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報名方式
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從2008年開始,出現高考報名人數減少的現象,引發系列效應。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關于高考報名方式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高考報名方式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3)身體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讀書的外國籍考生,出示護照和我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且符合我省考生報名條件的,允許其參加報名。
3.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參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因違規受到停考一年處分的考生;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二、考生報考科類及填報高考志愿的規定
1.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蘇教基〔2007〕7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微調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蘇教基〔2009〕2號)文件精神,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等四種,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
2.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規定,參加201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未達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報統招批次相關科類的高考志愿。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中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并取得規定等級:
①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均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②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藝術、體育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超過三門;
③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藝術、體育類考生,在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必修科目測試均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超過三門。
(2)往屆生和社會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其必修科目測試(含技術科目)等級要求與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相同。
(3)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高中會考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我省予以認可,并進行相應的等級轉換,成績經轉換后,其必修科目(含技術科目)測試等級要求與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相同。
3.綜合素質評價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應屆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必須合格,否則不得填報高考志愿。三、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1.今年,我省考生網上報名的同時,還須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全省網上高考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補報。對于不符合2012年普通高考報考科類所規定的必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還必須參加相關必修科目測試的報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日期為11月7日。
2.申請報考高等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遵循“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在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填寫《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見附1-2),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
在中國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時,考生需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往屆生還需提供畢業證等有關證件。考生自行上網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4.考生憑考籍號參加高考報名。參加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考生已在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時取得考籍號,其他往屆生和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取得考籍號。考生參加歷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和高考報名建檔必須使用同一個考籍號。各縣(市、區)在本地報名信息全部確認后,生成考生號,考生在體檢、專業考試、填報志愿、獲取成績、錄取等有關環節均使用考生號。
5.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確認高考報名信息時,均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四、關于資格審查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應加強對考生的報名材料查驗及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后,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及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1. 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3號)文件要求,加強對考生戶籍的審查工作,非我省戶籍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對于持有外省(市、區)居民身份證的考生要重點核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應屆畢業生的學籍審查,防止非畢業年級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和大專院校的在校生以社會考生身份報考,尤其要杜絕高二年級的在校生報考。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名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統一由省教育廳基教處提供。凡不在省教育廳基教處提供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名單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資格,須經當地普通高中學籍管理部門認定,并在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取得電子學籍,由省教育廳基教處匯總提供。
3.凡2011年已被普通高校錄取而未報到或報到后退學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上交有關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提供退學證明。五、網上報名
(一)組織管理
高考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市招生考試部門、各縣(市、區)招辦、中學(報名點,下同)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高考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指導、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等工作。
1.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工作的整體組織與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庫安全,負責全省密碼系統的管理,并負責系統代碼庫的更新與維護。
2.各市招生考試部門負責所轄縣(市、區)的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負責本市范圍的密碼管理,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指導工作,在網上監控所轄縣(市、區)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所轄縣(市、區)招辦做好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
3.各縣(市、區)招辦負責本縣(市、區)范圍內各中學的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負責本縣(市、區)范圍的密碼管理,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指導工作,在網上監控各中學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所轄中學做好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
4.各報名點負責組織、指導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在網上監控本報名點所屬考生網上報名的進度,為不具備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環境,并幫助考生解決在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網上報名期間,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應組織應屆考生在中學集中網上報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高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高考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二)報名流程
1.報名資格審查
應屆畢業生在高考網上報名開始前,先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然后上網報名;人數比較多的報名點如來不及在報名前完成資格審查,也可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時同步進行。
所有往屆生、社會考生及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報名開始前,一律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考生才能網上報名。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同時,報名點通過對考生二代身份證相關信息的核對,進行確認報名點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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