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門面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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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餐飲門面租賃合同范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商鋪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西寧市城西區金羚大街25號3號樓25-35號門面房1間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餐飲用房。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170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水、電、暖氣、消防設施、門窗等設施完好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經營餐飲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 5 _年,自__2013 _年__8__月__10__日起至__2018__年__8__月__9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155000元(2013年8月10日至2014年8月9日),第二年租金為¥:155000元(2014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9日),第三年租金為¥:170500元(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第四年租金為¥:187550元(2016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9日),第五年租金為¥:206305元(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9日)租金不含稅。
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在每年到期 60 日前將交納下年度租金。
3.乙方向甲方支付水費、電費、暖氣費、物業費等費用押金 20000 元,租賃期滿,乙方結清相應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