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
在制定制度時,需要確保制度的可執行性,確保其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并達到預期的效果。想知道如何寫出優秀的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嗎?這里為大家分享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快來學習吧!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務必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必須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一樣,而選取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理解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一樣,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一樣,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帶給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潛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務必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貼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狀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務必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潛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到達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帶給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職責、有義務理解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資料
(一)、新進員工務必理解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務必理解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務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理解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狀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構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狀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務必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2
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人員。
二、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然后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并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辦妥報到手續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2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7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境、工作流程、業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系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不超過三個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務的
沒有試用期
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的
不超過一個月
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
不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或無固定期限
不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如未滿16周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3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 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 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 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 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 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 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 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 “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 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 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 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 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 →月績效考核 →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 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責任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 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 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 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 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 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 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 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 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 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 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 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5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范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__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后,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6
一、基本制度
1、開立兩個賬戶,基本戶用來付款,一般戶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余額并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戶)。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并開具一式至少兩聯的.銷售單據,一聯銷售留存,一聯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并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余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并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戶余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戶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鑒的保管
銀行印鑒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鑒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于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家具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7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3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監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8
一、公司著眼于員工綜合素質的提高,對每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培訓、教育,提供充分的機會,使每位員工都能開發出自己的潛能,更好地實現個人自我職業發展。
二、培訓形式包括:
1、崗前培訓。新入職員工在到崗前要接受人力資源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使新員工了解企業的歷史、發展、前景、企業精神,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人力資源政策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培訓。
2、在崗培訓。在崗員工每年要進行1-2次的培訓,培訓不僅著眼于員工知識與技能方面的補充或提高,而且要培訓員工的&39;新觀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風。
3、資格培訓。公司在開拓新項目時,需對員工進行專業培訓,通過適當的教育培訓項目或課程,使員工獲得相應的任職資格或技術等級。
三、員工培訓方式
1、集中和日常培訓相結合;
2、外派和聘請專家培訓相結合。
(1)因工作需要,必須參加國家、省、市、區組織的各類專業培訓班的,須經各部門領導核準后,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常務執行總裁批準。
(2)外派培訓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
(3)外派培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培訓教材、結業證書復印件、文件及成績單等交人力資源中心歸檔,統一管理。
(4)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內容視需要整理成冊,向部門或公司有關人員適當傳授。
四、培訓實施步驟
1、每年經濟工作會議后,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員工培訓計劃,經各部門領導核準后,報人力資源中心。
2、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總體目標和各部門培訓計劃編制培訓大綱,制訂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3、各部門臨時追加培訓計劃,須填寫《培訓追加計劃表》,部門領導核準后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經常務執行總裁批準,列入本年度培訓計劃。
五、人力資源中心是公司職業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司培訓活動計劃,并負責處理與社會有關部門在職業培訓方面的有關事宜。
六、凡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均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
七、經公司批準參加的培訓,培訓費可以報銷,工資待遇不受影響;訂立培訓合同的,按合同條款執行。
八、員工的各類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記錄在案,并作為員工獎勵、晉升的一個重要條件。
九、培訓檔案
1、培訓實施后必須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由參加培訓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共同建立。
2、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培訓計劃;
②培訓人員花名冊;
③考試、測試卷;
④培訓成績單;
⑤培訓教師、教材情況;
⑥培訓總結;
⑦培訓成果報告。
3、培訓檔案由人力資源中心定期轉入公司檔案室。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9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能匹配公司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五個模塊構成:
1、招聘與任用
2、培訓管理
3、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
4、績效考核
5、員工異動
第二章 招聘與任用
一、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招聘。
二、員工錄用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著重考察個人素質、潛能、經驗及發展,擇優錄用;
2、應聘者的基本素質要符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要求。
三、員工招聘的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內部或外部招聘);
2、發布招聘信息;
3、獲取應聘人員信息資料;
4、資格審查及初步甄選;
5、初試;
6、復試;
7、錄用;
8、崗前/入職培訓;
9、錄取試用。
四、被確定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向公司提交以下有效證件及復印件與資料:
1、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等個人材料復件印,同時提供原件驗證;
2、填寫《員工基本情況表》;
3、提交個人近期免冠彩照2張。
以上資料經公司確認有效后,予以辦理入職手續。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至用人部門報到,并從當日起成為公司試用員工。
五、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二個月,其中包含七天的試用考察期。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正式進入試用期。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提前轉正;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崗位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使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試用勞動關系。
公司根據需要,可對仍需一段時間考察的試用員工延長試用期,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六、員工的轉正程序
1、員工個人提出轉正申請;
2、用人部門出具試用期考核意見;
3、報總經理審批;
4、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七、勞動合同及合約
1、員工轉正后,公司統一安排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之前一個月,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各項綜合因素,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三章 培訓管理
一、公司珍惜人才,也重視人才的培養,公司為每一個員工提供公平的培訓機會和發展空間,將公司發展愿景與員工職業規劃緊密結合。
公司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培養以公司為家,以公司發展為已任,為實現公司的共同目標而全力以赴的員工和團隊;培養具有卓越領導能力的管理者;培養能刻苦鉆研、堅持不懈追求更高工作品質的優秀專業人才。
二、培訓方式
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是對新進人員實施的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組織架構、核心價值觀、經營理念、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
2、專業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培訓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排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內容包括:職務、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工作技能、管理技能及團隊建設技巧等。
3、管理培訓
內容包括:現代領導者規劃、組織、領導、控制等管理知識,以及行業發展方向及趨勢等。
三、培訓方法
公司培訓以內部組織為主,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自我提升,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學習和交流。
四、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分不同的崗位需要進行,為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培訓學習檔案,將內部培訓的課程考試成績將記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晉職、調資、年度考核提供依據。
五、員工在培訓中的責任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
2、努力自我啟發,有效地將所學知識應用在業務工作中。
第四章 薪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2、目的
建立規范的薪酬管理體系,提升薪酬體系的內部公平性和激勵性,從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發展,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
3、制定原則
按需設崗,在公司內部建立職、權、責、利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和“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分配原則,采取“以崗定薪、以能定級、以績定獎”的分配形式,以實現崗位競爭及人力資源的動態調整。
4、分配原則
主要依據:崗位重要性、業績貢獻、能力、工作態度和合作精神。
二、薪酬結構及標準
1、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工資、綜合福利補貼、獎金及業務提成三部分構成。其中,工資為員工固定勞動所得,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組成。
1.1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員工基礎保證工資,各崗位標準相同。
1.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內所處崗位以及職務的不同而制定的差異化工資標準。
1.3綜合補貼
綜合補貼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福利性保障,包含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餐費補貼。
1.4獎金及業務提成
獎金是指公司根據階段經營業績達成,根據各崗位員工的貢獻程度,加發的鼓勵性項目。
業務提成是指公司根據市場類人員業績指標定額達成,按照一定比例計發的附加薪酬項目。
2、薪酬標準
崗位類別崗位名稱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綜合補貼合計
市場類業務代表
業務主辦
業務經理
職能類布局設計師
行政助理
會計
3、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是指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員工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期間支付的工資,依照員工基本工資標準計發。
三、薪酬支付
1、工資支付
1.1工資支付辦法采取月薪制。
日工資計算辦法以自然月天數為基準。
1.2員工上月薪金在次月10日前用貨幣形式全額支付給本人。為了簡化工資發放的手續,員工應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員工銀行個人帳戶的進帳記錄,將視同員工領取工資的憑證及領取確認。
1.3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
1.4轉正定級、薪酬調整,以發令之日為界,按調整變動后的工資標準計發。
2、綜合補貼支付
綜合補貼自員工轉正之日起計發。
轉正時出勤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出勤日計發。
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
3、獎金及業務提成支付
具體辦法見《獎金及業務提成管理辦法》。
4、工資支付時遇到以下情況公司可以優先在員工工資中扣除。
4.1個人所得稅
4.2社會保險基金
4.3公司代繳的各類培訓費用
4.4差旅預付金、借款/貸款償還金等
四、試用期與轉正
1、試用期
新進員工試用期(包括為期1周的試用考察期和為期2個月的試用期)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
1.1試用考察期為無薪考察期,在此期間如雙方解除試用,公司無需支付工資。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此考察期視同正常試用期,公司支付試用期工資。
1.2員工試用期間工資結構=基本工資+綜合福利補貼
2、轉正
試用期結束時,由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表現確定工資檔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備案執行。
五、薪資定級與調整
1、薪資定級
員工薪資定級由總經理核準,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有建議權。
2、薪資調整
薪資調整包括以下2種情形:
2.1 員工在本部門內的職級晉升(或調整)
依據部門職級標準、崗位標準、對應個人銷售定額的增減,由部門提出晉升(或調整)申請,按規定報批。
2.2 崗位、職務或部門調整
依據“崗變薪變”原則,按規定報批執行。
六、社會保險
1、所有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戶籍不限),統一由公司申報辦理養老、生育、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
2、員工自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當月起,由公司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當月起即月辦理停保。對于按公司規定辦妥工作移交及相關離職手續者,可按員工要求辦理社會保險的轉調手續。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由公司統一籌辦,屬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工傷養老基金、基本生育保險基金、基本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為:
保險項目公司承擔部分個人承擔部分
基本養老保險20%8%
基本工傷保險0.5%---
基本生育保險0.8%---
基本失業保險2%1%
基本醫療保險8%2%
5、對參保人員核發的《職業養老保險手冊》,由公司統一保管,員工離職時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和離職手續后,交還本人。
6、在辦理有關參保工作時,需要員工提供準確、真實的人事資料,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免冠1寸照片交給公司辦理。
七、商業保險
為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自入職之日起,公司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費由公司承擔。如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工資結算時公司予以扣除此項保費。
第五章 績效考核
一、公司致力建立客觀公正的績效考核體系,旨在及時了解員工的績效狀況,通過績效溝通,及時調節員工的工作目標和行為,使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保持一致,個人職業規劃和公司發展規劃緊密結合。通過對績效的評估考核,全面了解員工的能力和潛質,以便公司對員工能力和潛質加以提升和開發。績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
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結果均向員工公開。
2、公平
考核應客觀、準確的體現出員工的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3、責權利統一
員工的考核結果與考核收益同員工的崗位責任與權利相統一。
4、崗位考核以工作業績為中心。
二、績效考核目的
1、衡量員工的績效、技能和工作態度;
2、為確定工資、獎金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崗位異動提供決策依據;
4、為員工培訓和教育提供依據;
5、為員工職業規劃評估提供依據;
6、為其他人力資源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信息;
7、促進溝通。
三、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一月、七月對全員上半年度績效進行考核。
四、方案推進階段及重點環節
1、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考評階段、總結階段
2、準備階段
2.1考核參與者
被考評者:各崗位員工
考評者:總經理、各部門主管
2.2考核方法
本考核采用目標考核為主導,輔以行為導向的考核方法。用品質性效標(溝通能力、忠誠度、領導技巧等)、行為性效標(工作方式、工作行為等)、結果效標(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職責四項效標界定每個崗位的考核范圍,然后再確定每個崗位的考核指標和標準。
2.3績效考核培訓
使各考評參加人清楚考核的目的、方法、流程、工具的使用,明確參加考評者的責權利,為考核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3、實施階段
3.1收集信息
《崗位說明書》及各崗位人員的實際工作情況。
3.2溝通與管理
3.2.1目標第一
必須確保每位績效考核參與者明確考核的真正目的。
3.2.2計劃第二
工作的推進要有計劃性。
3.2.3監督第三
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必須負起監督的職責。
3.2.4指導第四
各部門主管應該積極主動地指導部屬認真完成績效考核的各項指標,考核和完成后就員工的績效結果進行面談,在如何改進績效方面達成共識。
4、考評階段
4.1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考評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4.2考評表格的制作。
4.3建立考核申訴委員會受理員工申訴。
4.4建立考核稽核小組監督各部門績效考核的推行,確保績效考核方案的順利有序高效的推行。
5、考評總結階段
每次考評結束之后必須舉辦考核總結會,總結經驗教訓,使員工績效得到持續改進。
五、員工考核評定等次分為優秀、良好、尚可和一般四等。公司依據考核的結果對工作表現優異者,予以適當鼓勵或獎勵,對于工作表現平庸者,予以規勸,員工應盡快改善。
第六章 員工異動
一、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辭退、辭職等。
二、晉升
1、工作職務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2、職位等級的晉升,即被聘為更高一級職位等級上升。
3、職務稱謂未變,但工作范圍擴大,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
三、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公司的發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1、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異表現的員工。
2、在工作創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3、在管理、市場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潛力的員工。
4、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的影響較大的員工。
5、為公司儲備的骨干人員等。
四、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五、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赴新職崗位報到。
六、辭退是指公司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規定,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參加非法組織,并經有關當局查明屬實。
3、聚眾鬧事,嚴重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4、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或正常調動,經教育仍不服從者。
5、工作期間擅離職守或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6、偽造公司的任何記錄或報告,有意詆毀公司聲譽,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7、任職期間有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窺查/泄露公司機密、故意破壞公物等行為之一的。
8、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與公司經營利益相關的第二職業,或為第三者從事經營中介服務。
9、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
10、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者。
11、連續兩次考核結果列于本崗位排名的末位。
12、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13、兩次以上書面警告仍未能改善者。
14、其它同類性質的嚴重違紀行為。
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按其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與年度獎金不予發放。
七、除在勞動合同中限制辭職的情況出現,員工有權提出辭職,辭職員工按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崗位工資。
八、解聘、辭退員工或給予員工行政處罰時,由提請處理的部門提出處理依據、事實證據和處理方案。在做出處理決定前公司應對提請部門所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在正式公布處理決定前,應由公司專人與被處理人當面溝通,把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允許當事人申訴。
九、對于被公司解聘、辭退或辭職的員工,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保留在人才網或其他媒體上予以公告的權利。
十、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員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以前15天內不得離職,若員工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書15天后公司仍未答復,可視為公司同意辭職。
十一、離職人員包括因崗位變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解雇等原因離開原崗位或解除原崗位職責者。離職人員應按以下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1、公司根據離職員工崗位情況安排一周至一個月的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公司規定的工作交接期內工資按離職前執行的工資標準發放。
2、離職員工工作交接包括:
2.1財務帳務結算。
2.2從事崗位工作的職責事務交接。
2.3所經管財物的交接,包括文件、技術資料、設備、電腦及磁盤等。
2.4崗位業務、客戶等資料移交。
2.5未辦或未了事項的交接。
3、離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應由直接領導指定接替人接收。移交人、接收人、監收人均需要在工作移交單上簽名確認。
4、離職員工所列工作移交清單應由直接領導進行審核。接收人應對所移交工作的完整性負責,如因接收人工作疏忽造成的接收失誤,則追究接收人的責任。
十二、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定:
1、因公司原因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司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發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以員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范圍:
2.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2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5由于公司機構合并,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的補償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由公司一次性發放。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0
一、公司男、女衛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
二、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志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干凈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保持干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
五、便后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1
為加強企業外用工的安全管理,規范外用工管理的程序,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和杜絕或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招收外用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雇用,誰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承擔起外用工、臨時工安全管理的權力和義務。切實保障企業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保護企業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上級有關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協調方式和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三、企業雇用外用工(隊)必須嚴格履行如下手續:
1.經濟合同簽訂后,必須嚴格審查外用工(隊)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范圍;施工許可證;建筑施工安裝企業資質等級證明書及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該隊伍的合同簽訂人應持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該隊伍特殊工種人員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該隊伍外來勞動力持有外來人員就業證卡,手續完備方可簽訂合同。
2.雙方簽訂項目經濟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作為主體合同的首要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企業招用臨時工,必須嚴格履行如下手續:
1.企業招用外來勞動力為臨時工,必須領取外來人員就業證、卡。
2.上崗前必須由企業按崗位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由安技部門登記造冊,存檔備查并發放“廠內臨時工安全操作證”。
3.凡從事特殊作業的臨時工(電工、電氣焊工、司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勞動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廠安技部門發放的“廠內臨時工安全操作證”方可作業。
4.凡長期使用的臨時工(指3個月以上)必須到區勞動局仲裁部門辦理勞動合同簽證手續,領取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用工單位與臨時工分別保存。
企業持《臨時工勞動合同書》和“臨時工簽證表”到區勞動局辦理《臨時工安全操作證》的`發放手續。
五、企業中各用工部門對經審查批準使用的各類外用工(隊)及臨時工,必須及時向廠安技部門備案并報送手續復印件,企業安技部門必須隨時掌握本單位外用工(隊)和臨時工的來源、人數、用工項目、用工期限和安全合同的執行情況,并建立外用工、臨時工安全管理檔案。
六、企業安技部門及用工部門要加強外用工(隊)臨時工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發現違章,立即制止,甚至處罰。要加強外用工、臨時工的住宿管理,制止違章取暖和用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和觸電事故發生。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2
當組織的目標確定后,就需要進一步明確為實現組織目標而確定各組成部分、各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標一旦確定,就應該列出實現該目標所需的各種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錄用、開發、維護、使用和考績制度。
一、錄用
(1)確定錄用原則,中心是滿足首次人力需求和后續補充人力需求。
(2)制定錄用計劃,明確錄用所需人員數量、質量、來源、招聘方式方法、招聘錄用程序等。
(3)制定職務和聘用合同,明確職位資格所需的品格、學歷、才能、經驗、健康等條件。
(4)通過勞動部門、報紙、人才交流中心等傳播媒介宣傳指導招聘錄用計劃。
(5)通過面談、測驗和排選等方式,擇優錄用所需人員。
二、開發
(1)明確提高企業人員素質、開發公司人員潛力的戰略意義和戰術價值,明確培訓范圍和類型。
(2)制定適應公司發展、市場經濟特點,以短期規劃為主的培訓規劃。
(3)建立培訓組織,統籌培訓工作。
(4)選擇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率。
(5)挑選培訓人員,保證培訓質量。
(6)開展培訓評估,促使培訓良性循環。
三、維護
(1)研究工資政策,建立工資檔案,制訂工資計劃。
(2)開展工作實績評估。
(3)加強安全衛生,保障職工生活。
(4)在建立社會支撐系統的基礎上,推行社會保障制度和各種福利措施。
(5)搞好群眾文化等各種服務活動。
四、使用
(1)確定使用原則,貫徹德才兼備、重視個性、揚長避短、用事擇人、適才而用、整體優化等要求。
(2)優化配置組合員工,提高群體活動效益。
(3)溝通合作、協調沖突、團結和諧、消除隔閡。
(4)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懲處違紀、弘揚正氣、鼓舞士氣。
五、考績
(1)全面、客觀、審慎地考察每個員工。
(2)通過獎勤罰懶,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3)發現人才、推舉人才,為人才脫穎而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3
一、總則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4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信用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學完善的內部信用管理體系。要從加強內部信用建設入手,通過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強內部信用管理責任制;強化公司外部的資信管理,通過建立嚴格的信用約束機制,來規范公司信用,構筑公司信用基礎。
第二條抓好公司質量信用建設,逐步建立推廣標準化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推進標準化服務,開展爭創名牌企業活動,全面推進我公司的質量信用建設。
第三條進一步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提高企業的納稅信用。
第四條以增強信用意識為重點,大力普及信用知識,宣傳以誠實守信為行為準則的.誠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導“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圍,為公司的健全發展營造和諧信任的環境,形成“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無信為憂”的良好氛圍。
第五條建立“四不”承諾公約,把“不逃避債務、不違反合同、不逃稅騙稅、不做假帳偽帳”作為公司基本的經營守則。
第六條建立公司內部信用管理體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從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過強化事前管理——客戶資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與客戶投訴管理,以及事后管理——應收帳款及售后服務監控,從而全過程地控制公司在經營管理中面臨的信用風險。
第七條會員信用的收集與記錄:從政府公報、獎懲公告、媒體報道、會員反饋等渠道,收集會員單位誠信信息,包括會員注冊信息,資格信息,商業信譽信息等,按行業分類記錄整理。
第八條對于信用記錄良好的單位,我們將優先選為推薦企業,幫助其宣傳并促成很多貿易機會。
第九條健全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客戶投訴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額納稅。
第十條要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不得帳外設帳,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建立信用管理的內部機制,使其涵蓋公司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使信用道德、理念滲透到公司的各個方面。
第十二條在全面推行質量管理的基礎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
第十三條遵守信息安全行業法律、法規,確保客戶數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戶提供規范化、人性化的服務,信守服務承諾。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嵊州市信息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吸納優秀人才,建立高素質員工隊伍,為公司發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條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職能部門,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國家有關人事政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計劃制定和員工招聘、錄用、考評、晉級等工作。
第三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正式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公司統一辦理社會保險,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條
公司新聘人員一般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才可聘為正式員工。
第二章 招聘、錄用及考核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招聘申請,提出公司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
員工招聘應有明確的職位、崗位和職責。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由公司內部員工引薦。
第七條
招聘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素質優良,無不良記錄;
2、年齡在18--40歲之間,特殊情況不超過50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會計專業從優。
第八條
招聘流程
1、填表:應聘人員先到綜合管理部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初選:綜合管理部負責校驗應聘材料,根據應聘崗位的不同,分別轉交給相應的求才部門,求才部門確定初選名單后,由綜合管理部電話通知對方面試。
3、筆試和面試:公司成立招聘小組,負責對人員的篩選。招聘組至少3人,分別有人事、用人部門和公司領導組成,公司招聘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面試,填寫《應聘人員面試評估分析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
錄用
1、確定錄用名單后,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擬錄用人員。
2、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常規項目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能正式錄用。
3、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三日內如不能正式報到,取消其被錄用資格。
第十條
報到
1、被錄用人員在三日內到綜合管理部報到,報到事項有:
(1)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2)簽訂服務自愿書;
(3)申領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業文化、企業理念及相關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2、新錄用員工根據崗位不同,確定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時間,試用期間按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不滿一周因個人原因離職者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聘用
1、部門經理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并結合公司《員工考評個人檔案》,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議,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2、員工由試用期轉入正式聘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存檔,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3、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錄用時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條
除試用期員工外其他人員的考核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第三章 晉升及崗位調動
第十三條
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管理干部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總經理室成員及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批準,并留存檔案。
3、公司其他中層干部的任免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四條
職級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職級升降機制。
2、職級升遷由部門經理推薦,綜合管理部考評后,報經總經理審定,由綜合管理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條
崗位調動
1、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允許員工在公司內部進行崗位調換。
2、員工崗位調換的審核權限:
(1)一般員工部門內調換,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綜合管理部備案。跨部門的調換,由原部門和擬調部門負責人協商,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中層干部調換,由綜合管理部提議,總經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章 解聘、辭退和辭職
第十六條
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必須嚴格依據國家勞動法規、政策和勞動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解聘或辭退: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十八條
員工辭職應提前30日提出申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補充。
二〇_年五月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6
總則
為健全和規范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議事效率和決策程序,保證公司經營、管理與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決議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組織機構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組織機構和員工編制調整變化。共設四個部門:
一、行政部
二、財務部
三、銷售部
四、技術部
各部門職責
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
行 政部:
1、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
2、配合其它部門出具布線電腦圖。
3、整理保管好客戶資料檔案。
4、定時對客戶進行回訪,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5、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見考勤制度)
6、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根據公司發展要求及時制定公司各種規章制度
8、庫管負責材料的出入庫管理及采購工作。
財務部 :
1、定期匯報資金收支使用情況,搞好財務核算。
2、負責對單位工程成本,工程總成本的核算。
3、月末擬出本月的財務分析報告。
4、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銷售部 :
1、拓展市場。
2、簽定訂單后對所屬工程監督指導,并及時與客戶溝通。
3、出具預算方案,列出材料清單(包括設備材料,線纜,面板)
4、配合工程技術部出圖及施工指導。
5、按工程進度負責收款工作。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每周召開例會,定好工作計劃,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技術部 :
1、配合公司各部門的技術支持。
2、對施工現場的布線指導、組織施工及調試,根據要求設計方案及出圖。
3、施工達到客戶滿意后出具工程竣工圖
4、列出施工所用的設備,材料,施工費用詳細清單。
5、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驗收。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要每周組織周會,總結上周,規劃本周,并及時匯報總經理。
招聘錄用與培訓
以“任人唯賢,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為原則。
1、 招聘由部門經理面試,再由總經理面試認可。
2、 經錄用的員工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長短由公司考核個人能力而定,要求轉正人員需提出書面申請,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認可。試用期內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
3、 公司需要應定期對員工提供培訓機會,從各個方面提高員工的素質和能力。
員工應加強崗位技能鍛煉,做到勤學,勤練,務實。使公司整體形像隨之提高。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人才在公司范圍內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減少人才外流,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實行公司宏觀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通過內部人才市場的合理流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單位)。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行使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在試運行的基礎上,逐步向內部人才市場過渡,承擔起管理和經營兩種職能。
第五條 各部門及各單位領導有責任配合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對口設置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崗位,接受人力資源部的業務管理。
第六條 為了加強以關鍵崗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和用好各類人才,為人員的流動和管理創造條件,人力資源部承擔引進、培訓、考核、儲備、輸出人才的職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
第七條 大中專畢業生是企業對外引進人才的主要來源,也是培養企業后備人才隊伍的重點所在。招收、錄用的基本要求:專業對口,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單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下年度本單位人員需求計劃(學生招收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人才規劃及各用人單位需求計劃,結合人力資源存量現狀,編制招收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董事會研究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八條 新引進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后,參加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完畢,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單位,新錄用的員工持人力資源部簽發的工作介紹信到各用人單位報到。
第九條 各單位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外聘人員,如確系企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須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從社會引進,由公司統一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學生和新招聘的人員執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各用人單位不得私招亂用,未經集團公司批準而私招亂用每發現一例,對用人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內部市場
第十二條 堅持用市場手段配置人力資源的改革方向,強化并實行人力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業內部合理有序流動。
第十三條 內部人才市場的運行規則
1、先內后外、內外置換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范圍內有優先擇業的權力,但當人才需求在內部人才市場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時,可轉向對外招聘;當公司形成富余人員時可對外推薦,通過內外市場轉換,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能,使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滿足。
2、公平公正原則
在內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考核公正、評價公正,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增加透明度。
3、優勝劣汰原則
在內部員工崗位置換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原則。公司在職員工無論其現任職位高低、工齡長短、資歷深淺,在擇業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擇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4、組織審批原則
各部門及各單位人才結構安排及人力資源計劃由其自行負責。原則上置換崗位的人員應首先征得原部門及原單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換崗位申請,否則人力資源部將不受理其置換崗位申請。
第十四條 通過內部人才市場進行崗位調整的公司內部員工應該遵循每一次流動都是以前工作經驗的再利用、再發展的規律,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增值,將無效流動帶來的損耗降至最低。
公司內部招聘的崗位應分成如下兩類:
1、公司需要調整補充或增加管理崗位人員需求時: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各部門及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個人意愿,結合工作表現定期推薦或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向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推薦。
2、公司內部非管理崗位缺崗需要增加人員時,優先從公司富余人員中擇優選擇。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員工本人根據內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推薦。
第十五條 下列人員可以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因工作需要補充人員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現工作部門及單位推薦,經考核符合用人部門及單位崗位條件者;
2、 因工作任務調整而需要對其崗位進行調整的符合擬置換崗位任職資格者;
3、在現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勞動態度好,但其所具備的業務技能確實不適合在本職崗位者。
第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所申請的職位不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2、因工作需要,暫不能離崗的人員;
3、在現工作崗位上工作不認真負責,工作態度較差的人員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
第十七條 公司內部擬進行崗位置換的員工必須填寫《內部崗位職位轉換申請書》(附件一),詳述本人專業、工作適應范圍、主要工作業績,并提出希望從事的崗位及部門,經原部門及單位批準后,將此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制訂需求計劃
1、各用人單位根據本部門及單位發展需要和工作崗位要求,制定人員需求計劃(年度用人計劃或補充用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
2、各用人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企業內部人員需求信息快報》(附件二)和《企業內部閑置人員信息快報》(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隨時報送,經人力資源部匯總后編印《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需求信息綜合快報》,在公司月度生產例會上分發。
3、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公布公司內部的人員需求信息,通過公司內部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情況,在尊重置換崗位員工和用人部門及單位意見的前提下,采用推薦、招聘、競聘等多種方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第二十條 人才的公司內部流動,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調動審批手續,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調動,違者每發現一例,對接收單位罰款2000~3000元。
第二十一條 人才在內部調動之前均須辦理好工作移交,與原單位結清一切相關手續,移交時間:本市內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延長。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進
入新崗位。辦理內部調動超過時效按作廢處理,重新補辦手續。發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五章 員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條 人事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來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第二十三條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運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培訓,員工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員工的人事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填寫《公司員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直接主管對其考核結果負責,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個人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對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二十六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由人力資源部或所在單位推薦晉升、提薪或進入后備干部名單。
第二十七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中或者差者,可根據所在單位意見,安排其調崗、降職、降薪、培訓或辭退。
第六章 對待崗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對待崗人員要加強培訓,積極開辟就業渠道,加速人才流動,幫助不在崗人員尋找就業崗位,建立和完善待崗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告人力資源部,并詳細說明員工待崗理由。
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部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后,由人力資源部向用人單位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接到通知書后,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用人單位同時應按待崗人員待崗前本人月工資標準的3倍金額,交回公司資金中心。
第三十二條 待崗三個月以內的員工,待崗工資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待崗員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待崗三個月內參加由公司組織的技能和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按照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原則,安排待崗員工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超過三個月仍未上崗的,企業可與待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待崗人員保留社會保險協議書》(附件五)。
1、協議每次簽訂一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共同協商是否續簽;
2、在三個月待崗培訓期內未找到工作崗位,又不和公司簽訂保留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協議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待崗人員工作時,待崗人員應在接到書面通知5日內,回單位報到,協商上崗事宜,超過5日不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為二年。待崗期滿不能重新上崗者,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四條 對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給予托管人事關系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與本人簽訂《托管人員協議書》(附件六),托管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享受企業的任何待遇,并且須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原長期不在崗人員不能進入公司內部人才市場。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共同組織清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8
第一節 總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__集團下屬__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_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9
1、總則
為了進一步貫徹電力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網安全運行,強化人員行為規范化,保持設備良好運行狀態,制定安全目標并按期按時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呂梁主網電網各級生產單位運行、設備管理、調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實施方案
3.1、不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監察部,完成對全部生產管理、運行、檢修人員進行安規培訓,并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不予上崗。
3.1.2、對新規程、文件、制度及時進行學習培訓,并編制分公司實施細則。
3.1.3、規范生產現場行為,對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編制作業指導書來指導工作。
3.2、不發生重大設備損壞事故
3.2.1、各生產班組要對所運行維護的設備進行定期巡視檢查,特殊天氣及運行狀況要安排特巡,對發現的.缺陷及時進行消除。
3.2.2、加強對帶病設備的監察,制定應急措施。
3.2.3、嚴格執行新設備投產驗收工作,保證設備無缺陷移交。
3.2.4、加強設備的動態管理,按照要求對設備進行周期性檢修。
3.2.5、按時完成所轄輸變電設備的評級工作并上報。
3.3、不發生重大電網事故
3.3.1、嚴格執行各項電網運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穩定極限值運行。電網一次設備故障后,應按照故障后方式電網運行控制的要求,盡快將相關設備的潮流(或發電機出力、電壓等)控制在規定值以內。須按照電網運行控制要求進行控制的設備,應通過調度機構ems系統實現實時在線監測,并應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嚴肅調度紀律,加強調度管理,調度人員要熟悉電網的運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檢修工作,防止誤調事故發生。
3.3.3、制定電網應急預案,對電網黑啟動方案要進行學習,有條件的要進行模擬演習。
3.4、不發生人員惡性誤操作事故
3.4.1、加強運行人員安規兩票的培訓考核力度,對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4.2、加強無防裝置的管理,對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時進行完善。
3.4.3、加強變電站接鎖鑰匙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進行審批手續。
3.4.4、運行人員操作要進行全過程錄音,對于無錄音的視為違規操作。
3.4.5、對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級要求,相關管理人員要到現場進行把關協調。
3.4.6、各級管理人員按時對兩票進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對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制定整改措施。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20
1、目的
為推進企業安全庫存管理,加強對公司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庫存的安全管理,防止缺貨、斷貨、積壓等行為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
3、術語
安全庫存:是指當不確定因素已導致更高的預期需求或導致完成周期更長時的緩沖存貨,安全庫存用于滿足提前期需求
采購周期:指采購方決定訂貨并下訂單、供應商確認、訂單處理、生產計劃、原料采購、質量檢驗、發運的整個周期時間。
4、職責
1、生產管理處與物資采購處負責共同制定原輔料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2、裝備能源處負責制定備品(備件)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3、銷售公司與生產管理處共同負責制定成品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4、倉儲運輸處負責根據安全庫存管理原輔料、成品庫存。
5、裝備能源處負責根據安全庫存管理備品(備件)庫存。
5、工作程序
1、生產計劃編制人員每月結合成品的.安全庫存表制定公司月度生產計劃。
2、采購人員結合原輔料、備品(備件)的安全庫存表制定公司月度采購計劃,依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
3、倉庫管理人員每日根據安全庫存檢查原輔料、備品(備件)庫存數量,發現數量小于或超出規定時,需及時通知相關采購人員。
4、倉庫管理人員每日根據安全庫存檢查成品庫存數量,發現數量小于或超出規定時,需及時通知生產計劃編制人員。
5、采購人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庫存報警或超量通知后,應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情況,決定是否與供應商聯絡,通知供應商及時交貨或改變交期。
6、生產計劃編制人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庫存報警或超量通知后,應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制定臨時生產計劃,通知生產分廠執行臨時生產計劃。
6、安全庫存設定標準
1、原輔料安全庫存:按照原輔料進行分類,分別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木漿、煤炭等大宗物品: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生產管理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化學品: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有效期、生產管理讓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特種器材: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生產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包裝材料、五金鋼材等其他:結合采購周期、生產管理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2、備品(備件)安全庫存: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設備能源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3、成品安全庫存:根據不同的客戶要求,結合產品的品種、保質期等因素,銷售公司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