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制度創新
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人們可以明確各項業務活動和流程執行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風險點或注意事項。優秀的施工安全制度創新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施工安全制度創新,供大家參考。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
為認真執行國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貫徹好電力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人身和設備事故的發生,確保機組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第一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條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做到工前講安全,現場查安全,工后評安全。人人堅持質量標準,個個嚴格工藝作風,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前,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規考試,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規定及各類規章制度,并在施工中嚴格遵守,同時接受總工室安環專職的檢查和監督。從事改造項目的人員還需事先進行技術學習,熟悉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防止質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第三條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專業、檢修班必須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做好與安監人員的協調聯絡工作。
第四條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及監護制度,停、送電申請制度,主動與運行人員配合,確保檢修設備的可靠隔離。
第五條施工前對使用的電氣工具、絕緣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試驗并建立臺帳,試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所有檢修電源盤檢修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六條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向工作班成員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必須檢查各系統,特別是公用系統已與運行機組可靠地隔離,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工。工作負責人不可隨便離開其負責的工作現場。
第七條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都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第八條遵守廠區嚴禁吸煙的規定,禁火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必須先辦動火工作票,并按動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氣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氣瓶和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條對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體的使用,必須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其周圍應設有圍欄,掛有“嚴禁煙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倒入電纜溝或灰溝內。
第十條任何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好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中確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時,應事先得到生產部審定、生產副總批準后方可進行。電纜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將封堵拆開后,工作結束時及時恢復封堵。現場設置的滅火器材不得移動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條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工具袋,作業時的工器具、材料不準上下拋擲。
第十三條平臺、扶梯、腳手架及設備上,不準任意放置工具、器材、邊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須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層同時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板、罩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臺、欄桿等,必須得到有關技術人員的許可方可進行,但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恢復或裝設臨時圍欄。
第十五條在高處拆卸設備的區域下方應設置安全隔離帶,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須切實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廠內機動車輛持證駕駛,不準超載,不得人貨混裝,不得超速行駛,注意按廠區交通標志行駛。
第十七條腳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施工設施,使用人、搭設人必須嚴格執行《腳手架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焊接工作應堅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經專門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焊割;焊割工具和設備有缺陷,不準焊割;帶有壓力的設備上,不準焊割;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結構或物體上,不準焊割;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或倉庫內,不準焊割;儲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上,不準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著的物體,不可焊割;風力超過5級的露天作業,不準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質清楚,工藝嚴格,質量保證。嚴禁使用氧氣做氣源打磨工件,嚴禁使用氧氣充壓查漏。
第十九條現場使用的焊鉗線、氧氣、乙炔皮管不準亂拉亂接,乙炔瓶出口應設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或工作人員離開現場必須及時切斷焊機電源或關閉氧氣、乙炔氣源閥門。
第二十條在焊接工作中,嚴禁使起吊鋼絲繩烘烤受熱或利用鋼絲繩、手拉葫蘆或油管道作接地線使用。根據風向和焊割火花濺落點,首先要清理動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現場應存放足夠的滅火器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條起吊工作必須堅持“十不吊”的原則(即: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清,光線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車懸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動物不吊;氫、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有棱角快口物體未墊好不吊;違章指揮不吊),并由專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起吊設備必須由專人操作,嚴禁非起重人員擅自指揮和操作。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正在吊物時,吊桿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過,并設有專人監護。因起吊需要進行的樓板打孔,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部及有關土建專工現場審定、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結束后或告一段落,應將孔洞蓋板及時恢復。
第二十三條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運重物上站人,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條在任何情況下禁止鋼絲繩和電焊機的導線或其它電線相接觸。一旦發現鋼絲繩有接地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隱患整改后,方可繼續工作。
第二十五條使用220v的電氣工具,必須戴絕緣手套,使用裝有觸電保安器、就近可切斷電源的配電盤。對現場使用220v臨時照明,應事先申請聯系,待安監部審批后,由專業人員架空敷設,不準擅自拆除或遷移,更不準手提導線或燈具作行燈使用。進入金屬容器內工作,應使用12v行燈,電氣工具的電壓不應超過24v。
第二十六條進入容器、油箱內部進行檢修、清理工作,必須先進行充分通風,工作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須設有監護人。對盛過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需進行電、火焊的,必須先用蒸汽或熱堿水沖洗干凈后,才準許工作。
第二十七條容器、管道及閥門解體或拆除后,對敞開部分應封蓋,朝上管口應封堵,其內部不準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條因工作需要而揭開的電纜溝、管溝及灰溝等蓋板,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將其恢復或采取臨時封蓋措施,否則應設圍欄及警告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二十九條加強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三十條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時,首先要服從安全。在施工中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重點要防止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監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公司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對執行規程、規定、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掌握檢修現場安全工作動向,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積極開展反事故斗爭。
第三十三條每天深入檢修現場,檢查裝置性違章和習慣性違章的行為,并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監督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并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考核意見,報安全監督領導小組批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及時制止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向發生
不安全行為的部門的當事人索取有關資料,拍攝現場錄像和照片,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召開調查分析會,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措施落實。
第三十五條安全監督主要內容,參照〈機組檢修現場安全工作規定〉的
要求和檢修機組調試階段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章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條施工現場應做到工完料清場地凈,焊接電纜線應掛好,不亂丟電焊條。焊條頭、螺帽、短線及板、管件等及時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設備部件,不得扔入廢料堆。完工后的腳手架、臨時照明線及時拆除、物件放置整齊,保證道路暢通,現場垃圾、雜物及時清理。
第三十七條施工現場應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機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堆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
第三十八條檢修結束后,設備的保溫、護罩、護板應完整、規范。
第三十九條檢修現場照明保證安全、充足、走線規范。
第四十條電纜、管道走向規范、孔洞封堵規范。溝道、孔洞蓋板平整、齊全,遮欄、欄桿齊全、規范。
第四十一條檢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擺放應采取必要的鋪墊措施,以免損壞門窗玻璃、地磚、墻面、基座瓷磚。
第四十二條檢修后,設備標志應齊全,色環清晰,色環、色標準確,介質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條檢修后,現場地面不應有積油、積灰、泥垢,應見本色,設備、基座、地面不應有老的積油、積垢痕跡。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20__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辦法同時作廢。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2
為加強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保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得以順利實施,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雙方簽訂的有關條款規定和現場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必須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質量隱患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落實,杜絕不安全事故、質量事故隱患的事件發生,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隱患和質量隱患事故及時的處理在萌芽之中。經檢查項目部公開信息中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進行開展工作的處罰1000元。
二、經檢查發現項目部對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班組不進行書面層層落實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措施施工的處罰100元。
三、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發現一人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處罰安全員100元,本人50元。1
四、施工人員不按國家有關安全措施施工條例進行施工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
五、特殊工種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檢查發現施工現場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處罰項目部200元。
六、機械電氣設備傳動部位,未設保護措施、電氣設備沒有漏電保護安全裝置以及設備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處罰項目部200元。
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驗收規范進行組織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驗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許施工,經檢查驗收檢驗批不合格仍進行施工的,除進行返工外,根據造成損失數額的比例多少進行處罰100---1000元。
八、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標準,經檢查組討論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后仍整改不合格的處罰項目部500元,
九、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處罰50元。
十、嚴肅對待施工計劃進度安排的各項工作內容的完成,對已安排的作業計劃進度不予高度重視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階段性作業計劃和月作業計劃的除要說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證措施外,對完不成當月進度作業計劃的,除甲乙雙方有協議除外,處罰項目部500---3000元。
十一、對不執行國家規范要求施工的項目部、班組和個人,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可同時并罰。
十二、堅持按章作業,遵守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者予以重罰,檢查發現一人次處罰違章指揮人員處罰500元,違章作業人員100元。
以上處罰款項一律由被處罰單位以現金形式交公司財務,??顚S茫甑子糜趯Π踩?、質量、文明施工按時完成進度計劃作出貢獻的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對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單位,在工程決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3
為規范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②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4
1、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工作。
2、嚴格貫徹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作業。
3、安全生產小組定期招開安全生產會,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糾正排除,做到警鐘長鳴。
4、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服從安全。
5、做好生活區和現場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材料、設備不丟失。
6、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安全標志要齊全醒目,現場配置滅火器具,嚴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區或企業現場使用明火或吸煙。
7、機電設備必須專人保管,持證上崗,嚴禁酒后駕車和無證操作。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5
一、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按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嚴禁從高處投擲物件。
三、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四、施工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設備。
五、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當使用施工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六、嚴禁拆除施工機械設備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6
1總則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組織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管理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39;“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檢查
7.1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__元。
9.1.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__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__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罟芾?,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7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進行上述安全規范、規程的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所有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分工種進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新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必須進行以上安全教育。
項目在季節性變化時,或節假日前后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工人進行各種安全教育。
加強對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實行培訓考核上崗,建立勞務承包方培訓檔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由各專業工長和班組長主持,在每天工作前進行10~15分鐘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主要講述當天工作的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項,作業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對于昨天發現隱患如何進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做好每天活動內容以及受教育人簽名,每星期總結一次,并將整理好的記錄交項目專職安全員歸檔。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公司對項目的檢查
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總經理為首,公司總工程師、公司技術組、工程組、材料部、設備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參加組成檢查組,檢查評分標準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來進行。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對項目進行安全檢查。
公司對每次檢查提出考評報告,并對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講解,提出整改的措施,發出整改通知書。項目部根椐檢查提出的問題定人、定時進行整改,整改完后將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由公司安全主任負責進行復查。
(2)項目自檢
項目經理部每周定期對本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項目經理為主,生產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檢查出的&39;隱患進行"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
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
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相互監督。
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它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交給下道工序使用。
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
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巡回檢查,要有巡回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
(3)安全驗收
a腳手架搭設好后,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架子班(組)長進行分段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施工機具在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施工機具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臨時用電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開工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條件以及施工程序,編制項目施工安全交底計劃,明確施工過程中要進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應包括哪些內容,各次交底應在什么時候由誰負責進行以及交底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由誰來檢查和驗證等內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工長負責進行。
在下列情況下,需進行安全交底:
a、工程開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及整個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b、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時。
c、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
d、特殊過程、關鍵工序施工前。
e、重要、關鍵結構部位或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的安全政策、法令、規范、規程、標準等。
安全交底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后,交底人應組織接受交底人認真討論并及時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問題,待接受人明確交底意圖后,雙方在交底書上簽字。
六、安全生產合同制度
為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嚴肅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合同形式來約束項目經理部、以及施工班組的行為,以加強全體人員的責任心。
公司與項目經理部、項目部與勞務承包方、項目經理與班組負責人、項目部與班組工人(職工)均應簽訂安全生產合約書。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稱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范圍: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3)所有從事特種作業者必須持有國家或當地市、縣有關部門或其指定單位的考核上崗證。
(4)施工現場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登記并報公司工程組備案。
八、施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實行各級防火制度,明確各崗位防火責任區和職責。
(3)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項目部每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檢查評比。
九、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十、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略)。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8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9
建設工程進入冬季施工階段,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增多,氣溫較低,空氣干燥,容易引起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為切實加強項目部冬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有效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市容綜合整治項目部與監理公司監理部共同對目前立面改造工程冬季施工現場進行了危險因素辨識,提出以下相關預防要求:
一、防火災
1、入冬前,各施工單位應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冬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教育職工嚴守各項規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2、施工單位應制訂冬季安全生產和防火、防爆的具體措施,施工中嚴格按施工方案進行,不得違章作業。
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作地點、生活區內采用明火、大功率電爐、燈具等取暖。
4、嚴格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
5、動火作業時,落實好焊渣或切割火星的現場火源防護,做好遮擋、配備滅火器和管理人員。
6、各種化學外加劑、有毒物品、油料等易燃物品應設專庫存放、專人管理并建立嚴格的領取制度。
7、加強各種材料、砼構件、乙炔瓶、氧氣瓶等管理,存放場所應符合安全要求。
8、嚴禁6級以上大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時進行動火作業。
二、防凍滑、防高空墜落
1、作業人員作業前應穿戴好勞保用品,每天開工前對使用的安全帶逐一進行檢查,有明顯破損處需立即更換,確保安全帶有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定期(特別是大風大雪等惡劣天氣過后)對腳手架架體、基礎、上人馬道、安全網、腳手板、防護網等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禁隨意拆除架體構件及變更架體結構。
3、切實做好防滑措施,大風、雪后要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凍、防滑措施后方可進行正常施工。
4、由于冬季施工人員行動緩慢、笨拙、反應遲鈍,上下架前需專業管理人員喊話并監督,雙手離開防護欄桿后將安全帶掛于高處。
5、嚴禁6級以上大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進行高處作業。
三、防觸電
1、加強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嚴禁亂接線,加強用電線路的檢查,避免因線路老化造成漏電事故。
2、現場應設電工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設備,嚴禁非電工人員隨意拆改。
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電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
4、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過后,應對供電線路進行全面檢查,防止斷線等原因造成觸電事故。
四、防物體打擊
1、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上方有施工時,下方應設置“小心落物”等警示標識或拉彩條旗警戒。
3、嚴禁拋、扔物料及工具。
4、嚴禁6級以上大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進行吊裝作業。
五、監督檢查
1、項目部、安全監理組將嚴格審查冬季施工方案,督促、檢查方案落實情況,并對各施工單位冬季施工安全交底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項目部、安全監理組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包括實體及自檢資料),如發現違章行為將按上限罰款,未按本辦法要求落實到位處將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方可復工。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0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1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2
為了加強施工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隊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讓每一個施工人員能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覺遵守武漢新區還建安置房項目指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要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能只顧干活不顧安全。
二、每個人入場時要與項目質安部簽定個人安全責任合同,積極參加安全活動,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
三、必須熟悉施工要求,作業環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蠻干。
四、對沒有安全交底的生產任務,有權拒絕接受,有權抵制違章指令。
五、發揚團結友愛的精神,互相幫助關照,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為。
六、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掛好安全帶,使用電動工具時要戴好絕緣手套。
七、特殊作業人員(如電工、電焊、機操工等)要持證上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業前和作業中注意檢查,不能帶病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經修復后再用。
九、維護生產現場的一切防護設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腳手架、護欄、孔洞防護等。
十、機電設備發生故障,不得隨意拆動,要報告機電人員處理。
十一、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并如實向調查人員匯報事故情況。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3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適用于公司下屬生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4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范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于全局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局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用電、系統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1200元
2、其他局領導: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員: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局不發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金額發放人身安全獎。
2、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發人身安全獎,并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50%
(5)其它部門人員20%
(6)局領導40%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人身安全獎,其余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90%發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責部門發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調查分析后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后,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并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于下年初兌現。生技科根據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后經主管局長批準,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多經部門獎懲兌現,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生人身事故貺額發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給半獎,若發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時減發并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時減半發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金獎懲兌現仍按原所在崗位執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按變更后的崗位兌現獎懲。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5
總則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3、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4、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6、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7、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8、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6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7
⑴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特點,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⑶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的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并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
⑷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管轄班組、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接受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⑸對分管的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安全、技術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⑹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⑺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工作。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8
(1)當室外日平均溫度連續5天穩定低于5℃時即需按冬季施工措施進行施工。進入冬季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及時收聽天氣預報,防止寒流突然襲擊,同時對員工進行冬季安全技術交底。
(2)冬季施工時,現場應備好防凍保暖物品(如草包、彩條布等),現場嚴禁烤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
(3)冬季來臨前,要及早安排做好防滑和保溫作業工作,必要時做好圍擋封閉等防凍和防滑措施工作。有冰雪時要及時鏟除。
(4)六級以上的大風和雨雪天氣嚴禁高空作業和起重作業。
(5)冬季施工,遇大霧天氣等,施工便道采取防滑措施;電源開關,控制箱等設備加鎖,設專人管理,防止漏電觸電。
(6)進行鍋爐蒸養時,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同時要對實際操作技能進行現場考核。
(7)員工必須正確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19
一、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驗收內容主要是:
1、安裝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圖要求。
2、安裝地基是否堅固,機械是否穩固,工作棚搭設是否符合要求。
3、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離合器是否靈活,制動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險裝置是否有效,機械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4、電氣設備是否安全可靠,電阻搖測記錄應符合要求,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接地接零保護正確。
5、安全防護裝置完好,安全、防火距離符合要求。
6、機械工作機構無損壞;運轉正常,緊固件牢固。
7、機手持證上崗。
二、機具的保養、維修是杜絕機械事故的關鍵工作,必須按規范標準和有關規程辦,這里總公司補充強調幾點,要求項目部做好。
1、各種作業施工機械必須由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并落實責任制,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
2、嚴禁機具帶病運作,杜絕不安全因素。
3、不懂機械性能者不準從事保養、維修的工作。
4、電器設備,特別是塔吊、卷揚機、拌和機等下班前應拉下閘刀,關閉好電箱,上班前持證上崗者必須檢查試車正常后方可運轉作業。
施工安全制度創新篇20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和《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政府227號令),“施工單位應保證建設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的規定。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經營部門在投標時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規定,單獨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其范圍包括: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生活設施,辦公場所,娛樂場所,現場圍檔,場地硬化,醫療救助等。
2、公司和項目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安全生產費用后,應設立專用帳目,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用于購置工程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并用于該工程的施工現場,做到??顚S?。
3、公司和項目部應確保公司自身安全費用的投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費用、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本公司安全設備、儀器日常維修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的費用)。
4、項目部在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的實際進度和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費用需用的計劃細則,經審批后報送財務部門。
5、計劃財務科應按安全費用需用計劃組織財務計劃,以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計劃財務科應對安全費用進行跟蹤管理和審計,以確保安全資金不被挪作他用。
6、本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科和安全科共同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