辦理新卡,補辦新卡收取10元補卡費。
2、員工不得將餐卡借給外單位人員使用,發現一次,處罰50元。
3、員工進入餐廳后,必須遵守就餐秩序,按排隊順序刷卡就餐,不得擁擠、嚴禁打鬧和大聲喧嘩。
4、就餐員工不得將餐具、食品外帶,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經行政部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餐。
5、員工應注意按本人飯量取拿食物,不得浪費。發現浪費現象每人次給予50元處罰。
6、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餐廳內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雜物、嚴禁在餐廳內吸煙、做到文明就餐。
7、員工應愛護餐廳內公共物品,不得損壞餐桌、餐椅和餐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8、除經公司領導特別許可外,員工一律不得在餐廳內飲酒。
9、為保障食品安全,除餐廳工作人員外,所有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操作間。
10、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餐飲制度匯編篇18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置: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置: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審核和報賬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戶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
—1—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范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戶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戶、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循環。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戶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戶。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戶。
3、規范資金結算,實行封閉運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戶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戶,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發;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戶,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范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系。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2—批復。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調度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范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系,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審核
1、財務審批程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審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簽”和財務復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審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簽,未經財政所長復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單位法人(或委托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簽;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審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審核。財務審核人對報賬人提交審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審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范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干補助的人員,在補助范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序。對供給內直發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簽”后的原始發票,經復核后,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審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采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范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打印費:各辦公室打印文件、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打印(黨政辦公室按打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打印部打印,否則,打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并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并確定標準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采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設備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干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托,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文件、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后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權限,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稅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餐飲制度匯編篇19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衛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原因,根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根據事故情節不同的嚴重程度,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餐飲制度匯編篇20
1.客史檔案是餐飲部經營和銷售活動中的機密文件。
2.客史檔案主要內容為:宴會的預訂記錄、傳真內容、菜單、賓客意見反饋等。
3.除餐飲部領導、廚師長、銷售人員可借閱外,非經餐飲部經理同意,其它無關人員不得查閱。
5.客史檔案應著重記錄中外國家高層領導、各委辦領導、中外企業領導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美食專家的食俗、口味特點和對菜點質量、服務質量的意見。
6.客史檔案內容要定期仔細核對,并經常補充調整。
7.客史檔案應分門別類編號或根據行業、系統劃分,并按宴請日期排列存檔。
8.宴會預訂部每月、每季、每年要根據檔案做好營銷的統計,做為餐飲部領導分析和了解市場的.依據。
9.預訂員把每次任務結束反饋的意見和走訪接待單位征求的意見記錄在客史檔案內。
10.安排專人負責客史檔案的整理、編排、清理、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