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維護需要考慮到組織內部的利益和權力關系,以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這里提供優秀的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寫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參考。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行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保證金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
第三條
根據本辦法,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對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許可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并對企業在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過程中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市建筑安全監察站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托,具體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第四條
建筑施工企業在進行工程施工安全報監和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同時,必須與市建筑安全監察站簽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工程施工所必須達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必須落實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工程施工結束時,市建筑安全監察站將根據工程開工時簽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平時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對建筑施工企業在整個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行為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進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計分形式,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額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并作為各項安全生產表彰的基本條件;凡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之間的,返還75%安全生產保證金;凡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之間的,返還50%安全生產保證金;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將不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
第六條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在工程施工結束前一周內向市建筑安全監察站提交考核申請,否則,將視為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70分)。
第七條
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規章制度,對不執行相關規定的違規違章行為,除按照《姜堰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管理辦法》給予記分處罰外,同時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附后),經濟處罰款項直接從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款項中扣除。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款不夠處罰的,予以追繳。
第八條
市建筑安全監察站在開展檢查時,應以加強和促進企業隱患整改,確保安全生產為目的,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市建筑安全監察站在對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時,安全監督人員不得少于2人。市建筑安全監察站工作人員在進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違章、違規行為處罰中不得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否則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姜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負責解釋。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科學地評價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檢查的標準化、規范化,必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防護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檢查制度分企業自檢、工程項目自檢和大中型機械設備的經常性檢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決貫徹管生產就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根據建設部JGJ59—20__《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法律法規條文及上級機關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及目標
第二條目的:
1、通過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不衛生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2、利用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標準。
3、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4、通過檢查,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5、通過安全生產檢查,了解安全動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加強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
第三條目標:
1、預防傷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來,把傷亡事故頻率和經濟損失率降到低于社會容許的范圍,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通過安全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從而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達到最佳安全狀態。
第三章內容
第四條安全檢查的內容應根據施工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主要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傷亡事故的處理和文明施工(防火、衛生及場容場貌)等。
第五條安全檢查組的組成形式,應根據檢查目的、內容而定,主要由部門組織,公司領導帶隊,會同工會、工程部共同參加。
第四章形式和方法
第六條形式:安全檢查分為經常性、定期性、突出性、專業性和季節性等多種形式。
1、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
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通常有: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人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3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4
1總則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組織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管理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39;“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檢查
7.1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__元。
9.1.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__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__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5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6
(一)組織機構
1、建立esse愛喜.嘉年華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李均擔任組長,項目執行經理胡朝軍、技術負責人杜武、安全員胥執雙為副組長,施工員:甘志榮、黃猛、黃廷富、熊凱、龍江,材料員:王國崇、李成貴等其他為組員,明確崗位責任,獎罰兌現。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公司要求,結合工地實際情況,制定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獎罰辦法。
3、項目部和施工管理辦公室必須按統一的規格標準,制作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于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后各自的責任,安全責任,責任的考核目標,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4、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一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二)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
無重傷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
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
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5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達到“綿陽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標準,爭創“四川省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人報到后,按在冊人數開會宣傳有關法規、規章制度,由項目經理與每個人簽定《安全生產合同書》,未經教育培訓和簽定合同書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3、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后交付作業。
4、每月安全領導小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開會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向班組安全講話,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制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記錄簽字,以示慎重敲響警鐘。
6、嚴格“三寶“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一次罰款5-30元,不聽勸阻的,停止其作業。安全網間隔一層搭設,必須牢固可靠,符合規范要求。
7、嚴禁酒后上班,不準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下扔物品,違規罰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置護欄,夜間設紅燈示警。
9、特殊工種,如電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機械工等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10、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施工電線架空搭設,不準線拖在地上,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
11、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行運轉后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塔機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12、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行燈。
13、攪拌臺、鋼筋制作場、木工制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機、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14、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配套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嚴禁吸煙。
15、暑期施工,有相應的十滴水,清涼油等,防暑藥品,爆曬地點,應有遮蔭措施。對粉塵,有毒氣體有保護措施。
16、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挽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治療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必須及時作好作全,真實反映情況。要作好的治療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6、組安全工種人員上崗證復印件(編匯成冊,注明上、離崗時間和原因);
7、獎罰資料;
8、傷亡事故檔案;
9、關文件、會議記錄。
(五)安全檢查
1、按《綿陽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表》中的項目,逐一檢查。
2、對安全管理基礎資料逐一核實,審查。
3、作出評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意見。
4、復查整改情況。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7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的有關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為了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應制訂本制度:
1、安全生產組織設計編審內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各種設施布局合理,道路堅實平坦,排水暢通,物料堆放整齊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溝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質情況,選擇合理開挖方法,確定邊坡和采用支撐、支護等,以防坍塌。
③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應按照JC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編制。
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范,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采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觸保”等措施。
④腳手架搭設方案要符合規范,“四口”、“五臨邊”和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要可靠,安全網(平網、立網)布設合理有效,網要有出廠合格證,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證質量。
⑤施工電梯、塔吊、井架位置恰當,牢固性、穩定性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確、有效。
⑦文明施工,減少噪聲,控制煙塵,臨街、近居民區工程采用全封閉作業。
2、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所謂特殊工程是指結構復雜、超高層、跨度大、工藝要求高、所處位置特殊的工程,這些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工程、特殊架設、超高層腳手架、井架搭設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有設計依據,強度計算,并有詳圖和文字說明。
3、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點防坍塌、防雷擊、防觸電、防臺風等。
②夏季施工,重點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點防凍、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術措施落實。
①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除口頭外,應有書面材料,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項目經理要注重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③項目部應建立實施技術措施計劃目標管理考核制。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8
1、凡是需要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罰。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9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
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五、高空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相關票證,現場必須按照要求做好防護
六、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七、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搶救傷者,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九、不得影響正常生產,不得造成電纜損傷。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0
1、營業線施工系指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運輸、施工兼顧的原則,加強施工計劃管理,加強施工組織和施工期間的運輸組織。
2、施工負責人應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或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不允許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未經鐵道部的,由路局項目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參加營業線施工的勞務工必須由具有帶班資格的正式職工(即帶班人員)帶領,不準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護員、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
4、施工單位應于每月9日前將次月需要申請的&39;營業線施工計劃上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和相關業務處。其中,建設項目施工應先報項目管理機構預審。為申請營業線施工計劃,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項目及負責人、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及限速范圍、設備變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過渡方案、施工組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驗收安排、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其中施工安全協議是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5、批準公布的營業線施工計劃日期到達前3日,施工單位將執行兌現施工的申請報路局主管業務處(機務、工務、電務、建管處),其中,建設項目施工應先報項目管理機構預審,再報主管業務處。施工單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針對i、ii級施工計劃的實施,施工單位還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圖、施工作業流程計劃圖、安全關鍵卡控表,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
6、施工單位應在實際施工調度命令的起止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施工單位作業完成后,經施工、設備管理單位檢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由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設備單位檢查人(或設備單位指定人員)辦理開通登記(施工銷記),車站值班員簽認后,由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施工作業完畢。
7、施工單位對于施工前超范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軌道車輛違章行駛、施工后線路未達到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后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聯線和違章使用手搖把等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限制專項管理制度,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對營業線施工的軌道、橋隧、信號、接觸網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項目,嚴禁分包。
8、施工單位使用大型機械進行土石方作業或者行走時,機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營業線限界。機械伸長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橫向轉動物件端部必須與營業線外側鋼軌保持2米以上距離。在施工現場距營業線外側鋼軌2m處,設置警戒防護繩,并按一機一人設置專職防護。當列車接近施工地點時,大型機械必須停止作業,擺放平穩。如因工程確需在距營業線鋼軌外側不足2米處進行土石方作業時,必須提報施工方案,辦理封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封鎖營業線施工。大型機械在營業線路塹邊坡上推、挖土作業時,在靠營業線一側應留出不少于2米厚的隔墻,以防止大型機械向營業線滑落。自卸汽車不得將翻斗升起在營業線旁運行,汽車不得在靠近營業線的新線路基上掉頭。
9、客貨共線鐵路建筑限界。
10、臨近營業線施工,并行長度不足30m,施工周期長,大型機械配合,相對固定的施工,如橋墩、橋臺、等施工,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工地防護員一機一人,列車接近時停止作業。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1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后到項目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2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和《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政府227號令),“施工單位應保證建設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的規定。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經營部門在投標時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規定,單獨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其范圍包括: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生活設施,辦公場所,娛樂場所,現場圍檔,場地硬化,醫療救助等。
2、公司和項目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安全生產費用后,應設立專用帳目,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用于購置工程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并用于該工程的施工現場,做到專款專用。
3、公司和項目部應確保公司自身安全費用的投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費用、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本公司安全設備、儀器日常維修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的費用)。
4、項目部在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的實際進度和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費用需用的計劃細則,經審批后報送財務部門。
5、計劃財務科應按安全費用需用計劃組織財務計劃,以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計劃財務科應對安全費用進行跟蹤管理和審計,以確保安全資金不被挪作他用。
6、本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科和安全科共同監督執行。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3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范”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4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5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四條(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關系)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__]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由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
第五條(設計階段費用確定)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建筑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相應費率,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招投標階段費用確定)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項目,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投標方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第七條(合同內容)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措施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
實行項目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第八條(費用支付與施工許可證關系)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義務)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工程監理單位義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現場監理。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義務)
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總承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第十二條(建設主管部門職責)
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現行建筑安全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建設、施工單位支付、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法律責任)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法律責任)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法律責任)
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沒有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的建筑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實施細則)
各地可依照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解釋權)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實施日期)
本規定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6
為加強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保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得以順利實施,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雙方簽訂的有關條款規定和現場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必須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質量隱患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落實,杜絕不安全事故、質量事故隱患的事件發生,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隱患和質量隱患事故及時的處理在萌芽之中。經檢查項目部公開信息中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進行開展工作的處罰1000元。
二、經檢查發現項目部對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班組不進行書面層層落實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措施施工的處罰100元。
三、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發現一人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處罰安全員100元,本人50元。1
四、施工人員不按國家有關安全措施施工條例進行施工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
五、特殊工種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檢查發現施工現場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處罰項目部200元。
六、機械電氣設備傳動部位,未設保護措施、電氣設備沒有漏電保護安全裝置以及設備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處罰項目部200元。
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驗收規范進行組織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驗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許施工,經檢查驗收檢驗批不合格仍進行施工的,除進行返工外,根據造成損失數額的比例多少進行處罰100---1000元。
八、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標準,經檢查組討論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后仍整改不合格的處罰項目部500元,
九、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處罰50元。
十、嚴肅對待施工計劃進度安排的各項工作內容的完成,對已安排的作業計劃進度不予高度重視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階段性作業計劃和月作業計劃的除要說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證措施外,對完不成當月進度作業計劃的,除甲乙雙方有協議除外,處罰項目部500---3000元。
十一、對不執行國家規范要求施工的項目部、班組和個人,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可同時并罰。
十二、堅持按章作業,遵守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者予以重罰,檢查發現一人次處罰違章指揮人員處罰500元,違章作業人員100元。
以上處罰款項一律由被處罰單位以現金形式交公司財務,專款專用,年底用于對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按時完成進度計劃作出貢獻的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對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單位,在工程決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7
(一)總則:
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是建筑業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貫徹執行建設部《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標三規范”和《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盡快實現標準化、規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一標三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3.工程部要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工地”的活動,認真遵守《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及建設環保局(99)第8號文和有關程序文件。
4.質量安全部和項目部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資料員,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5.簽定三級安全責任書,工程補部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部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同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現場工人同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6.項目開工前,工程部要詳細編寫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公司有關部門批準簽字生效后方可開工。
7.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現場三級教育,即:項目負責人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對各班組負責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組負責人對每個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結果有檢查有考核。
8.堅持對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證上崗,人證相符。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四口”防護以及各種機具防護措施,必須按規定搭設,報質量安全部檢查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做法要符合市、區兩級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關程序文件規定。
11.堅持安全生產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責任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圍墻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內外抹灰加壓頂,緊靠公路的工程要進行美化和亮化處理。外墻面用米黃色涂料涂刷,壓頂用海藍色涂料涂刷,墻頂懸掛__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裝金屬大門,大門要牢固美觀,并設置公司標志牌,燈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長度結合現場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緊靠公路的工程應設置汽車沖洗臺。
3.施工現場的道路l萬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萬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兩側做好排水溝,保證道路完好暢通。
4.臨時房的建設應設有項目經理室、職工娛樂室、淋浴間、伙房、衛生室等。室內必須進行吊頂,淋浴間和伙房間墻面鑲貼瓷磚,生活區和加工區必須分區明確,設置分區牌,生活區內要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低于生活區域的5%。工地嚴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飯。
5.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必須內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頂、紗門窗符合堅固、保溫通風、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鋪。
6.現場各類材料、構件、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布置圖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設料池堆放,各種材料按產品標識的程序文件要求進行分類、分規格;
堆放及標識,材料、構件、料具堆放整齊。
7.食堂生熟要分開,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要有滅鼠設施,生活垃圾要達到隨時清運。
8.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佩帶袖標,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胸卡,胸卡必須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兩圖。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實行密目安全防護立網圍擋,其產品必須使用部、省推薦產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達到安全、牢固、美觀。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安全資料員,且必須經公司授權任命,質量安全部備案。
2.項目施工前,項目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3.項目負責人要同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施工班組要同現場工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且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簽字蓋章手續齊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準方可搭設。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桿要全部設置底座,底座為15X15cm不小于8mm厚鐵板制成,鐵板上焊不小于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于15cm。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4.立桿、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6m,大橫桿搭設在立桿里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采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桿拉結墻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定跨5根立桿,角度不大于45度,搭設不少于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接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7.腳手架搭設完畢后,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后,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TN—S供電系統。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參數應匹配。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設置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置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于30X100X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定,但不小于2.5米,寬度不小于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桿,均按標準設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并刷紅白相間30厘米的色標,其色標涂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于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隊伍進行。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設置,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通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墻裝修完后拆除。
3.各種洞口的欄桿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后方可施工,樓梯欄桿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桿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后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式、一般化。
7.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施工給作業人員帶來的的危險因素而編寫,即要體現一般作業的共性,又要體現本作業的特性。
8.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9.工程開工前,項目工程師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程負責人、施工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并向工程項目全體職工進行交底。
10.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程項目經理或施工員要按施工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11.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簽字,交底要按單位工程歸放一起,以備查驗。
12.安全技術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能分開要融為一體,要有針對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進行,不得施工期間進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過早,否則無實際意義。
14.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與分部分項交底同時進行,如果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很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種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獎勵辦法:
1〉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省級工地的獎勵l.5萬元;
2〉創市級文明工地的獎勵l萬元;
3〉創區級文明工地的獎勵5000元;
4〉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90分獎勵1000元,每高1分加獎300元。
2.處罰辦法:
1〉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75分,罰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罰300元;
2〉未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每缺一項罰1000元,無安全員或安全員虛設的罰20__元;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崗前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真實的缺一項罰款500元;
4〉各種安全施工方案不齊者,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5〉安全員不戴袖標罰款100元,現場人員不戴胸卡罰款20元。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個罰50元,安全帽無帶罰款10元,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一個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不按要求堆放罰1000元;
7〉臨時設施不按規定搭設罰款20__元;
8〉“四口”防護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次罰款500元。
9〉安全密目網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層罰款200元,如有破損網片不及時更換每片罰款200元,網內雜物不及時清理,每次罰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經設備處機械使用功能驗收合格后,報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臺不單設的罰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裝不按規定,使用無證人員罰500元;
12〉凡不按防護設施規定執行,每缺一項按構件價格兩倍罰款。
13〉施工現場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的罰款1000元。
14〉漏電保護器不合格的每處罰款300元,熔絲采用金屬絲代替的每處罰款200元;
15〉施工標志牌圖不按貫標辦規定設置的每少一塊罰款500元,規格不符的每塊罰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罰款20__元,工地燒煤燒材罰款1000元、,臨街不亮化圍墻大門的罰款1000元,無標語口號,綠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亂,每項罰款500元;
17〉無機具操作牌少一塊罰款200元,機具無棚,不防雨每處罰款300元;
18〉對質量安全部下發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單不按規定時間返回的,每次罰款1000元。
19〉未執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20〉凡在質量安全部日常檢查中沒有按規范規定操作的,將隨時處100—3000元罰款。
21〉以上各項罰款如果數額較大,由質量安全員同相關領導協商處理,如發生意見分歧,報主管經理裁決。
(十)質量安全組工作人員職責制度:
1.協助質安組完成公司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目標。
2.深入施工現場指導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加強學習專業知識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法令。
4.及時發現、處理、預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隱患,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5.協調好施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關系。
6.做好各種文件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8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監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各級職能部門必須認真抓緊抓好這項工作。
1、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檢查應根據施工(生產)季節、氣候、環境的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內容、標準,一般的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傷亡事故處理等等。
2、檢查評定標準。
安全生產檢查的評定標準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號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的要求作為評定標準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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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9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篇20
【摘要】本文結合濟寧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實踐,對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審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管理制度、安全達標管理制度、日常監督管理制度、監督檔案管理制度五項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了思考和探索。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制度建設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有助于推動企業向標準化、規范化邁進,有助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有助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是強化制度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促進責任主體、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障體系的重要手段,是現階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項“牛鼻子”工作。濟寧市結合本地實際,在貫徹落實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實踐中進行了思考、探索和創新,現就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審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管理制度、安全達標管理制度、日常監督管理制度、監督檔案管理制度五項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介紹。
一、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審查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措施資料審查制度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的,在辦理施工許可時必須進行安全措施資料審查,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這個制度是一個前置關口,執行好這個制度可以提前介入,提前告知,打好預防針,把工作做到前頭。在這個制度執行過程中,針對現階段比較常見的違法先開工工程,我們增加了現場勘驗環節,把現場勘驗與資料審查結合起來(見圖1),實現安全監督內外業聯動。對有些違法先開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達到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標準后才能辦理相關手續,防止出現“隱患累積”、“積垢難除”現象。這項制度的申報主體為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處于主導地位,監理、勘察、設計及一些平行發包的施工隊伍,必須發揮建設單位的牽頭協調作用。充分執行好這個制度,可以強化建設單位安全意識,發揮好建設單位作用,更好地實現對建設單位牽頭的各責任主體的全面監督。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管理制度
必要的資金投入是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和基礎。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在招標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已經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全額計取,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該費用挪作他用或直接讓利、沒有或沒有全部用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現象還比較突出。我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形式制定出臺了《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監督管理辦法》(圖2),市建委配套出臺了《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辦法規定: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達到現行的建設施工安全、文明環境與衛生標準的要求,所需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設施的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工程中標后,施工單位到監管銀行(與建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費協助監管協議》的商業銀行)設立安全文明施工費監管賬戶。建立專用賬戶后,建設單位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出具的《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審核備案表》,將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存入專用賬戶內。施工單位按照《濟寧市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達標管理辦法》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生產分階段達標申報,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工程項目分階段達標合格的,施工單位憑監督機構出具的《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表》向監管銀行申請提取階段性安全文明施工費。工程項目分階段達標不合格的,監督機構向監管銀行出具返還支付通知,由監管銀行將該階段安全文明施工費返還至建設單位賬戶。這個辦法重點解決了建筑安全生產的資金保障問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制度的實施,在“不增加工程造價,不改變資金性質”的前提下,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了資金保障,安全生產工作有了強有力的抓手,做到了安全文明施工費專戶存儲、分階段提取和使用,有效地避免了安全生產投入不足的現象。這既能極大提高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又能增強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為做好我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奠定了基礎,必將大大提高我市建筑安全工作水平,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是對現有建筑安全監管模式質的改變和提升,是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治本之策。
三、安全達標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全過程監管,我們出臺了《濟寧市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達標管理辦法》(圖3),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實行達標管理制度。即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規范標準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階段監督檢查并給出結論。安全生產達標管理分為階段達標和綜合達標。階段達標包括基礎階段達標、主體施工階段達標、主體完工階段達標和裝飾裝修階段達標;綜合達標為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最終達標結論。工程開工之初,企業根據工程實際,結合自身特點,依據相關規定,制定創優達標策劃書,分階段逐步實施既定目標。安全生產分階段達標采取施工企業自查自評,建設、監理單位檢查,安全監督機構驗收評定的&39;方式進行。施工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范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建設、監理單位在施工企業自查自評的基礎上進行檢查,并作出評價意見,當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組織驗收,并作出階段達標結論。根據各階段達標平均分并結合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管理、日常監督檢查等情況,最終確定工程項目綜合達標評分結果。我市還將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達標情況與安全文明工地評審掛鉤結合起來,分階段達標驗收,優良等次以上才有資格申報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工程管理后期的階段驗收如達不到優良等次,也不能授予安全文明工地榮譽稱號。這項制度體現了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全過程一貫性的思路。
四、日常監督管理制度
加強建筑施工日常安全監督巡視巡查,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對市直工程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縣市區開展大檢查不少于2次,督導暗訪不少于3次。實行差別化安全監督檢查,對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程重點跟蹤督導。針對存在的問題情況,采取安全監督員、安全監督科室負責人、安全監督機構負責人以及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人分級約談處理制度,確保檢查出來的問題得到解決。檢查內容上,從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體防護檢查入手,更加重視對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等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管,標本兼治,不流于形式。針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易發生部位及分項工程,開展專項整治,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一是深基坑工程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強化深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專家論證評審制度和分段開挖、分段支護與分段驗收的制度;加強第三方監測管理工作,密切監控深基坑及周邊建筑物的沉降、位移,確保深基坑及周邊建筑物的安全。二是高大模板、腳手架工程專項整治。對高大模板、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設計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審批及實施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強化對高大模板、腳手架工程的日常檢查。三是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嚴格落實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備案制度,加強起重機械的進場、驗收、檢測、使用、拆除等環節的監管。四是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加大建筑物高處懸掛作業和臨邊防護的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和監督查處力度。五、監督管理檔案建設安全監督檔案工作是安全監督部門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安全監督檔案全面、詳細記載了安全監督工作的每一環節。一方面記錄監督人員對工程的監督檢查情況,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檢查監督檔案的內容是否齊全、用語是否準確等情況,及時掌握安全監督人員對建設工程的監督抽查頻率、工作進度以及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處理問題的能力。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1.及時準確地收集安全監督檔案資料。我們制定了嚴格的工作流程和制度,進一步明確監督員職責,養成邊監督邊整理原始資料的好習慣,每天及時整理、收集監督資料,并及時歸檔;每月檢查一遍監督檔案整理情況,同時采用自查、互查相結合的方式查漏補缺。2.規范編制整理安全監督檔案資料。根據監督工作的需要,編制監督用表,規范監督內容,統一資料標準。進一步明確工程安全監督檔案必須包括哪些內容,檢查怎樣記錄,記錄什么,如何用規范的詞語填寫檢查和處理意見,做到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用語規范、結論明確。現場勘驗單、安全措施備案表、安全檢查記錄(包括隱患整改通知單和日常檢查登記表等)、分階段安全達標的記錄及其他資料全部整理進入工程監督檔案。3.正確存放使用安全監督檔案資料。規范管理紙質監督檔案存放和使用登記程序的同時,逐步提高安全監督檔案管理電子信息化水平,最終實現計算機網絡信息化檔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進一步規范了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行為,提高了安全監管工作效率,督促各方主體履行相應安全生產責任更加有力,為控制和減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提供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