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沒有接收函怎么辦理報到證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同意接收畢業生而出具的函件。而報到證需及時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以保證留學人員在不同類型單位工作時,其合法權益、應有的社會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務均得到保障,如保留干部身份、檔案工齡計算、檔案工資調升、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和晉升、黨團管理等。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留學生沒有接收函怎么辦理報到證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回國留學生接收函解析
第一步 個人填報信息后經接收單位提交:
登錄網站,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網址:在個人用戶登錄處注冊個人帳戶。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接收畢業生”,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戶口遷入公司的遷入地行政區域:南山區;遷入地登記機關:粵海派出所,以單位方式申報,單位名稱:深圳華森建筑與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點擊選擇符合的政策條款和接收單位后提交。信息填報后,需跟接收單位經辦人聯系,經單位審核后,由單位經辦人在人才引進申報系統提交。
第二步 快遞以下書面材料至單位經辦人
(一)畢業生推薦表和成績單(收原件)
畢業生推薦表和成績單由畢業生的畢業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畢業生推薦表(貼照片)須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公章,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申報時已畢業的需提供原件;還未畢業時,則無需提供)
(三)身份證及戶口簿(戶口首頁及本人頁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四)結婚證(已婚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已孕/已育提供)
(五)《畢業生情況一覽表》打印手寫(詳見附件)
第三步 辦理畢業生《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
單位經辦人提交書面材料到深圳人社局(7個工作日出審批結果),深圳人社局審批通過后,打印《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并聯系畢業生簽收。
第四步 辦理畢業生派遣手續
畢業生憑《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到畢業院校辦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研究生)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有效期一個月)(不涉及遷戶的深圳戶籍畢業生不需辦理遷移證)。
第五步 辦理報到手續
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研究生)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深圳戶籍提供戶口本),自行至深圳市人才市場(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北路深圳人才市場大廈6樓)辦理報到手續。
報到后,畢業生領取《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指標卡》(在深辦理“農轉非”畢業生)。(畢業生須在《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規定的報到時限內辦理報到手續。并在《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備注入戶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
第六步
①畢業生持以上入戶資料到南山公安分局行政服務大廳辦理入戶審核,地址:南山大道3020號戶
政業務受理大廳,公交車337路,站點:南頭②,再步行至南山公安分局);
②到粵海派出所辦理入戶。(粵海派出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學府路95號,公交車M209
路從南山中心區總站至桂廟新村公交站下車;需重辦身份證,請帶身份證照片回執及照片)
第七 步 手續事項
入戶手續完成后,畢業生自行保管戶口卡原件、將《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存放至人事檔案。
留學生回國辦理報到證解析
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需要留學人員自己辦理。據了解,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根據教育部授權,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促進和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參照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辦法,可為留學人員辦理就業派遣手續服務。凡在國外留學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赴港、澳地區攻讀學位,或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人員,回國后辦妥學歷學位認證手續,并聯系好國內工作單位后,則可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
所需材料包括:
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指定的就業落戶服務系統在線登記申請人的個人信息;
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委托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單位接收函;
由具有人事存檔權的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
居民身份證;
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工作人員強調,到上海和深圳就職的留學人員就業報到手續需直接找當地人事局辦理,而在其他城市工作的留學人員,可在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留學人員服務機構辦理。需注意的是,報到證的有效期一般為40天,過期或遺失后不可補辦,因此,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交至用人單位。
猜你感興趣:
1.北京歸國留學落戶政策
2.留學生辦理報到證流程
3.留學生報到證辦理材料
4.留學生接收函范文
5.留學生如何辦理派遣證
6.辦理報到證的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