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留學生創業政策
法定勞動年齡以內、具備一定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在我市(含七區三縣、市)自主創業且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個人(含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其自籌資金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長沙留學生創業政策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長沙留學生創業:小額擔保貸款
1.執行政策部門: 長沙市就業小額擔保貸款中心 2.政策享受對象和享受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以內、具備一定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在我市(含七區三縣、市)自主創業且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個人(含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其自籌資金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1)持有人社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其中,個人所在家庭有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以外的商業銀行貸款記錄(包括以前年度的商業銀行貸款記錄)的,不得享受小額擔保貸款。 3.政策內容:
為全市再就業人員小額貸款提供擔保保障。擔保基金管理、擔保對象的資信審核、小額再就業貸款擔保等相關服務。
(1)貼息貸款額度:
a.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高校畢業生最高不超過10萬元,婦女最高不超過8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最高不超過5萬元。
b.合條件的聯合貸款,婦女最高人均不超過10萬元,其他人員參照上述個人貸款標準累加額度,累計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貼息貸款期限:
小額擔保貸款享受財政貼息期限最長為兩年。二次貸款和展期均不得享受貼息。
(3)貼息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個人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給予全額貼息。
4.辦理流程:
接收申請對象申請材料→初審→現場考察項目→復審→系統錄入→通知申請對象至指定銀行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5.辦理地點:各區縣社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長沙留學生創業:初創型小微企業的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
1.執行政策部門: 長沙市推進創業富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享受政策對象和享受條件:
初創型小微企業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注冊資金認繳額(實繳額)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下,成立日期符合當年的時間要求,且法定代表人出資初始創辦的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認繳額(實繳額)低于其他合伙人的不納入扶持范圍;有其他法人入股的不納入扶持范圍。且前期有效投入在3萬元及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求20名及以上成員發起并出資。大學生予以優先扶持。
主營業務為資本運營的投資類、桑拿、按摩(盲人按摩除外)、茶樓、茶座、網吧、氧吧、水吧、酒吧、洗腳、洗浴和娛樂業等和不符合環保政策項目不納入專項資金扶持范圍。
項目單位當年內已獲得、市政府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不重復安排。
3.政策內容:
無償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單位的前期有效投入(截止到申報時)金額,單個項目最高額度10萬元。貸款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金額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項目的貼息最長期限2年,年貼息最高額度10萬元。
4.辦理流程:
公開申報→部門審核→專家評→政府審批→結果公示→集中支付→績效評價
5.辦理地點:區、縣(市)創業辦
長沙留學生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地稅)
1.執行政策部門:區(縣)稅務機關
2.享受政策對象和享受條件: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個體經營者須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
3.政策內容: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 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所述人員不得重復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項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果企業的就業人員既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適用其他扶持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復享受。創業培訓對象為所有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城鄉勞動者。
4.辦理流程:
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當月,持相關證件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5.辦理地點:區(縣)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大廳
長沙留學生創業:培訓
1.執行政策部: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享受政策對象和享受條件:
可分別享受1次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培訓補貼。
3.政策內容:
對符合享受政策補貼的對象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創業意識培訓合格率達到90%的,按合格人數每人100元的標準補貼;完成創業能力前期培訓按合格人數每人600元的標準補貼;完成改善你的企業培訓按合格人數每人不高于800元的標準補貼。
4.辦理流程:
長沙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公示15天→財政局復核→撥付資金
5.辦理地點:長沙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
長沙留學生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助
1.執行政策部門:長沙市推進創業富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享受政策對象和享受條件: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是指企業注冊之日起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讀或畢業不滿2年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歸國留學生等 在高新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初始創辦各類企業,擔任所創辦企業的法人代表且出資額高于其他合伙人的大學生自主創業者。
3.政策內容:
大學生自主創業享受經營場所租金補助按照《長沙市鼓勵和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享受經營場所租金補助的操作規程(修訂稿)》(長創發[2012]5號)執行,可享受自初創企業注冊之日起計算2年內的經營場所租金補助,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給予補助。實際租金低于補助標準的,按實際租金額度給予補助。
經營場所租金補助在補貼期限內按年度申報。未及時申報的視同創業者自愿放棄,逾期不補;資金下達三個月后因各種原因未及時領取的,視同創業者自愿放棄,終止享受。
4.辦理流程:
公開申報→部門審核→政府審批→結果公示→集中支付 5.辦理地點:區、縣(市)創業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