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內容
制度的制定和維護需要考慮到組織內部的利益和權力關系,以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優秀的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內容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內容,供大家參考。
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內容篇1
__________集團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____-HRM-1-2017
內容和范圍1.1為規范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及省、市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相關規定。1.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的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職責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與員工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3.1員工與公司確定錄用關系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單位和本人各持一份。3.2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3.2.1非管理類員工,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3.2.2管理類員工、技術類員工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3.3.3如經員工與公司協商一致,則簽訂其他固定期限的合同。3.3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期限若為一至三年,試用期則為一至兩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若為三及以上年,試用期則不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的續訂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職工辦理續訂手續。如工作崗位發生變化,則需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變更發生以下情形的,經員工、公司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內容將依法變更:5.1訂立勞動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更。5.2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屬單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崗位消失等)。5.3經上級批準,本公司的工作任務和經營方向發生重大變化的。勞動合同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6.1經員工、公司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部擬定《勞動合同解除意見書》,總經理審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6.2.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6.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6.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6.2.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2.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通知員工本人:6.3.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3.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6.3.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6.4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天提出申請,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提交書面申請,工作移交結束后辦理離職手續。附則7.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7.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相關文件和記錄
8.1相關文件
《勞動合同續簽審批表》
《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
8.2修改記錄
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內容篇2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合同簽署權限
一、董事會負責與其直接任命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總裁代表公司與除上條之外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簽訂和存檔。
第四條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勞資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一份。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簽收備案表》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簽訂時間
一、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一個月內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二、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原則上由公司和員工雙方協商確定;對于董事會直接任命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董事會確定。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三、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與本公司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存在試用期。
第七條員工試用期滿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人事部門書面提出,未提前通知的,公司可酌情要求員工賠償因急辭工而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但最多不應超過員工月基本工資的30%。
第八條員工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公司將按深圳市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第九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薪酬發放,提升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人力成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工資由如下幾個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員工月出勤天數達到21.75天,月工作時間達到174個小時,即可全額領取該項工資,本公司承諾,所有員工(含試用期員工)的基本工資不低于深圳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詳情參照《XX公司崗位基本工資對照表》(由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2、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公司可根據員工自愿,安排員工加班,加班費用按如下標準計算:
(1)、平時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1.5*平時加班時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