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人力資源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填寫客房清潔日報表,要認真細致;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賓館經理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記交公。
七、不準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復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2
1、目的
明確人事部關于人力資源的安全管理,以規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人事部。
3、職責
3.1人事部主管負責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訓及人事考核的策劃和實施。3.2人事文員負責對新員工的招聘、背景調查,培訓實施及員工檔案的管理。3.3安全主任負責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資源安全稽查程序,滿足美國海關c-t防恐指導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員。人事部主管負責策劃和督促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核實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證件,符合《勞動法》務工年齡等條件的發給招工《人事檔案》。
4.2.1真假身份證的鑒別如下:
a、手感:真身份證證身富韌性和彈性,假的證身較硬,不具彈性,易折斷。
b、視覺:
a、真身份證網格直接印在證身上;假的印在過膠片上。
b、真身份證'局'字外形上下整齊;假的則如正常字體。
c、真身份證公安機關印章字體偏長,筆劃采用隸書形式;假的印章字體屬鉛體字。
d、真身份證防偽標志'長城圖案'與'中國'字樣鮮明,并會反光;假的圖案與字樣暗淡、不明顯。
4.2.2借用身份證識別:
a、觀察頭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詢問:生日、家庭門牌號、身份證號碼、老家的習俗等。
c、對比:將其身份證與其它證件(畢業證、婚育證等)。
d、跟蹤:借用的身份證一般不能長期持有,可在日后進行檢查。
4.3要求應聘者在《人事檔案》中據實填寫個人履歷、學歷、政治背景及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4.4對所有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并保留記錄,對員工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采用電話核實,對高校畢業證書可以上網核實,對員工是否有犯罪經歷和吸毒歷史,人事部要通過公安部門協助查核,核實合格后方可上崗,背景調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4.5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讓員工了解公司的品質系統及政策,廠規、廠紀安全生產等,作好記錄,存檔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安排導師進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訓內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識和識別非法進入、識別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舉報內部陰謀及自身安全、危險意識,突發事件處理等防恐常識,并保存培訓記錄。
4.7深入員工群體調查了解,著重調查了解員工中有否可疑現象,有否拉幫結派等。4.8鼓勵或獎勵員工進行防恐安全舉報,及時發現、調查、處理異常行為和可疑對象,對舉報人進行保密、保護舉報人。
4.9錄用后的員工由人事部發放廠牌,員工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廠牌如果遺失必須立即申請補辦,原廠牌編號作廢,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進入。
5、記錄
5.1《人事檔案》
5.2《廠牌遺失處理記錄》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工作更加科學化,建設一支高素質、高追求、重實千的人才隊伍,更好地推動公司實現戰略目標,根據國家相美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制度本。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薪酬、福利、任免、調崗、離職、休假、出差、培訓、考核、退休等事項。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除總經理外)。
第四條本制度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制訂,經總經理審批,各部門監督并執行。
第二章員工編制、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編制基于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提出人力資源劃計劃書,包括短期人力資源規劃、中期人力資源規劃、長期人力資源規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員工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公平爭、擇化錄取、人崗西配的原則進行。編制內員工招聘可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超出編制的人員招聘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條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制訂年度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臨時招聘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交由分管部門副總經理審批后進行招聘。
(三)招聘甄選工作須嚴格按照初試、筆試、面試、心理測驗、體檢流程進行,禁止任何人徇私舞弊。
第五條錄用程序
(一)甄選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送錄用通知,擬錄用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若無法按時報到,須提前向公司說明情況,未按時報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此次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報到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6、個人近期(3個月內)體檢報告;
7、其他獲獎證書原件。
(二)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新員工入職材料,并引導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熟悉公司業務、公司環境與公司文化。
第六條試用期管理
(一)試用期期限
新員工該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長短而定,具體如下所示: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二)試用期考核
新員工試用期內須接受考核,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視用人部門和崗位要求而定,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試用期考核結果與新員工轉正掛約,考核通過者才能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三)試用期轉正
試用期轉正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1、試用期表現優秀的新員工,可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申請提前轉正經總經理審批后,轉為正式員工
2、試用期滿并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辦理轉正手續。
3、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員工,辦理辭退手續。另外,針對試用期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新員工,公司可無條件辭退。
第三章員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一條員工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工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效益情況而定,為員工每月固定收入。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不同,我公司最低基本工資為1500元/月。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為了補償公司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接月發放。崗位津貼只有公司在崗工作者可享有,且崗位津點按照崗位責任輕重與工作環境的好壞而定,不同崗位的崗位津貼不同,員工的崗位津貼隨員工崗位變化調整。每年年底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調整崗位津貼,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調整。
(三)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給子的獎勵,按月發放。
(四)員工調薪程序
1、部門經理根據員工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提出調薪申請,填寫調薪中請表,并交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與崗位市場聾酬水平對調薪方案進行審核,并給出合理的調薪范國,交由總經理進行審核。
3、總經理參考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調薪意見給出最終的調薪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與調臍員工進行面談,告知其調薪結果。
第二條員工福利構成
(一)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公司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休假福利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公體假日,另外,公司員工還可以接公司政策事受其他體假,包括產假、婚似、探親假、喪假、工傷似等。
(三)培訓福利
為了促進員工的個人度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都提供專業的崗位培訓,包括入職訓、崗位技能培訓、期產站訓、公費進修等。培訓項目的費用均由公司承擔。
(四)補貼福利
為了保證公司員工的基本生活,響應國家相關政策的號召,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與員工個人情況定期發放各種科貼,包括交通補通訊樸腦住房補貼和餐飲補貼。
(五)其他福利
為了豐富公司員工的業余生活,公司提供一年一度的公費旅游利凡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
第四章員工調動制度
為了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促進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勞動合同期限內各崗位員工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崗位調動,包括晉升、調崗與辭退。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如財務人員、核心研發人員、部門經理以上人貰的調整,須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實施。
(一)崗位晉升
崗位晉升是指員工由原崗位上升到較高的崗位的過程,崗位晉升以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為依據,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由員工填寫崗位晉升中請表,由部門經理審核,并結合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給出客觀意見,交由人力資源部門進一步審核。
2、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給出相關意見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建議晉升時間與建議斷黃,交由總經理審核
3、總經理根據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對員工的雷升中動進行審挑,并決定是否同意井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與員工進行晉開面談,告知員工相關事項。
5、人力部門在公司內部發布合升公告。
(二)調崗
調崗是指員工由原崗位調動至其他崗位的過程,包括平級調動與負向調動兩種。員工調崗是以公司內部崗位空缺情況與員工工作能力為依據的,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公司出現崗位空缺后,由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用人中請,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現有公司人員進行調崗考慮,制訂調崗方案。
2、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經理、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就調崗方案進行溝通,三方達成一致意見,交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根據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調崗意見,給出最終的調崗決定。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與調崗員工進行調崗而談。
5、人力資源部門發布調崗通知。
(三)員工辭退
員工辭退是指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續與不合格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過程。員工辭退包括正常辭退與違紀辭退兩種情況。
1、正常辭。正常辭退是指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合法安置富余人員,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對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應提前30日告知被辭退員工,并根據被辭退員工的入司年限及工作業績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2、違紀辭退。當員工有以下行為時,公司可以依法解階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秋序的。
(2)違反作規程,損壞沒備、工具,浪貨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重大違紀行為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四)員工離職管理
1、員工離職類型員工離職包括以下3種類型。
(1)合同期滿離職。即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員工自然離職。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填寫“勞動合同期滿離職意向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表明不再續簽合同的意向;部門負責人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如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告知員工,并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談,填寫“高職面談記錄表”,由面談雙方簽字確認后,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2)員工辭職。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由于自身原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
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部門負責人,提交辭職報告,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及時進行面談,了解離職原因,確實不能挽留的,由部門負責人將“員工離職申請表”交給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員工擅自離職。即員工未按照規定向公司申請離職,或者離職中請未獲批準,擅自高職的情況。
第五章員工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
培訓要服從或服務于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因此,企業必須樹立戰略觀念,并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及戰略制訂培訓計劃,將培訓與開發同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2、全面參與原則
公司開展員工培訓工作是為了改善公司全員的績效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的綜合素質。因此,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積極參與,主動參加培訓,提高自身能力,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
3、具體性原則
員工培訓要做到有的放矢,針對員工的培訓需求提供具體的培訓課程。
4、系統性原則
員工培訓工作要系統化、規范化,形成完善的培訓體系,方便公司進行直接管理。
5、全面性原則培訓內容的設置要兼顧不同崗位、不同層次員工的不同特點,將理論知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素質拓展培訓等內容結合起來,形成內容全面、層次分明的培訓課程結構。
6、及時評估原則培訓工作結束后要及時評估培訓效果,總結經驗與不足,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
(二)培訓方法
培訓方法包括集中授課法、實際操作法、觀摩法、多媒體教學法、案例分析法、研討法、參觀教學法、技能大賽等。
(三)培訓類型
培訓類型包括入職地訓、在肉培訓、轉肉培訓升培訓與輔導培訓。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即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上崗前統一安排的培訓課程,培訓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經營業務、組織結構、發展歷史等基本情況,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文化,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2、在崗培訓
在崗培訓是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的專業技能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能力素質培訓等。
3、轉崗培訓
轉崗培訓是公司為調崗員工提供的培訓,目的在于使調崗員工能夠盡快地適應新崗位,了解新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操作標準。
4、晉升培訓
晉升培訓是公司為晉升員工提供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與技能、管理能力與技術培訓,培訓目的在于使晉升員工盡快地適應新崗位,提高晉升員工的管理能力
5、輔導培訓
輔導培訓是公司為工作業績欠佳、工作態度良好的員工提供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崗位實操技能與綜合能力素質,培訓目的在于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四)培訓效果評估
培訓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培訓工作進行評估,通過跟蹤觀察受訓對象的工作行為與工作效果評估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通過詞查培訓對象、培訓部門培訓滿意度對培訓效果進行即時評估,并形威書面評估報告,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第六章員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1、正向原則
考核工作以提高員工績效為目的,應堅持重獎輕罰的正向原則。
2、公平公正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客觀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為依據。
3、嚴格性原則
考核不嚴格,就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所以考核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程序與方法。
4、及時反饋原則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須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
(二)考核范圍
公司所有在崗員工均需要參加考核,包括總經理、試用期員工在內。
(三)考核方式與時間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均采取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各崗位績效考核指標及考核表參看《__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公司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被、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不參加月度考核與季度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他崗位人員則須參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考核
工作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實際工作效果進行的考核,業續突出者公司將子以獎勵;業績一般或較差者,公司應予以規勸,督促員工改善工作績效。
2、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考核是對員工的業務能力。基本素質進行的考核,能力突出者,公司將予以合理的晉升;能力一般或校差者,公司將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考核是對員工對待工作的主觀態度進行的考核,包括對待工作的認真程度、負責程度、努力程度。工作態度積極者,公司將給予造當的獎勵;工作態度消極者,公司將給予及時規勸,屢次規勸仍無改善者公司有權辭退。
(五)考核評估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召開考核總結會議,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效果,持續改進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4
第一節總則
1.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__集團下屬__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異常及處理
3.1.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假期管理
1.假期類別
1.1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 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假期審批程序:
2.1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加班
1.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加班范圍
2.1.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加班調休
3.1.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考勤核算與復核
1.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附則
1.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5
第一節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了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及到崗情況,并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復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復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級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復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并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并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干工資,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級員工及骨干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并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并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后,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后,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于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③、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經批準后,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并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行政辦審核。
2、行政辦審核無誤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審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準后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后,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后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并通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后一周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并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匯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復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復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準。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并公布于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對象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00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00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后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采納實施有效。
2、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托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于違反各項規定者,并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并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并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準并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6
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四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五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平、公開、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員工申述的權利和機會
第一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一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二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廠長提出全廠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廠長最終審定。
第二章員工招聘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招聘原則: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第二條任何部門有人員缺編或出現新的崗位需求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調配或招
聘。
第三條招聘計劃的制定
招聘計劃分定期招聘計劃和臨時招聘計劃。
(1)定期招聘計劃的制定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于每年年初根據公司經營發展規劃及各部門的人員配置狀況,制訂年度招聘計劃,并根據公司的用人要求和出現的新職位空缺實施招聘。
招聘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招聘職位、資格條件、預計招聘時間、招聘渠道、參與人員等。
(2)臨時招聘計劃的制定
公司各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增補人員時,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可能離職率及工作需求,向董事長提出“人員增補申請書”。
普通工人崗位可由公司工程部自行核準備案;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報董事長審批。
第四條招聘渠道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學校招聘;人才市場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招聘會及廣告網絡招聘;內部推薦及內部選拔。
1、學校招聘
將招聘的條件等以設計好的網頁形式通過網絡發布到各大院校。其內容包括:應屆畢業生應聘登記表、企業介紹、招聘注意事項和其他相關文件。
2、人才市場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
人才市場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主要以本市各類人才市場及人才中介公司為介體。這時也應提供上述文件和或以口頭形式向其說明。
3、招聘會、廣告
招聘會、廣告招聘方式,一般在公司經營戰略和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時采用。招聘會、廣告等形式和數量應視公司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而定。
4、內部推薦及內部選拔
也可從職工中內部推薦及選拔招聘也需向有關人員分發相關招聘資料,特別要向他們強調招聘條件和錄用標準。
第五條招聘選拔程序
1、相關資料:
原則上勞資科在面試時要求應聘者提交下列資料:①個人簡歷②學歷證書③學位證書④職稱證書⑤身份證⑥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⑦體檢證
2、選拔程序
(1)初選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對每個人的特長和不足進行充分、公正的評價分析,然后根據公司空崗需求,作出初步選擇意向后通知應聘者參加筆試。
初選時,主要考察以下幾項:①學歷是否與招聘要求一致②年齡③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工作需要④業務知識、技能是否到位的初步判斷⑤個人經歷⑥對工作的理解是否與企業經營方針一致。
(2)筆試:
應聘人員根據公司要求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一般為本公司制定的有關測試題目。
(3)面試:
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與筆試在同天進行。面試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用人部門參加,對面試有意向者,技術主管(含)以上人員由總經理進行復試。面試結果要報董事長審批決定。
(4)入職
公司勞資部在招聘完后有責任通知用人部門被錄用人員名單及到崗日期,如人員仍不能滿足用人部門需求,可另錄聘。
被通知錄用人員應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報到上班。被通知錄用人員報到上班后須經試用后方可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3、其它
(1)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①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②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③吸食毒品者。
④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⑤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⑥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2)通知報到
凡是被公司決定錄用的人員,其報到時間,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用人部門的要求與應聘者本人協商后統一安排。
應聘者未與公司勞資部協商,擅自到公司報到者,公司勞資科有權勸其返回,等候統一安排。
第六條附表
(1)應聘申請表
(2)面試記錄表
(3)錄取通知書
(4)面談內容應聘申請表
第三章員工的培訓
第一條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第二條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廠發展的需要。
第三條培訓工作具體內容
(一)培訓計劃的制訂
1、除公司每年按排的培訓計劃各部門臨時追加的培訓需求,應將培訓需求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訂后實施。
2、培訓計劃應根據公司的業務需要靈活變動,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有臨時變更計劃的準備。
(二)培訓的師資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培訓聯系、協調工作,培訓人員所在部門協助培訓工作,公司聘請專門人員作為公司外聘和內聘(兼職)培訓師。
(三)培訓種類
公司培訓分為新進人員培訓和在職培訓兩類,在職培訓又分為技術人員培訓、管理人員培訓和其它培訓。
(四)培訓的實施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并負責培訓的全部事宜,相關部門應重視并協助人做好培訓工作。
(五)培訓的評估與反饋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在每次培訓結束后及時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反饋給各級相關部門,并作為今后培訓措施改進的依據。每年年底,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本年的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并報總經理。
(六)新進人員的培訓
1、培訓宗旨
使新進人員了解公司概況及公司規章制度,熟悉工作環境和管理規定,便于其盡快適應工作。
2、培訓形式:
主要是上崗前培訓,以公司課堂培訓和實地培訓兩種形式進行。
3、培訓內容:
(1)公司的概況:公司歷史、業務、組織機構、管理規則。
(2)員工守則、規章制度。
(3)禮儀教育、團隊理念。
(4)態度與信念。
(5)介紹其崗位特征及如何與其它部門配合。
(6)熟悉公司產業及相關業務。
4、培訓時間:
(1)新進人員應接受兩到三天的培訓,培訓次數應根據公司新員工入職情況分批或集中進行。
(2)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根據培訓課程安排表,聯系相關業務部門進行培訓。
(3)實地培訓期即為試用期,受訓者須在一位資深員工的指導下實際從事未來所負擔的工作。
(4)為有效利用時間和達到培訓目的,對于上述兩個階段培訓要酌情靈活運用、混合安排,擬定培訓計劃。
(七)在職人員培訓
1、目的和要求
(1)在職培訓是指對在職員工的技術業務、管理方面的培訓,其目的是使員工有機會得到知識更新,充實自我,盡快掌握新知識、新技術,以便在工作中充分發揮潛能提高效率。
(2)在職培訓的需求、培訓計劃、課程安排、費用核算、培訓總結等一系列報批承辦手續均由公司勞資科負責。公司任何個人、部門不得擅自與外公司自定培訓方案,以免造成公司整體培訓計劃的混亂。
2、培訓形式
在職培訓分為技術業務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培訓。
(1)技術業務培訓主要是相關最新技術知識與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
(2)管理培訓主要是對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企業管理及員工管理方面最新管理方法的培訓。
(3)其它培訓指上述兩種專業培訓以外的培訓,如經濟發展講座、思想政治教育講座等,以擴展員工知識層面,提高思想品德意識。
3、培訓方式
(1)公司內部技術業務培訓。總經理有責任協調本公司人員授課事宜,其培訓計劃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完成。
(2)公司不定期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為:團隊理念、激勵、績效員工的培養與管理、企業文化等。
(3)除了以上培訓外,公司還進行管理、生產技術、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進行。
(4)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各種形式的考試與進修班學習。
第四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一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條員工在廠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廠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三條為了保證廠井安全生產,從事生產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五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一條員工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條員工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人事部結合用人部門意見出具解除方案,然后報領導審批后會同用人部門進行解除。
第三條公司所有用工單位職工無故脫崗3日以上,其所在部門務必將情況在其脫崗的第3日下午18點之前上報行政人事部。逾期不報,給公司帶來損失,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和其直接主管領導承擔。
第四條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責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8點之前上報行政人事部。逾期不報,給公司帶來損失,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和其直接主管領導承擔。
第五條職工主動辭職,需填寫辭職申請,獲得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到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導致有關待遇不能享受的,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第六條自動離職者,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所有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的員工,均與其簽訂《離職協議書》。
第八條離職職工在離職之日未清算的工資與應得補助等,在離職之日最近的工資發放日與公司工資一起發放。
第六章考勤及請假管理辦法
(一)主要內容
1、考勤、考勤員、考勤規定;
2、各種假期;
3、曠工;
4、請假程序;
5、加班;
6、附表。
(二)考勤、考勤員、考勤規定
1、考勤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報酬、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考勤員
公司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專人(施工現場由項目經理或施工隊長擔任)負責,并于每月25日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
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部門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規定
(1)各級管理人員應帶頭自覺執行本規定,教育和要求考勤人員認真負責地按本規定考核員工出勤,并負責審核。
(2)公司實行日考勤。考勤人員必須于日工作時間結束前對員工出勤用規定的符號如實做出記錄,如缺勤須附審批同意的相應證明。
(3)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查實虛報考勤一次,給予考勤人和審核領導人警告處分,二次以上給予考勤人記過并取消其考勤資格,降級處理,同時追究審核領導人的責任。
第一條工作時間
1、公司一般實行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時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時間:夏季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具體可根據實際修改)
2、上款規定的夏季計算日期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計算日期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時分以考勤設備顯示或以人工考勤記錄為準。
4、在工地現場工作的職工采用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時間自主安排。
5、執行不定時工時制需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簽到
1、考勤實行(指紋、打卡、人工記錄)簽到制度。
2、員工應在上班時間之前到崗、下班時間之后離崗,遲到5分鐘內算遲到,超過20分鐘算曠工。
3、考勤登記由行政人事辦公室人事秘書負責。
第三條各種假期及請假
1、工作日
公司實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實際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
2、法定節假日
除星期日休息外,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一天(一月一日);
(二)春節,放假三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一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一天(五月一日);
(五)端午節,放假一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一天(農歷中秋當日);
(四)國慶節,放假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三月八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五月四日),十四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六月一日),不滿十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一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八月一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3、探親假
(1)探親假的規定;
a、凡是在以上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夫妻兩地分居,或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若能與父母親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b、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每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每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c、若是已婚,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與國家規定的其他假期分別計算。
(2)探親假管理
a、員工探親按所簽勞動合同規定,須一個星期前填寫探親《休假申請表》,經權限領導批準并報公司備案,財務部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路費。
b、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員工未接到休假通知,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婚假
員工結婚,以領取結婚證為準,給假3天。
5、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養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死亡,給假3天(不含路程)。
6、產假
90天(響應國家政策二胎者再增加15天)本人分娩前后,本人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明及住院證明、全額支付薪資。1、產假須一次連續申請2、妊娠不足90天之流產,按病假規定辦理30天妊娠120天以上流產或死產醫師診斷書及證明7天—15天妊娠90天—120天流產或死產醫師診斷書及證明
7、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醫院醫生出具的證明,經單位領導審核同意后休病假。
(2)員工因急病不能于缺勤前提交醫院醫生證明的,最遲應于兩日內通知單位或提交證明,否則按廠工處理。
(3)員工因病長期缺勤三個月以上,須持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并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復工。復工后三個月內因病復發再次缺勤,則前后缺勤視作連續醫療期。
8、事假
(1)事假是指員工遇有必須親自料理的事情,由本人申請,按假期審批權限,經批準辦理了請假手續的缺勤(事假期間如急病住院或手術,可按病假對待)。
(2)事假審批權限
15天以內(含)由直接上級審批;
15天以上提高一級權限審批。
9、工傷假
所需日數因執行公務所發生之傷害,并以有關勞保規定為依據受傷報告及醫生診斷書及出具的病假證明,全額支付薪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工傷假是指員工因工(公)負傷或致殘治療、休養的缺勤。
(2)工傷須經下列程序確認;
a、當事人所在單位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報公司主管部門審定;
b、有醫院出具的符合規定的診斷證明。
(3)工傷假期間,考勤以出勤記錄,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
10、輪休
輪休是指野外工作人員每月4天的休息,當年輪休可結存,但休息時間不得超出結存日期。
備注:1、請假期間如遇例、休假日時,該例休假日應并于請假期間內
2、員工如符合特別休假條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給予補休假。若還不能得以休假,則休假作自動放棄論,不再計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四條曠工
1、曠工的確定
曠工是指員工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缺勤:
(1)未經領導審批同意不到崗的;
(2)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申請未獲領導批準不到崗的;
(3)不服從工作分配,拒絕上班的;
(4)屬于本人原因,被公安機關拘留的。
(5)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a、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b、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c、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d、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e、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2、曠工處理
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曠工和獎懲相聯系。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時,應事先與所在部門或單位協商,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向所在部門或單位提出休假申請,辦理休假、請假登記審批手續;
2、按權限審批并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3、員工因緊急情況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時,應提前托人或電話告知,并在48小時內辦好相關手續。
第六條加班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工作時間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因特殊原因,可以拒絕。
員工加班由指定考勤人進行統計。
員工加班須經本部門負責和經理簽字領導腎批后后,方可生效。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處罰
1、(1)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每次扣罰工資元,超出簽到時間二十分鐘者按
曠工半天處理;
(2)連續遲到、早退3次按曠工1天處理;
(3)曠工半天扣罰元,曠工1天扣罰元,連續曠工二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達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2、請事假者,按其實際請假天數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獎勵
每月出滿勤者,可享受元全勤獎。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一條主要內容
(1)考核時間;(2)考核原則;(3)考核對象;(4)考核方法;(5)考核程序;(6)考核內容;(7)評分方法;(8)考核紀律;(9)考核附則
第二條考核時間
1、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公司管理者的重要職責。通過對員工定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估員工的能力和工作業績,公司對員工進行獎懲、培訓、調薪、晉升、任用等提供更為客觀的依據,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勵和用人機制。
2、績效考核工作每年統一進行一至兩次,一般安排在當年的7月和12月進行。第三條考核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應堅持和貫徹“三公開”原則,即“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1、公平原則:面向全體員工,嚴格考核標準和考核程序,客觀、全面地考察和評價員工。
2、公正原則: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分別制訂與其工作性質和要求相應的標準,采用自評,初評、復評等程序,避免人為的偏見和誤差。
3、公開原則: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公開、透明。
第四條考核對象及權限
1、公司在冊所有員工。
2、入公司不滿4個月的員工不參加半年度績效考核,不滿5個月的不參加年度績效考核。
3、各項目部的項目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一般管理人員、技術人
員和長期員工由公司勞資科考核,總經理負責審核,董事長復核。
4、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考核董事長復核,
第五條考核方法
1、一般員工考核采取自評、初評與復評相結合的.評審方法。自評是被考核人根據考核的內容和標準,結合自己的工作表現,自行打分;初評由被考核人的上級主管人員結合自評人自評結果及日常工作表現情況綜合評估打分;復評由最后審核人根據在初評的結果上直接對考核對象評分。
2、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負責,自行進行個人述職,然后公司董事長復核根據其述職報告、工作表現、業績來進行打分。
第六條考核程序
1、首先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向各部門提供考核表,部門將考核表發到被考核人。
2、各部門依據考核方法,對每位被考核員工進行自評(被考核人寫出工作總結,并以本人的實際業績與行為為依據,對照考核表對本人逐項評分)、初評(被考核人的主管領導根據被考核人實際業績與行為為依據,對被考核人寫出考核評語)、復評等階段,最后由公司勞資科將考核結果進行分類、統計,報領導審閱。第七條考核內容
(一)對一般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1、專業知識:掌握、熟悉完成本職工作所需專業知識的程度;對其工作的內容、要求、方法、工具、辦事程序及相關業務知識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能否按照工作任務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及時完成本職工作。
3、責任感:是否有很強的社會、集體感和工作責任心,有強烈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主動地開展、完成本職工作或交給的工作任務。
4、協調合作:上下左右的關系是否融洽,能否團結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體現團隊精神,是否愿意為他人服務、與他人合作。
5、發展潛力:是否積極好學,樂于接受新觀念、新知識和新方法,追求上進,刻苦鉆研工作中的難點,在本職工作中積極主動開展創造性的勞動。
6、出勤狀況:請假、遲到、早退的次數,是否遵守考勤和請假制度,自律程度。
7、思想品德:是否有很好的個人修養、富有愛心、樂于助人。
8、工作質量:能否按照崗位的要求或主管交給的任務要求,完成、超額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9、工作能力:能夠把專業知識充分運用到本職工作中,體現自己良好的動手能力,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1、專業知識:掌握、熟悉完成本職工作所需專業知識的程度,對其工作的內容、要求、方法、工具、辦事程序及相關業務知識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運用相應的知識及技能按時、按質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在負責的主要領域中實現有價值的目標。
3、責任感:是否有很強的社會、集體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有強烈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主動地開展、完成本職工作或交給的工作任務。
4、協調合作:上下左右的關系是否融洽,能否團結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體現團隊精神,是否愿意為他人服務、與他人合作;特別是能否協調好與其他部門以及外部資源的關系,充分調動各種資源,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工作質量:能否按照崗位的要求或領導交給的任務要求,完成、超額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6、工作熱情:工作是否積極、主動,能否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帶動并鼓勵員工們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實現工作目標。
7、領導能力:是否有合理的計劃、有遠近結合的目標、有科學的方法,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起良好的領導威望和威信;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決策能力,有較強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8、組織能力:能否很好地組織下屬以及外部資源,保質、高效地完成有關任務以及分管的部門的日常工作,保證分管的機構順暢運作,工作任務順利完成。9、自律程度:是否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和下屬,不劃小圈子、不搞小團結、是否有背于職業道德和公司規定的不良行為。
10、培養下屬:是否關心、愛護下屬,積極主動幫助、培養下屬,為下屬設計職業生涯計劃,并提供必要的發展機會,為公司培養、儲備技術骨干和能夠勝作重要崗位的接班人。
11、業績考核:根據集團公司制定《集團公司總經理班子考核辦法》及《各子公司總經理班子及項目部經理的考核辦法》對其業績進行考核和獎罰。
(三)對長期員工的考核內容:
每年對長期員工的考核進行一次德、功、勤、紀四個方面的考評,并實行末尾淘汰的方法,吐故納新。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比例取消部分長期員工資格;部分人員不晉級;另外按照現有長期員工總數的比例吸納新的長期員工。
第八條評分
1、一般管理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中上、中、中下、劣五個等級,100分—90分為優等;89分—80分為中上;79分—70分為中;69分—60分為中下,59分以下為劣。
2、自評分不計分,只作為初評時的參考;
3、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主要分為三大類,即態度考核、能力考核、業績考核,其中態度考核和能力考核各占15%,業績考核占考核比例的70%。
第九條考核紀律
1、績效考核關系到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各級項目負責人、各部門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必須本著對每個員工負責,對公司負責的高度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績效績考核,各負責人應嚴格把關,嚴格按照考核原則和程序進行。
2、在考核過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打擊報復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
第十條附件
一般管理人員考核表
員工績效考核表
姓名工作部門崗位考核項目分值
第八章薪酬管理
第一條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廠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條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計件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
第三條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廠長、副廠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廠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廠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廠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
第四條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對我廠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廠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各類員工崗位變動,技能工資根據實際情況變動。生產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從事實際生產工作或銷售工作滿15年的,調到后勤工作以后,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從事生產的員工調到銷售的,從事生產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
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從事后勤工作的員工不滿5年,調到銷售或車間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技術操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五條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廠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九章獎懲辦法及福利待遇
第一條為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辦法。
1、處分
(1)管理崗位人員記過以下(含記過)處分,報主管經理批準;管理崗位人員記過以上處分,報董事長批準。
(2)工人崗位人員記過以下(含記過)處分,隊長有直接處理權;工人崗位人員記過以上處分,報主管總經理批準。
(3)計件工和臨時工由施工隊長直接處理。
處分應由被處理人所在隊(點)的負責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抄送公司人力
資源管理部門及財務部計入檔案和執行,超出處理權限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事實和處理意見報告上一級核實后做出處理決定。
2、獎勵
獎勵由被獎勵人所在隊的負責人把事跡以書面形式報主管總經理簽署意見,記功以下由項目經理批準,記大功由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由董事標長批準。
第二條獎懲
(一)獎勵
1、公司獎勵按照事跡突出程度分為以下六類
(1)嘉獎,并獎勵200元;
(2)記功,并獎勵400元;
(3)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稱號,并獎勵500元;
(4)記大功,并獎勵600元;
(5)授予公司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并獎勵1000元;
(6)授予公司勞動模范稱號,并獎勵1200元;
2、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嘉獎
(1)一段時期內能超額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質量優良;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設備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其他對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記功
(1)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2)節約材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執行臨時緊急艱險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4、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執行艱險任務,成績突出;
(2)在新技術應用,新產品開發等方面成績突出;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5、授予稱號
先進生產(工作)者、安全先進個人和勞動模范在每年末根據員工年度的綜合表現評定授予。
6、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公司獎勵實行年度累進轉換:
(1)當年嘉獎三次,第三次按記功獎勵。
(2)當年記功三次,第三次按記大功獎勵并晉升一級工資。
(二)處分
1、公司處分依違反規定性質分為以下六種
(1)批評
(2)警告,并罰款50元;
(3)記過,并罰款(本人月工資的10%—15%,且≤300元);
(4)記大過,并罰款(本人月工資的15%—20%,且≤600元);
(5)除名,并罰款(本人月工資的20%—30%,且≤1500元);
(6)辭退。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批評
(1)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在一小時以內,未造成損失的;
(2)工作態度不認真;
(3)其它應受到批評的行為。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曠工一天;
(2)遺失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價值50元以上)者;
(3)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浪費材料、能源或工作失職,造成經濟損失200–1000元或停工12小時以內者;
(4)在公司以外單位私自兼職或業余時間賺外快的;
(5)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損害公司利益等應受到批評的行為刻意隱瞞的;
(6)管理人員對犯有錯誤的人員不及時處理者;
(7)打架斗毆后動手者;
(8)不聽領導的勸阻和指揮或因不滿謾罵管理人員者;
(9)對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尚未造成事故的;
(10)其他制度規定應給予警告處分的。
(11)年終考核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1)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或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1000—5000元或停工停產12——48小時的;
(2)工作時酗酒滋事,影響工作秩序者;
(3)賭博和打架先動手者(賭博的沒收處理);
(4)無理取鬧,不聽勸阻,嚴重影響工作秩序者;
(5)對上級決議拒不執行,影響生產進度者;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
(7)對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一般事故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1)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因工作失職,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10000元或停工停產48——72小時的;
(2)挑撥是非,造成同事間的矛盾或造謠生事的;
(3)欺下瞞上,影響極為惡劣的;
(4)擅自將公司秘密級文件或秘密會議內容泄密者;
(5)對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大事故以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除名,各相關單位永不錄用
(1)連續曠工三天者;
(2)因工作不滿,動手打上級領導者;
(3)有意涂改或開假票據、假證明以謀私利者;
(4)挪用公款者;
(5)利用職權,索取回扣或收賄賂者;
(6)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重大損失者;
(7)故意造謠或煽動,造成公司人心浮動者;
(8)故意泄露絕密級文件、會議內容及公司技術者;
(9)盜竊公私財物者;
(10)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11)因工作失誤,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或停工停產72小時以上者;
(12)生活作風不正,影響惡劣的;
(13)其他制度規定應給予除名的。
7、辭退:
對因非除名的原因而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的處分。
8、公司懲處實行年度累進轉換
(1)當年批評三次,第三次按警告處分;
(2)當年警告三次,第三次按記過處分;
(3)當年記過三次,第三次按記大過處分,并降一級工資;
(4)當年記大過三次,給予除名。
9、對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本制度條款處理外,并要求賠償直接損失的10%——30%,汽車事故承擔5—20%的經濟責任(根據事故大小定)。在經濟賠償事項未了結前,不得離開本公司。
第三條員工的社會保障
1、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2、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3、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章保密
第一條主要內容
(1)保密種類;
(2)技術秘密;
(3)內部管理秘密;
(4)保密守則。
第二條密種類
凡屬公司的內部資料和信息均屬公司秘密,公司所有成員必須負有保密的責任和義務。
公司秘密分為兩類:技術秘密和內部管理秘密。
第三條技術秘密
1、公司為開發項目投入購買的設計資料;
2、設計講座的記錄、設計方案、設計功能、規格說明、立項報告、設計文檔、產品開發計劃;
3、合作單位提供的各種設計資料;
4、公司開發產品所設計的資料、程序流程;
5、公司內部的其它技術資料;
第四條內部管理秘密
1、公司辦公會議紀要,技術討論會議紀要;
2、各類報表;
3、人事資料: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薪資情況、福利制度
以上內容除形成的文字的文件、報表、資料,也包括計算機存貯的文件和存貯介質。
第五條保密守則
1、公司員工不得利用各種手段了解或獲取不屬自己工作范圍或未經公司許可接觸的公司秘密。
2、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公司其他員工提供、復制、拷貝自己所掌握的公司機密資料。
3、在開發過程中形成的正式文檔、圖紙、程序、各種資料、合同協議及各種成果均要及時上交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并要上交原件。
4、公司員工所掌握的涉及公司秘密的資料,在辭職、辭退離開公司必須辦理退還手續,并負繼續保密的責任。
5、擁有公司機密資料的員工,必須認真保管使用資料,不得遺失、轉借,不經允許,不得帶出公司。
6、凡是違反本規定者,依據獎懲辦法相關條款處罰,情節嚴重者,除處罰外,還要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7
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__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__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8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周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后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表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臺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并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準后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其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后方可領取,以防止由于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干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9
一、總則
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0
為使新職工全面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成為合格的醫務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每年對新分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周。
1.崗前教育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及社會主義榮辱觀、 精神等;
(2)衛生事業路線方針政策;
(3)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4)醫療服務職業道德、行為規范;
(5)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了解當前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單位基本情況(院史、發展規劃等;
(7)現代醫院管理有關內容。
2.醫院對各類人員崗前培訓情況要進行考核,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執業(助理)醫師、藥劑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集中宣誓儀式,護理人員舉行崗前宣誓及授帽儀式。誓詞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師協會推薦的醫師宣言、國家藥學會指定的中國藥師宣言、南丁格爾誓言等,并結合實際確定。
4.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1
一、公司所有的員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統一意識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形象、聲譽的事情。
三、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通過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需要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需要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2
1、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堅守崗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按遲到處理。
3、上班時間不得在美容院大聲喧嘩,吵架,睡覺。
4、上班時間不準吃早餐、吃零食,違者按遲到處理。
5、上班時間無緊要事情,不得多次接聽私人電話,每次接聽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6、上班時間,不準將手機帶進操作室,玩手機,發短信和接聽手提電話。
7、愛護公共物品,儀器設備,不操作時處于關閉狀態,拔掉電源,以免造成機器損傷。
8、嚴禁在顧客面前發生爭吵,討論美容院及其他顧客問題,時時注意自身修養,保持良好形象。
9、員工之間應團結互助,不得惡意傷人,不準扎堆聊天,背后議論其它人和事。
10、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要耐心與客人溝通解釋,了解客人發牢騷的原因,以便更好地處理問題,樹立企業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內規章制度,輪流值班,頭牌值班如發現沒值班,扣除當天的工資及分成。
12、實行崗位責任制,保持各自崗位的清潔衛生,做好崗位工具的保養工作。
13、樹立強烈的責任心,愛護公共財物,不得偷盜和浪費,操作完畢,物歸原處,擺放整齊。
14、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未經同意,不準私自給客人用超出護理范圍的物品,一經發現按超出部分的5倍賠償。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談論工資待遇,和店內的問題,給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6、維護好自身形象,語氣柔和甜美,微笑服務,物品輕拿輕放。關門開門注意不要發出聲音,以免驚醒客人。
17、認真配合工作,服從領導安排和調遣,違者視開除處理。
18、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領導沒在和在一個樣,很好維護企業形象。
19、員工之間不得互相包庇隱瞞,違者重罰。
20、樹立團隊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擠他人,不損人利己,共同發展,共同進步。
21、維護美容院利益,不得帶情緒上班,應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環境。
22、尊敬上司及領導,尊重同事,見面要問候,互敬互愛,保持良好的企業形象。
23、樹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丟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丟失,如果顧客直接交與美容師負責,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如沒有直接責任人,則美容院全體承擔。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3
一、總則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
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
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
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5
1、總則
1.1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及時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規范人才聘用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內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下(含)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要求
2.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方案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公司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部門相關主管人員填寫《招聘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批,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并及時報送人力資源部。
2.3《招聘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3.1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公司各部門編制審查。在編制內(屬于補員的),人力資源部可直接組織招聘;編制外(屬于新設立之崗位的),應由申請部門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方可進行招聘。
2.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描述和崗位素質要求及《崗位說明書》中有關任職資格的規定,確定適合的任用標準。
2.4如果崗位出現空缺,原則上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招聘工作及初選工作,用人部門負責復試及專業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才專業測評。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從公司內部現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通知)的發布。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人員應聘表進行統計、匯總和初選,初選方式主要是檔案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專業審查、工作經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人力資源部負責將初選名單送至員工所在部門及人力需求申請部門,經由兩部門經理確認后再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3.2.3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申請部門負責對復試人員進行專業復試考核。專業考核結束后,申請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入選人員名單等送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經考核確定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調崗手續后,方可對該人員的崗位進行調動。
3.4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進行上崗培訓并與直接上級進行首次述職。
4、外部招聘
4.1當公司從內部找不到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人力資源部需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
4.2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批準的《招聘申請表》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人力資源部發布招聘信息時,應針對不同的人才信息來源,選擇不同的渠道進行發布:
4.4.1通過職業代理機構發布,如珠海市人力資源中心等。
4.4.2參加大中專院校招聘會。
4.4.3告知公司員工,可以推薦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法及工作現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應建立應聘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根據所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申請部門,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入選人員面試。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申請部門參與專業部分設計。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傾向等方面的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外聘人員的測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初試主要采用面試的方式。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申請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室,面試時應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訂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他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評估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1.1.1面試合格,建議在某某崗位復試。
1.1.2不適合應聘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其他崗位人選或存檔。
1.1.3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申請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轉予申請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申請部門進行專業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考核人應據填寫《應聘人員專業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申請部門應將《應聘人員專業考核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甄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員工錄用的原則為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應聘動機,并調查其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業務人員等還須調查其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后報擬聘崗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主管級(含)以上員工的錄用,須經該部門最高負責人復審后,方可進行審批。
4.15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5.1錄用通知單。
4.15.2學歷證、職業資格證、身份證(原件)、計生證失業證或《職工(干部)調動登記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張。
4.15.4公司指定醫院開具的體檢證明。
4.15.5公司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證件:原離職證明、銀行帳號等。
4.16被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7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新錄用人員的下列手續:
4.17.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7.2新員工填寫入職申請表、簽訂保密協議書、安全承諾書、勞動合同書等。
4.17.3申請制作新員工工卡、領取工服。
4.17.4參觀公司、熟知部門與崗位。
4.17.5安排入職培訓: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18新進員工企業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員工到申請部門報到。申請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并將上崗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與轉正
5.1新聘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認可公司的企業文化;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
5.2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應一律先經試用,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3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月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填寫《試用期員工考核表》,對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辭退者應在試用期滿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超期)。
5.4根據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績表現情況,試用部門經理應于試用期滿前10日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培訓督導書》及《員工試用期表現評定》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報請相關上級主管進行批準。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期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人意見辦理相關手續。
6.其它規定
6.1公司同一部門內應避免聘用親屬,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門有直接或間接上下級關系的職位中聘用親屬。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與組織執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6.4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6
一、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范員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選用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先內后外的原則。
第三條歸口管理。
員工的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工作由招聘主管負責。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管理。
第二章招聘組織管理
第五條招聘工作分為如下幾個環節:提出人力資源需求、擬定招聘計劃、人員招聘、人員甄選錄用、招聘工作評估。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和人員供給狀況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并協助用人部門進行甄選錄用,最后對招聘工作進行評估,用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在招聘前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和用人部門根據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進行測評內容的設計。
第八條一般管理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管理負責人組織測試及初試,本單位負責人(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復試,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九條經理及經理級以上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資源總監負責測試,總經理負責審批。
第十條對公司總部及事業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高級專業人員進行招聘測試時,人力資源部應組建初試、復試測評小組。
(1)測評小組的組建原則:知識互補、能力互補、氣質互補、年齡互補、性別互補。
(2)測評小組的培訓:所有測評小組成員在測評開始前應參加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測評培訓,培訓內容為測評內容、測評方式、測評過程及其控制、測評結果的處理等。
第三章招聘計劃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1)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與審核。
公司總部及事業部各部門每年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目標編制年度計劃時,應同時制訂本部門年度人員需求預測,內容包括實現本部門年度目標所需人員總數與結構、現有人員總數與結構、流出人數與方式(退休、辭退、輪崗等)、流入人數、時間與方式(內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部門的人員需求預測進行審核。
(2)公司年度需求預測。
人力資源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組織結構調整、員工內部流動、員工流失、競爭對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對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進行綜合平衡,分別制訂年度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3)臨時人力資源需求。
各部門對于未列入年度預測的人員需求,由部門領導填寫“臨時招聘申請表”,說明未列入年度預測的原因,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需求和供給預測制訂年度招聘計劃和具體行動計劃,招聘計劃應包括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個性品質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測試內容和實施部門、招聘結束時間和新員工到位時間以及招聘預算,招聘預算具體包括招聘廣告費、交通費、場地費、住宿費、招待費、出差津貼及其他費用等。
(2)公司總部及各事業部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招聘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有效控制人力資源招聘成本,合理劃分招聘費用,提高招聘效率,保證招聘效果,結合事業部制公司化運作管理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空調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子公司(不含蕪湖公司)。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條招聘費用項目
會場費、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等費用。
第四條信息發布
人力資源科根據各單位的招聘申請,統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并組織各單位進行招聘。
第五條借款
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計劃和費用預算,統一到財務管理部申請借款。
第六條費用登記
1、每次赴人才市場進行招聘時,各單位招聘負責人都應在《招聘費用登記表》上簽名,以此作為劃分招聘成本的確認依據;
2、《招聘費用登記表》上應注明招聘負責人和實際招聘費用,參加招聘的`人員可對其進行監督。
第七條分攤方法
招聘費用依據參加招聘會的人數由各單位分攤,但由事業部組織并以事業部名義發布的招聘廣告、網絡招聘及由此發生的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由事業部本部承擔,在招聘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由各單位承擔。
各單位費用支出=(招聘費用總額÷參加總人數)×各單位參加人數
第八條分攤單位劃分
招聘單位按事業部本部(包括經營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品質管理部、審計監察科)、營銷部、技術開發部、本部工廠、電子科技公司、mdv公司、出口公司、模具公司八個單位實體進行劃分。
第九條劃帳流程
1、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編制《招聘費用分劃報表》;
2、《招聘費用分劃報表》由招聘主管編制,并報財務管理部審核;
3、《招聘費用分劃報表》于每月30日前報財務管理部;
4、財務管理部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和《招聘費用分劃報表》對招聘成本進行劃帳。
第十條劃帳方式
劃帳采用每月一劃的方式進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注意事項
1、人力資源科依據各單位報名參加的人數安排招聘攤位,如事先報名,而后來又未參加,人力資源科將依據報名的人數進行劃帳;
2、參加招聘會的人員原則上是各單位管理部(科)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參加人員應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得體,男士一律穿西裝打領帶,女士一律穿套裝,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招聘會資格。
第十二條實施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制定、解釋并負責實施;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7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詳見)。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3、若員工本人不愿意購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購買上述保險,需本人寫出書面報告,責任由本人自負。
三、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每兩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并適當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
2、公司員工均可參與公司工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公司周年慶祝、春節聯歡、體育競賽、郊游等活動。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予以獎勵: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管理改進的成效顯著;培養和舉薦優秀人才。
2、獎勵分為項目績效獎、年度特別獎和不定期的即時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⑴項目績效獎。根據安全、質量、進度、開源節流、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上級主管單位推薦,集團公司組織評審,經總經理批準。
⑵年度特別獎由所在部門推薦,公司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⑶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表現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員工,即時給予獎勵。
二、處分
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等予以處罰(不排除犯有下列行為之外的過失也會受到處罰):
1、工作態度不認真,造成一定后果;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影響工作;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吵鬧、打架的過錯方;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應受的處罰;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虛報個人申述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公司制度。
2、處罰分為:警告、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績效工資、薪資降級(檔)、開除四類。
第八章員工培訓
一、培訓目的:保障員工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充分釋放其潛能,有效調動積極性、創造性,強化員工敬業精神,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訓內容
(一)新員工培訓
1、培訓時間:新員工到崗后的第一周進行。
2、培訓內容:⑴了解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方針和宗旨(行政部負責);⑵了解企業規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負責);⑶了解工作內容、性質、責任、權限、利益、規范(部門經理負責);⑷熟悉組織機構、崗位、人事環境(部門經理負責);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門經理負責)。
(二)員工素質培訓
1、目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價值觀,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激發工作熱情,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訓方法:以面授、討論、心得共享、自學相結合。
3、培訓負責部門:行政部
4、培訓時間安排:分階段進行,每逢雙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視工作情況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進行專業培訓。第一階段培訓以激勵和素質教育為主題;第二階段以iso9001:2019為培訓主題;第三階段以宣傳企業文化為主題。包括其它相關的培訓。
三、規章制度培訓
培訓內容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通過培訓,使之人人熟知、自覺遵守(行政部負責)。
四、專業知識培訓
1、專業知識普及培訓。涉及的各個專業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分別由公司專業人員或各級領導以講課方式傳授專業知識,提高員工的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2、學歷培訓(公司支付學費式培訓)
⑴符合下列條件、未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的員工,享受在職學歷培訓。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長期服務于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質;績效突出,公司擬重用或作后備力量的;崗位工作需要進行培訓的。
⑵學歷培訓以業余學習(夜大、函大學習、進修)方式為主,時間一般為2-3年。員工可選擇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進行深造。
⑶第一年學費由公司支付,其余學費畢業后憑畢業證報銷。未取得畢業證,全部學費自行負責;繼續學習取證的后期學費不得報銷。
⑷接受了學歷培訓的員工,須在公司服務三年(從拿到畢業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應向公司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為: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的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換崗、任職培訓。因崗位變更須進行的培訓,可在任職過程中接受鍛煉、培訓(由公司領導安排)。
4、技能培訓(在職短期培訓)
⑴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定向、專業、脫產或半脫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員工培訓結束后,所學內容應在本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公司員工中進行“互教學”,共同分享成果。否則將承擔所有的學習費用(由行政部組織實施)。
5、公司根據需要安排的執業資格、崗位證培訓考試,取得的資格證的費用由公司報銷,但持證人須在公司服務滿三年(從拿到資格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是: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培訓紀律
1、在規定的培訓時間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確有要事的,需事前以書面形式(附總經理簽字)交至行政部,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30元。
2、遲到每十分鐘主管級以上員工罰款10元,普通員工罰款6元,以此計算。
3、培訓將進行不定期的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當月績效考核內容。
六、培訓績效評估
每一階段的培訓結束后,以考試、問卷調查、談話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評估,依此對下階段的培訓方式、內容和對象進行調整,以達到培訓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與離職
一、適用范圍:試用期滿轉正后的全體員工
二、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員工個人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均視為一年期勞動合同。
三、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續簽勞動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⑴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
⑶未經公司批準而自動離職;
⑷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擅自離崗,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支付經濟補償:
⑴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增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⑶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⑷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8、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職手續、補償
1、員工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否則不給予離職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決的權利;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手續包括:
⑴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⑸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⑹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3、離職補償。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發一個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發;超出一年不滿一年半的,按一年半發,以此類推。補償費最少發一個月,最多發放12個月。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或責任機構(公司專職負責人、公司工會負責人、公司總經理)申訴,協議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8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范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范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制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準。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后,由分管領導復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后安排相關測試項目;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項目后,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項目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項目答辯小組進行復試;復試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后溝通,無異議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并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后,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后,方可上崗。
5.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了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應于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后(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準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并有愿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了解公司的戰略,并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調配制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后,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后,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辭職與辭退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后,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準后,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員工辭退
2.1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準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后,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并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后,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系。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了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后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于上班后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準(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于結婚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3晚婚晚育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訓制度
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19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周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后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表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臺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并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準后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其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后方可領取,以防止由于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干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規章制度人力資源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明確人力資源工作職責及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量才使用,有效激勵及約束。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權限及職責
第四條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裁、董事會秘書;根據總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第五條總裁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總裁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章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
第七條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實行定崗定編定員管理。
第八條公司機構設置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總裁審議通過后,報董事會審議;公司人員編制核定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報總裁審議。
第九條公司在確定職權和崗位分工過程中,應當體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求。
第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才信息庫的建設與完善,掌握公司現有人員的能力、業績及各崗位的需求等情況。
第四章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十一條招聘及錄用原則:
(一)定崗定編原則。
(二)直系親屬原則上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面試考核人應回避本人親屬、朋友的面試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用人部門可推薦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錄用者須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要求(崗位說明書)。
(五)曾被公司違紀辭退、開除者不得再次錄用。自動離職者重新入職須經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使用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六)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能錄用。
(七)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崗位實際情況或用人部門要求,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背景核實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作假者,將不予錄用。
第十二條招聘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轉正錄用。
第十三條招聘審批權限按公司已授權權限執行。
第十四條各級員工聘任程序:
(一)總裁、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二)副總裁、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
(三)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由總裁聘任。
第十五條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人員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滿須進行試用考核,達到考核要求才能辦理轉正手續。如考核不合格或經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優異者,可提前申請轉正評定,經權限人批準可提前轉正。
第五章員工調崗制度
第十六條員工調崗類型:晉職、平調、降職。
第十七條公司可根據管理和業務需要對特殊崗位作定期輪調。
第十八條調動原則:
(一)符合任職資格原則。調動人員符合擬調動崗位的主要任職要求。
(二)合理性原則:根據員工表現和能力,安排和調動合適崗位。
(三)員工調動必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十九條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安排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各部門負責崗前、在崗、轉崗培訓。
第二十一條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員工情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對自行申請培訓、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訓等情形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一部分。員工須遵守培訓協議約定,如違約則承擔相應賠償及責任。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公司員工都必須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退休返聘人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其負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涉及技術、財務、采購、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對外公開信息的崗位須簽訂員工保密協議。員工保密協議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對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即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員工離職時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及工作、財物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在辭職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若不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或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符合員工獎懲制度開除情形的,公司有權開除員工,且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3天(含)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對自動離職員工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員工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因公司需要其繼續留任的擬退休員工,須經所在用人部門提議,經權限人批準,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書,每次協議有效期不能超過1年。
第三十五條員工因違法、違規、人為因素造成公司損失的或違反約定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離職時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一)員工離職不按規定提前書面提出,因工作銜接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三)員工在專項培訓或福利約定的服務期截止日期之前離職的。
(四)員工違反其他約定,導致公司損失的。
(五)員工移交的財物短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員工工時制度。員工具體上班時間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時間為準。
第三十七條因工作及崗位需要制訂特殊工時及考勤制度的崗位及部門,可由用人部門書面提出申請,權限人審批,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認定,以公司相關規定及通知要求為準,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記錄為準。
第三十九條考勤記錄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如有因虛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對責任用人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和員工按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四十條考勤是薪酬發放依據之一,各部門應重視及加強管理。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員工考勤工作。對考勤異常部門及個人應及時反映及按規定跟進處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產假、婚喪假等。
第四十二條正常情況下,員工任何類別的假期須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門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前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并于事后補辦手續。
第四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確因工作繁忙需要員工加班的,用人部門負責人應提前向公司權限人書面提出加班申請,并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原則上安排員工一年內調休完畢。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與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條員工薪酬是指公司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工資、獎金、津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條員工薪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四十六條薪酬原則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競爭力、激勵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則。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四十七條分別采取以下四種不同類別制度:
(一)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及個人權責相關的年薪制;
(二)與崗位、目標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
(三)與勞動定額相關的計件和計時薪制;
(四)與固定勞動范圍相關的固定工資制。
第四十八條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15日發放,遇節假日則調整。
第四十九條員工必須在每月發薪日前到財務部簽收工資單。如對工資有任何疑問,須即時向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
第五十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一)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二)與公司簽訂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三)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第五十一條員工績效考核:
(一)績效考核目的: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使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并提升員工的績效。
(二)員工績效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績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業績、能力、態度。
(四)績效考核結果是確定員工晉升、調配、薪酬、福利、獎懲、培訓等人事決策的客觀依據之一。
第五十二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會決定高級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二)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與方案;負責審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并對其進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五十三條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可領取離職前未結算的工資。未按手續辦理離職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并停放工資直至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后發放。
第五十四條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聽、攀比、議論他人工資情況。管理者和員工有義務對自己或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凡違反本規定,將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五十五條福利:按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包括但不僅限于: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員工節假日福利等,具體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五十六條目的:為表彰先進,樹立良好工作作風,鼓勵員工積極向上,規范員工職業行為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條獎懲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有依原則:獎懲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等。
(3)結合原則:獎勵以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懲罰以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4)分明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5)適當原則:功獎相稱,過罰相當。
(6)時效原則:獎懲要及時,必須要有激勵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條員工被處罰時,若存在領導責任的,應同時追究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處分。
第五十九條獎懲結果作為員工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三章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確保資料保密、手續完備并及時歸檔。
第六十一條員工檔案資料不外借。因特殊情況確需外借,須權限人批準。
第六十二條查閱檔案按下列規定:
(一)查閱人事檔案須經公司權限人審批同意;
(二)查閱檔案時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方可查閱;
(三)查閱檔案中,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
(四)嚴禁涂改、圈劃、撤換檔案資料。
第六十三條員工本人保證提供及填寫的資料屬實,以后如有變更個人資料員工有義務及時(最遲不超1個月)提供書面資料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有虛假或隱瞞,后果自負,并自愿接受公司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從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開始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草擬、修訂及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