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轉讓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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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山地轉讓合同書范文1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本立合同;
一、轉讓山地的地點與面積
鄉組 小地名 四址界限詳見1:1萬地形圖,面積約 方(按林權證過戶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本山地轉讓期限為30年自日至年
2:本山地用于林業開發(種植油菜)以及配套附著物的建設;
三、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轉讓價格每方共計 元,自簽訂本合同,乙方付給甲方定金 元,剩余部分款項到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后一個星期內一次性全部付清給甲方,如在期限內沒能力辦理完過戶手續,甲方須兩倍還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2:甲方轉讓后的山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除國家用地)否則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3:乙方自主經營、自主投資、與甲方無關,不得干涉,乙方享有相關優惠補助政策與甲方無關;
4:如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后,在規定日期內未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項,過戶林權證無效,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訂金不與退還,本合同自然終止;
5:林權證過戶的相關手續及其費用開支乙方不負責;
6:甲方必須在規定期內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2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