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租賃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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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店鋪租賃合同書范文1
經甲乙雙方有關事宜協議如下:
1.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過400公斤/平方米,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交納管理,清潔等各種稅收費用,并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在租憑期間全權由乙方承擔。
2.乙方按每年要準時向甲方交納水費和電費【水費,電費甲方在一年收一次,每年在6月30日前后來收,電表都有打封條,乙方不得私自打開封條。】
3.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果有特別情況(但只能轉讓做南雜百貨經營),需要經過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4.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300元(人民幣叁佰元整)。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水電費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5.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污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
6.房租由甲方親自收取或者打到甲方的帳戶一如果由其他人收取,一定要有甲方的委托書,乙方見甲方簽名的委托函方可有效。
7.合同期內(公元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到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乙方經營一年后,若甲方需自用 收回該店鋪,甲方需提前三個月告之乙方。如果甲方自己不使用店鋪,本店鋪乙方可以繼續使用.最終期限為十年(公元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到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甲方此期間不得轉讓他人。
8.合同期內房屋漲,跌標準按本市市場浮動的價格決定。
9.方從2012年七月一日起至-2013年六月三十日止,一年一租,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1年租金,每年租金為人民幣28000(人民幣貳萬捌仟整),共合計:2萬元(人民幣貳萬元) 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