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轉讓合同
時間:
小龍
合同范本
山地轉讓合同書范文篇一
甲方(出讓方):
乙方(買受方):
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宣威市西寧街道包家灣村的一塊山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對此山地享有的權益全部轉讓給乙方,轉讓出售金額為¥80600.00元,大寫捌萬零陸佰元整。
二、該地四至界線: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須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確屬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證據證明該地的使用權屬于甲方。
四、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簽字后,即獲得該地的永久使用權。
五、乙方轉讓該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不得單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的,均應承擔違約造成的損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國家政策調整變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未能達成的,當事人有權通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000.00元(貳萬元整),余下款項于2015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雙方應為對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15年4月6日
山地轉讓合同書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則,經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