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范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后確保車輛完好并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后確保車輛完好并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核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并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后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①負全責罰60%,②負主責罰40%,③負同等責任罰30%,④負次責10%。⑤無責免于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財務審核結算。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核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核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核實并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匯總與辦公室核對→按財務審批程序申請核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對象: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后,按財務核報程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2
1、機關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配。機關部門或工作人員因公需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告辦公室安排,并憑派車單乘車,返回后及時簽字。
部門和個人嚴禁私自支配車輛,凡因此延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嚴肅處理。
2、駕駛員必須妥善保管車輛,保證車輛安全;休息時間車輛存放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除工作時間以外,外出使用車輛必須報告辦公室。
3、保證工委召開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用車。部門召開的業務性會議和培訓班,一般不配車駐會,特殊情況需經辦公室批準。
4、部門工作人員在西安市區及附近郊縣執行公務,盡量安排車輛接送,長途出差一般不派車,特殊情況須經辦公室同意,并報告工委領導。
5、離退休干部用車,由老干所提出意見,及時予以安排,以保證老干部學習和生活需要。
6、由辦公室負責保證接待來訪的兄弟省、市(自治區)學習、考察、參觀客人的活動用車。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3
目的:
1.加強車輛統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范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范圍:
本規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于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盡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權限負責審核和批準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4
一、總則
(一)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與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與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她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與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她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11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調派。
②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③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⑤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4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8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9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__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20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第21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4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違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7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發生重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9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30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后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有駕駛執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后應及時交還。
六、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車輛保養
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并報辦公室核準后,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事后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后,再進行維修。回公司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定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6
車輛使用維修管理制度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機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動,車輛管理與維修管理辦法。
2.車輛使用的原則:保證防汛用車,保證領導工作用車,保證值班用車,保證老干部就醫用車,先急后緩,兼顧一般。
3.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單制度,不經派車一律不準使用車輛。
4.機關各部門,因公到某地城辦事,除財務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車。
5.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主管局長簽批后,交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按先后順序派車。
6.如遇防汛搶險,迎接上級領導,緊急病號等特殊情況,駕駛員應根據領導安排及時出車,并在行車途中向車管人員匯報車輛去向,返回后及時領取派車手續。
7.機關車輛不準用于結婚等私事。
8.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發現2次罰款300元,超過3次,調離駕駛崗位。因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負。
9.駕駛員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把車輛停放在機關,車上鑰匙和全套手續交車輛管理員保管,管理辦法《車輛管理與維修管理辦法》。
10.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以大局為重,不得刁難車管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車管人員和司機出難題,不得指定車輛。
二、車輛維修管理
1、當駕駛員發現車輛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車管人員反映故障情況,并及時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
2、維修申請單上需填寫維修所需時間、損壞部位、更換零件、維修金額等,如不清楚情況時,應立即到指定修車廠進行詢問,以便填寫申請單,申請單上需要由車管人員、車管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及主管局長簽批。
3、修車申請得到批準后,駕駛員應會同車管人員到指定車輛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駕駛員不得私自維修。車輛在維修時發現新的問題,需要更換新的零件及增加費用時,應立即向辦公室負責人反映,并匯報主管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修車。
4、修車完畢后,修車廠應出示修車費用清單,駕駛員和車管員認可后簽字,以便日后結算。若駕駛員私自修理,沒有車管員的認可簽字,日后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將更換掉的舊零件收回,交到辦公室。
5、修車費用每兩個月結算一次,結算時由駕駛員、車管員及車管負責人共同前往結算,報銷時維修申請單及簽字后的修車費用清單應附在發票后報銷。
三、車輛燃油管理
1、車輛燃油實行全獎全罰制度。即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各車的&39;耗油指標定出各車用油標準,辦公室每月底統計各車行駛里程提供給財務科,財務科根據當月某場油料價格按照行車里程和用油指標填寫核報單,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交主管局長審批,財務科復核兌現。
2、潤滑油、剎車油由辦公室統一購入保管,車管員根據單車里程用量及時登記更換。
3、車輛用油一定要保證油的質量,絕不能投機取巧,弄虛作假,如發現在油的價格或用油規格投機鉆營,弄虛作假,將調離工作崗位,并進行500-1000元罰款。
四、獎罰制度
局機關每年對圓滿完成全年出車任務,愛惜車輛遵守交通規則,無發生交通事故,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競賽,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駕駛員予以獎勵。同時,對違反規章制度冒險蠻干,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車輛損壞以及發生事故的駕駛員,予以懲罰,懲罰標準按《黃委勞動安全條例》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7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車輛管理,做好車輛調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職責
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和調度,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調用。
3范圍
車輛安排遵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車輛僅限于規定區域內公務用車。
4車輛使用和管理
4.1車輛使用實行"先預約、后派車"制度。一般情況下,由車輛使用人于用車前一天如實填寫派車單預約車輛,說明用車事由,由部門經理確認,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交司機出車。
4.2司機按派車單要求按時按指定地點出車;回公司后派車單交回前臺核收,前臺于每月底匯總一次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4.3司機出車期間應嚴守交通法規或地方停車規定,因人為造成的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承擔。
4.4在緊急情況下,司機可自行調配用車。如救人、救火等突發情況。
4.5不得公車私用。
5有關檢修車輛的事宜:
5.1司機應在指定地點對車輛進行定期檢修、驗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5.2對于易耗材料、零部件等單件價值在______元以下的零件更換項目,可由司機先行決定購買、更換,事后申報、審批。
5.3車輛需中修、大修時,司機應提前三天以上申報,獲批準后到指定廠家維修;特殊或緊急情況,經口頭請示總經理同意后,可先行修理,事后補辦有關申批手續特殊或緊急情況,經請示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后,可先行修理。
5.4有關車輛的年審等手續由司機負責辦理。
6相關記錄
6.1《派車單》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8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系。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后,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9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__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0
為規范和加強學校校內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內交通事故,維護校園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按照《唐山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車輛制度。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1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司公共用車。
二、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高管人員用車。
2、公司員工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系業務、辦差迎送。
3、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開會、辦事人員。
4、機械、配件采購和物料運輸。
5、員工工傷接送。
6、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三、車輛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
2、所有車輛領用人都必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車輛領用登記手續(無駕駛證不得領用車輛)。
3、車輛使用后,車輛領用人必須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并按要求注明用車人、提車時間、去向、用途、所用時間、使用公里數和使用前里程數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須登記所有用車的每月行駛里程、耗油量,并計算出耗油率。
5、對近似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6、因工作用車,領用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辦理領車登記手續,否則行政人事部有權不予配車使用。
四、車輛費用及違規管理:
1、每部車輛各配一個相應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查各車輛使用人每部車每個月的行駛里程及耗油量,并進行計算出各車輛的耗油率。
2、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由相對應的車輛使用人自行承擔,行政人事部負責審查。
3、所有車輛產生的責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處理相關手續和費用,并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的賠償費用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擔50%費用。
4、所有車輛產生的責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所有相關手續和費用,一切由車輛使用人自行處理和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5、所有車輛年檢、保險和日常保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監管,負責通知相關用車人或用車部門負責人及時辦理。
6、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固定地點,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車輛使用人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7、公司所有車輛維修和保養,由公司指定定點單位統一進行,行政人事部負責跟蹤維修情況及修后車況。
8、用車人或用車部門提出車輛維修保養的,必須提交維修保養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核實檢查車況,核準維修部位或需更換配件的準確名稱,再登記備案。
五、駕駛人管理
1、禁止無證駕車,或給無駕駛證人員行使。
2、禁止酒后駕車。如因上述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公司車輛使用人嚴禁公車私用。
六、車輛相關文件管理:
1、所有車輛相關文件資料都必須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登記管理。
2、行政人事部負責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2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障各項畜牧業工作正常運行,同時,遵循節約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調配和使用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安排,用車者要先申請,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加油派車,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車輛可由辦公室統一調遣,其加油費由局機關支付。
二、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車記錄,按時上下班。車輛回歸后,隨時待命,保持車輛清潔衛生,車況良好。
三、車輛加油核定標準:平坦公路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區(牧道)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車視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單位后憑加油發票核銷。
四、車輛要定點維修,檢修或更換部件,需征得領導同意,并由辦公室負責監督,私自在非定點修理,不報銷修理費用。
五、嚴格執行派車制度,規范和履行派車手續,由辦公室負責人根據里程填寫派車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再由財務人員、駕駛員簽字后予以調用和車輛加油。逢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臨時用車,須經主要領導先同意,再現金加油(僅限于領導干部),后憑票報銷,并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六、原則上本局車輛僅限內部辦公使用,特殊情況如上級領導部門臨時調用的,由上級領導部門負責加油。在婚喪嫁娶問題上,如無直系親屬關系,一律不允許派車。
七、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出車情節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若發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擔一切后果。
八、駕駛員應經常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知識,杜絕違章駕駛,保持車輛安全駕駛。如在車輛管理過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違反交通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做的絕對不做。
十、本規定自20__年月日起實施,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3
為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現對公司內車輛停放作如下規定:
一、機動車停放規定:
1.公司車輛停放:
1)公司車棚是為公司車輛停放而設,非公司車輛不得進入車棚停放。
2)公司車輛不出車時應對號入座停入專用車位,做到停放整齊。
2.員工車輛停放:
1)員工車輛應服從管理和指揮。
2)員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規定的流動停車區域;當流動停車區域車位已滿時員工車輛應靠生產車間旁的南北向通道兩側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3)員工車輛,在未經申請和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在車棚內的流動車位長期停放或停留過夜。
4)停入車棚的車輛應按車位整齊停放,不得壓線、過線、占用旁邊車位。
5)車輛停放須鎖好門窗。現金、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請自行保管。
6)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存放車內,否則需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3.外來車輛停放:
1)外來車輛在保安指揮下停入指定車位,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公司重要來賓車輛,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導停放。
3)貨車等載重車輛,應停放在工作區域內,不得停放在與之無關的區域。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停放規定:
1、員工車輛應整齊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車棚或摩托車棚內,不得隨意停放。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駛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外來車輛應在保安指揮下停放在指定區域。
3、長期業務車輛進入公司后須停放在規定區域,不得隨意停放。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三、其他規定
1、使用停車棚之人員應對車棚、場地設施的安全完好負責,如有損壞,當事人應負責賠償。
2、所有停車人員應自覺遵守本規定,對違反規定、不聽從勸告者,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3、本規定從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4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駕駛員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并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準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說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二、車輛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車輛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進行車況檢查,存在問題的車輛必須及時維修。
2、實行車輛經費包干制度,每車每月2550元經費,包括各種油料費、小型修理費用(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車補助、過橋過路費、停車費。
3、每月底行政科車輛管理人員要及時進行車輛行駛里程統計。
4、要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按規定在行駛5000—6000公里內必須進行機油及相關濾芯的更換,更換單件價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車輛需要大修時,必須經主任批準后再行維修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5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39;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6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單位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派車單》;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3.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4.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辦公室稽核。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4.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領導核準后轉財務部會計稽核。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5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4.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單位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7
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用車管理,確保行車安全,不斷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第一、優質服務、保證重點、節省高效",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對本局公用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主管部門領導具體管、辦公室進行動態監督"的機動車輛管理責任機制和工作機制,把車輛管理納入工作議事日程,把安全工作當做重中之重落到實處,不斷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管理、檢查、考核、追究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機動車輛管理部門應按照本局的要求,全面加強對機動車輛的管理,真正實現"四個確保"、"四個做到"的目標,即:確保局領導辦公用車,確保檢驗檢疫業務用車,確保行政辦公用車,確保局領導交辦的臨時公務用車;做到安全正點,做到服務熱情,做到節省高效,做到各方滿意。
第五條機動車輛管理情況納入目標考核體系之中。發生問題,除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處置外,還要按照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進行量化考核。
第二章主管部門管理要求
第六條機動車輛管理部門應對機動車輛重點加強以下方面的管理:
(一)安全教育。
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建全并有效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傳達有關車輛安全方面的文件和指示,促使駕駛員不斷強化紀律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做到懂法知規,并在確保安全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技術水平,服務水平,進而把涉及安全的各項工作抓實抓好。
(二)年檢。
1、檢查駕駛員是否有違章記錄;
2、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要求;
3、駕駛證的審核;
4、行車執照的審核;
5、其他內容。
(三)換證。
按車型和年限的要求及規定更換駕駛證。
(四)車輛停放。
嚴格執行車輛集中停放規定,采取動態方式檢查車輛停放執行情況并做好記錄。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批評和整改。
(五)車輛購置。
根據工作需要、車輛技術狀況和有關車輛使用等規定,及時提出車輛購置計劃。
(六)車輛報廢。
根據車輛使用的年限、行駛里程、技術狀況,按國家有關各類車輛報廢規定,向局黨組提出報廢申請。
(七)車輛保險。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資質較強、管理規范、服務到位、價格合理的選擇要求,向分管局領導提出車輛保險計劃,經局黨組集體審定后實施。
(八)車輛借用。
未經局黨組審批,不得將機動車輛借給外單位使用;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將機動車輛借給本局駕駛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一切后果自負,并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九)車輛轉讓。
凡是納入本局固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所有機動車輛,嚴禁對外拍賣轉讓。確需拍賣轉讓的車輛,必須首先報告遼寧局機關車管部門,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按照《拍賣轉讓程序》實施。拍賣轉讓時,必須組成拍賣領導小組,根據"公開、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則,按照《拍賣轉讓程序》實施。凡是被拍賣處理的車輛,必須和買方簽定協議并收取一定押金,待買方辦完所有相關手續后,方可解除協議、退還押金、交接放車。
(十)事故處理。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馬上向交通部門、部門領導、分管局領導及保險公司通報情況。相關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十一)車輛維修。
按照及時處置、保證質量、節省支出的原則和車輛維修的規定實施。
(十二)建檔存儲。
對本局使用的不同型號車輛建立事故檔案、維修檔案、技術檔案、油料供給檔案和用品更換檔案等相關檔案,掌握第一手資料,對車輛各方面狀況做到胸中有數,使車輛管理工作逐步邁向規范化。
第七條辦公室及局指定的專項工作檢查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機動車輛管理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及黨組匯報。
第八條對不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職責的部門和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懲處。
第三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九條駕駛員應嚴格執行下列管理規定:
(一)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安全、學習活動。
(三)服從領導,執行命令,遵守紀律,堅守崗位。
(四)認真搞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堅持搞好"例保",堅持"三檢"制度,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五)建立駕駛員行車檔案。
(六)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隨車工具和證件齊全有效。
(七)講究職業道德,做到安全、正點、熱情、優質服務。
(八)因事、因病請假或休假時,應將車輛停放到本局指定位置。
第十條駕駛員應認真落實下列工作要求:
(一)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
(二)不私自出車。
(三)不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四)不將車輛開回家停放。
(五)不酒后開車和開"英雄車"、"堵氣車"、"故障車"、"疲勞車"。
(六)不違章行駛和隱瞞事故。
(七)不講不團結的話,做不團結的事。
(八)不頂撞領導或消極怠工。
(九)隨車攜帶滅火器,每年檢測一次,做到會使用會自救。
(十)做到安全、正點、熱情、車容整潔。
第十一條聘用駕駛員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一)聘用。
1、遵守遼寧局及本局聘用臨時工的管理規定;
2、必須持有轄區派出所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必須持有所需駕駛車型的駕駛證;
4、必須有三年以上連續駕駛并無任何事故發生的駕齡;
5、必須是自行負責"兩種保險"的人員;
6、擬聘用人員思想覺悟較高,個人修養較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年齡在25歲~45歲,身體健康人員;
8、經局黨組研究審定;
9、對擬聘用人員,試用三個月后,簽訂一年勞務合同。
10、擬聘用人員必須在簽訂合同的同時,交一萬元人民幣做風險金,待解除勞動合同時,本金與利息一并返給本人。
(二)聘用期管理。
1、組織被聘用人員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技術水平;
2、要求被聘用人員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懂法知規,行車安全觀念不斷增強;
3、對被聘用人員在工作上嚴格管理,思想上嚴格要求,在生活上予以關心;
4、督促聘用工克服臨時思想,積極要求上進,確保駕駛業務精益求精,行車安全常抓不懈,服務態度好中求佳;
5、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而屢教不改者,或在社會上違法違紀者解除勞動合同、
6、對發生交通事故,按不同責任、不同情節給予教育、罰款、賠償、解聘處理。
第十二條對駕駛員的獎懲按照本局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及《事故處理罰款規定》等要求執行。
第四章公務用車管理
第十三條公務用車實行用車申請和審批制度。機動車輛主管部門按照用車申請派車,并做到"四個確保"。
第十四條用車人在使用車輛前,應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審批單,由所在部門領導簽批后提交車輛主管部門領導(未在本局時,可提交主管局長)批準并由用車申請人執單。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審批單時,應詳細填寫用車事由、出車地點、申請時間、審批時間、出車時間、回局時間等信息。用車結束后,用車人對車輛調度、車輛服務等內容填寫評價意見并將用車申請/審批單送交辦公室存檔。存檔的申請/審批單作為目標管理考核的依據。
第十五條駕駛員必須按公務用車申請/審批單規定的時間、任務、路線及時出車并安全行駛,對未經批準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車輛用途、行車路線和地點的,視情況給予處罰。對車輛使用人實際用車與申請/審批單不符的,駕駛員有權拒絕行車。
第十六條駕駛員須經常對車輛的安全狀況、技術狀況等影響安全行駛的項目進行檢查。長途行駛前,必須提前一天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行車安全。檢查、維護、維修等情況要形成相關記錄。
第十七條上班期間、下班后、節假日和公休日期間,駕駛員要嚴格執行機動車輛集中停放規定,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第十八條原則上禁止因私使用本局車輛。特殊情況下,非公務用車以及節假日和公休日期間公務用車,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臨時用車申請/審批單并經一把手批準后方可出車。
第十九條原則上禁止本局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本局車輛。特殊情況下,須由主管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嚴禁本局局領導駕駛公用機動車輛。
第五章車輛的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車輛發生故障或需維修保養時,駕駛員須向車輛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提交分管局長審定后報一把手審批。一把手按照重大事項財務支出管理制度的要求自行或者召開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二條在外地執行公務時,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駕駛員須按照程序匯報請示,并按照領導指示意見處理。請示及處理情況須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第二十三條車輛主管部門按照經領導批復的車輛維修意見對車輛及時進行維修。
第二十四條所有車輛一律到經本局審定的定點修理廠或者維修中心進行修理。
第二十五條車輛主管部門負責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驗收,確保車輛維修項目按照本局要求完成,并在認真核對廠方修理單上的工時、配件等無誤后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維修費用的結算按照本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的補充規定》實施。
第六章燃料供應
第二十七條公務用車加油可根據燃料市場的總體情況,采取持專用加油本或現金加油的辦法加油,并確保燃料的質量和行車的需要。
第二十八條駕駛員應建立公用車輛加油記錄本,詳細記載加油的相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報銷時,應持加油發票、加油記錄本、專用加油本等進行簽批和報銷。
第三十條車輛主管部門每月對車輛行車里程和耗油量進行統計核算,報分管局領導審核。
第七章車輛集中停放
第三十一條本局所有公用機動車輛均應按照指定位置進行集中停放。公用車輛管理和監督部門應加大管理和監督力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報告。
第三十二條當天下班后,駕駛員應對車輛集中停放情況予以準確記錄。
第三十三條公休日以及節假日前,車輛管理和監督部門應共同封車,填寫封車記錄,詳細記錄封車時間、封車地點以及當時里程等信息。
第三十四條公休日以及節假日期間因公務原因需要使用車輛的,需填寫臨時用車申請/審批單并經一把手批準后方可出車。
第三十五條開放車輛時,應由車輛管理和監督部門共同進行驗證,并填寫車輛開放記錄。
第八章交通事故處理責任追究
第三十六條公務用車發生責任事故,取消駕駛員及車輛主管部門當年評先選優資格,并依據交通部門的裁決,扣發駕駛員當年目標管理獎10—50%。造成人員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駕駛員全年目標管理獎,在職駕駛員取消駕駛資格,聘用駕駛員作解聘處理。
第三十七條未經局領導批準駕駛公用車輛辦理私事發生責任事故,取消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當年評先選優資格并扣發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主管部門領導及駕駛員當年目標管理獎,同時追究行政責任,駕駛員個人按交通部門的裁決承擔事故的責任和全部費用。在職駕駛員取消駕駛資格,聘用駕駛員作解聘處理。
第三十八條車輛發生"獨立"事故發生后,在沒有交通部門裁決情況下,可按照所承保的保險公司的裁決和現實情況按照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酌情處理。
第三十九條處級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違反規定駕駛工尺發生事故,按照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七條規定承擔行政及經濟責任,并按照遼寧局的規定給予降職處分。
第四十條對所扣發的資金,由本局辦公室保管,并登記造冊,作為車輛管理和獎勵基金使用。
第四十一條發生重大事故后,實行第一時間逐級報告制度,做到始有報告,終有結論,并提出整改意見,制定整改措施。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遼寧局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局工作質量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篇18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車輛,保證工作需要,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室負責學校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用,任何領導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動用車輛,凡出車都要由辦公室填寫《車輛派出單》。
二、凡用車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車。
三、車輛派出范圍:
(1)校領導工作用車,要優先保證主要領導公務用車;
(2)有關處室或處室負責人因工作需要,由辦公室合理安排用車;
(3)有關處室負責人及教職工因辦理業務出差,所帶物品或資料量大不便攜帶或夜間出差時,視具體情況可適當派車送站;
(4)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可派遣車輛;
四、禁止公車私用。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外單位用車,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況需主管校領導批準。
五、厲行節約,加強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領用卡片,車輛維護維修和油料消耗統一執行單車核算,違章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六、駕駛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交通法規,愛護車輛,確保安全行車和車容整潔,嚴禁帶病出車,嚴禁超載。
七、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入庫,不能隨意停放。
八、凡未經請示,隨便出車或造成損失,由使用者負全部責任,并追究駕駛員責任。
九、租用車輛:如果需要租用營運車輛,由校長室或各處室自行聯系營運公司。負責聯系車輛的學校相關部門領導需向對方索取正式有效的營運證件(復印備查),與對方簽訂租用車輛協議,確保合法營運、安全營運,杜絕超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