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制度范文
制度的制定,圍繞各類業務或管理活動,規范企業員工如何執行,哪些該做,哪些不應該做。部門制度范文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部門制度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部門制度范文篇1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采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采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并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各采伐點之間的采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并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遼寧、內蒙古、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部門制度范文篇2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系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采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并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于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干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床、鉆床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生產制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并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后,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預防脫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后,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由專業電工布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對用電設備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摸,嚴禁用濕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摸電器設備,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第十七條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匯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公司范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準,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并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并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范圍內劃出施工區域,并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說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后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說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后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著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第三十六條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范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并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準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在廠區內未經批準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一般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內的;
⑵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I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重傷,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__0元以下的事故。
4.II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__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報警并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并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部門制度范文篇3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仔細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愛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建立消防組織,全面實現安全經營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倉庫區域內不準任憑使用明火、庫區內嚴禁吸煙、并要有禁吸煙的明顯標志。
二、根據規定,專庫專用、分庫存放,堆放整齊,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檢查人員,嚴禁把火種、火源帶入庫房,不準穿帶鐵定的鞋進入庫房,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潮。
四、庫房區域內嚴禁住人,不準設置火爐、煤油爐、電爐等用火用電設備。
五、進庫人員交出火種,關掉手機、呼機等通訊設備。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需戴上火星熄滅器。四周不得有雜草,庫區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除,不能等枯黃后才清理。
六、保證庫區清潔、在庫房內不得存放其他雜物。
七、爆炸物品倉庫應備有存儲足夠水量的防凍池或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的&39;雷電期的長短,都應實行妥當的避雷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倉庫上空,不準架設任何電線或電纜,庫房內不裝照明設備。
十、不論何人進出庫區都必需遵守出入庫登記制度,并具體登記在冊,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倉庫。
十一、搬運裝卸及堆裝爆炸物品必需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損撞擊。
十二、堆放各種爆炸物品時,要求做到穩固整齊、便于搬運,不至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運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庫內不準使用鐵質或簡單產生火花的金屬工具。
十四、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學問、消防演習,并做好總結與記錄工作。
部門制度范文篇4
單位規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__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__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學習制度
第三條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四條學習采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90分鐘;集中學習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黨的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主講,每半年進行一次;第二部分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由黨政辦公室、宣傳委員負責組織材料學習;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規等的專題講座由業務部門組織材料指定專人主講,每一個季度由黨政辦公室指定一個業務部門進行一次,并由辦公室在十天之內通知主講的業務部門。每一次專題培訓和專題講座學習結束后由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組織好考試題目對全體參學干部職工進行考試,年終評出學習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并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五條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并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干部職工參加業余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準后方可報考,凡未經批準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
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參加學習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按縣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為上班時間(如遇國家調整上班時間則相應調整)。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處罰金5.00元,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時間吃早點、買菜、逛街、外出辦私事、非公事串崗等,每發現一次扣工資5.00元。
第八條上班實行簽到制。全體干部職工在上班前須到黨政辦公室簽到,辦公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委托他人帶簽,因公未能按時簽到的必須告知辦公室負責簽到的工作人員,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執行國家雙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記為出勤,不發補助,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條實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時間和雙休日期間,實行副股級以上領導1名帶班和2名職工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負責處理____、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節假日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嚴格控制請假天數。除特殊情況(婚、喪、病、函授學習、探親等)以及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其他情況外,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4天。當月請假超過5天的按超過天數每天扣發工資30元。
第十一條實行外出辦事報告制度。鎮內干部職工外出辦事必須到黨政辦報告,并由黨政辦填入考勤表,否則按曠工處理。下鄉人員由工作組長負責登記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將考勤表交黨政辦。
第十三條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準后離崗(特殊情況除外)。書記、鎮長請假相互審批;副科以上干部(含黨委委員)請假由書記審批,股所負責人(含副職)由鎮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后,交鎮長審批;下鄉工作隊員請假,工作組長由書記或鎮長審批,工作隊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工作組長審批,三天以上經工作組長審批后,交書記或鎮長審批,以上請假人員書面假條經審批后,將假條交黨政辦公室,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后速到黨政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凡請假者,按請假天數在年終扣發相應天數的獎金。請事假及面授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十五條由黨政辦公室統一制作考勤表,進行考勤登記,實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兌現。
第五章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車輛調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由黨政辦公室批準后,駕駛員方能出車。
第十七條外單位用車,須經書記或鎮長批準,駕駛員接黨政辦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并承擔出車的油料費和車輛磨損費。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在本鎮內出車的,根據出車的里程和車輛的耗油量實行開單定點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條外出途中須加油的,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領導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前須經書記或鎮長審批同意,駕駛員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車輛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點修理。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領導酌情處理。
車輛修理費用原則上必須持有所換舊零部件、修理材料單、修理發票并經黨政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要切實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車輛不工作時一律停放在單位,不得開回家或者停放在別處。
第二十二條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黨政領導辦公用車,部門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后,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不準公車私用,如單位干部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用公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車,但須交納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費。
第六章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鎮實際出發,本著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
第二十四條接待對象: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縣五機關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鄉鎮、外地區領導、招商引資的相關客商等。
第二十五條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相應領導陪同接待,接待時應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實行定點接待和接待單制度。接待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安排在鎮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持黨政辦派發的接待單到指定地點接待,并實行黨政辦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記簽字制度。未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且未經黨政辦公室登記簽字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嚴格接待標準。一般性接待標準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負責接待的領導靈活掌握;接待鎮內人員(含工作誤餐)一律控制在10元內,并由辦公室負責,接待人員簽字,并注明接待人數。
第二十八條實行接待禮品統一辦理制度。對外來領導需贈送禮品的,各單位、各部門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辦理,非經批準贈送的禮品不得報銷。
第二十九條實行補助制度。對出差或下鄉人員、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給予相應補助。出差補助按縣有關規定執行。鎮級工作人員下鄉按山區村每人每天5元、壩區村每人每天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下鄉人員必須交納給所在村相應的生活費和住宿費。
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食宿接待原則上由鎮統一安排。不統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區村每人每天30元、壩區村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發給交通、伙食和住宿補助費。
第三十條由鎮直管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培訓或因工作需要來各部門辦公的村級人員干部,接待原則上由各部門酌情解決。確因特殊情況需鎮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門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財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鎮政府各種費用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審批。
第三十二條鎮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資金采取獨立核算,包干使用、結余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公用經費根據單位和部門的工作量以及鎮財力狀況由政府安排財政所適時核撥。對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按核定標準的50%核撥。
各單位和部門的專項工作經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核撥。
各單位向外爭取的各種資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各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財政按月劃撥到銀行并轉發到個人帳戶。公用經費由鎮財政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全年公用經費之和,并根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報政府批準,分別劃撥到各單位帳戶。專項經費以鎮人民政府撥款通知為依據,發生一項,劃撥一項。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使用的資金,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下由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領導審批,單筆開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使用好本部門資金。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對業務性質不清,審批手續不齊,開支范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人員有權不予核銷。對不按時報帳核銷,大量坐支現金的單位和部門,除停止提取備用金外,停撥除人員工資以外的一切經費。對拒不執行有關規定,不完成本職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停撥經費。
第八章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每年州、縣對鎮的“三文明”獎金,提取一分用于鎮領導班子的風險獎,職工按照掛鉤項目和出勤情況經綜合考核后計獎。
第三十八條全年事(病)假不超過24天的,給予兌現出勤獎,獎勵標準為300元/每年。節假日或其他時間加班的視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九條出現曠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評優秀等次;每曠工一天,扣工資三十元,交鎮工會用于職工福利,并加計為事假五天。曠工天數過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誤的,年底不參加獎金的分配。出現“六害”行為的,年底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公共設施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的辦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若因人為損壞室內設施,由各部門賠償或修復。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干部職工,除照價賠償外,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第四十二條大會議室、黨委會議室、值班室及食堂由黨政辦負責管理。各部門使用大小會議室須提前與黨政辦聯系,會前會后的衛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召開會議的部門負責。值班室衛生由值班人員每天打掃一次,非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鑰匙。
第四十三條各辦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掃好室內衛生。文件、資料、報刊、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隨時保持整潔。
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維護院內環境衛生,愛護花草樹木。每星期一上午集體學習結束由黨政辦組織各辦公室人員進行一次院內環境衛生的打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無故不參加打掃衛生的人一次交罰金人民幣5.00元,交辦公室用于花草樹木的購置。
辦公樓內的樓梯、走道、門廳、衛生間等環境衛生聘請專人每天打掃一次,隨時保持清潔。
第十章門衛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條門衛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天7:00開大門、19:00關大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員,必須提前與門衛聯系。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內、大院內進行巡邏,保持高度警惕,對進入辦公區的可疑人員要進行查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第四十六條門衛值班人員要管護好花草樹木,每天早晚對院內的花草樹木、草坪進行澆水維護,對損壞花草樹木及院內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要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
第四十七條門衛值班人員要按時完成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本規章制度由鎮紀委督促檢查,由黨政辦負責落實和實施。
第四十九條本規章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門制度范文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部門制度范文篇6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8)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并總經理批準后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
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部門制度范文篇7
1、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堅守工作崗位,負責院內文件、資料的打印,復印、掃描工作。
2、熟練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技能,保證迅速、準確、及時地完成任務;努力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操作技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3、外傳,經同意應及時將底稿銷毀。
4、對各種文件、資料、表格,必須經科室主任和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打印、復印、掃描;單獨核算的科室打印2元/頁、復印0.2元/頁、掃描2元/頁,非單獨核算的科室納入辦公用品消耗,個人算入科室行為,任務完成后必須做好記帳登記,備案核對;所扣費用用來維護機器和維持器材消耗,每季度與科室結清一次。
5、保證文字質量和速度,清楚整齊美觀,一般要求每小時打2000—2500字,錯字率在0.3%以下。
6、認真做好室內各種機器的保養工作,愛護機器設備,對復印機、打印機、掃描儀做到定期保養、檢修,保證機器正常使用,做到日小掃、周大掃,經常保持機器的衛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7、積極完成主管領導及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8、本制度自20__年1月22日起實行。
部門制度范文篇8
認真貫徹國家幼教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努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關于作息規定如下:
a.遲到十分鐘的扣工資10元;30分鐘30元;一個小時按曠工論處。早退也一樣。
b.曠工的扣除工資100元。
c.請假者自己找人帶班的不扣工資。不然扣除當天工資。幫忙帶班的如果不服從學校規定的扣除工資,而且發生問題要自己處理。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相反則扣除工資50元。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如有發現扣除工資50元。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幼兒園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并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周的教育活動計劃、游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周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墻飾。并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布置生活墻飾,以利于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周五按時將家園聯系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布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1、嚴格遵守幼兒園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后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后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將被褥攤開晾曬一次,保持清潔干凈,有污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1、嚴格遵守幼兒園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并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游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一、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周以上幼兒必須進行家訪。
二、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系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三、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系,爭取家長的了解、支持與配合。
四、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五、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六、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七、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八、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伙委會等。
部門制度范文篇9
廁所衛生管理制度
廁所是傳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點之一,加強廁所衛生管理,是衛生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學校廁所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大便、無污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周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對其負責的班級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并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干凈。
4、校內廁所的衛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衛生處和學生會衛生部管理并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大周換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后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衛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每人每次罰款5元,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扣班級10分。
2、凡在墻上亂寫亂畫者,一經發現罰款2元,扣班級5分。
3、值日生應將紙簍全部放到墻角,凡將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扣該班10分。
部門制度范文篇10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環保管理力度,提高員工安全環保意識,加強公司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及上級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內部管理。
三、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公司安全環保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環保總體管理和協調。
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為本部門、車間的安全環保第一責任人,負責各自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并承擔安全環保管理責任。
3、管理部對各部門、車間的環境衛生、定置定位擺放及勞動紀律等工作負管理責任。
4、安全環保部主要負責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環保督查,對公司安全環保工作負監督管理。
四、監督管理
1、負有安全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安環部人員履行安全環保監督檢查時,各部門及車間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2、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3、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開具《隱患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環部主管領導報告。
4、各部門、車間負責內部的管理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定期上交安全環保部存檔備案。
5、安環部人員到車間現場檢查及廠界周邊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車間和部門進行整改并考核。
6、車間班長每天到廠界巡查次數不得少于3次,巡查時在門衛登記備案。
7、車間中的相關廢氣治理按照車間既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考核細則
1、安全環保部對各部門和車間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部門及車間主管嚴格按照通知書的日期進行整改,,對不能按時整改的,考核責任部門20元/條,由于工藝及生產的原因不能按時整改的,需責任部門出具延期整改申請,并交副總簽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間加強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3、安環部人員在廠界巡查時聞到廠界有生產車間廢氣,通知車間進行處理,對不做及時處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強制處理。
4、安全環保部人員現場發現違規操作的,當場制止其違規行為,作為安全隱患統計通知當班班長。對當場制止無效的要求車間進行處理,并將處理考核結果上報安環部,月末由安環部上報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資。
5、各部門及車間隨意動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門50元/次,處理事故用過的滅火器及時送回倉庫,并補領新滅火器,用過沒有補領的考核20元/次;原則上消防箱內水帶不得隨意動用,特殊情況時,經安全環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曬干及時放回。
6、安全環保部接到環保局人員廢氣投訴的,安全環保部在第一時間通知車間進行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總及以上領導接到廢氣投訴的,安全環保部安環管理人員考核20元/次,車間考核50元/次,并要求車間強制處理。
8、部門或車間現場衛生、物品定置定位擺放、現場勞動紀律、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現場督察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9、車間廢氣吸收塔吸收液更換及車間內部廢氣的的管理按照車間現有的考核規定進行考核。
六、附則
1、本規定根據運作情況的需要可進行補充修改。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部門制度范文篇11
一、主要職能:
1.制定年度銷售計劃,并報批給總經理審核,審核通過后進行目標分解,并執行實施;
2.按照總經理的部署,做好產品的宣傳推廣,管理公司網站,及時調整及更新推廣內容;
3.合理進行外貿部的預算控制;
4.制定業務人員的行動計劃,并予以檢查控制;
5.留意市場動態收集市場信息;
6.根據客戶詢盤及時與客戶溝通,建立各級顧客資料檔案并備份;
7.與客戶協商,談判,確立銷售合同項目。包括所購產品的價格,數量,規格,材料及其要求,貿易國別,交貨方式,付款方式,交貨期,配件額度及其他條款;
8.向生產部門下達生產訂單,備貨期間,對生產情況進行跟蹤,并告知客戶
9.聯系貨代安排發貨,發貨后通知客戶發貨詳情
10.做好合同尾款的回收
11.做好銷售服務工作,促進,維護與客戶的關系;
12.組織完成各類產品的銷售
二、職能說明:
a、外貿部經理:
1.分析市場供應需求成交量等競爭狀況,正確做出市場銷售預測并報批;
2.擬定年,季度,月銷售計劃,分析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
3.根據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預備,配備;
4.匯總市場信息,提報調整,修改建議;
5.關注所轄人員心態變化,及時溝通處理;
6.組織建立客戶的完整檔案,確保業務人員離職后客戶不會丟失;
7.評估控制交易風險,避免公司損失;
8.指導巡視監督檢查下屬;
9.定期向上級述職報告;
10.制定部門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報批通過后實行;
11.統計記錄月銷售報表,季度銷售報表,年度銷售報表
b.外貿業務人員:
1.嚴格執行銷售程序,規范銷售;
2.嚴格執行行為規范,熱情服務客戶;
3.對個人洽談的客戶,負責售后跟蹤及售后反饋,及時匯報;
4.對個人發生的訂單,負責催收尾款;
5.接受客戶異議與意見,并及時上報;
6.建立客戶的完整檔案并每月向上級提交
7.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
8.聽從領導指揮,完成上級發布的其他任務
三.薪資待遇:
a、工資:
1.崗位工資:業務員1500/月;外貿經理4000/月(試用期80%)
2.績效工資:業務員700/月;外貿經理無
①.業績部分:300元,按完成當月銷售任務百分比計算
②.考勤部分:100元,全勤且無遲到早退(病假喪假婚嫁除外)按100%發放;遲到早退在三次以內(含)或事假一天以內按50%發放;遲到早退超過三次或事假超過一天以上,無考勤獎勵
③.團隊部分:200元,服從領導管理,無違反部門及公司管理制度,與同事關系融洽,按100%發放,輕微違反部門及公司管理制度,或與同事之間發生輕微情緒爭執按50%發放;嚴重違反部門及公司管理制度,或與同事之間發生嚴重爭執按,無團隊獎勵;
④.執行力部分:100元,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命令,及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按100%發放;未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命令,及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視情節嚴重發放50%或無獎勵
b、銷售提成:
1.個人銷售提成:
a.銷售提成=當月銷售返款x提成比率
b.提成比率:
完成個人當月銷售目標的0%-100%,1%;
完成個人當月銷售目標的101%-150%,100%以內按1%,101%-150%按1.25%;完成個人當月銷售目標的151%以上,100%以內按1%,101%-150%按1.25%,151%以上按1.5%
2.團隊銷售提成:
a.銷售提成=當月銷售返款總額x提成比率
b.提成比率:
完成團隊當月銷售目標的0%-100%,5‰;
完成團隊當月銷售目標的101%-150%,100%以內按5‰,101%-150%按7‰;完成團隊當月銷售目標的151%以上,100%以內按5‰,101%-150%按7‰,151%以上按9‰
c.團隊銷售提成的分配:
銷售經理10%;當月銷售冠軍10%;當月銷售亞軍8%;當月銷售季軍7%;當月協作之星5%(如當月銷售均為個人獨立完成則當月此項獎勵累入年終獎);10%納入團隊福利基金;20%納入季度獎;30%納入年終獎
c、獎勵:
a.季度獎:由團隊銷售提成中提出20%,每季度發放一次,根據季度銷售報表發
放獎金,銷售經理20%;當季銷售冠軍20%;當季銷售亞軍15%;當季銷售季軍10%;其他業務員按業績分配
b.年終獎:由團隊銷售提成中提出30%,每一年發放一次,根據年度銷售報表發放獎金,銷售經理20%;當年銷售冠軍20%;當年銷售亞軍15%;當年銷售季軍10%
c.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成本下降,售價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門向公司申報獎勵,金額100-3000元
d、福利:
a.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及部門領導審核轉正后,在公司任職期間均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b.外貿團隊福利基金,由每月的團隊銷售提成中提出10%,可用于團隊協作訓練,業務技能升級,工作之余放松等
四、懲罰措施:
以下行為構成過失,將處以相應的罰款,嚴重的將會導致解雇;懲罰金只在績效獎金內扣除
1.在工作時間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或者接待私人探訪超過30分鐘
2.在工作時間睡覺
3.在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志或網站
4.將個人情緒帶入工作,對客人或同事無理
5.事先未通知且無充足理由的遲到超過10分鐘
部門制度范文篇12
公司就餐管理規定2為規范員工就餐行為,塑造文明、和諧、清潔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講究文明衛生,保持食堂清潔,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食堂之內禁止抽煙。
2、就餐時請有序排隊,不準擁擠、插隊,不準幫助他人插隊和一人打多份,違者罰款20元/人。
3、就餐時須保持寧靜,不得大聲喧嘩玩耍,碗、筷、匙不得故作撞擊聲,影響他人就餐,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語、做不雅動作等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4、員工就餐以吃飽為原則,厲行節省,飯吃多少盛多少,不允許剩飯、剩菜,避開鋪張,如發覺有意鋪張食物者將嚴厲處理。
5、愛惜食堂桌椅、餐具等財物,如有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懲罰。
6、公司實行刷卡就餐制,員工一律刷卡就餐,員工休息期間飯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違反者罰款處理,刷卡時請告知食堂工作人員,如遇特別狀況馬上告知工作人員準時解決,不能準時解決的飯后解決,不得與食堂工作人員爭吵,甚至辱罵。
7、外來人員就餐由接待部門到總經辦領取餐券就餐,員工不得私自帶領外人進食堂就餐。
8、飯后須各自整理桌面,食物殘渣倒入指定的`桶內,禁止將剩菜剩飯帶出食堂,餐具用完后一律交回“飯盤回收處”,餐具回收時要輕拿輕放,未經允許攜帶食堂餐具出食堂區域范圍者,作偷盜論處。
9、食堂管理員及食堂員工負責監督、檢查就餐狀況,發覺違紀現象應準時制止。對屢教不改者,視情節賜予處理。
10、為了您有一個良好的用餐環境,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員工就餐管理規定。
部門制度范文篇13
1、辦公區內的辦公用紙只限于辦公。打印材料需認真校對,減少重復用紙。實行雙面打印、復印,提高紙張利用率。能夠電話或者晨會上通知的事宜,不再給各部門打印發文。
2、盡量使用電子郵件代替紙類辦公。
3、各部門將檔案袋、信封可重復使用的回收再利用。筆記本要正反面使用。
4、使用賓館統一購買的圓珠筆或水筆,筆芯以舊換新。
5、根據辦公情況,盡量減少開啟和使用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對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設備,要及時關閉設備電源。辦公區域內做到人走燈熄、人走電停。
6、辦公室開空調時,下班前20分鐘關閉,因為溫度在空調關閉后將持續一段時間。這樣既不會影響室內人員工作,又可節約大量的電能。開空調時不允許敞開門和窗。
7、飲水機桶內的水要完全用盡后才能更換。
8、開灤賓館將由質檢部門動態進行檢查,對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
部門制度范文篇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并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權限,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簽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準。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并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匯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并接受財稅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并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脫節,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閱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核算
一、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并經有關人員審核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為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為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置日記賬,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并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后,沖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于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并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處理,并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采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包括20__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并報當地稅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通訊設備、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為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以制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平均計算,并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并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于次月將變動說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準后及時處理,并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為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后,按國家財稅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核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核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和費用項目分別匯集,項目建設期間應匯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運行期間應匯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印花稅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制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并定期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并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并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說明。
二十五、凈利潤為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凈額減所得稅。營業利潤為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后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凈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為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凈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采用表結法,年度終了,采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準可用于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準可用于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于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后的利潤,為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并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后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置,并分別核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采用當日市場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為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部門制度范文篇15
目的:為使本部門工作管理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工作效率,此制定本規章制度。
工作制度:
1、部門人員應該主動擔當部門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部門工作。
2新干事要積極主動的向辦公室的老師,學長學姐請教不懂的問題。提高積極性,主動性。完善自己以便更好地服務于文秘部,辦公室。
3注意禮貌禮節,要主動向老師,辦公室其他領導問好。進門要輕聲敲門。接打電話注意基本禮儀,態度平和,注意記錄,做好及時的傳達。
4對于到來咨詢的老師及同學,要耐心積極的解決問題,面帶微笑,不懈怠。各類文件要做好歸類整理。
5打印復印文件要細心,注意打印機的使用安全,同時盡量做到紙張的節約。積極主動地承擔因為自己的失誤造成的損失。
6辦公室是一體的,文秘部是其中的一份子。干事要注意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主動打掃。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7對于老師及部長,副部提出的意見,要虛心接受。同時做好反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抱怨,不焦躁。平和對待批評及表揚。
8本部門干事在值班期間不能利用辦公室電腦辦私人的事。嚴禁看電影,聊天,玩游戲,瀏覽無關工作的網頁,視頻。
9、值班要按時簽到,不提前下班。因事不能值班的,要提前請假或找好代班同事。請不要無故遲到,逃班。
10、部門成員在工作中應該互相配合、團結合作、不斷學習、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務。
懲罰制度:
1、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達三次者進行批評教育,并在會議上做檢討,取消各類評優資格。
2、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達五次者則作自動退部處理。
3、經常無故推脫工作者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取消各類評優資格。
獎勵制度:
1、部門職位實行競爭上崗,表現優秀的優先考慮。
2、每學期進行評優,優秀者在會議中表揚。
3、在各類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進行表揚。
4、對工作負責的成員在評優活動中優先考慮。
會議制度:
1、在每一次部門會議或團體會議中,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2、開會前請大家準備好記錄本,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3、開會期間大家在平時值班中遇到什么不懂的希望大家在會議上積極、大膽提出,并及時與各位部長、副部長或是懂的干事積極交流。
,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
部門制度范文篇16
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員工管理,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銷售部員工必須遵守的原則,是規范員工言行的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的標準。全體銷售人員應從自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員工如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銷售部負責人咨詢,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固瑞格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銷售部組織架構
銷售總監
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
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
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
三銷售部人員素質要求
1、品德好
2、很強的語言駕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強的組織計劃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四銷售部崗位職能
銷售總監銷售總監崗位職責
一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范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范、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伙伴關系,如與經銷商的關系、與代理商的關系。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并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二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并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系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系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并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了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并審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匯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后實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序,報批后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周定期組織例會,并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范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范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并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五服裝規范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并梳齊頭發,男性頭發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發一次,勤洗頭、頭發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胡須。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后將鞋面擦干凈,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準,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據銷售狀況、季節等進行調整。
七銷售報表規定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匯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匯報銷售工作周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匯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周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員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培訓時間一并納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部門的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底薪;轉正后:基本工資+住宿補貼+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前發放上上月全部工資及各項補貼費用及獎金。
4、業務費用管理
在公司銷售人員中餐補貼以3、5元/人/餐為標準,額外費用公司實行全額補助。
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差旅費用:銷售人員外出補助80元/天。并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業務招待費:需請示銷售總監,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批準。
個人辦公電腦公司實行暫扣,以500元/月扣足費用。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公司即作為福利一次性發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經辦的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價格體系,規定的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區域經理填寫后需大區經理審核簽字,審核每一條款,各項數據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戶、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部門制度范文篇17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一、規范、完善集團合同管理工作和審批流程,防范集團合同風險,有效控制并維護整個集團的合法權益,集團法律事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民商事合同、協議的經濟活動(勞動合同除外)。
集團及所屬公司之間簽訂、履行合同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合同時應當做到:遵守法律,誠實守信,維護集團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合同管理由集團及各公司法律事務部、合同主辦部門、其它部門分別行使職權,各部門之間行使職權應遵循職責明確、相互配合、嚴禁推諉等原則。
第五條集團法律事務部為集團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集團的對外合同以及集團董事局、總經理要求審核的其他合同。
(二)負責制定集團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據國家合同法律法規的修改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三)負責根據《合同法》解釋本合同管理規章制度;
(四)負責制定、修改集團統一合同范本;
(五)負責審查、修改、備案下屬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負責監督、跟蹤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審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負責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執行本制度的情況;
(八)負責對集團法律事務部審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的存檔、備案工作;
(九)負責集團合同的訴訟、仲裁工作;
(十)指導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團負責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公司法律事務部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
(二)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解釋工作;
(三)負責擬定、修改和解釋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協助或者參與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五)負責合同的法律審核;
(六)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和抵(質)押物登記;
(七)負責合同的登記和保管,對應由法律事務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檔工作,對其他已審核的合同的復印件進行存檔;
(八)負責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
(九)負責合同糾紛的仲裁和訴訟;
(十)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應當設立法律事務部門,并設置合同管理崗位。各公司如果確有困難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師完成合同審核管理工作。
第七條集團及各公司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為合同主辦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起草本部門合同;
(二)負責調查合同的對方當事人資信;
(三)負責進行合同的談判;
(四)負責辦理合同簽訂的內部審批手續和外部的登記、鑒證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跟蹤合同的履行;
(六)負責協調合同糾紛;
(七)負責保管、存檔合同;
(八)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條合同主辦部門為最終簽約部門,其它部門應當在本部門職責和權限范圍內對合同進行審核,并協助、配合、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三章合同的審批流程
第九條集團及各公司內部審批流程:
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經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確認同意后報總裁或總經理簽字蓋章。
第十條法律事務部門已經提供合同范本,主辦部門僅需在合同中填寫金額、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可以不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具體事宜由各法律事務部門規定。
第四章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前,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必要時,報由公司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或者聘請律師協助進行。調查內容包括:
(一)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主體資格;
(二)合同標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許可或者資質證書;
(三)非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代理簽署合同的合法授權;
(四)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五)對方當事人的履約信用是否良好,現時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保證人資格,是否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擔保的,抵押物是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是否真實存在;
(八)涉及質押擔保的,質物是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質押的動產或者權利,是否真實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關的資信信息及資料。
第十二條資信調查報告及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下列資料,作為合同檔案資料進行保管:
(一)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二)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主體資格證件的復印件;
(三)對方當事人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許可證及相應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四)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簽訂授權書;
(五)經法定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驗資報告、資金證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資料;
(六)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現時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證明材料;
(七)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價值、存放資料;
(八)其他相關資料。
上述所列各種資料為復印件的,應當由調查人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在復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簽名;無法或者不便核對原件的,應當在資信調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公司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貫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十四條合同談判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必要時,可以請求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參與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其他部門的,其他部門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
前款所稱合同談判,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的數量和質量、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合同的條款內容等進行協商。
合同談判時應當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權的,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準備合同草案。
第十五條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以傳真、公文信件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簽訂合同的,應當隨即以正式的書面合同予以確認。
公司有統一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如無統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復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起草,經法律事務部審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條合同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文本用語應當準確、嚴謹、簡練、規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部首部分:當事人的一般狀況
載明當事人各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訂立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得以部門名義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的有效證件等資信材料載明的情況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生產廠家、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2、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3、質量條款
合同應包括質量標準和質量異議期。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價款或報酬條款及可能發生費用的分擔條款
①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金額及貨幣幣種,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②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③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及履行過程中各方義務及風險責任的劃分
①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②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③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6、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當事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應根據公司規定的程序報批且經有權確認人員簽字確認。
我方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業務部門應當審查對方提供標的物的的真實情況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
7、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他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8、根據法律或者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其他條款;
9、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其他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10、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
對新客戶、情況不了解或曾有輕微違約行為的客戶,在簽約時應設置擔保。可采用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違約金的,應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11、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方式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
選擇訴訟方式的,簽約時應優先選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合同生效的條件
簽訂合同的批準和授權。
(三)結尾部分
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或業務部門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合同中涉及的時間,應當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縮寫,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條示范合同中未選擇的項目或者未約定的空白欄,應當填寫“無”字樣。
第十九條除緊急或者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當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條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對方當事人之前或者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由合同主辦部門送公司法律事務部進行文本預審。
第二十一條合同談判達成一致簽署合同之前,合同經辦人應當按照內部審批流程將合同依次報送合同審核部門進行業務、財務、法律審核,最后經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簽訂合同。
合同審核部門進行合同審核時,可以根據需要,要求合同主辦部門提供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業務審核由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技術、業務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二)技術、業務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術、業務方面權利義務的全面性;
(四)技術、業務術語的準確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財務審核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資金、資產的合法合規性;
(二)價款或者酬金結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資信情況;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法律審核由公司法律事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合同主體、內容、形式、簽訂程序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簽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條款內容的齊備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語的準確性和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四)法律風險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合同主辦部門向合同審核部門送審合同草案時,應當給合同審核部門預留充分的審核時間。
合同審核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后,應當及時審核,不得拖延。
合同審核、審查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后,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疑難的合同在兩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一次提出全部問題要求主辦部門修改。特殊情況下,經法律事務部部長和主辦部門領導確認,合同審核應當在半日內完成。
第二十六條合同審核部門審核合同草案后,應當出具審核意見。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該類用語,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審核意見必須有審核人員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的簽名。
第二十七條法律審核后,應當將審核意見連同合同草案退還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送有關公司領導審批。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通過后簽訂,未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而簽訂合同將根據集團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合同簽訂實行法定代表人簽署和授權委托簽訂相結合的制度。合同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裁(或總經理)簽署。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經公司授權可以對外簽訂合同。授權簽署合同的,公司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應當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取得由公司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后,代理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授權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應當在“代理人”一欄簽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簽署后,由合同主辦部門報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門,填寫《公章使用情況表》后,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蓋部門印章。
合同文本超過一頁的,應當對整份合同加蓋騎縫章。對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刪除之處,合同主辦部門確定后,應蓋章確認。
第三十一條對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簽署,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本節規定予以要求,并確保:
(一)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具有簽署合同的合法權利或者有效授權;
(二)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的簽名真實;
(三)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在合同上加蓋其合同專用章或者單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刪除后原則上應當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刪除的,必須由對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確認。
第三十二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應當辦理鑒證、公證或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法律事務部依法應及時配合辦理;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簽訂完畢以后,合同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聯系有關部門準備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條合同經簽字、蓋章,且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應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合同主辦部門應實施履約跟蹤統計,如有履行不及時或其他問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根據規定向財務部門及各審核部門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條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發現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應當立即通報合同主辦部門。
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方式向對方當事人書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賠。
前款所稱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適當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送交對方當事人之前,應當經合同管理部門法律審核。
第三十六條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由對方當事人簽收,簽名并注明簽收時間;對方當事人為單位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加蓋其單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門印章。
對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直接送達的前款函件的,應當使用特快專遞形式立即郵寄送達對方當事人,并應當在特快專遞詳情單上注明函件內容。
郵寄送達后,應當及時查詢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并應當收存由郵遞部門蓋章確認的查詢回單。
第三十七條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復印件、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單、特快專遞詳情單和查詢回單應當作為合同檔案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條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收到對方當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的,應當立即送交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商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處理。
第五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九條合同發生爭議時,經辦人應依照下列程序,提請處理合同糾紛:
(一)合同經辦人應當做出糾紛處理意見并附相關材料,及時報告給經辦部門負責人。經辦部門依據情況及時安排人員與對方協商。
(二)經協商能夠達成一致的,應當按照合同簽訂程序簽訂和解協議。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經辦部門與公司法律事務部協商,確定解決方案后,報公司領導決定提起訴訟。
(三)對方提起訴訟或我方決定提起訴訟時,合同主辦部門應將合同有關材料送交法律事務部門,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法律事務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務部應將其訴訟進展情況報集團法律事務部備案。
第四十條對于屬于集團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集團法律事務部依據情況,及時提出意見,由集團總裁對該糾紛及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的處理意見等作出批示意見。
第四十一條凡由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出庫、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合同糾紛發生之日起(一般為合同到期日)6個月內將有關材料移交法律事務部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辦部門應當提交書面材料,本部門主管領導和法律事務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應每三個月向法律事務部門匯報一次情況。
第四十三條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四十四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經協商無效者,由法律事務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五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第六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各公司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是指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履行和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書面、電子資料等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材料。具體范圍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資信調查材料;
(三)合同審核和審批材料;
(四)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五)合同談判、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簽訂的意向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
(六)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等;。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文件材料;
(八)其它應當存檔的相關資料。
合同履行完畢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及時整理合同檔案,依照合同編號,確定合同檔案資料齊全,向法律事務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單,經法律事務部確認后,根據各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條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主辦部門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檔案備案。合同主辦部門或經辦部門可以在其職能管理或者業務范圍內保存合同檔案材料的復印件。
第四十八條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為合同終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隨工程項目資料歸檔保管。
第四十九條檔案的使用,按集團及各公司檔案及商業秘密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它規定
第五十條本制度由集團法律事務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施依法治校,規范學校合同管理行為,維護學校各項合法權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參照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社會目的而訂立的規范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議(書)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第三條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應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自身的合同管理辦法,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但須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學校所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獨立對外訂立合同。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制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簽訂合同的法定簽約人。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簽約的,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在簽訂各類合同前需申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第五條學校合同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工合作,加強監督”的原則進行,即合同的申報、審核、簽署、備案、履行等各個環節均應按程序辦理,嚴格制度,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合同管理委員會為合同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財務處、審計處、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法律事務室人員及學校常年法律顧問律師組成。
第七條學校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范圍負責合同管理:
(一)保衛處:負責安全、消防設施建設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處:負責科研、技術(開發、轉讓、服務、咨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層次的非學歷教育辦班(例如在職研究生課程班,MBA、MPA進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應在研究生部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四)人事處:負責人事、勞動合同的管理;
(五)財務處:負責借貸及對外投資等合同的管理;
(六)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學校、院系與國(境)外大學或機構交流與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學分互認的合同應在國際合作交流處審核后報教務處(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備案;
(七)對外聯絡合作處:負責學校校友捐贈合同的管理;
(八)資產管理處:負責校內各類大宗物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學校專用設施采購,學生公寓家具、辦公家具等固定資產采購,校內房屋、場地等財產租賃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處:負責校園基本建設和大項、專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園綠化美化,校園維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購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校園信息化建設、技術服務、軟件購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圖書館:負責書刊采購、圖書館數據庫建設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范圍負責合同管理;
(十四)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八條校部機關各部門、各院系、各教輔單位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作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簽訂合同前,審查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
(二)組織合同項目談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負責合同文本審核會簽的流轉;
(五)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辦人員;
(七)監督、組織合同履行;
(八)負責本部門合同統計;
(九)保管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文件。
第九條財務處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項目的經費預算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審查合同中資金撥付和使用事項是否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三)協助合同承辦部門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第十條審計處負責監督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的執行程序和履行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法律事務室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合同的法律風險,并提出修改意見;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并建立使用記錄;
(三)建立合同登記制度,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合同復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制訂或協助各部門制訂、發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處理學校涉及的合同糾紛,參與或委托法律顧問參與仲裁活動和訴訟活動;
(七)對學校各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處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除即時結清外一律采取書面形式。學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則上應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據情況需要對示范文本條款予以調整后使用的,應按本章其他條款的要求進行合同談判。合同承辦部門如采用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應按合同審核程序獲得批準。
第十三條合同承辦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標的(以下稱“項目”)具體情況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一)項目名稱、范圍、內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項目期限、進度安排或工作計劃;
(四)項目質量要求(服務標準)、檢驗與驗收方法;
(五)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六)項目變更方式;
(七)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八)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四條合同承辦部門應掌握項目履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履行進度、合同相對方資產情況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定期將項目履行情況報送學校,并根據學校提出的需求,及時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條項目檢驗與驗收方法。合同承辦部門應根據項目的具體需求,做好驗收工作。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條款應明確且具有可操作性,并應約定驗收不合格時我方的救濟權利。對于貨物采購項目,可將貨物的驗收分為表面驗收和質量驗收;對于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可將服務成果的驗收分為初步驗收和效果驗收;對于技術開發類項目,可將工作成果的驗收分為階段驗收和總體驗收等。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合同承辦部門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承擔保密義務,對屬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項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時雙方可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七條履約保證金。合同如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夠控制合同風險為限;合同應約定:如果合同如約履行,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返還履約保證金。
第十八條付款方式。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審核程序獲得批準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條合同必須明確項目完成期限,對時間總量的約定應用工作日來核算,對時間段的約定應明確截止日期。
第二十條合同應約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對方失去其承擔項目的能力或者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相關條款時,我方有權啟動合同相對方退出、再選擇等變更程序以及單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對方有義務在約定的交接期限內提交相關項目資料,并配合合同承辦部門另行選擇合同相對方,并與新的合同相對方進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條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原則上以約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機構或法院(仲裁或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選擇仲裁,選定的仲裁機構應明確,如北京仲裁委員會)為宜。
第四章合同審核及簽署相關流程
第一節申報
第二十二條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下(包括10萬元)時,合同承辦人員須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該審核表需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簽署意見后,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三條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合同承辦人員應認真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屬于政府采購項目的,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合同承辦人員完成上述審查事項后提前3個工作日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并隨同以下資料:對方簽約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律、法規規定對方簽約單位所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特許經營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對方簽約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注明授權范圍)、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一并報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節審核
第二十四條合同需經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的,合同承辦人員應先將合同草案及相關材料報送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由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五條合同需經分管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由分管校領導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六條合同承辦部門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時,應至少預留3個工作日的審核期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由法律事務室提出,與合同承辦部門進行協商。
第二十七條對送審的合同,法律事務室應認真審核,必要時可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及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及合同修改意見。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辦人員補報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法律事務室審核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項目是否屬于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范圍;
(三)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合同簽訂原則的條款;
(四)是否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發法律糾紛的條款;
(五)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詳盡、準確、合理,是否對學校造成較大風險。
第二十八條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項、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法律事務室應向分管校領導提示,提請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
第二十九條合同承辦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審核機構的審核意見與合同相對方協商修改合同,如相對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協商結果告知合同審核機構,由其審核是否接受修改內容。
第三十條合同承辦部門必要時可就合同中涉及資金的事項征求財務處的意見,財務處應根據自身職責對合同相關條款提出修改意見。
第三十一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需要辦理批準、鑒證、公證等手續的,應先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審核,再報有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簽署
第三十二條合同經審核程序獲得批準的,合同承辦人員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向法律事務室申請合同編號。
第三十三條合同承辦人員申請合同編號后,須向法律事務室申請蓋章,法律事務室按學校用印管理規定辦理用印手續,簽署合同。
第三十四條一般情況下,應在合同相對方先行簽字、蓋章后,我方再簽字、蓋章。合同承辦人應核對相對方在合同上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否與簽約主體名稱一致,審查應由對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齊全等情況后,方可簽字、蓋章。
第三十五條凡以學校名義簽訂合同必須使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校內各單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合同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圖章代替。凡未加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的合同,學校一律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和合同承辦人員負責。
原各單位經批準刻制的合同專用章,自本規定頒布之日起三日內送交黨政辦公室,由黨政辦公室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節備案
第三十六條合同審核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應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原件及經過審核的合同草案復印件留存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三十七條合同正式簽署后,合同承辦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如下方式備案: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財務處留存,復印件送法律事務室留存;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務室留存。合同承辦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復印件。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條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我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督促合同相對方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于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情況,合同雙方負有通知(包括提示有關部門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九條合同承辦人員應定期向所在部門領導匯報、請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第四十條合同履約過程中,如合同承辦人員發生變動,應向本部門指定的其他人員書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對方當事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我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應采用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
第四十三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應由合同承辦部門提出變更或解除的依據,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按審核程序經批準后,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后,按主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的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協議,或由我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雙方一致同意變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書、電報、信函及其他附屬文件、資料,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必須及時完整地送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四十五條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應采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協議。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依合同約定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及合同承辦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追究行政或經濟責任:
(一)學校所屬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以部門或學校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者;
(二)簽訂合同不做調查,不了解對方資信,導致上當受騙,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學校聲譽者;
(三)超出職責范圍和履約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盡到相應職責,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五)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學校合法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學校法律事務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部門制度范文篇18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上下班時間)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部門制度范文篇19
配電房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配電系統管理,保障公司辦公與動力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配電室和配電系統的日常管理部門,電工負責配電系統的操作管理。
第三條一般規定
1、配電室應門窗齊全,設在建筑物首層的配電室窗戶應裝設護欄,配電室門應加鎖,在門窗上設置警示標志。
2、配電室嚴禁堆放物料,更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臨時或長期存放室內。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備的安全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靴、臨時接地線)
2.2日常清潔所必需的用具(如:掃把、墩布、抹布等)
2.3電工專用工具及備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電室內外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到配電柜無積塵,室內無堆物、積水。
4、低壓配電柜前地面(雙面維護的柜前后地面)應鋪設寬度1米等長的橡膠絕緣墊、配電柜上開關手柄或按鈕、指示燈,儀表下方應標簽或文字標注名稱。
5、除供電部門有關人員及上級主管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配電室內。如確需進入應經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并應有電工跟隨、監護,嚴禁在配電室內吸煙及長時間逗留。
6、其它配電線路、設施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及時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條配電室的日常巡視檢查
1、配電室應按規定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在夏季高溫季節和負荷高峰時段,應對配電室重點部位增加巡視檢查的次數。
2、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2.1各儀表、信號裝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導線、開關、接觸器、接線端子等有無過熱及打火現象。
2.3電氣設備的工作噪音有無明顯增加和有無異常聲音。
2.4對配電裝置與儀表表面進行清潔,對室內環境進行清掃。
2.5按規定做好相關記錄。
第五條配電系統的定期檢查及維護
電工應按月或季度對配電系統進行檢修,時間應安排在不影響辦公及生產的情況下,并應提前向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要內容如下:
1、檢查配電室開關、接觸器觸點的使用情況,必要時修復或更換。
2、檢查配電室緊固接線端子與導線接頭,如過熱氧化嚴重時應修復。
3、檢查配電室導線,特別是導線出入管口處的絕緣是否完好。
4、檢查配電接地裝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電線路和設備的檢查。
第六條每年汛期和冬季來臨之前,對配電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內容為:
1、電纜溝進戶保護管的密封情況。
2、門窗密封情況,做好防雨、防風、防塵工作。
3、有無小動物鉆入配電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勢較低的配電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無倒灌的可能。
5、配電室有無漏水的可能。
第七條如有緊急停電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并隨即向上級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
第八條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對配電室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做好相關記錄。
2、電工要加強巡視,注意觀察電壓負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3、配電室內嚴禁吸煙。
4、配電室必須配備足夠適用于電氣線路或設備的滅火器材并保證其完好有效。
5、配電室內應保持環境清潔,無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堆放雜物。
6、主管領導或部門應定期對配電室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安全隱患,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責任人員進行批評和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從二O____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部門制度范文篇20
(1)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長遠發展規劃、編制單位技術措施計劃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確保安全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安全技術設備項目和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3)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4)負責本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5)負責管轄范圍內工業動火技術措施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