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規章制度
優秀的制度能夠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并確保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怎么寫好教師工作規章制度?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教師工作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教師工作規章制度篇1
1、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依法執教。端正教育思想,熱愛本職工作,熱愛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請假,安排好當天的課程,班主任處理安排好班級事務,方可離開。
3、嚴格執行課時計劃,按時上、下課。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停課、調課。認真備課,做到心中有數。向40分鐘要效益,課后留適量的作業,減輕學生的負擔。
4、加強學習,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夠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和科學的教育教學方法從事教育教學活動,注重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
5、在學校召開的研討會等活動中,教師要大膽發言,展示個人的理論水平。
6、每學期,人人寫一篇高水平的論文,學校將優秀論文匯編成冊。
7、教師注重筆耕,凡在區、市以上報刊、媒體上發表文章的,學校將給以適當獎勵。
8、學校每兩個月檢查教師的學習筆記,每學期展評一次,經常總結教師理論學習情況。把教師參加理論學習的表現作為教師評價的重要內容。
教師工作規章制度篇2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培訓與考核制度的通知》(湘教發[20__]1號)文件精神,為加強管理,確保培訓質量,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培訓師配備和任職條件
培訓師包括專業教學能力培訓師、專業實踐能力培訓師、頂崗實習培訓師,嚴格按照培訓標準配備培訓師數量。
(一)專業教學能力模塊培訓師團隊需專兼結合,其中含有相關專業專業帶頭人1名。
1、專職培訓師條件:
1)具備相關專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2)具備相關企業工作經歷;
3)具有5年以上相關專業教學經驗;
4)系統學習過先進職教理論,承擔過省部級以上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課題),具有課程開發和課程建設經驗;
5)責任心強,善于調動課堂氣氛和學員學習的積極性。
2、兼職培訓師條件:
1)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2)熟悉相關企業人才的需求狀況及職業能力要求;
3)熱愛教育事業,責任心強。
(二)專業實踐教學能力培訓師團隊,具備“雙師結構”,其中至少有現場專家1名。
1、專職培訓師條件:
1)具有相關專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和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具有行動導向教學法的設計與應用能力。
2)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專業實踐經驗,熟悉相關產品的設計、安裝與調試過程,企業的工作流程、規范與要求;
3)精通項目完成涉及的相關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
4)承擔過省廳級以上科研項目(課題)和橫向技術服務項目;
5)責任心強,善于調動課堂氣氛和學員學習的積極性。
2、現場專家條件:
1)具有相關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
2)具有3年以上工程技術實踐經驗;
3)最好獲得過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如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科學技術成果獎等)。
4)熱愛教育事業,責任心強。
(三)企業頂崗實習培訓師團隊,指導教師必須是在工廠工作3年以上具有工程實踐的技術人員和具備專業技術核心能力模塊要求的培訓教師和現場專家各1名以上。
二、培訓師職責
1、根據培訓標準的要求,收集相關資料,并進行項目教學設計;
2、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準備、講義、;
3、負責相應項目的培訓工作;
4、輔導學員完成項目作品;
5、對教學質量進行跟蹤反饋;
6、對培訓資料進行歸檔整理;
三、培訓要求
1、培訓師必須嚴格執行培訓計劃和培訓規章制度;
2、培訓準備工作認真、負責、按時、保質。教學準備資料(如項目任務書、教案、課件等)必須提前2天報項目小組審核;
3、嚴格按時間安排表上的時間、提前到達上課地點,做好課前準備,準時上課;
4、每天按要求做好詳細的考勤記錄和上課情況記錄,并及時將記錄情況反饋給學員;
5、必須按照審核的項目任務書實施教學,不得隨意變更授課計劃、降低培訓要求、減少培訓時間;
6、每個項目完成后,按照標準考核要求批閱學員作品,并將學員作品資料按要求歸檔;
7、每個項目完成后,如實記錄培訓情況,寫實學員培訓日志,并及時填寫平時過程考核成績和作品成績表。
四、考核與課酬
1、培訓考核
培訓結束,各培訓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培訓師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培訓資料的整理、學員滿意度調查、培訓日志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學員作品完成情況等。
培訓師在培訓中出現以下違規現象,學院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發或扣發課酬并取消培訓師資格:
1)授課遲到或無故不到者;
2)學員不滿意度達20%者;
3)宣傳不良言行者。
2、對考核合格者,按照教育廳下撥的統一標準發放課時費。
教師工作規章制度篇3
教師這一職業是天底下最崇高的職業。人民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為了確保人民教師的光輝形象永不褪色,為徹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特訂出教師廉潔制度,望全體教職員工共同遵守。
一、教育學生,培養學生是教師的天職。教師應與每一個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但嚴禁任何人接受學生和家長的禮品。(包括錢和物)
二、學校工作牽涉千家萬戶,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家長提出購物要求。
三、收費是政府行為。在教學期間里除學校按照市教委、市物價局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外,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書籍或其他物品。凡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必須向學生開出收據或公布帳目。
四、學校行政和教師在招收新生,轉插班生問題上,不得亂收費或私自安插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的學生,必須經學校行政集體研究,再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任何教師不得拒收插班生與學困生。
五、學校教師不得以工作關系或其他任何理由為名私自收受禮品和物質。實在無法拒絕的,應上繳學校并登記造冊,統一處理。
六、任何教師不得利用與學校往來單位的名義,為個人辦私事。
七、輔導學生是教師應盡的義務,任何教師不得進行有償家教。
八、此制度與學校目標管理掛鉤,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直至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