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校報考流程
報考的流程以當日到所在高校報考的指南為準,基本上每個高校的要求都是如此。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17高校報考流程,供大家參閱!
北京師范大學2017高校報考流程
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重點建設的“985工程”高校,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堅持精英教育,培養拔尖人才。作為教育部首批確定的22所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之一,我校2017年繼續面向全國,通過多元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具有學科興趣、特長基礎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 招生類型
引領計劃:順應國家“試點學院”教育學部所設教育學專業(兼招文理類考生)人才培養改革要求,吸引和擇優遴選熱愛教育事業、對推動教育改革有濃厚興趣和特長基礎的優秀學生。計劃招生30人。
攀登計劃:擇優選拔對天文學(僅招理工類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選考科目要求含物理或化學),或哲學、日語、俄語(均兼招文理類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選考科目不限)專業領域具有濃郁興趣、特長基礎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招生計劃:日語25人、俄語15人、哲學27人、天文學27人。
攀登計劃日語、俄語、哲學、天文學等專業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日語、俄語限招高考英語語種考生,可兼報;其他專業不得兼報。
二、 申請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優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自薦申請引領計劃或攀登計劃中的相關專業:
1、 在省級(含)以上數學、物理競賽獲獎者,以及全國信息類競賽和科技創新競賽獲獎者,限報教育學、天文學和哲學專業。
2、 在全國英語、作文比賽獲獎及具有文學、語言文化(含英語)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報教育學、哲學、日語和俄語專業。
3、 具有其他學科特長表現者(含有相關學科調研經歷者),可報相關專業。
4、 對教育問題有濃厚興趣和獨立見解,且有相關成果者,限報教育學專業。
5、 對天文學、哲學、日語、俄語專業領域有濃厚興趣和發展潛質者,限報相關專業。
申請者均須提交所獲學科獎勵或學科興趣、特長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 考核和確定入選資格考生
學校組織專家,根據考生高中學業成績、學科特長有關材料等對申請考生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包括多項能力測試和專家面試。考核不分文理科。學校根據考生多項能力測試60%和面試成績40%加權形成的綜合成績,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
四、 錄取規則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體檢達到我校《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相關專業錄取規定,且符合下述要求,方可錄取:
1、志愿填報
對于省級招辦單獨設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須按省級招辦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報考北師大。對于我校提前批次錄取,且省級招辦未設提前批自主招生單獨批次的省份,考生須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順次報考北師大。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
2、錄取優惠
1)引領計劃:報考教育學專業的入選資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同科類調檔線或模擬投檔線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內、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錄取控制線執行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予錄取。考生獲得的具體錄取優惠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分值為準。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或30分,即予錄取。獲得的具體錄取優惠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分值為準。
2)攀登計劃:報考天文學、哲學、日語、俄語專業的入選資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同科類調檔線或模擬投檔線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內、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錄取控制線執行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予錄取。考生獲得的具體錄取優惠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分值為準。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5或35分,即予錄取。獲得的具體錄取優惠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分值為準。
五、 報考程序
考生須通過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上傳相關材料、查詢初審結果、確認考試、打印準考證、查詢考核結果等。報考我校的考生通過本系統報名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復試時間與其他學校沖突時,僅允許確認一所學校復試。具體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17日至3月27日進行報名,并上傳報名材料,包括《2017年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由系統打印,含中學成績,且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個人陳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及對所報專業的認識及專業發展理想)、證明材料(含獲獎證書、研究經歷和成果、社會調查經歷和成果、科技創新成果等)、綜合素質評價表(如所在中學未實施,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后按系統要求規格上傳,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審合格考生。
3.5月15日至5月25日,確認考試。
4.6月2日至6月10日,打印準考證。
5.6月10日至11日,參加北師大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和專家面試,地點為北師內。詳見準考證。
6.6月20日左右,查詢考核結果。
六、 約束與監督機制
1.北師大自主招生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有關院系和專家參與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
3.加強初審和復試的組織與管理。初審實行網上隨機審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隨機由三位專家評審。復試面試環節,現場抽簽決定專家分組,現場抽簽決定考生考場。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4.學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5.北師大自主招生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6.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10-58807862
七、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8807962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5日
中國政法大學2017高校報考流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和中國政法大學人才培養目標,2017年我校在自主招生中繼續實行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自主選拔計劃”。現將方案公布如下。
一、領導機構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對象、計劃及專業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自主選拔計劃”主要選拔學科特長突出,有創新意識、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不限應屆、往屆),文理兼收。2017年自主招生總錄取計劃不超過100人,入選人數控制在200人以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自主選拔計劃”分為兩個測試選拔項目:“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選拔項目”(以下簡稱“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選拔項目”(以下簡稱“涉外型卓越項目”)。兩個測試選拔項目的錄取計劃和專業見下表:
三、工作程序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見下表:
四、報名
(一)報名條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自主選拔計劃”考生報名均采取自薦申請報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報名條件如下,考生滿足其中一條即可申請報名。
1.條件一
條件一分為語文類學科競賽獲獎、英語類學科競賽獲獎和自然科學類競賽獲獎三種。凡高中階段(應屆生限2014年9月1日后所獲獎項,往屆生限2013年9月1日后所獲獎項)在此三類競賽中達到以下要求獎項者,均可報名。
符合本條件的考生,申請材料中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和自薦信(包括個人經歷及體會、曾獲獎項、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需要考生親筆書寫)、考生所在中學提供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語文類學科競賽為條件報名的考生,須另提供獲獎作品。考生須已經獲得獲獎證書原件,凡在報名期間未獲得獲獎證書或已獲獎但證書尚未發放者,恕不接受報名。
2.條件二
考生在與法學專業相關的學科有突出特長、取得突出成績、展示出較大潛力且品學兼優的,可以向我校提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申請。
符合本條件的考生,須提供能夠反映學生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寫實性自薦材料,包括自薦信(要求同上)、考生所在中學提供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獲獎證書等其他能夠證明考生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材料。考生所在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的實名推薦意見可作為考生個人自薦的補充材料,推薦人(單位)應對所提供的推薦意見真實性負責。
(二)報名分組
“應用型卓越項目”“涉外型卓越項目”報名條件見下表:
凡符合上表所列報名條件中任意一項者即可報名相應項目。“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不得兼報,不得中途更改報名組別。
(三)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7日(報名系統將于2017年3月17日10:00開放,并于3月27日15:00關閉)
符合條件的學生,請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填寫報名表(具體填寫要求詳見系統;報名時僅允許確認一所報名學校),經畢業高中教務處填寫相關信息并簽字蓋章、校長填寫相關信息并簽字蓋章后,連同個人自薦信、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到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郵寄方式視為報名無效),封面必須明顯標注“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報名申請材料須裝訂成一冊,材料編排順序為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自薦信及其他材料。
考生寄出報名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7日,以EMS物流查詢信息為準。請認真組織材料,本次報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充或二次郵寄。申請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報名。申請材料一經寄出概不退還。
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收件人為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10-58909122,郵編為102249 。
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在本校將報名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相關信息匯總并將相關材料在校內主動公示一周以上。
考生報名申請材料要單獨寄出。中學推薦意見、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推薦意見,由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直接提供。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須填寫《推薦意見登記表》(見附件1、附件2、附件3),參照考生郵寄材料的形式、時間要求,單獨寄送,函件封面注明“推薦意見”。
(四)其他
考生不得兼報中國政法大學的2017年自主招生和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五、資格審查(初審)及公示
(一)資格審查
我校組織學科專家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符合條件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集體審查遴選。
對于以自薦條件一報名的考生,進行通過性資格審查,學生符合學科競賽自薦條件,即可獲得參加自主招生測試的資格。
對于以自薦條件二報名的考生,進行選拔性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小組綜合參考學生自薦材料以及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的推薦意見,擇優選拔部分考生來校參加測試。
資格審查時對“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分別進行遴選,視報名情況確定兩類項目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
(二)公示
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于2017年4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
六、測試、入選標準、錄取要求及公示
“應用型卓越項目”、“涉外型卓越項目”實行分別測試、分別確定入選名單。測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11日,測試地點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
(一)測試
測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實行分別測試。筆試和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備查。
筆試環節,“應用型卓越項目”筆試考察內容為“思辨”和“邏輯”兩部分,“涉外型卓越項目” 筆試考察內容為“英語應用”和“邏輯”(邏輯部分為中文)。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應用型卓越項目”面試語言為中文,“涉外型卓越項目”面試語言為英文。為保證公平、公正、公開,考生面試的時段(上、下午)、考生分組、考生測試順序、考生所在考場及評委所在考場,均由抽簽隨機確定。測試后,學生當場在評委評分表上簽字確認個人成績。
(二)入選名單確定及錄取標準
我校根據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將分數加總后排名,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考生、優惠分值及專業。“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分別按照成績排名排序。
1. “涉外型卓越項目”按照不超過計劃數200%的比例單獨劃定入選線,入選線內考生獲得入選法學(涉外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實驗班)資格。
2.“應用型卓越項目” 按照不超過計劃數200%的比例單獨劃定入選線,入選線內排名前20名的考生獲得入選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資格,在入選線內的其他考生獲得入選 “應用型卓越項目”其他專業資格。獲得入選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資格的考生,可以放棄本類入選資格,選擇入選“應用型卓越項目”其他專業資格;獲得入選“應用型卓越項目”其他專業資格的考生可以選擇放棄入選資格,但不能遞補入選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專業資格。
(三)錄取政策
我校對入選考生按照排名,執行A、B兩種錄取政策,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我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
1.錄取政策A
入選考生測試成績在“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中排名前50%的,執行政策A,即考生參加2017年統一高考,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上海市和浙江省的“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分別按照該市(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此類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2.錄取政策B
入選考生測試成績在“應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中排名后50%的,執行政策B,即考生參加2017年統一高考,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且超過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上海市的此類入選考生,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0分及以上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浙江省的此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及以上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照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招生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入選考生的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上海市、浙江省的報名考生須符合所報名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為BB。對于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不折算優惠分值。
(四)公示
2017年6月中下旬,我校將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入選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2017年7月,對填報我校志愿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進行錄取。2017年7月-8月,我校將公示錄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
七、咨詢方式、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一)咨詢方式
招生辦咨詢電話:010—58909122
招生辦自動傳真:010—58909922
(二)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我校將按照監督機制,安排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所有自主招生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均須簽訂工作責任書。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或考試作弊等違紀違法的個人、中學、專家及社會團體,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相關資格,并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紀檢監察部門聯系方式如下:
電子郵箱:jjw@cupl.edu.cn 電話:010—58909069
八、其他事項
1.我校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輔導。
2.考生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報到。報到時,應當提供獲獎證書或者資格證書原件,否則不準參加測試。
3. 測試期間食宿自理。
4.本簡章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有政策調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
東北大學2017高校報考流程
我校2017年繼續通過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精神,選拔和培養又紅又專、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2017年繼續通過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二、報名條件
完成2017年高考報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優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報名:
自然科學類限理工類考生報考,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招生專業限文史類考生報考。考生可選擇自然科學類、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其中一類報名,不得兼報。
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7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報名不分文理。江蘇理工類考生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考生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
三、報名程序
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上傳報名材料、查詢初審結論、確認考試、打印準考證、查詢考核結果等。網上報名及上傳材料截止4月5日。上傳材料包括《東北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并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個人陳述、符合報名條件的各種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榮譽稱號、論文等)、推薦信等。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準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按要求錄制完成的視頻請發送至ddzsb@qq.com郵箱。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在對真實性負責的基礎上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推薦程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人信息后,報名系統向推薦人發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四、選拔程序及優惠政策
1.初審
我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材料審核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并于4月30日前在報名系統和東北大學招生網公布。
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和省級賽區一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和省級賽區一等獎,入選中國科協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學生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計劃”(簡稱“中學生英才計劃”)的考生優先獲得初審合格資格。
2.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確認參加考試并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或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3.考核
初審合格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分類別進行,考核方式為面試和筆試。考核重點為報考類別相關的學科特長基礎和創新潛質,包括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造力,想象力,邏輯思維、審辯式思維以及表達、組織、應變與團隊協作能力等。
考核時間為6月11日左右(具體時間將于6月1日后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公布),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及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等級:
A等(一本線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一本線”,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B等(降30分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30分以內,且達到一本線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說明: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按教育部規定方法測算生成。對合并本科批次或實施高考改革試點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劃定執行。
我校按照“寧缺毋濫、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級,總分前50%左右為A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級和可錄取專業(類)范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報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獲優惠政策要求方可錄取。錄取專業(類)由我校綜合考慮考生的高考成績、特長潛質、專業志愿及各專業實際錄取情況,在公示的其可錄取的專業(類)范圍內進行安排。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公示的其可錄取專業(類)范圍內的其他專業(類);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各專業(類)招生計劃將視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按專業大類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需參加相應學院的大類招生專業分流。考生獲得的具體錄取優惠政策及其可錄取的專業(類)范圍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六、監督約束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相關學院專業參與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命題專家和面試評委,嚴格工作人員選聘。將師德高尚、作風正派、廉潔自律作為遴選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強化崗前培訓。
3.報名材料和評審專家“雙隨機”確定,每份材料多人評審。面試專家和考生“雙隨機”確定,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嚴防暗箱操作。
4.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并及時公開公示。
5.考生、推薦單位或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等違規違法行為,依據國家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進行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七、聯系方式
單位: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郵編:110819)
咨詢電話:024-83687392 傳真:024-23891272
電子郵箱:ddzsb@mail.neu.edu.cn
八、其他
1.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測試信息僅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及陽光高考平臺上發布。我校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訓,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訓;在報名、考試和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或其他費用;任何機構、個人以東北大學或東北大學師生、評委等名義擅自舉辦的自主招生相關培訓均為侵權行為,我校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看過2017高校報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