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
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資助對象和申請條件
1、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獲得市外專局頒發的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二)擔任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三)必須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不少于30萬元;
(四)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產業;
(五)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和人員,且經營正常;
(六)所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須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
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申請創業資助
(一)一等資助條件: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國(境)外5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二等資助條件: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3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具有創新性。
(三)三等資助條件: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1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所開展的項目具有先進性和可行性。
(四)經專家評定,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助。
深圳歸國留學生優惠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助
(一)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因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二)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
(三)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開展的項目有知識產權爭議的;
(四)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有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
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資助標準
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分為三個等級:
一等資助100萬元,二等資助50萬元,三等資助30萬元。特別優秀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申報程序
(一)申報企業請登錄“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報系統提出申請,按要求完成相關數據填報工作(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88892919)。
(二)申報企業按規定向注冊地所屬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前海注冊的公司前往前海管理局)提交相關材料(系統填報完成后即可馬上向各區提交紙質材料)。各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受理企業申報,對提交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審核意見后報市外專局。同時,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電子政務平臺,對企業提交信息進行審核上報。
(三)市外專局匯總申請材料并進行復核(同時由市科技創新委審核確認是否屬于重復資助項目),組織行業專家分行業對復核通過的企業申報項目進行書面評審,書面評審按評分高低排序,并根據當年度申報企業數量取一定比例的企業進入專家現場評審。根據專家現場評審評分高低排序,按當年度申報企業數量取一定比例的企業進入實地考察。
(四)市外專局結合現場評審得分和實地考察情況,擬定創業資助名單,報市財政部門查重并復核,經市財政部門同意后,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市外專局進行調查核實,并出具調查結論,如有不符合資助條件的,取消申請人員獲得補貼的資格。
(五)公示完成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按規定下達補貼資金資助通知。
(六)市外專局與獲資助的留學人員簽訂《深圳市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使用合同書》。
(七)獲資助留學人員企業按規定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八)創業資助資金發放至獲資助留學人員企業監管賬戶后,由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對獲資助單位的資助款使用情況、企業及項目發展狀況進行中期驗收和實地考察,驗收結果作為監管賬戶資助款項繼續支付的依據。
歸國留學生政策深圳——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請表》(企業在申報系統成功填報后自動生成,請用A4紙豎版打印);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申報當月的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基本信息、許可經營信息、股東信息、成員信息4張表,登錄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在“商事登記簿查詢”欄目打印);
(四)商業計劃書或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無模板);
(五)科研項目或成果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六)專利、著作權證書(復印件)或知識產權承諾書;
(七)留學人員簡歷。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五份并裝訂成冊,同時按申報系統要求分別上傳掃描文件;所有材料和復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由各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查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