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沿河路新建一棟磚混結構的私人住宅。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20_年 月 日 開始動工,至20_年 月 日竣工;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水泥、鋼材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必要的勞務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室內粗粉刷、前向外墻貼瓷磚、后向墻和側墻面粉水泥砂漿,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農歷 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以實際做的面積為主,按每平方 元計算。
二、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20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篇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1)年,每六(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篇3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小區內一期管線敷設、燈具底座、燈具安裝。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設備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筑、燈光及高層上泛光照明調試。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_年6月18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歷天數 20 天、燈具安裝日歷天數 3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
1、金額(大寫):管線敷設、安裝及調試費用:¥: 元
2、燈具價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權力,暫定 左右(此項費用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并敷設各種路燈管線,待管線、燈杠(柱)基礎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燈具進工地并安裝完畢后,再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通電調試完畢后,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設備款,一年后結清。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招標文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國家和 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篇4
為了提高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速度,提高經濟效益,經__(建設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單位)對建筑安裝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單位工程,專業工程)進行招標(公開招標由建設單位在地區或全國性報紙上刊登招標廣告,邀請招標由建設單位向有能力承擔該項工程的若干施工單位發出招標書,指定招標由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或提請基本建設主管部門向本地區所屬的幾個施工企業發出指令性招標書)。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征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施工;
5.已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二,工程內容,范圍,工程量,工期,地質勘察單位和工程設計單位:工程可供使用的場地,水,電,道路等情況:
三,工程質量等級,技術要求,對工程材料和投標單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驗收標準: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價格,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五,組織投標單位進行工程現場勘察,說明和招標文件交底的時間,地點:
六,報名,投標日期,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報名日期:一九年_月_日;
投標期限:一九年_月_日起至一九年_月_日止。
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七,開標、評標時間及方式,中標依據和通知:
開標時間:一九年_月_日(發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評標結束時間:一九年_月_日(從開標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開標、評標方式:建設單位邀請建設主管部門,建設銀行和公證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加公開開標,審查證書,采取集體評議方式進行評標,定標工作)。中標依據及通知:本工程評定中標單位的依據是工程質量優良,工期適當,標價合理,社會信譽好,最低標價的投報單位不一定中標。所有投標企業的標價都高于標底時,如屬標底計算錯誤,應按實予以調整;如標底無誤,通過評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合理標價和中標企業。評定結束后五日內,招標單位通過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將中標通知書送發給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在一月(最多不超過兩月)內與中標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本招標方承諾,本招標書一經發出,不得改變原定招標文件內容,否則,將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損失。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自費參加投標準備工作和投標,投標書(即標函)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必須加蓋單位和代表人的印鑒。投標書必須密封,不得逾期寄達。投標書一經發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標過程中發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商不成,由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部門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可訴諸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陽煤集團人行天橋附屬部分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人行橋油漆、塑膠貼面、電照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開工日期:
2.2 竣工日期:
第三條:工程造價:執行20_年市政定額和相關文件。
第四條 施工準備:
4.1 甲方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
4.2 乙方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第五條 工程質量:
5.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5.2 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5.3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4 甲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乙方和質量監督站。
5.5 甲方負責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如果不合格乙方負責返工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安全條款
6.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關于工程建設安全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人員約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事故隱患,消滅一切人員傷亡事故。
6.2 施工中出現的任何安全及人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 乙方在施工前,應向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認可后實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責任: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設計變更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7.2 乙方責任
7.2.1 工程進度不符合工期進度計劃的按延誤工期處罰。
7.2.2 未及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可視違約,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每拖延一天,支付違約金 20_ 元。
7.2.3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8.1 本工程為包工包料,按照20_年的市政定額和相關文件進行結算。
8.2 上級部門要求按照工程總造價上交 的管理費由乙方支付,同時上交工程稅金及定編費。
8.3 工程款支付按照籌備處付款方式按月實際進度支付進度款,全部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支付剩余 15% ,留 5% 作為質保金,一年內無質量問題下一年付清。
8.4 甲方每月按時對乙方進行月末驗收,經項目部和公司質量、安全、生產、經營、計財部審核后作為付款依據。
第九條 竣工驗收:
9.1 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頒發現行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以及竣工驗收報告,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9.2 甲方接到竣工驗收報告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修理的費用。
9.3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過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第十條 其它
10.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后,自行失效。
10.2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各自發給有關單位。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批準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