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
公正的制度可以確保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機會和權利,不會因為個人背景或關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怎么寫,這里給大家分享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如:車輛停放場地及附近、辦公室、交易廳、微機室、配電房、鍋爐房、車庫為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公司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上級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重點防火區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級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八、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購買、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規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化學藥品倉庫按照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2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辦公環境,經公司高層認真研究決定,自本日起實施以下規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公司實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兩種;
夏季作息時間:冬季作息時間:
早8:00上崗早8:30上崗
上午8:00——12:00辦公上午8:30——12:00辦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辦公下午14:00——17:30辦公
二、休息日:
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據工作需要選擇串休。)
三、出勤: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扣罰20元,曠工三次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四、請假:
員工請假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同時,不予結算假期內薪金,如有緊急情況員工本人應親自向總經理匯報審批,不可以發短信或轉告的形式請假,未經批準缺勤者均作曠工處理。(詳情請見《章程》)
五、加班:
根據工作需要,員工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給以獎勵,不按點、日加班計算。
六、公司推行禮貌接待,接電話按規范用語:
“您好,智道廣告”,接待客戶用語:“您好,請問找誰?”,不講粗話和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話,違者罰款5元。
七、上班時間內:
舉止文明,應著裝整齊,大方得體,保持個人衛生干凈整潔,不可著奇裝異服,不可污頭垢面,不可梳另類發型、留長指甲,違者罰款10元。
八、稱謂:員工之間在稱呼對方時,不可直呼對方名諱,違者罰款5元。
九、上班時間內,員工一律不準酗酒、不準食用異味重的食物,如:蔥、蒜等。違者罰款10元。
十、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得隨意離崗、閑聊、睡覺、吃零食、大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十一、員工必須保持手機在24小時開機,做到隨叫隨到,如因特出情況手機無法接通,員工應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同時告之在30分鐘內能聯系到其本人的電話號碼,違者罰款20元。
十二、員工外出需詳細填寫出門記錄,不可代填,填寫不明或不實者,一經發現罰款20元。
十三、員工不許在公共辦公區域吸煙,如吸煙應到指定地點樓梯口、廁所、走廊,(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四、上班時間內,不得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閱讀非工作需要的書籍和報刊,嚴禁工作時間下載電影、上網聊天(工作除外),違者罰款10元。
十五、上班時間內,嚴禁打牌,賭博等(集體活動外),一經發現罰款100元。十六、上班時間內,不得帶領與工作無關的人進入公司,違者罰款5元。
十七、員工應自帶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紙杯(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八、對上級下達任務不執行或消極怠工者,部門管理者應處以相應處罰。
十九、同事之間相互關心、協助,須有積極向上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發生爭吵、斗毆等不良事件,將對雙方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二十、公司內部電話應充分發揮其作用,絕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各種聲訊電話、私話,如員工需要打長途應先登記,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一、員工應在每天早晚做好個人工作區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電腦、桌面、書籍等相關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區域衛生保潔工作,做到地上無土,墻上無灰,窗明幾凈,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閱公司書籍,光盤及基本資料,一律由部門經理或設計人員簽字借閱,并及時歸還。如發現資料或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經理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二十三、獎勵性薪金:根據員工工作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上進。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資提成制(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提成工資+獎金),每月工資發放一次,于次月10日發給(如遇節假日將提前或順延至最近一天),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結算。(各崗位薪酬制度詳見公司《章程》)
二十五、獎酬:公司設立全勤獎50元,如無缺勤情況給予員工此獎勵。
二十六、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表》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2、經理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10元/人,普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5元/人,報銷往返車費及工作所產生的費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國家法定假日,員工均享受帶薪休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有特殊情況必須以工作為先,可選擇串休。)
二十八、辭職:因故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領導聲明,以便公司進行工作調整,否則扣發當月工資及獎金。
二十九、努力學習,提高自身能力。對工作認真負責,保證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三十、勤思考,善總結。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做事腳踏實地,提高工作質量。
三十一、制度: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不私自將公司的文件資料帶出公司,不向他人談及公司業務往來實情,大力增強觀念;謝絕推銷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
三十二、安全保衛制度,員工應有安全防范意識,下班時應檢查門、窗、水、電等設施是否關閉;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此制度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3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下鄉費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干私活、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脫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和崗位補貼。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造成他人向鎮主要領導或上級部門上訪的。
4、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5、因違紀被處分的。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在崗的全體機關干部。
本制度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本制度自二0__年三月一日起實行。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4
一、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車。
并應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關規章制度。
二、司機必須自帶手機,公司每月給予司機手機補貼30元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確保信息及時傳遞違者罰30元,(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話費超出部分實報實銷)。
三、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如有違章行為,所有處罰由司機本人承擔。
四、駕駛員上車前,收車后,對本車進行安檢,衛生檢查,以便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每周一安檢一次(車容、車胎氣壓、電瓶連接線、機油、剎車油等各部件),如一項不合格罰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請假,遲到一次罰50元,曠工罰200元。
七,在運輸過程中,駕駛員一定要將貨物,捆扎牢固,如有丟失、損壞、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八,駕駛員嚴禁酒后開車,違者罰款400元。
九,司機必須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嚴禁超速行駛(70邁)違者罰200元。
十一,對固定物產生的事故,責任由司機自己負責。
十二,司機必須做到實事求是的匯報結帳及開支問題,如有漏報,瞞報給予1000元罰款。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此時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此時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此時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復。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7
1.總則
制定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則,以便執行。適用范圍凡經本公司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均須遵守本守則。權責單位
(1).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3).由人力資源部印制成冊,公司所有員工每人一冊。
2.員工守則
2.1.儀容儀表規定
(1).員工上班必須著裝整潔、樸素大方,不得有臟污,
(2).男員工不得穿背心、短褲,上衣扣子不得解開超過(含)兩個;女員工不得穿著過于裸露的衣服。
(3).若有規定工作服,必須著工作服上班。
(4).不得穿拖鞋上班,鞋應干凈。男士應穿黑或棕色皮鞋上班。
(5).男員工不得光頭或留長發,頭發長度以保持不蓋耳部和不觸衣領為準,男女員工均不得把頭發染成黑色以外的顏色,上班時均應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員工不準留胡須。
(6).所有員工不得留長指甲,且須保持整潔。
2.2.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談吐: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問好:
※早上見面時應以誠懇的態度清晰說聲“早上好”。
※在首次開門進入辦公室時,如果辦公室有人則應以大家聽得到的聲音說“早上好”。
※聽到別人打招呼,應大方回禮,以免失禮。
※在通道、走廊遇到同事時應點頭微笑行禮。
※告辭再見:先行者應以清晰的聲音說“與大家說再見”。
(2)在工作崗位上:
※在辦公室應保持肅靜,交談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條件。
※有人招呼應立即回應,如有急事需先說聲“對不起,請稍候“。
※招呼人時聲音應清晰、大方,有職務以職務相稱,無職務以先生、小姐相稱,切忌稱綽號。
※坐姿要正,切忌趴伏、仰坐或將腳放在桌面的不雅姿態。
※有關工作商談力求簡明。
(3)一般交談舉止:交談時忌左顧右盼;談話態度要誠懇;適當的稱謂溝通雙方的親切感;不可邊說話邊打哈欠或顯出不耐煩;訪問見面時應說“對不起,打擾您”,告辭時應說“對不起,打擾您了”。
(4)工作場所:
※走路要輕快,以免和人相撞。
※遇到上司、客人和同事輕輕點頭,并稍有讓路,以示敬意。
※陪同上司和客人走路時,要稍退后,以示謙恭。
※進入他人辦公室,應先敲門,不能敲門時打招呼,經允許方可進入。
(5).同事、工友遇到困難時,任何員工均有責任及義務幫助解決困難,提供必要的支援。
(6).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用禮貌用語。
(7).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接聽;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接聽電話,應先報公司:“您好,北京戎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后問詢或轉接。
(8).熱誠接待賓客,使用禮貌語言,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9).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所、生產車間、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10).維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11).每天工作完畢后,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場所衛生工作。
(12).使用衛生間后應隨手沖洗并要檢查是否沖洗干凈。
(13).愛護公物,力求節約,養成人離開前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14).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15).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和諧相處。
(16).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穩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17).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18).嚴禁打架斗毆。
(19).嚴禁聚眾賭博。
(20).住宿人員應遵守集體宿舍公約。
2.3.工作紀律規定
2.3.1.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時必須將工作證(牌)正確佩戴于左胸前。
(2).外出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是公務還是私事)。
(3).上、下班須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偽造出勤卡,不得虛打加班卡,打卡時按秩序。
(4).攜帶公司物品外出時須辦理規定手續,發生丟失損壞時照價賠償。
(5).禁止帶領公司以外非辦事人員進入公司或宿舍留宿(因業務需要,須經公司批準),不準將小孩帶入車間或辦公室。
(6).以上規定,門衛或前臺應嚴格要求,公司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
2.3.2.工作紀律規定
(1).上班時不得吃東西、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說。
(2).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3).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自放音樂或聽“隨身聽”。
(5).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廳或指定場所。
(7).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8).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以后提出意見。
(9).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10).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12).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告),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運作。
(13).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生產、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14).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15).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公司以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職權行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公務關系,從事與集團公司無關的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公司員工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娛樂)。
(18).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
(19).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20).愛護企業的一切公共設施設備,嚴禁損壞。
2.3.3.保密制度
(1).員工個人或近親不得經營或投資與公司有關的事業,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職務。
(2).嚴守公司機密,公司未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不得泄露。
(3).公司財務報表、預算報告、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性及勞務性收入資料、內部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不得泄露。
(4).公司的檔案或資料,未經總經理或行政總監特別授權時,不得攜帶離開公司。
(5).本公司員工離開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術秘密(包括公司經營及特有的專利)為他人或自己服務。
3.工作規則
3.1.努力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是公司每位員工應盡的工作責任和義務。
(1).按本職工作崗位之需要,主動探求更好的辦法并努力實現。
(2).應主動與相關人員協調,以保證工作的完整與準確。
(3).公司發展是每位員工的工作目標,每位員工應為更好完善公司積極獻計獻策。
3.2.對計劃好的工作應按計劃完成,遇到特殊困難應及時向上司匯報并說明原因和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
3.3.對指派的工作應盡心完成,遇有困難應細致說明。
3.4.接受命令的原則
3.4.1.接受命令時
(1).接受命令通常要準備筆記,記下要點:為什么——工作的意義。做什么——工作的目標和目的。如何做——工作的程序,方法。何時做——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在何處——工作場所。何人——協調、配合人。成本費用多少——費用計劃。
(2).認真聽后,要提出問題。
(3).接受命令后,再重復一遍。
3.4.2.有意見時的呈述
(1).站在自己的立場上陳述意見。
(2).以謙虛的態度直率的陳述意見。
(3).按照事實簡潔的陳述意見。
(4).請求上司的指示。
3.4.3.接受命令后
(1).不考慮不能夠的理由而向具體化的方向考慮。
(2).上司希望什么呢?盡快抓住重點和核心。
(3).正確判斷內容。
(4).迅速推動實行。
(5).不遺漏地確認實行的結果。
3.5.向公司報告的原則
3.5.1.在下述情況應報告
(1).命令的工作告一段落。
(2).發生了特殊情況。
(3).已知工作比預定時間要長。
(4).預料到結果的時候。
(5).違反規定的時候。
(6).開會、研修、出差歸來時。
(7).工作周期較長時。
3.5.2.報告的準備
(1).向誰報告,報告什么。
(2).報告的順序(a-g)。
(3).決定書面報告,還是口頭報告。
(4).準備數字、實物、圖表等。
(5).調查實例。
(6).向有關人員事前聯絡。
(7).選擇報告的時間和場所。
3.5.3.報告方法
(1).報告簡潔的按結論,理由,經過等順序進行。
(2).事實要正確,要強調重點。
(3).要考慮對方的理解程度。
(4).不浪費時間。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8
1、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語音報站器,對線路語音報站器完好情況檢查制度不落實,發現問題未及時記錄并上報相關科室;
2.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投幣機、刷卡機,未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和執行《票務管理制度》、《司機上崗操作規程》,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并上報相關科室;
3、對公司所屬線路安全營運秩序現場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及時上報;
4、在開展服務、票務工作中,未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未按規定完成當日、當次檢查任務;
6、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追、搶、跺、截頭進站、甩站、超速行駛的問題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7、對營運線路車輛,開快車、進站和路口車速過快,相互追逐、爭搶客源的檢查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8、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隨意借道、變道、開串車,未按規定限速運行的檢查監控工作監督不力,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9
一、做好糧情檢查是保證糧食儲藏安全的重要職責,是掌握糧情變化,確保儲糧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糧情檢查的內容:倉溫、氣溫、糧溫、倉溫、氣溫、品質變化、糧食水份、害蟲情況及糧食的色澤、氣味和儲藏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等項目。
三、糧情檢查應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倉對儲存糧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認真記錄,嚴禁偽造檢查記錄。
四、糧情檢查時間:危險糧一天最少檢查一次;半安全糧每三天至少檢查一次;安全糧每七天至少檢查一次糧溫糧情、害蟲及品質變化情況;每月扦樣檢查一次糧食水分;隨時檢測各種數據和糧堆變化情況。
五、糧情檢查后,應將糧溫檢測數據進行橫縱對比,并與上次檢查對比分析,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報告保管科長。重大問題,由保管科長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六、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靈敏。糧情檢查所需的各種用具、儀器應認真校正、維護,不得亂丟亂放,保證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七、糧情檢查時,倉外溫濕度高于倉內溫濕度,不得開啟窗戶及軸流風機,檢查完畢后,應立即關閉檢查門;秋夏季節,氣溫較高,進行糧情檢查時間在上午9時前完成,避免高溫氣體侵入糧倉,確因倉濕較大,溫度高,必須上報后方可開窗戶或軸流風機通風排溫。
八、對熏蒸末散氣的倉庫進行檢查。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且兩人以上。
九、各責任倉防治人員應對檢查和檢測的各項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對查倉分析記錄薄進行妥善保存,以待備查。
十、檢查完畢后,應及時關門落鎖、關閉電源,做到人離燈滅。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0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工程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工程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1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39;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設備采購
4.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
4.6電氣
4.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7.7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2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吸引人才,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并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以促進企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3條權責單位
(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釋和廢止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核準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等。
第2章福利的種類及標準
第4條社會保險
企業按照《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5條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員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其資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
(1)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資金來源的主要渠道
①參保員工繳納的部分費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獎勵基金。
(2)企業與參保員工繳費比例
企業每月繳費比例為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員工工資總額的__%,員工每月繳費為其月工資總額的×%。
第6條各種補助或補貼
(1)工作餐補助
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日×元,隨每月工資一同發放。
(2)節假日補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節,企業為員工發放節假日補助,正式員工每人__×元。
(3)其他補助
①生日補助:正式員工生日時(以員工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企業為員工發放生日賀禮__×元,并贈送由總經理親筆簽名的生日賀卡。
②結婚補助:企業正式員工滿一年及以上者,給付結婚賀禮__×元,正式聘用未滿半年者賀禮減半,男女雙方都在企業服務的正式員工賀禮加倍。
第7條教育培訓
為不斷提升員工的工作技能和員工自身發展,企業為員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關培訓,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職培訓、短脫產培訓、公費進修和出國考察等。
第8條設施福利
旨在豐富員工的業余生活,培養員工積極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組織旅游、文體活動等。
第9條勞動保護
(1)因工作原因需要勞動保護的崗位,企業必須發放在崗人員勞動保護用品。
(2)員工在崗時,必須穿戴勞動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員工辭職或退休離開企業時,須到人力資源部交還勞保用品。
第10條各種休假
(1)國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
(2)帶薪年假
員工為企業服務每滿1年可享受×天的帶薪年假;每增1年相應增1天,但最多為__天。
(3)其他假日
員工婚嫁、產假、事假、病假期間,其休假待遇標準如下表所示。
員工婚嫁、產假、事假、病假期間,其休假待遇標準
假日相關說明薪資支付標準
婚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員工結婚時,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額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
產假女職工的產假有90天,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按相關法律規定和公司政策執行
事假必須員工本人親自處理時,方可請事假并填寫《請假單》扣除請假日的全額工資
病假1.員工請病假,需填寫《請假單》
2.規定醫療機構開具的病休證明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標準工資的__%確定
第3章員工福利管理
第11條人力資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須將福利資金支出情況編制成相關報表,交付相關部門審核。
第12條福利金的收支賬務程序比照一般會計制度辦理,支出金額超過____元以上者需提交總經理審核。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審核部門修改日期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3
企業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為加強勞動管理,在本單位實施的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準則。這種行為準則對單位的全體人員都具有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應該遵守法定程序。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逼髽I規章制度的制定是企業的一種內部“立法”行為,這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項重大權利,用以體現和貫徹企業的管理意志。但是,企業規章制度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制定。企業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護經營秩序的作用?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企業職工民主參與
現代企業是以民主管理為基礎的,它強調全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經營決策的準確性和透明度。而且,勞動規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體現職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職工認同的情況下,才能確保很好地實施。但是,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不能作為勞動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為職工代表大會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業,而我國《公司法》只對國有股參股的公司要求有職工代表大會和職工股東、監事,而對非國有股參股的公司卻沒有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通過以下程序:
(一)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由企業工會參與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也未設立工會,則應通過適當方式,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使員工有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并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業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注意保留職工大會、工會或者員工參與制定規章制度的證據。
二、規章制度的公示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適用對象是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和本企業行政的各個組成部分,所以它必須為企業的所有成員所知悉?!秳趧雍贤ā穼Υ艘延忻鞔_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目前,在我國的一些企業中,僅將勞動規章制度寫在員工手冊里就作為正式公布,這是不妥當的,此種方式僅是使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為員工所知曉,而不是對勞動規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業對規章制度進行公示的時候,要注意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以下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一)將規章制度交由每個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閱讀規章制度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制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制作單頁的聲明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并且承諾“遵守”;
(二)在廠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并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等方式的記錄備案,并可由廠區的治安、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三)召開職工大會公示,并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四)委托工會公示,并保留證據。
三、規章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備案
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勞動政策的執行,因此各國立法都將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國家的監督之下。在我國,因為不能將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作為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報送備案就顯得更為重要。報送備案的環節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用人單位在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過程_葉t可能存在的問題,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以此保障勞動規章制度內容的合法性,保護全體職工的利益。但是,企業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時間,應以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生效要件為準,是否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并不影響規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勞動糾紛需要適用企業規章制度時,如果證明規章制度生效的三個要件存在一定困難,那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證明和使規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業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對企業規章制度提供審查和備案服務,建議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要求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針對科研生產、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各項活動統一制定的各種規定、規則、章程、辦法、標準、程序等規范性文件。企業的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體現,是企業運行活動的依據和所有員工的行為準則,也是企業實現其經營目標、戰略規劃的保障。
企業規章制度的特點
企業規章制度具有規范性、嚴肅性、權威性和強制性四個方面的特點。企業規章制度的規范性表現在三個方面:形式規范,一般以條文的方式表達;內容規范,一般由假定、處理、制裁三個部分組成;程序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頒布、修改、廢止均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例如,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嚴肅性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特征,企業規章制度一旦制定,在企業內部具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企業的全體員工都應受其約束;企業規章制度制定頒布后,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可朝令夕改。
權威性是指企業規章制度作為企業的經營依據和員工的行為準則具有法律一樣的權威,企業的其他文件不得與規章制度抵觸或沖突,不經過規定程序不可隨意廢止或更改。
強制性事企業規章制度在執行上的特征,是指任何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都應受到相應的處分或處罰。
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具體要求
(一)合法
企業規章制度所規定的管理權限、管理內容和管理方式,不能超越企業自身的職權范圍;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遵守國家在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稅費征管等方面的強制性法律規范。
(二)統一規范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的“內部立法”,應呈現統一規范的特點:形式規范是企業規章制度應按照法律法規的結構形式,分為章、節、條、款、項、目,并以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條款規范,即規章制度的名稱結構、制定目的、制定依據、
適用范圍、解釋部門、施行日期等條款的表述應規范、完備;規章制度的文字應備而不繁、簡而不漏、邏輯嚴謹、用語準確,不能產生歧義。
(三)協調一致
企業規章制度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相互之間必須協調一致、銜接有序。企業擬定的規章制度不能與已頒布的規章制度重復或相互矛盾,不同的規章制度對同一事項的表述、同一行為的規范應表述一致。
(四)便于實際操作
企業規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執行。一是力求切實符合企業的客觀實際,反映科研生產、經營管理的內在規律;二是在內容上要重視責任的落實,明確管理、執行督促檢查的主體,明確具體的考核、獎懲措施;三是要定期清理匯編,根據企業的發展需求及時修改補充,確保規章制度的全部規范都處于有效執行的狀態。
制訂企業規章制度程序的法律操作實務
制定規章制度的法律操作實務,包括合法性及程序性的要求。如果公示的程序不合法,民主的程序不合法,就會導致規章制度的無效。
民主程序及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里面規定,民主程序就是企業行政一方制定出規章制度以后,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政務大會討論通過。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規定。
根據目前國家體制,包括企業工會體制建立方式,這個民主程序形同虛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對制定規章起不到監督制度作用。雖然有這樣的法律規定,企業行政一方把規章制度拿出來進行民主討論,但是結果還是按照企業行政一方的意志來辦。
基于這種情況,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勞動合同法》制定的過程中,對企業規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環節上要求更加嚴格。它把企業規章制度分為兩部分:
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不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對待兩類制度的制定過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法律具體規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
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條文,對企業的約束更大了,首先把規章制度進行了分類。
(一)企業的兩類規章制度
1.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說勞動報酬,涉及到企業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減,懲處員工時候的工資規定,涉及到加班費的支付問題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時間,涉及到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福利、培訓、勞動技能等。把八類規章制度基本上涵蓋了。企業日常管理員工的所有的規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經過《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民主程序。
這些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就是說,只有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才能出一個規章制度的方案。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實際是勞動合同關系,如果授予企業行政一方單方制定規章的權利,那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
現在的法律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拿出方案進行協商確定。職工代表需要推舉或者選舉產生,企業沒工會不要緊,上級有工會,上級工會要知道企業選舉職工代表,并真正代表著員工利益。要經過這樣一個民主程序。
【案例】
企業要制定一個獎懲制度,規定:如果員工做一件好事,獎勵
100元,如果做一件壞事,懲處100元。企業行政一方把這個想法提交到職代會上,職工代表在討論的過程中,有的員工認為這個制度不好,應該是做一件好事獎勵500元,做一件壞事一般的警告處分。
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這些職工代表的工作的話,只好按照員工的來辦。員工后面有工會,有職工代表協商通過。
民主程序對企業是一個很大的難處,《勞動合同法》頒布以后,企業的規章制度更加難以擬定。涉及到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無法通過的時候,企業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權?如何在勞動權利義務履行過程中進行管理?
其實,勞動合同是管理員工一個很好的辦法。既然涉及到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難通過,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這些內容,包括權利、義務的分配方案,放在勞動合同里面,這樣就避免了經過民主程序。
勞動合同一定要實行個性化的管理,在微軟公司,他們的規章都是四五十頁,而且是3個月一簽,體現了勞動合同的個性化管理?!秳趧雍贤ā穼嵤┮院?,勞動合同實行個性化的管理,是個大的趨勢。
2.不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
例如企業章程、董事會的議事規則,這些規章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不一樣的,只是對領導層、決策層、部分人員來使用這個規章制度,沒必要經過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證據的保存及運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為規章制度生效的一個要件,那么人力資源工作者就要想辦法把證據保存下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經過民主程序,企業就很容易陷入被動的局面。
在保存證據時還存在一個誤區,好多企業會下達一個文件,說這個規章制度已經經過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職代會討論通過提出方案,又經過和工會協商確定下來,現在予以發布,大家遵守執行。
這個制度是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實際并沒有起到證據保存的作用。還要有充分的依據來證明。是哪些證據呢?比如職代會討論方案的時候,討論過程的記錄,記錄上參與討論人員的簽字等,這應該是第一份證據;第二份證據是當討論形成一致意見的時候,決議性的文件以及相關人員的簽字;第三份證據就是和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的過程記錄,協商的過程可能會產生一些意見的分歧,相應的記錄有沒有,雙方達成協商一致的時候,證據有沒有。這些必須有客觀的書面的證據。
只有這樣,才能起到一個證據的作用。一旦發生爭議,就有相關的證據作為基礎性的材料來佐證?!秳趧雍贤ā穼嵤┮院?,就是20__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規章制度,都要經過這樣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讓員工知曉
公示很簡單,目的就是為了讓員工知道,就是通過如通知、會議等公開告知的形式,使員工知道我們企業有這樣的規章制度,作為企業的員工是必須遵守的。
(二)HR必須做到有證據證明員工已經知曉作為人力資源工作者,還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員工已經知道了這樣的規章制度,如果員工不知道的話,后果非常嚴重。
【案例】
北京的一個汽車生產公司,到某報社來做廣告,要求的廣告式樣是跨營業中位廣告,就是上下距離是一樣的。結果廣告登出來以后,發現了一個問題,這個廣告變成了跨營業下位廣告。
那么這個企業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廣告沒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營業中位廣告,作成跨營業下位廣告,要求報社進行賠償。雙方進行談判,報社同意免費再做一期。
按照廣告實際履行過程中報價,這種廣告一期就是16.3萬元。這樣就發生了什么后果,《勞動法》第25條第3項,是某一個員工嚴重失職,某一個合版沒有合好,給企業造成了16.3萬元這樣重大的損害。
于是企業就要處罰員工,殺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責任的合版員,解除了他的勞動關系。這個合版員在這個報社工作了11年,月薪1萬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賠償。畢竟這種違紀性的解除是沒有補償的。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4
第一章崗位責任制
為了加強公司崗位責任制度,特制定以下主要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總經理
1、組織匯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公司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預算。
2、擬訂、審核由綜合部門起草的制度及辦法。
3、組織完成公司決定的各板塊業務發展及項目的策劃,監督檢查落實。
4、對經董事會批準的經營預算,及時跟蹤匯報進展及完成情況。
5、對公司業務經營進行全面、系統分析評審,提出有參考價值的改進意見或報告。
6、研究國內外同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提出公司發展空間的建議。
7、監督檢查企業管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或報告。
8、審計各類統計報告。
9、審核統計分析報告。
10、保證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的信息化支持。
11、組織擬訂、審核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費用預算。
12、確定部門及直接下屬工作目標并掌握進度。
13、進行直接下屬員工日常業績考核、員工激勵、員工溝通,提出培訓需求。
14、協調有關法律事務及政府事務。
15、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質管部經理崗位責任
1、全面負責質管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促質量管理人員在品質手冊要求下正常、準確地工作。
2、負責質管人員業務素質的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對質管人員進行業務素質培訓,考核培訓質量及工作成績。
3、對檢驗人員的化驗分析的精確度進行考核,督促其提高業務能力。
4、根據技術總監的要求,督促并協助采購部采購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產,指導生產部生產符合配方要求的產品,滿足用戶需求。
5、根據品質手冊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制度程序,監督實施,檢查并跟蹤結果。
6、收集并整理質量跟蹤信息,參與投訴調查,了解用戶反饋信息,以便改進工作及產品質量。
7、協調與行業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保證公司產品符合國家政令及法律要求。
8、接受技術總監交給的工作,及時有效的完成。
9、積極組織ISO9001、HACCP等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定期匯總分析。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崗位責任
1、負責制定公司生產規劃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做好生產安排,選擇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進行生產。
2、負責實施部門內部管理,保證生產部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高質量、低成本的完成生產任務。
3、制定并控制生產計劃實施體系,協調物流部門做好均衡生產工作,根據生產峰期調整生產部的工作計劃及生產的預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產技術,注意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生產,搞好勞動組合,加強產品內部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設備利用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搞好生產配方的保密。
5、主持部門內部人員的績效管理,并對部門人員的獎勵、處罰進行審核,對部門內部崗位調動、休假進行審批。
6、協調與其他部門關系,保持順暢的內外部管理關系,控制場地環境管理,為保證優質生產創造條件。
7、負責部門內部成本管理計劃。規范物資入庫出庫等管理。制定與審批部門薪酬管理制度,科學合理地降低部門運營成本。
8、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辦法和設備管理制度。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建立設備、工具、材料、考核、生產等檔案。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與任務。
第四條市場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銷售內勤人員的管理輔導和培訓工作。領導銷售內勤做好客戶服務工作,并處理投訴。及時與營銷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2、每周根據日報表和銷售出庫量向生產部下達生產計劃。
3、根據發貨單存根聯登記明細賬,并且進一步審核發貨單的準確性,建立電子臺賬,并確保手工帳與電子帳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與營銷人員對賬。
4、營銷人員工資及提成的核算。
5、負責營銷會議前的資料準備工作和會議的記錄工作,安排各種管理表格的發放與回收檢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記、工作計劃與總結)。
6、管理各類文檔(如合同、各類營銷政策、客戶資料及其他部門發文),健全營銷內部檔案管理。
7、收集營銷人員對公司產品、營銷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營銷總監、技術服務部門反應。
8、根據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制定相應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
9、調查國內外各地原料、物料供應市場的變動情況,隨時上報新動向;
10、保持與原料、物料市場的密切聯系,選擇最佳采購對象及方式;
11、負責的所采購原材料及包裝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合理控制庫存成本;
第五條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設計規劃公司整體財務會計制度體系;
2、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主管領導審批;
3、監控財務工作運行;
4、審定公司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類財務報表;
5、審定公司各項財務檢查報告;
6、組織公司預算、決算管理工作;
7、審核年度財務預算和資本支出預算,提交公司領導審議;
8、審定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報主管領導審閱;
9、審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主要領導審閱;
10、監督、指導財務部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11、授權范圍內,審批各種現金支出和費用報銷;
12、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六條行政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有關大事、圖片的搜集、整理、匯編保管工作;
2、負責外來公文、信函的收發、登記、編號、傳閱、分發;
3、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清理和提供利用;
4、負責文件的打印、裝訂、分發、復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協助進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記,開具介紹信;
6、負責信件、郵件的寄送,報刊的征訂及管理;
7、協助重大活動和會務安排;
8、負責一般來信、來電、來訪的接待及處理工作;
9、負責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生產計劃匯編制度
1、月度生產計劃
月度生產計劃根據銷售部門提供的銷售計劃,月度銷售分析,月度庫存狀況及年生產計劃表四個文件進行制定。
月度生產計劃由生產部經理制定,會同銷售部門、采購部門進行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日生產計劃為當天生產部生產作業計劃,指導全天的生產作業活動。日生產計劃必須明確當天的生產任務,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產計劃由生產部整理存檔保管;
第二條生產崗位設置及職位分配
1、車間主任
不同職能的車間分別設置車間主任,根據情況車間主任可脫產或不脫產,直接對生產經理負責;
2、班組長
班組長為工段負責人,也可以為按時段劃分班組的負責人,班組長直接對車間主任負責。
3、物料管理員
物料管理員負責部門生產物資的接收、保管、發放工作,對生產經理負責。
生產部崗位設置由生產經理制定,總經理審批,人事部門監督。
4、生產部崗位說明
為明確崗位分工,責任清晰,所有崗位必須制定崗位說明。
崗位說明由生產經理制定,人事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總經理批準。
5、崗位職責描述:
崗位主要工作,直接上級、崗位重要性等。
崗位責任人姓名、入廠時間、入崗情況及背景;
崗位工作目標:崗位應達到的預期效果;
崗位工作內容:應分為核心工作與輔助工作;
崗位工作標準:應制定數字化標準;
崗位任職標準:應附任職條件證明文件如:畢業證等。
6、崗位工作說明實行實名制,根據工作變動或崗位調整而調整,經生產經理審批后執行。
7、崗位說明由崗位責任人、生產部、人事部門分別備案。
第三條生產過程管理制度
1、依據內勤所送的“生產計劃周報表”及日生產計劃安排生產,查看原料是否足用。
2、內勤人員每天早上從中控室拿取頭天成品生產情況記錄表并認真核對,如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報告,并把情況調查清楚,協助生產部妥善解決。
3、混合機每年作3-6次變異系數測定,以確定最佳混合時間,并每天檢查中控室的混合情況。
4、產品出廠時應加蓋篷布,如未加蓋篷布的成品原則上不準出廠。
5、抽查包裝、成品的重量及包裝袋的質量,同時檢查品名是否與包裝袋一致。
6、包裝袋的封口要整齊、平衡,不能漏診,標簽應打在包裝袋的角上,生產日期必須外露。
7、成品的發貨應待化驗結果確定合格后方能進行,并遵循“先生產先發貨”的原則。
8、每批新標簽到貨時,隨機抽樣,查看標簽上所注的名稱、內容、顏色是否一致。
8、對成品進行外觀鑒定,并與化驗檢測中心聯系。
第四條庫存管理制度
1、物質合理化管理
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便于物品上架存放和取出物品,提高保管效率,物品的碼放、貨架的朝向面向通道。
高層堆碼:盡可能的向高處碼放,以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面積。為防止破損,保證安全,使用棚架等保管設備。
先進先出原則:對于易變質已破損、易腐敗的物品以及對于機能易退化的物品,應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
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口處,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
同一性:相同品種在同一地方存放。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放在同一地方保管。
位置標識:貨物存放的場所要有明確的標識,以便于貨物的查找,提高上貨和取貨的速度,減少差錯發生。
2、碼垛的基本要求
合理:垛型必須適合商品的性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商品,均應分開堆碼,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的確定貨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于裝卸搬運和檢查。
牢固: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壓壞底層的貨物,與屋頂、梁柱、墻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貨物牢固安全。
定量: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這樣,便于清點貨物。
整齊:垛型有一定的規格,各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志一律朝外。
節約:堆碼時要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容利用率。
3、物資的盤點檢查管理
物流主管在盤點前布置動員,盤點中督促檢查,盤點結束后進行質量驗收。、
盤點筆數統計:進行全面盤點,必須準確統計記錄貨物盤點總筆數,統一規定賬面截止日期,在規定的截止日當天業務終了后,要全面清理出入庫單證。
盤點程序:保管員進入倉庫盤點時,應逐垛逐批點貨對卡,以卡對賬。核對相符的,要在帳頁和貨卡上做好盤點標志,負責簽章,不相符的逐筆做好記錄,并查清原因。
第三章檢驗化驗制度
第一條樣品的抽取、制備、保管
1、質管員要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進行抽樣,并及時將樣品送給化驗員進行化驗,質管員在抽樣時需將樣品名稱、生產時間、抽樣時間,到貨數量等信息在請驗單上進行明確標識。
2、化驗員根據質管員提供的樣品,進行四分法分樣后,將需粉碎的樣品進行粉碎,全通過40目篩,用于化驗,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驗。
4、將不需化驗的樣品放入留樣室進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條樣品的檢驗
1、按儀器操作規程進程操作。
2、化驗室所有化學試劑均要按性質進行分別保管。
3、化驗過程中,對產生有毒氣體的操作應注意通風,使用腐蝕性試劑時,要帶防護手套。
4、根據產品的不同,分別檢測其相應的成分,其儀器操作根據儀器操作規程進行,準確無誤的處理數據,對標準中沒有規定檢驗方法的產品檢驗,應通過化驗室主任選用符合產品質量檢驗要求的檢驗方法。
5、檢驗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要清潔、整齊,不得涂改,測試數據的精度及誤差均按標準執行。
6、平等雙份檢驗結果,檢驗結果超過允許誤差范圍的,應為初檢不合格,初檢不合格項目,要進行復檢。
7、檢測過程中發現故障或出現外界干擾應立即中斷測試,等排除故障或干擾后,重新檢測。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
1、原始記錄和報告單統一印制編號,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記錄由化驗員認真填寫,字跡工整,不許涂改。如發現誤記,在誤處劃一橫杠以示無效,測量數據要按實際檢測結果填寫,不準偽造,不許任意撕毀。
3、檢測完畢后按標準規定的有效位數和誤差理論計算結果,并親自簽名,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
4、原始記錄由專人負責管理。對所有需存檔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規定的時間需銷毀的,應填寫相應的表格后經質量部銷毀。
5、原始記錄只能作為檢查記錄專用,不能代替檢驗報告,更不準做他用,未經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隨意查閱原始記錄。
6、質管部經理應不定期抽查原始記錄的記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不符合者及時糾正。
第四條檢驗結果的整理、審核、上報與存檔
1、檢驗報告是評定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各有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手續。
2、檢驗報告由專門人員根據原始記錄,填寫化驗報告單,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告一式二份,一份上報主管領導,一份存檔。
3、存檔管理:檢驗原始記錄和化驗單存檔,保存期為本批產品售出后兩年。
第四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立
一、本公司設兩級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即質量部及車間質量管理員。
二、質量部為公司質量管理的專職機構,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條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產的產品配方必須是質量部會同有關人員復核批準的配方,配方由質量部專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一律不準投入生產,手續不全者生產部有權拒絕生產,否則后果自負。
二、生產車間人員根據生產部的指令組織生產。包裝人員按生產車間操作規程進行包裝,做到包裝前校準稱,包裝中途再校稱。對校不準的稱要派專人檢修。定量包裝,每包重不超過規定重量的1%,封口線美觀、端正、距離適中,不能有皺紋缺口,包裝放置整齊,包裝準確。每個品種打包完畢,必須清倉,清掃地面后才換品種分裝。嚴禁各品種混雜,影響產品色澤、質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庫,未經驗收合格者,一律不許入庫。保管員按提貨單如數發貨,必須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生產部品控人員負責監控每批產品生產的全過程。原料或配方一旦發生變化,應及時將產品送檢。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質量部品控人員負責對生產部人員的培訓,每天對生產部進行巡檢,包括生產過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檢,同時做好產品的取樣、留樣工作,堅持生產記錄及其他有關質量的問題。
第三條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產崗位人員、貨物裝卸人員負責,品控人員監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來源:生產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產品交叉污染;檢修人員檢修時,操作不當造成;人員衛生、健康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生產衛生環境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成品裝車卸車時,由于包裝袋損壞造成污染的等。
二、交叉污染的預防辦法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嚴格按生產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衛生按生產設備衛生控制作業辦法清潔。
2、生產線停車時,應保持設備和車間的清潔衛生。因檢修或未投用的設備、容器或閥門等,入口處平時應包裹覆蓋,防止外界污染和產生銹蝕。
3、人員的健康衛生按衛生標準操作規程控制,不能帶病生產。
4、質量部每日對成品進行分析,并填寫產品檢驗報告單。
5、貨車裝料前或卸車后,必須維持貨車內清潔,防止外界物質污染飼料。
6、清潔區不得存放任何廢棄物,不得存放與產品生產無關的雜物。廠區內的廢棄物按指定地點存放,且有標識并按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及時送出廠處理。
7、生產區內不得使用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8、包裝材料按原材料分類及采購驗收標準采購,運輸過程保持清潔,包裝材料存放于庫區,進入成品包裝區時應去除臟污的外包裝,用清潔塑料布覆蓋,防止積灰。包裝材料存放不應直接接觸地面防止滋生蟲害。
第四條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評價、隔離、處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我公司從原輔材料進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過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職責:
1、原輔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發現的個別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3、工序檢驗發現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技術經理下處置結論。
4、成品檢驗發現的輕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5、成品檢驗發現的嚴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下處置結論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發現的不合格,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
四、具體處理措施:
不合格品應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規定如下:
1、如果原輔材料不合格,保管員負責標識、記錄,隔離不合格品,品控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單,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作業人員發現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應及時通知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個別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審批。
3、如果成品檢驗不合格,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輕微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嚴重不合格品,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戶使用后才發現,總經理應組織召開專題會,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程度或潛在的影響程度相適應的措施,必要時實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經評審后可做如下處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如拒收、報廢等。
返工的產品應重新檢驗并記錄。
質量部負責將重大質量事故(損失超過五萬元)或顧客對產品質量有重大投訴時,應提交管理評審。
應按規定保存不合格的樣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
第五條產品質量跟蹤與客戶投訴
1、對產品質量及時進行跟蹤,市場部每年進行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
2、在與市場業務員電話溝通時,詢問公司產品質量情況,并及時將情況反饋給質量部。
3、質量部應定期拜訪客戶,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控制的評價,以便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工作。
4、每次拜訪客戶,都應寫出書面報告并存檔。
5、針對客戶口頭或書面投訴,需要進行檢查或復查以下內容:
檢驗留樣樣品的有效成分;
生產和存貨記錄;
操作員工記錄;
質量部現場調查記錄;
質量部處理結論及存檔
第六條標簽設計與簽發管理
1、標簽的設計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標簽由質量部專人負責,應不定期的參加上級飼料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對文件的理解。
3、每種新標簽在印刷前,需由質量部經理簽字確認后,再做初稿。
4、將確定的初稿內容符合標簽要求后,經技術經理簽字,再交采購印刷。
第五章安全衛生制度
本制度包括防火管理、設備操作安全管理、高危作業管理,一般作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有關方面內容。
第一條防火管理
1、生產部必須嚴格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必須在保質期內使用,接近保質期馬上更換,依設備管理辦法進行
3、嚴禁有明火行為發生,如:吸煙、焚燒、無防護電焊等
4、對易燃易爆物品出臺危險品管理制度二級文件,危險品管理制度由生產部經理起草,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春秋氣候干燥季節必須作為重點防火時段。
制定防火檢查制度,每天由專人進行火災隱患檢查。
嚴禁使用劣質電線及電器元件。
6、機電工至少每周對電器元件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7、生產部必須盤查所有工作場所,檢查出所有火患控制點。
所有設備的傳動部分必須有保護罩,并且保障不易脫落。
所有設備的電路部分不能裸露,拖動電線必須有二層以上絕緣保護層。
嚴格執行生產操作規范、設備操作安全規范,不得在設備運行中進行非規范操作
嚴禁帶電維修設備,維護維修時必須斷電并派專人看守電源。
第二條高危作業管理
高危作業管理包括高空作業、鍋爐管理、電焊管理、電工作業管理四部分。
一、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1、高空作業必須經主管審批方可進行。
2、在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佩帶經過檢查的安全帶。
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他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拴著工料袋取送。
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的可能就必須先用繩子拴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登高用的梯子應固定的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二、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鍋爐管理按照設備操作安全規范執行
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2、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
4、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的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時準確。
8、每日應定量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9、所有配件的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靜,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三、電焊管理
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報公司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知識。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器接頭是否漏電等。
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3、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暴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要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需要接通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其上下地板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電工作業管理
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戴絕緣手套。
2、配電室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需妥善保管。
3、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4、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以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5、機電設備、專業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7、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要熟練本職工作,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9、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第三條一般作業安全管理
1、現場操作員必須戴安全帽、鞋、手套、口罩等勞保物品。
2、工作時間嚴禁跳躍、奔跑等過激的運動方式。
3、架立電線設備不得低于1.8米。
4、搬運物料時應從上層拿起,不得從中間或下部抽動。
5、不得隨意品嘗各種物料。
6、嚴禁吊、扒設備或物資,在車輛行駛時嚴禁阻攔或站在行駛方向上。
第四條粉塵管理
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的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發出警報信號。
3、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倉庫中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4、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突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5、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電表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6、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7、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的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8、對于易產生靜電的設備,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給予接地保護。
第六章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第一條產品留樣包括每天生產產品的留樣和部分原材料的留樣,同時包括客戶送檢的原料或成品。
第二條樣品的采樣方法:
1、采樣方法按國標執行。
2、樣品的縮分:將樣品倒在清潔、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紙上,充分混勻后將樣品攤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兩條對角線為界分成四個三角形,取出其中兩個三角形的樣品,剩下的樣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復縮分,直至最后剩下的兩個對角三角形的樣品接近平均樣品所需的重量為止。
第三條樣品留存
對化驗所余的樣品需放在指定的柜中,按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整齊。封口袋必須完好、密封,以防吸潮或蟲咬。樣品袋上必須有名稱、取樣時間、取樣數量。
第四條樣品觀察制度
每隔三個月對留樣室的樣品進行觀察,從氣味、顏色、外觀等方面進行觀察,以確定樣品是否正常,對非正常的樣品進行完整的記錄,包括生產日期、產品非正常情況現象,以便查找發生的原因。
第五條樣品自檢與送檢
對自檢的樣品,檢測完后,封好袋放入樣品柜中。對于送檢的樣品,一式二份,一份送檢,一份自存,如檢測不合格時,以便追查。
第六條樣品的保管由化驗員負責。
第七條留樣時間:樣品的留樣期為20個月。對過留樣期的樣品,需及時報質量部,填寫處理清單,經質量經理批準后,在進行處理。
第七章計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每年根據生產要求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制定年度檢定計劃。一般計量器具檢定周期均定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為每月檢定一次。
第二條每臺計量器具都必須按檢定計劃在檢定周期內送檢,除特殊原因外,儀器儀表不允許超期使用。
第三條檢定部門必須是政府計量部門或由政府計量部門授權的計量單位,送檢儀器時,必須確認其檢定資格,并復印檢定資格證書存檔。
第四條檢定合格的儀器,作為標準器具在量值傳遞中作基準使用,并保存其檢定證書。
第五條生產車間所用的計量裝置,必須經過校準后才能使用。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5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接待,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5月——9月)
上班時間早8:30
午休12:00——13:3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三、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偨Y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5、3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行政財務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4、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時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并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續愛護使用車輛,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酒后或者醉酒駕車。
4、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15日。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6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
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
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
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
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定。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適用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且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已于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必須如實爭取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簽字承諾,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失業證和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位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進行專業技術脫產培訓的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并報勞動部門備案。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使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__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于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企業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法《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于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2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3條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企業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預見的,由企業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直接約定賠償金,但約定賠償金總額應原則控制在職工1個月工資總額以內。
第25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26條經濟補償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8條職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下午:—:。
第29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30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31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2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其中計件工資單價的計算公式:式中:g是計件單價;ga是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gb是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和167是常數,2代表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的中間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時間(以小時為單位);t是制造單位產品所消耗的小時數,即工時定額。
第33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6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當地基本生活保障費(當地最低工資的80%)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39;,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7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職工賠償金可從職工月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8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9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40條企業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41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傳真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辦理移交手續,不辦理移交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42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43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節獎勵與懲罰
第44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5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6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7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48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一個月內被書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書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記過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4)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5)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0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1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職工經濟損失賠償每月控制在工資額20%以內,扣款后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應保證其最低工資發放,職工離職應一次性結清。
第52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53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車間主任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車間主任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4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5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6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7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8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條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秘密文件、資料、檔案。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60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61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62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業務。
第63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者自營同類產品和業務,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
競業限制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執行。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五章附則
第64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5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6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67條本制度自20__年x月x日生效。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顚S?,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19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壯大發展,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不斷壯大公司實力。
四、公司提倡鼓勵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并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篇20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是發現生產作業中人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順利。
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管理以及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防護設施等。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1、主要負責人對每月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生產安全負責人每旬對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長班中要不定時現場巡查,作業人員作業過程中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按“三定”要求組織落實,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臺賬實行閉合管理,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檔案工作。
3、認真接受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并向檢查部門進行回復結果。
2、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堅決貫徹自行國家勞動保護與職業危害防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二、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預防知識,結合磚廠實際,進行實際講習與演練,提高工人的自我勞動保護與預防職業危害的本領。
三、生產區內所有設備及電器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運輸帶、裝載機等所有機械和配電室要按規定安裝,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四、電工、焊工及維修工按國家規定發放絕緣鞋、手套、有色眼鏡、電焊服,燒窯工、皮帶工、裝袋工必須備防塵面具等。
五、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危害體檢,對不適合人員應及時調整崗位。
六、所有購進的勞保用品必須是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的的產品。
七、必須為所有工人提供合格的勞保用品,并要求按規定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八、廠內為工人設置的洗澡間,認真搞好食堂、宿舍、個人衛生,每周進行一次衛生大檢查。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保護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必須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崗位安全生產標準。
二、廠內安全員、班組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文化知識,熟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必要的事故搶救、應急處理措施。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主要內容包括:
1)新員工上崗前的安全三級教育,既廠級、車間級、班組級。
2)從業人員變換崗位或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按照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程序進行教育培訓。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新設備時,員工必須掌握新的安全技術操作技能。
4)班前班后講明安全注意事項,講評安全生產情況。
五、員工每年必須接受再教育,安全培訓時間為20課時。
4、事故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為做好事故調查、分析、處理、考核、管理等工作,達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類及分級管理
1、輕傷:指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傷害。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生產安全副廠長。
2、重傷:按勞動部頒發的《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和《公司傷亡事故標準規定》的規定執行。由生產安全副廠長組織調查處理,報廠長。
3、死亡:指生產安全負責人事故發生后當即死亡或經搶救在一個月內死亡者。由縣安監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生產安全負責人、主要負責人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4、險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事故,但由于防范措施得力或其他種種原因而幸免傷亡的事故。一般險肇事故生產安全負責人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報廠長。
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1、發生事故后,要盡一切可能及時搶救傷員和廠里財產,制止事故發展和損失擴大。由于不負責、不積極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在未獲得事故調查部門批準前,不得人為地破壞或清理現場。要及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查明情況,排查整改,認為現場沒有危險后,方可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進行“串供”。事故責任人和現場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情況,不準弄虛作假。
4、事故分析要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分析到間接原因和管理缺陷等其他原因,真正分析清事故原因。
5、事故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進行處理,并落實好整改防范措施。
三、事故報告程序:
凡是發生工傷事故,事故單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上報事故。
1、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
2、發生輕傷事故,班組長當天電話報告生產安全負責人,并三日內將事故經過、原因、防范措施及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
3、發生重傷事故,班組長1小時內電話上生產安全負責人,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由生產安全負責人進行調查處理。
4、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
5、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人和單位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
四、事故處罰規定:
1、發生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調查處理。
2、發生重傷事故,由生產安全負責人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處3000----10000元的罰款。
3、發生險肇事故,根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3000-----10000元的罰款。
4、發生設備事故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設備管理人員和生產安全負責人共同調查,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若因設備事故導致人身傷害事故,參照上述處罰規定執行。
五、事故管理中應注意的事項
1、各級領導和調查人員,必須秉公辦事。
2、事實求是收集、整理事故現場有關資料,并進行綜合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事故責任。
3、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嚴格監督落實整改,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要按照廠里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做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認真搞好“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項目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每年與各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責任、措施、經費,嚴明獎懲,杜絕事故發生。
四、凡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環境、性質、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工器具及實施設備的特點,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時向負責人反應安全隱患。
五、個班組長必須做好每天的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安全,不開工。
六、負責人每月至少到生產區去檢查一次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落實,對未及時整改的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七、每月召開一次全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總結、分析本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先進、懲處落后。
八、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九、樹立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員工救援演習,做好“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