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有哪些
凡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的,其職工失業后,可以申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包括下列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二、失業金的領取金額標準
1、 失業金的金額標準按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確定,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標準。(如____區職工2015年平均繳費工資為1583元,那么職工失業后平均每個月可領取 1583__40%=633.2 元失業金。
三、失業金的領取期限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2、參保繳費滿一年可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待遇,繳費滿2年可領取4個月失業金,依此類推,最多可領取24個月即兩年時間;
3、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四、領取失業金的注意事項
1、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2、本人應在失業保險機構審批后第10個工作日起,攜帶○1《____市實業保險金審批表》○2本人建設銀行卡○3戶口薄○4本人身份證○5兩張1寸照片○6就業登記證(未辦理就業登記證的除外),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手續,各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時間為每月3日至25日期間的法定工作日;
3、在失業待遇審批后,如失業人員戶籍跨區變動的,本人提供戶口薄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持《____市實業保險金審批表》到原戶籍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失業人員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不滿1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0%;滿10年不滿2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5%;20年以上的,平均繳費基數×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業保險金上下限標準范圍內,目前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金額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一般按照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金要滿足三個條件
申領失業金應具備三個條件:
首先,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其次,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三個條件是,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