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需要不斷地對其進行維護和更新,以確保制度始終符合組織的需求和發展。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
場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職責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職責。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場長開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場長做好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費用:在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39;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團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8)接到隱患整改指令后,應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
(9)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10)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景,認真聽取意見和提議,理解群眾監督。
(11)搞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3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各單位、項目安全生產資料規范化管理,適應公司“四合一”管理體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項目應配備專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資料。
第三條各單位、項目應建立安全管理臺賬,需歸檔保存的部分,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安全管理資料除紙質文件外,還應建立電子文檔。
第五條各單位、項目應參照本制度建立資料管理臺賬。
第二章安全管理資料的主要內容
第六條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資料、工作依據、目標與考核、會議管理、技術措施、危險源監管及安全評價、安全投入、檢查整改、培訓與證書、安全活動、特種作業管理、事故管理、檢測驗收、應急管理、隱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專項安全管理、職業健康、安全宣傳、其他。
第七條基本資料
(一)單位、項目基本情況;
(二)與業主、分包單位及其它相關方的安全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條文復印件;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四)單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辦公區、生活區及作業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圖和重大危險因素分布示意圖;
(六)單位、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監督體系圖;
(七)本級安委會(安全領導小組)、安全部門成員及專(兼)職人員名單。
第八條安全工作依據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上級單位或客戶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資料
(四)安全規范、標準、操作規程等。
第九條安全目標與考核
(一)上級的考核目標、本級的目標、內部分解的目標及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工程分包安全生產責任書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及階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總結、匯報等;
(四)考核評價及獎懲記錄。
第十條安全會議管理
(一)會議簽到表、記錄、紀要及會議內容落實情況(安委會、安全例會、安全專題會、班前會等);
(二)會議研究事項的督辦紀錄;
(三)參加其它有關安全會議的資料、紀要等。
第十一條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專項技術措施;
(二)安全技術措施(一般措施、專項措施)、作業指導書交底記錄和交底參加人員簽字。
(三)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應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施工特點和人員素質等情況,按分部、分項、分專業工種進行。
第十二條危險源監管及安全評價
(一)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清單及危險源清單;
(二)危險源監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清單;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記錄和上報記錄;
(四)綜合或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三條安全費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計劃;
(二)安全投入統計報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細,建立安全費用管理臺帳;各項投入費用應有對應的支撐性票據(復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
(一)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二)各類安全檢查實施記錄;
(三)安全檢查問題整改關閉情況記錄;
(四)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及驗證記錄;
(五)違章行為處罰通知單、處罰記錄;
(六)上級或外部組織進行的安全檢查情況和整改關閉記錄。
(七)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一般安全管理問題均應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一驗收”的原則進行整改和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培訓與證書:
(一)安全培訓計劃;
(二)全員年度繼續教育記錄;
(三)新入場人員、轉崗人員、重新上崗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安全培訓記錄;
(五)培訓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參加上級、外部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
(七)違章違紀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八)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評價與驗證記錄
第十六條安全活動管理
(一)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班前五分鐘等活動);(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競賽、安全知識問答等安全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
(三)各類安全活動評價、總結等材料記錄。
第十七條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管理:
(一)特種作業人員名單、作業種類、證件有效期、所屬作業廠(隊)等(按工種分類);
(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或復印件);
(三)特種設備登記表;
(四)特種設備安拆告知書、安拆技術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裝調試驗收記錄;
(五)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及相關記錄;
(六)特種設備日常保養、檢修、運行等記錄。
第十八條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傷事故報表;
(二)工傷事故登記表及相關醫療資料;
(三)未遂事故記錄;
(四)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五)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安全檢測與驗收
(一)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檢查檢測記錄;
(二)炸藥庫、油庫檢查、驗收及審批記錄;
(三)接零、接地、避雷裝置檢測記錄;
(四)安全防護用品檢測記錄;
(五)特殊防護用品、安全裝置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記錄;
(六)現場施工機械設備檢驗記錄(大修驗收、試車結果等);
(七)特殊安全設施驗收記錄(如工作平臺、棧橋、承重腳手架、排架等);
(八)作業環境監測記錄(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
第二十條應急救援管理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應急預案;
(二)應急物資、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及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三)培訓、演練及評價記錄;
(四)預案評審及修訂記錄;
(五)應急響應記錄。
第二十一條隱患排查治理
(一)隱患登記表;
(二)安全生產隱患評估記錄;
(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實施情況記錄;
(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總結評價記錄。
第二十二條分包單位管理
(一)分包單位及人員一覽表;
(二)各分包單位企業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等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人復印件;
(三)分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分包單位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有關證書復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員);
(五)分包單位評價、審查資料(含施工簡歷、近三年的業績、不良記錄等);
(六)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分包單位施工機械及復檢驗證記錄。
第二十三條安全文件
(一)當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文件、規定、通知及回復;
(二)對外、對上報送的各類安全文件、報表、總結、匯報、請示,安全生產聯系函,對外發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紙質、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糾紛責任劃分有關請求和工作答復、處理、協調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專項安全管理
(一)專項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二)專項措施方案;
(三)專項安全管理交底記錄;
(四)專項安全管理會議記錄;
(五)專項安全管理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
(六)專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七)專項安全管理評價、驗收、檢測與檢查記錄等。
第二十五條職業健康管理
(一)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二)職業健康檢查記錄;
(三)職業病報告及處理記錄。
第二十六條安全宣傳
(一)安全宣傳計劃
(二)簡報、報道
(三)宣傳標語、標牌情況記錄。
第二十七條其它
第三章安全資料管理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資料應分類收集、建立臺賬,明確管理責任人。
第二十九條各類資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復印件時應注明原件保存部門,以便追溯和驗證。
第三十條各類臺帳應附有資料目錄清單,以便核對和檢索。
第三十一條各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后,安全資料應整理裝訂,移交給上級主管部門保存備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的電子文檔應與紙質文件相符,實行分類管理。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5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6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各項工作安全、高效地開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和控制目標。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之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的思想。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四、新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基本了解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門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六、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
七、各部門建立和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八、各部門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
九、各部門定期檢查工作區域的滅火器,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器;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各部門加強資金、財產、貨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值班責任,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巡查,確保公司財產安全。
十二、進入場區所有人員都應戴安全帽,夜間進入場區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對安全工作考核,嚴格執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7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并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范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并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劃著火柴和未熄滅的煙頭是否落在煙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煙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并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后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后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后雙方在班后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后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8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職責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景。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到達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景,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貼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很多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貼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堅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一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團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團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本事;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進取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職責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進取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本事;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0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法人代表負責制,各級主管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的日常事務由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導員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各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管理辦公室和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的&39;主管擔任任,并按規定配備兼職安全管理員。各車間、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部門課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兼職安全員是本車間或班組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部門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部門兼職安全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車間,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部門主管人員,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1
1、項目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周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項目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于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卷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并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卷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2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3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4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檢、法、司、安全、綜治六位一體的目標考核管理制度,層層分解目標責任,每年要與村民小組、村民小組與農戶簽訂目標責任書,切實將責任落到人頭,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并實施考核獎懲。同時,將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報鎮安監所備案。
二、村居委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相關工作的人員,在其分管職責權限內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制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組織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由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義務安全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
五、加強對轄區內的道路、橋梁、車輛、地質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監督管理。
六、配合鎮政府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學習時間和活動場所,定期按時開展活動。
八、有較齊全的宣傳設備和較豐富的宣傳資料。
九、基礎工作臺帳齊全,記錄規范,檔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種方式開展安全“五進”宣傳工作。
十一、轄區機動車管理率達100%,駕駛員管理率達100%。
十二、轄區無非法占道影響道路交通的行為。
十三、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牌管護完好,車輛停放有序。
十四、與機動車駕駛人簽訂文明行車公約達100%。
十五、及時消除轄區安全生產隱患,確保全年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十六、每季度更換一次安全宣傳專欄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5
(1)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2)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絡管理員措施,同時向校領導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3)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4)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5)對校園網內開設的&39;合法論壇網絡管理員要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取締未經批準開設的非法論壇。
(6)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7)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8)對于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于制作、復制、印發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9)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網絡管理員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6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并督促實施。
五、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六、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負責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七、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后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八、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十、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十一、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十二、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并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并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7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
鎮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并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并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信息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指導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轄區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后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并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于1次續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8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常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9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農村水電站管理水平,加強水電站安全監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投入運行的單站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
第二章分類與評審管理
第四條水電站安全管理水平確定為A、B、C、D四類。A類電站是安全可靠,管理優秀,實現了“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電站,冠名金牌水電站;B類電站是管理較好,能安全生產的水電站;C類電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隱患,需限期整改的水電站;D類電站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必須停產整改的水電站。
第五條水電站分類實行全國統一標準(見附錄1)。
第六條確定水電站類別實行首次申報與年度檢驗制度。
第七條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電站類別管理和年度檢驗工作。
第三章首次申報程序
第八條首次申報的基本條件是:
(一)非違規建設的水電站;
(二)有完整的水電站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質檢資料和運行監測資料;
(三)已經通過竣工初驗或竣工驗收,并有水電站大壩工程安全鑒定報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職責明確的管理機構和符合崗位要求的運行人員。
第九條首次申報的水電站,要如實填報水電站安全管理首次分類申報表(見附錄2),并按分級管理要求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和分類標準確定有關水電站類別,并逐級上報至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年度檢驗程序
第十一條水電站安全管理類別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第十二條經首次分類確定的水電站應于次年3月1日前將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年度檢驗申報表(附錄3)上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上報的年度檢驗申報表進行檢驗,可采取適當方式進行現場檢驗或抽查。
第十四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對電站進行年度檢驗時,應當嚴格按照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標準,對已確定類別的電站進行定級、晉級或降級。
第五章確定和冠名公布
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省、地、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管理權限。
第十六條金牌由水利部統一規格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制作。
第十七條首次冠名和年度檢驗結果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并在有關媒體公布。
第六章獎懲和整改
第十八條對冠名金牌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并向當地政府推薦參加相關表彰評比,向金融部門推薦提高貸款信譽等級。
第十九條被確定為C類的水電站,必須在限期內進行整改。整改后報原審核單位驗收并重新確定類別。
第二十條被確定為D類的水電站,必須立即停產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檢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使用證,并通知電網企業不準其并網,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移交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電站生產運行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凡是不按本辦法規定,進行首次申報和年度檢驗申報的電站,水行政主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各級水利部門直屬的水電站,水利部門管理的變電站,地方組織建設和管理的5萬千瓦以上的水電站的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比照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開始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1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的落實,特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屬各部門、單位、項目部遵照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39;類型:
1、日常性檢查。即是經常的、普遍的檢查。可以是企業、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班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安全員等不同層次。可在適當時機進行。
2、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進行的檢查。
3、節日前后的檢查。是針對節假日期間容易產生麻痹思想的特點而進行的安全檢查,包括節日前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節日后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4、不定期檢查。
二、檢查方法與形式
1、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2、各工程管理人員及各項目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現場的機械、安全用電、防護設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
3、班組負責人,每天必須跟班作業,每天巡視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人員有無違章等,同時做好記錄。
4、加強特殊時期、節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部門將會同各項目負責人,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以防特定時期及季節變化、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
三、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思想。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即檢查領導、工程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管理。主要檢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隱患。主要是檢查、識別不安全隱患。
4、查整改。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5、查施工條件、安全設施、生產設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帽、安全帶、現場文明施工等是否達到"安規"要求。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2
1生產人員工作制度
1.1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自行換班;請假時間超過一天應報公司領導批準。
1.2生產人員應服從領導,在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景時,應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若認為領導的命令有錯誤,應提出自我的意見,若領導仍堅持應立即執行,但確認執行命令會造成人身或設備的嚴重危險,應拒絕執行,同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3生產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嚴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經班長的批準,不應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對跟隨自我工作的實習人員,應教育他們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糾正他們的錯誤,并對他們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負責。
1.4工作人員在理解每一項任務時,受令人應明確工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復誦無誤后方可執行。
1.5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系工作時,應互通姓名,工作資料應明確,并復誦核實,雙方認為無誤時方可執行。
1.6工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應向班長匯報,班長應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找分管專工簽字后通知檢修處理。若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班長應立即匯報公司有關領導或直接與檢修聯系處理,但先行處理的缺陷事后必須匯報有關領導。
1.7工作人員發現檢修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景,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暫時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8工作人員接到越級領導的命令時,應先報告直接領導,然后執行;但如果情景緊急為了解除人身和設備的嚴重威脅,發令人要求立即執行時,可先執行,后報告。
1.9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或組長;組長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班長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公司有關領導請假;工作人員若短時間離開崗位時也必須把去向告訴組長或班長。
1.10工作人員應發揚風格,緊密配合,搞好團結,要異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間的互通和配合,確保安全經濟生產。
1.11工作人員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應經過跟班熟悉情景后,方可恢復原崗位。跟班實習時間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情景決定,不熟悉現場情景的人不應獨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員守則
1-12.1控制室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設備出力和配比,監視并調整設備的各項運行參數在規定范圍內,保證澆注、切割、蒸壓質量,及時發現設備及系統發生的異常現象和故障,并且能正確確定、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生產。
1.12.2控制室人員要做到精力集中,認真監視各表計及信號的變化情景,根據要求細心進行調整,要做到準、穩、勤,保證設備運行、出力貼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員要衣著整齊、堅守崗位、不閑談、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12.4表盤及控制盤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嚴格控制室人員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藝和配合比及參數等有重大變化時應記錄準確并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說明。
1.12.6控制室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者實習操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2生產人員的崗位職責制
2.1班長的職責
2.1.1班長在行政上受公司經理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1.2班長應熟知生產工藝、生產線的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1.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班全體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1.3.1領導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1.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并檢查全班人員的執行情景;
2.1.3.3領導全班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的處理,并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
2.1.3.4完成本班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各崗位人員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并提出必要的意見和要求;
2.1.3.5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1.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1.3.7負責審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擔任工作票和停電操作票的許可人;
2.1.3.9批準、審查停送電操作并擔任監護人;
2.1.3.10理解公司領導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1.3.11發布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2.1.3.12抓好班內安全工作;
2.1.3.13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1.3.14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分析會,負責貫徹分析會上研究決定的事項;
2.1.3.15班長應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組長的職責
2.2.1各組長在行政上受班長的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2.2組長應熟知生產工藝、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本組所轄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2.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組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2.3.1領導本組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2.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并檢查全組人員的執行情景;
2.2.3.3領導全組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迅速的處理,并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2.3.4完成本組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崗位工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班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并提出意見和要求;
2.2.3.5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2.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
2.2.3.7負責審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2.3.8批準、審查本組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并擔任監護人;
2.2.3.9理解班長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2.3.10發布本工序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2.2.3.11抓好組內安全、技術培訓和圖紙、資料管理工作;
2.2.3.12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2.3.13掌握本組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3.14組長應在班長的領導下,配合班長搞好班組管理工作。
2.3料漿制備、配料澆注、擺渡崗位人員的職責
2.3.1料漿制備、配料澆注、擺渡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3.2應熟知本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3.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料漿制備、配料并滿足澆注需要,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3.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3.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3.3.3根據日生產量完成澆注數量,確保澆注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澆注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3.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日志和技術記錄;
2.3.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3.3.7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料漿、澆注情景進行檢驗、分析,并將結果上報公司和當班班長;
2.3.3.8每小時檢查各倉、罐等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3.3.9每小時檢查稱、輸送機、攪拌機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3.3.10擺渡工序應與行車及卷揚機工序搞好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3.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
2.3.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3.3.14每半個月配合檢修校驗水泥、石灰、料漿稱一次。
2.3.3.15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4成品組崗位人員的職責
2.4.1本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
2.4.2應熟知切割機、行車、初養和廢漿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4.3負責坯體切割,并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4.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4.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4.3.3根據澆注數量完成切割量,確保切割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切割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4.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4.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2.4.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4.3.7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坯體和切割精度情景進行檢驗、分析,并將結果上報班長;當切割尺寸改變時應全面檢測尺寸偏差,確保產品質量。
2.4.3.8每班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4.3.9每小時檢查各廢漿攪拌機、廢漿泵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4.3.10做好廢漿的再利用工作。
2.4.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4.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
2.4.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4.3.14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5配汽崗位人員的職責
2.5.1配汽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5.2應熟知配汽系統和水、氣、電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5.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水、電、汽,氣的供應和調節及制品的蒸壓養護,并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5.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5.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5.3.3根據日產量供足水、氣、汽,按工藝要求和蒸壓制度進行工作,確保蒸壓制品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蒸壓質量情景,確保產品質量;
2.5.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5.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2.5.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5.3.7按照《運行規程》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制品進行檢查、分析,并將結果上報班長;
2.5.3.8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5.3.9每小時檢查各運行釜、泵、門、閥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5.3.10各釜在升壓過程中汽源溫度跟飽和蒸汽溫度對應相差5度以上時應投減溫水;
2.5.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5.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工作;
2.5.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5.3.14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6裝卸系統崗位職責
卸釜碼珠、裝卸車、崗位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廠規廠法及公司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具有愛廠如家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聽從分配,服從安排,團結協作,互相配合,盡職盡責。
2.6.1卸釜碼垛工職責
2.6.1.1負責拖釜掛鉤,掛鉤要準、穩、牢固,不允許偏掛,偏掛和少掛鉤。放模要正、要穩,避免損壞設備和產品。
2.6.1.2跟車時必須要站穩坐牢,嚴禁嬉笑打鬧,否則出現事故后果自負。
2.6.1.3碼垛時必須保證貨場地面平整,必須輕拿輕放,碼垛要整齊順直,不能破壞砌塊邊角,合格率要到達98%以上,超出標準按公司規定賠償必須的損失。
2.6.1.4卸釜時嚴格將成品、半頭、廢品分類碼垛,堆放,對半頭產品同樣要整齊順直,有序碼垛。
2.6.1.5每一天出釜產品必須早晚卸完,不能影響出釜和車間生產,否則要負全責。
2.6.1.6底板要清掃干凈吊入軌道并推往車間,下班前要把出釜場地和貨場清掃干凈。
2.6.2裝卸車崗位職責;
2.6.2.1依據提貨單規格、型號、數量裝車,嚴禁多裝、少裝,經付貨人員驗證后方能發車。
2.6.2.2裝貨時要站穩,快拿輕放,要整齊有序便于點貨和防止運輸中丟失,如因裝車不當丟失照賠。
2.6.2.3卸車時要服從客戶工作人員指揮,按指定場地卸車碼珠,并嚴格做到整齊順直,保證質量,如因裝卸造成斷裂掉邊掉角工地拒收拉回的,根據損壞輕重扣裝卸費。
2.6.2.4裝車必須按垛裝、垛底不準超過二個,要堅持貨場整齊干凈,裝車后半頭、廢品必須當時清理碼珠堆放,不準影響下車靠車裝貨,并按時拉回非合格品場地碼碼垛堆放。
2.6.3拖拉機司機職責;
2.6.3.1及時正確維護保養拖拉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確保拖拉機、行車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避免影響裝卸工作。
2.6.3.2自覺配合好裝卸人員工作。吊裝運行要穩要準。拖拉機要開快開穩,盡量靠好車,方便卸釜碼珠人員工作。
2.6.3.3嚴禁非拖拉機司機、行車操作者私自開車;違者出現一切問題由開車駕駛員負責。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
3.1.1交接班應按公司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班長同時在班長記錄薄上簽字,接班人員接班后,交班人員即離開崗位。
3.1.2接班前飲酒者,不得接班;如出現此情景,班長應報告直接領導。
3.1.3如因故不能值班,應在接班前8小時向班長請假或向直接領導請假。
3.1.4正常時每班工作人員不少于編織人數,崗位出現空缺時,應有人頂替。
3.1.5在進行事故處理時,不應交接班。僅有在處理告一段落、得到公司領導允許后方可進行交接班,如果交接班
的簽字尚未完成時發生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3.1.6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班長或組長,由機動人員代替,或者由交班者繼續工作,但繼續工作不得超過2小時。
3.1.7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應交得清、接得明,若接班后發現新的問題,均由接班人負責。
3.1.8根據規定應進行交接的記錄、報表、資料、備品
備件以及房室、設備狀況都應交接清楚。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說明
3.2交班
3.2.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3.2.1.1進行設備及工作場所的清掃;
3.2.1.2各種記錄、報表、工具、備品備件齊全完整無差錯;
3.2.1.3做好一切技術記錄;
3.2.1.4準備好接班后的有關原材料。
3.2.2交班人員交班前應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情景、存在的缺陷和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上級領導的有關指示、檢修有關的試驗措施、預計下班進行的工作及本班工作中取得的經驗、發生的問題及教訓。無法交接時應在記錄本上交待清楚。
3.2.3交班人員應詳細解答接班提出的疑問,并盡力完成他們提出的應由本班進行的工作。
3.2.4全體交班人員交班后,應參加由班長主持的班后碰頭會,總結經驗,理解教訓,表揚好人好事。
3.3接班
3.3.1接班人員在交班前20分鐘到達現場,團體聽取交班班長的口頭交待;
3.3.2接班人員聽取交代后按下列分工進行設備檢查:3.3.2.1班長:審閱班長日志,檢查切割系統、行車、配料系統、原料制備系統,配汽蒸壓系統的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2配料澆注及料漿制備崗位人員:審閱運行日志,檢查除塵器、水泥倉、石灰倉、粉煤灰漿罐、廢漿罐、計量稱、鋁粉罐、澆注攪拌機、除塵器、計算機系統、擺渡車、控制盤、水閥門、各攪拌機及各泵、粉煤灰庫、工業水、自來水情景和關聯設備:行車、卷揚機等設備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3成品崗位人員:審閱運行日志及切割尺寸變動情景、檢查行車、空模回到、切割機組、廢漿系統情景;檢查廢漿攪拌機、廢漿泵、廢漿罐、小車軌道、閥門、卷楊機、等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4配汽、崗位人員:審閱運行日志、成品交接表,
檢查蒸壓釜、出入釜卷揚機、出入釜小車、底板車、減溫水箱、疏水閥、;高壓分汽缸、減壓閥、蒸汽門、蒸壓釜控制拒、控制盤、減溫裝置、表計、初養室汽門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5接班前,各接班人員向接班組長口頭匯報檢查情景,并認真聽取組長的工作布置、安全注意事項、事故預想等。
3.3.3接班前各組長應參加班長召開的碰頭會,并聽取班長的指示、意見和要求。
3.3.4接班人員對生產工藝、設備狀況、存在的缺陷及本班的產量、質量及要做的工作必須做到心中有數。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在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并使施工生產現場用電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做到安全可靠,促進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基地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中的涉及的相關安全和防護規范應遵守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或規程規定。(如gb50194-19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3787-199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50034—1992《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jgj46-19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dl5162—20__《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范》;sd267—1988《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工程局及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基地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現場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局屬各單位應明確施工生產用電安全主管部門和人員,負責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和提供安全技術服務指導,將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安全納入定期安全檢查的范圍,組織監督檢查。
第五條局屬各單位應明確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的部門和具體負責的人員。
1、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生產用電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施工生產現場的用電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產水平。
2、根據施工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用電負荷、分布情況、施工工期,配備相應的專職電氣技術人員或一定數量的專職電工,以保障施工生產用電的正常供給和安全。
3、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施工,生產要求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4、組織編制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作業與電氣防火措施。
5、組織編制施工生產用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方案。
6、定期組織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六條電氣專職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電氣作業。
1、進行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嚴格遵守和執行相關的安全規程、規范和標準;不違章指揮。
2、負責編制施工生產項目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進行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技術指導和管理。
4、審查電氣作業所需申辦的電工作業票和電氣作業票。
5、參與正常的用電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裝置的安裝、檢修、測試。
6、參與涉及用電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編制涉及電氣作業或用電安全作業指導書。
第七條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l、認真貫徹執行電氣作業及電工的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負責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布置、架設,用電裝置設備的安裝、維護、檢修、拆除。
3、實施電氣操作或電工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使用與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業安全。
4、對電氣作業、電工作業的用具應按規定定期檢驗、試驗,保障使用時的安全性能。
5、負責日常用電安全的巡回檢查、督促、宣傳教育,對發現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記錄。
第八條使用以電為動力源的設備、裝置、工器具(以下簡稱用電器具)的操作人員。
1、認真學習、掌握用電器具的有關安全用電的知識及所用的用電器具的性能、操作規定和操作程序。自覺遵守相關用電器具的安全操作規定和操作程序。不違章操作;不得擅自從事電氣或電工操作。
2、認真檢查維護用電器具,保障用電器具,尤其是安全保護裝置的完好,動作準確。嚴禁用電器具帶“病”運行。
3、負責保護用電器具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配電箱、開關箱的完好、整潔,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4、熟知觸電救護的一般常識及方法。
第三章施工生產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九條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一般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以便對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及安全保障進行全面的規劃,作為施工生產用電布置實施、安全管理與控制的依據。
第十條施工生產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生產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第十一條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二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1、了解、掌握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現場勘探;
3、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4、進行負荷計算;
5、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6、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7、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三條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用電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與控制的基本規定
第十五條現場施工生產用電臨時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生產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第十七條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第十八條配電屏(盤)內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并應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還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第十九條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現場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每一路引出線都應有負荷標記,并且不混亂。
第二十條現場變壓器周邊,必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電箱、接線開關箱均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米應使用安全電壓;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足夠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險處應設紅燈警示。
第二十二條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匹配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
第二十三條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器應匹配,安裝應固定,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第二十四條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和倉儲: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倉儲人員應加強對電氣物資、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損壞。
第二十五條定期檢測建筑物、構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場所的避雷、接地裝置,并滿足安全防雷擊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不用的設備應及時撤離施工作業點。涉及的用電線路應及時回收。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
第二十七條電氣裝置、盤柜處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識,配置相應數量品質的電氣滅火器具。
第五章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監督考核
第二十八條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內容與要求可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集團公司印發的《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水工設備制造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中有關要求進行。
第二十九條局屬各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生產用電的安全檢查監督。電氣技術人員、電工操作人員,應認真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和掌握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正確處理方法和相應的救護知識與技能;搞好施工用電的日常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自己難以處理的事及時上報。
第三十條局屬各單位職能部門和專業人員應根據季節變化會同相關部門(人員)作針對性的單項施工生產用電或線路、建(構)筑物防雷、接地等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施工用電安全檢查情況將納入對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考核范圍,實施考評。
第六章用電安全事故處置
第三十二條施工生產用電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事故處理程序及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事故處理,并嚴格按集團公司和工程局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
第三十三條用電事故按其性質分為:電氣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故。電氣設備事故由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觸電事故導致人員因工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各單位要積極組織搶救,使觸電人員立即脫離電源,就地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連續不斷,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醫務室或附近醫院進行救護。
第三十五條事故單位應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設計、安裝、維修等部門時應請有關部門共同參加事故調查,吸取教訓,改進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承擔責任。事故原因涉及到運行管理方面時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責任。事故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處理按工程局相關規定執行;觸犯法律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用電安全資料臺帳
第三十六條施工生產用電安全資料臺帳是企業單位安全管理資料臺帳的組成部分,應認真記錄、整理,保存備核。
第三十七條施工生產用電的安全資料臺帳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行業有關的規程規范和標準;
2、用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崗位安全操作規定;
3、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的全部資料;
4、修改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措施的資料;
5、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資料;
6、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7、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測試記錄;
8、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9、定期檢(復)查表;
10、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11、有關的電工作業票。
12、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演習、培訓記錄。
第三十八條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安全檢(復)查表》可指定電工代管,有關安全管理、檢查整改方面的資料于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交安全部門歸檔。
第三十九條對配電箱、開關箱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應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電工保管,一份張貼于相應的配電箱、開關箱門的背面,以便及時查看。
第四十條第三十六條涉及的檢查、驗收等表式,局屬各單位可根據相關規定及內部管理要求自行設置。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相關條款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或當地有關部門的用電管理辦法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或當地的管理辦法為準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局安監辦。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4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l、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l、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l、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布。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設備、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5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一系列為了保障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條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控制風險,將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據風險制定。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工傷事故和職業性疾病就會減少。反之,就會職責不清,相互推諉,而使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無人負責,無法進行,工傷事故與職業病就會不斷發生。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本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2、準備好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后要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必須把好四道關:第一,采購關。要保證采購質量,防止選擇沒有產品合格證和規格不符合要求的用品。要選擇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的防護用品。第二,保管關。要按照防護用品的保存要求來保管,定期進行檢查,剔除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第三,發放關;第四,監督使用關。單位應培訓、監督、教育每個職工在操作時正確有效地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同時,單位要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嚴禁拒絕或拖延向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與勞動保護用品無關的衣物用品代替防護用品,也不應任意提高發放標準。
3、落實用于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購置、維修、保養費用,并落實專人負責本部門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管理,掌握職業危害因素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4、落實對生產設備的檢修、維護、置換和技術改造的費用,確保各個設備能夠正常、安全、完好的運轉。
安全防護設備管理和維護制度
為保證安全防護設備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設備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設備的定義
安全防護設備指:設備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設備的購置
1、購置新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設備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運行的安全防護設備。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設備,不購置安全防護設備不全或安全防護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設備。
2、購置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制作相應的防護設備。
三、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設備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必須與主體設備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后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設備,安全防護設備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設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6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條例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食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生產、銷售,使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協調、監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下轄政府及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各監督管理部門分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查處。
農、林、漁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含加工,下同)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集貿市場和超市等市場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場所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食品生產銷售者的一般責任)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當生產、銷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對其生產、銷售、提供的食品承擔責任。
第六條(食品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檢舉、控告侵害食品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因購買、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已經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條(科學技術支持)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采用先進技術和管理規范。
第八條(宣傳教育)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新聞媒體有義務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社會參與)政府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維護食品安全。
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規范,開展誠信建設,實行行業自律。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發揮維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參與和協助政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條(標準體系)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并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適時組織修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查詢平臺。
第十一條(地方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聽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企業及消費者意見。
第十二條(企業標準備案)企業生產沒有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報地級以上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審查合格并準予備案的企業標準方可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本條例規定的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可以按照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銷售食品。
第二節食品召回
第十三條(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及時召回其生產、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擔召回的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主動召回)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發現其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隱患,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主動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記錄召回的具體情況,包括召回的數量、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及時向原負責審批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強制召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安全食品時,應當責令該不安全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時向其報告召回的具體行動情況。
第十六條(召回行動的監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動的監督,并向社會發布召回的有關信息。具體管理辦法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節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七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生產、銷售者和餐飲服務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各級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含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下同)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通報。
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的人民政府通報。
接到報告或者通報的地方政府應當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必要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或指引。
第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報、謊報、緩報。
收到報告的部門,確認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在兩個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對事故予以處理,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
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及時采取應急救援行動。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調查,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外,還應當查明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責任。
第四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條(信息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綜合性信息的發布工作。
各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分析和發布工作。
食品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內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
第二十三條(信息平臺)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條(信息通報、報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之間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送信息。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檢結果前,應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和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新聞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重大活動或重大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應當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組織統一發布。
第二十六條(信息發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應當依法進行,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公正。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內容)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預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處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
第一節食品生產
第二十八條(持證生產及其一般生產條件)食品生產者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條件,依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九條(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當符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三十條(食品生產管理體系)食品生產者應當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生產進行全過程監控。
第三十一條(原料驗收)食品生產者應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
第三十二條(生產記錄)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內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進貨驗收記錄,載明食品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儲藏或者保管條件要求;
(二)食品生產記錄,載明投料情況、生產工藝參數和生產數量等;
(三)食品檢驗記錄,載明食品及原料檢驗情況和相關檢驗數據;
(四)食品銷售記錄,載明食品銷售對象、數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處理記錄,載明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原因和處理措施。
生產檔案應當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不得偽造生產檔案。
第三十三條(出廠檢驗)食品生產者生產的每批食品必須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不具備檢驗條件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食品標識)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真實、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療、診斷功能的用語。
委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8
一、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各級領導的職責范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責任落實到每個教職員工,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平安校園。
二、全校師生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學校健康、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衛生習慣教育和紀律教育,使他們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校園安定。
四、切實加強住校生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住校生守則》、《寢室管理規定》、《衛生保健制度》、《安全保衛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生活指導教師要具體、全面負責住校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寢室,具體指導,耐心教育,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意識,并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學生宿舍,以防事故發生。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確保食堂、餐廳、供水處等生活場所的飲水、飲食的衛生安全。飲食安全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獎罰分明。總務處、醫務室對食堂、餐廳、小超市、供水處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衛生管理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務室工作制度》執行。校醫務室按規定定期對學生進行體驗,建立學生健康檔案。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教育。不得以預防和健康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級按計劃確需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政教處核實報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生外出活動。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校。
八、學校校舍維護及公共設施的維修與管理由總務處負責實施,要求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9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范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并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30
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準確地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減少各類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特對事故隱患排查規定如下:
一、事故隱患分級分類
1、按事故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一時解決不了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隊必須解決的隱患。
2、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
1、各隊組隊長是事故隱患排查的第一負責人。
2、礦長負責A級隱患問題的認定和處理建議,負責B級隱患問題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實。
3、安全礦長負責礦范圍內三級隱患問題的處理落實、監督考核。
4、生產副礦長,負責向礦長上級報A級、B級隱患,并根據礦長的安排部署,組織處理A級、B級隱患,對所管轄范圍內的C級隱患全面掌握,復查追究整改落實情況。
5、分管礦長,對分管范圍內的隱患全面負責,協助礦長組織處理A、B級隱患問題,復查追究C級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
6、各業務科室對分管領導負責,積極協助分管領導組織C級隱患問題的五定和復查整改落實。
7、各隊組的隊長負責本區域內C級隱患問題的五定和整改落實,積極消除隱患。
8、安檢科負責全礦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檢查、督促與考核工作。
三、事故隱患的查出、收集、篩選、報送、處理落實
1、查出:礦領導、礦科隊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升井后,必須到礦調度值班室填寫下井記錄,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必須注明地點、隱患名稱,現場已盯住處理或需五定處理,以便值班人員篩選隱患。
2、收集:礦調度值班室要將礦領導及其他管理人員記錄及時轉告安檢科建立隱患統計臺賬,逐日統計,分級分類匯總。
3、篩選:對礦領導和上級檢查部門的檢查意見注明已處理的隱患只上統計臺帳,不再五定,對注明需五定的隱患必須及時對隱患隊組下達隱患五定表五定落實。
4、報送:篩選過程中發現A、B級隱患報礦長簽字方可進行安排落實,C級隱患報分管礦長安排落實。C級隱患用隱患五定表通知有關單位處理落實,分管領導監督。
5、處理落實:A級隱患經上級檢查部門提出后礦長決策,分管副礦長安排處理落實;B級隱患由礦長安排,分管礦長組織處理落實;C級隱患由隊組組織處理落實。隱患整改完成后,將隱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礦值班室。
6、隱患整改落實由隱患隊組進行,安檢科、各級管理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對未按期進行整改隱患的隊組,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四、有關事項規定
1、根據實際每日召開由安全礦長主持的隱患整改碰頭會,落實隱患整改情況。
2、由安檢科負責每月進行一次隱患綜合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
3、隱患排查工作執行“誰分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礦長監督制。
4、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不準生產。
5、各隊組要積極整改事故隱患,同時要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落實臺賬,并及時將整改完成情況報回礦安檢科,到期不報者視為未按期處理隱患,按規定進行處罰。
6、如現場發現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產處理,并匯報礦值班室。
7、因不及時整改隱患而導致發生事故的,要根據事故情節輕重對負責人進行追究處理。
8、凡對事故隱患未按期整改或雖然整改,隱患又重復出現的,檢查時對責任人要加倍處罰。對于假報、謊報隱患整改完成情況的責任人,一經查出,從重加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