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電費階梯電價是怎樣算
階梯電價是從201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這一計費方式在當時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認可。
主要原因便是當時家用電器數量并不多,每家每戶基本電量使用都在第一階梯當中。而第一檔電費普遍較低,各個地區一般不會將第一檔電費設置在0.5元/度以上。階梯計算方式最初是為更好的樹立民眾的節約用電意識,但是在近幾年的發展中,這一政策出現了較多問題。
現階段社會經濟與科技呈現蓬勃發展態勢,每家每戶的電器逐漸增多,在使用過程中會消耗較多的電量,導致大部分家庭的電費走向第三階梯,每個月的電費支出不斷上漲。在繳納電費時部分家庭認為階梯計算方式不合理,并將這類電費支出成為“電費刺客”。
由此可以看出,階梯電費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居民的節約意識增加,但是這類傳統的電費計算方式已然無法滿足現代社會人們的生活需求。若無法降低中高用電量家庭的日常支出,將不利于社會各項因素的穩定發展。
電費繳納“新變化”
近期有消息傳出在2023年6月1日起調整電費計算標準,以往所使用的階梯電價將會徹底淘汰。那么新電費計算模式是怎樣的呢?新計算方式被稱為“分時計價”顧名思義就是按照每日使用電量的峰期與谷期來計算電費。
在新時代背景下居民用電與工業用電的需求不斷上漲,國家電網表示自身壓力也是與日俱增。在2022年甚至部分地區出現了階段性停電的情況,給部分地區居民的生活帶來了較多負面的影響。因此出臺“分時計價”計算方式可以更好的解決居民與工業的高用電需求。
用峰期與谷峰來計算電費,可以保障供電公司的盈利性,但是對普通百姓而言卻帶來了一筆不小的負擔。在高峰期用電時電力價格要比特價時期高出30%左右,若是家用電器更多則花費更多。而普通人需要上班、工作,只能在高峰期用電,特價時期的電量根本享受不到。
那么面對這類問題時我們應該怎樣解決?許多已經實施“分時計費”的城市網友提出了相關建議,那就是利用蓄電裝置在特價時期存儲特價電量,將蓄電裝置充滿在高峰時期使用。這樣的話不僅能省下較多的電費錢,更能保障日常的生活電力需求,不用再為高昂的電費煩惱。
在這一情況下許多網友也提出了質疑,“分時計費”相較于“階梯計費”要更加復雜。那么實施分時計費的意義是什么呢?高峰期與深谷期的電量可以說是相距20多倍,兩者之間的差異能更好的鼓勵居民與工業在高峰時期減少用電需求,從而保障電力使用效率。
眾所周知,現階段部分地區已經開始推行分時計費方式,既能夠保障國家電網公司的利益、降低國內用電緊張的問題,又能推動居民與工業的節能用電意識發展。那么相信分時計費方式在不久的將來就會與全國各地的居民相見。
階梯電價每年幾月清零?
階梯電價一般是每年年底12月份進行清零的。
用電階梯電費到三檔以后,大概需要等待一個月之后的時間就會自動清零,簡單來說,就是在正常用電的情況下,按照一檔或者二檔進行收費,電費不會差得特別多。如果用電量超過了二檔,變成了三檔,那在第二個月繳納電費的時候,就需要繳納其中的差額,一個月之后會自動清零。
階梯電價階梯式電價是階梯式遞增電價或階梯式累進電價的簡稱,也稱為階梯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過分段電量可以實現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提高用電效率。第一階梯為基數電量,此階梯內電量較少,電價也較低;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一些。
根據國家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來看,將全面放開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并且擴大電價上下浮動范圍。這意味著電價可能發生改變,但是,農業用電價格比較穩定。
階梯電價一檔二檔三檔二各是多少?
2023年梯度電價收費標準如下:
1、第一階梯:用電量低于12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0.6元;
2、第二階梯:用電量120度~3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0.8元;
3、第三階梯:用電量300度~5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0元;
4、第四階梯:用電量500度~7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2元;
5、第五階梯:用電量700度~1000度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4元;
6、第六階梯:用電量1000度以上的居民用戶,每度電收費1.6元。
階梯電價是幾點到幾點?
第一階梯:每日8:00-12:00;17:00-21:00。
第二階梯:每日12:00-17:00;21:00-24:00。
第三階梯:每日00:00-次日8:00。
第一階梯為基數電量,此階梯內電量較少,電價也較低;
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一些;
第三階梯電量更多,電價更高。隨著戶均消費電量的增長,每千瓦時電價逐級遞增。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過分段電量可以實現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提高用電效率。并且能夠補貼低收入居民。
階梯電價按月還是按年?
階梯電價一般都是按月收費的,但是也有部分地區是按年收費的。
1、第一檔:每月每個用戶的使用電量不超過210度,總累計電量不超過2520度,正常按規定的電價收取。
2、第二檔:每月每個用戶的使用電量在210和400度之間,總電量不累計超過4800度,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
3、第三檔:每月每個用戶的使用電量在400度以上,累計電量在4800U以上,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
法律依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四條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間、方式,合理調度和安全供電。 用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條件用電,交付電費和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第三十五條 供用電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