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外留學人員政策
為加快我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和人才國際化步伐,促進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共常州、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意見》等規定,我市將重點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常州海外留學人員政策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常州海外留學人員政策解讀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加快我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和人才國際化步伐,促進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共常州、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意見》等規定,我市將重點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現就有關事項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的界定
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是指在海外學習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學成后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工作三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創新型創業人才或團隊:
(一)在國際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擁有國際領先且市場開發前景廣闊的高新技術科研成果;
(二)在國外擁有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可進行產業化生產;
(三)能引領我市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及軟件、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及環保產業的發展,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常創業;
(四)擁有可形成我市新的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產業的重大項目來常投資創業。
二、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的主要載體
市、轄市(區)屬的各級各類園區、基地等均為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的載體,主要包括:留學人員創業園、創業中心、大學科技園、軟件園、電子信息產業園、環保產業園、動畫產業基地等。
三、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三年內免費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創業場所和100平方米的住所;
(二)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經權威部門評估,根據投資方的約定,其作價出資額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70%;
(三)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研發的,在對其項目水平、發展前景、風險程度等情況進行充分論證后,給予相應金額的風險投資資金支持;
(四)從事高新技術科技成果轉化的,在對其產品前景、生產規模、獲利能力等情況進行充分論證后,給予相應金額的融資擔保,項目貸款給予50%的貸款貼息;
(五)購買自用住宅和汽車時,其五年內上繳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補貼;
(六)市有關部門制定的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家屬安置、人才開發資金資助、人才培養等方面優惠政策可同時享受。
常州海外留學人員引進方式
(一)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每年引進2?5名,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市有關部門初審、專家小組評審后,最后通過面試確定入選名單;
(二)邀請國際國內相關專業的科學家和科技風險投資家組成專家評審小組,對來常創業人才和項目進行綜合評審;
(三)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通過常州市政府網、常州市人事局網、常州人才網、常州市技術創新網、教育部留學人才網和國內新聞媒體向海外公布;
(四)應聘者須在常州市人事局網站報名并詳細填寫《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創業計劃書》;
(五)每年9月發布招聘公告并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底。次年2月底前完成評審及面試,并于3月底前正式公布入選名單;
(六)被確定為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方提供來常往返機票和面試期間在常食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