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安全與保護員工手冊
安全管理篇
勞動安全與保護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定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員工有義務及時向上級主管報告任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事情,報告及時避免公司蒙受損失者,公司將給予獎勵,被查明明知不報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四條 員工必須熟悉機器、設備性能、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通過相關培訓后,方可上崗。
第五條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按操作指引檢查工作場地,保證人員及設施的安全。
第六條 工作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堅守崗位,提高警惕,確保各項工作安全,順暢開展。
第七條 愛護消防設備,惡意、故意破壞消防設備屬于違法行為。
第八條 對違反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員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幾率處分。
第九條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架構》,加強公司消防管理職能機構,并對全廠消防安全進行監督與確認。
第十條 行政部將根據公司實際地理位置,建立各部門、各樓層消防實戰操作規程及安全撤離路徑指引,同時公司每年舉行一到兩次不同時間段的實戰消防演習,以備應急突發事件。
第二節 技能安全培訓
第一條 公司為所有員工提供各種類型的健康及安全培訓,員工需積極參加與配合。
第二條 各部門必須制定各機臺設備操作規程指引,供每位操作者指南,同時加強試用期安全技能操作培訓,合格后方可操作機臺設備。
第三條 工作期間,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勤于巡視其屬下工作人員操作規范,對于存在操作不規范,或由安全隱患的需及時教育、糾正。
第四條 操作設備必須精神集中,杜絕打瞌睡、聊天等影響注意力集中的事件發生。
第三節 勞保、個人防護用品
第一條 有粉塵及化學品泄出的情況下,佩戴安全眼鏡及口罩。
第二條 與化學品接觸時,使用化學防護手套。
第三條,在動火工作中佩戴防風鏡或使用防火面罩。
第四條 其它相應工作崗位上的安全設施。
第五條 員工應及時更換舊的、破損的以至于影響保護功能的防護用品。(如不佩戴或不按規定執行,發生的職業病等現象,公司概不負責。
第四節 設備使用安全規定
第一條 車間載貨電梯是用于上下班運載貨物所有,禁止非手提不動或空手者搭乘電梯。
第二條 樓層電梯禁止非權限外人員使用,如:車間,嚴禁故意、惡意損毀設備、亂按按鈕,電源開關等,發現一次將給予嚴懲。
第三條 權限設備禁止非專業人員早錯、使用、拆卸及維修等,如:車間機器,線路檢修,設備調試等,發現一次嚴厲處分。
第四條 叉車不得隨便載人、站人或任意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