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
制度作為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復雜的現代社會問題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寫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有所幫助。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
第一章總則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對學生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學風,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及公共道德觀的公共場所,是學生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范個人行為的起點,同時也是學校各項措施能否發揮效用的檢驗基地。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激發學生愛國、愛校的熱情,推動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第二章宿舍管理組織
三、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四、學生宿舍由后勤服務中心下屬的宿舍管理部門在學校生活園區管理委員會指導下,按照本條例的要求進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門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要求能經常主動與學生輔導員、班主任保持聯系,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中去,了解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干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絡。成立學生綜合治理小組,宿舍樓設樓長,樓面設樓面長,寢室設寢室長。通過學生自愿報名,公開競聘產生樓長、樓面長、寢室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協助宿管人員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規范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清潔、整齊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促進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學校“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實行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匯總后報學生處轉各二級學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評,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作登記,一旦遺失或損壞,責成修理或賠償。
九、宿舍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由民主選舉或委任產生。
十、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
(一)衛生規范
1.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門窗“四凈”,衛生間無污漬異味、衛生潔具保持整潔,陽臺、天花板墻面無污點。
2.書籍排列整齊,桌面無雜物,凳子要靠寫字臺,床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鞋及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劃一。
3.暖瓶、臉盆一律放置在規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臉盆內,毛巾一律對折掛在毛巾架或放在臉盆內。
4.不準在宿舍樓內或往窗外拋擲瓶罐雜物,不準向樓道倒水,不隨地吐痰,不向廁所盥洗室、水槽內倒剩余飯菜和雜物,生活垃圾袋裝化管理,按指定地點投放。
(二)安全規范
1.為保證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電熱毯等大容量的電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和公共場所不得點燃明火,不準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燒廢棄物。違者按本條例有關條款處理。
2.室內不得私接電源線、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險絲容量。室內電源接線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嚴禁(臺燈)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兩次勸告不聽,沒收燈具并視其情節給予處分。
3.嚴禁學生爬越陽臺,出入公寓,一經查實,取消住宿資格。
4.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學校有關規定交予有關部門代為保管,最后離開宿舍者必須關好電燈、飲水機、電風扇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發現室內財物被竊,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宿舍管理部門、保衛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
5.房間的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調換門鎖、私配鑰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門派專人調換門鎖,并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家具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搬移,非學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進宿舍。
6.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值班室鑰匙時,要憑本人有效證件登記,歸還鑰匙時,同時歸還證件。鑰匙只借給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得借用。
7.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每人每月補貼用電5度、用水3立方。閔行校區、閔行校區(西區)每月20日抄水、電表,月底之前張榜公布,并收取超額部分的費用;臨港校區學生每人每月補貼用電5度,按季度以宿舍為單位充入計量系統,不足部分自行購買用點數。住宿學生若有疑問可及時與宿舍管理部門聯系。
8.在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計算機帶入宿舍前應到保衛處辦理手續,并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同時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生活。
9.宿舍內201電話系統由上海市電話局統一提供每室電話號線,電話機應有本室成員自行購買配置,費用由本室成員合理分擔。電話機使用中發生故障,修理費用自理,維修電話機遇到困難可報請宿舍管理部門協助解決。不得隨意更換、移動電話線路等設施,一經發現,采取停機措施,并視情節按電話局有關規定處理。
10.電話系統出現故障應及時向上海市電話局報修(報修電話112)。住宿學生應文明使用電話系統,不得利用電話系統進行危害社會和他人的活動,不得干擾他人學習和生活。
(三)文明規范
1.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學習中,學生宿舍6:00點開門,22:00關門。22:00以后進入宿舍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22:00以后寢室內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2.宿舍區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和擾亂周圍環境。宿舍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抽煙,嚴禁打麻將,嚴禁賭博,嚴禁飼養寵物。
3.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租售書刊、音像制品、服裝、小商品等。
4.講文明,懂禮貌,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斗毆。
5.宿舍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涂、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不得在門窗玻璃上貼、掛遮蓋物。
6.不準在宿舍樓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違者,經勸告無效,所堆放的物品作無主物處理。
7.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宿舍內家具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8.宿舍的調整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申請,班主任同意、二級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門批準后方能調動。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一、學生宿舍只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學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級院(系)提出下一學年住宿申請(新生除外),報學生處審核;學生處根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未經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不得擅自變動宿舍。
十二、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條例,填寫由宿舍管理部門發給的《學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諾書》,若不填寫或嚴重違反承諾及本條例的,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三、住宿學生須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張,填寫《學生住宿登記卡》,建立學生住宿檔案,按學校的規定交納住宿費。
十四、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應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經班主任、系(院)許可后,并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宿舍管理部門報請有關二級學院(系)進行批評教育;曠宿累計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門上報有關二級學院(系),會同學生處作違紀處理,并與學校的各項評優掛鉤,對屢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五、住宿學生在一年內不得退宿,(除住宿學生提前結束學業或因故退學、休學外),因上述原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后,應及時搬離宿舍。
十六、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的宿舍內留宿。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如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許可后,方可入內。21:30分之前必須離開宿舍(除特殊情況外)。男、女生不得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第五章違章違紀處罰
十七、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住宿學生給予相應的處罰。
1.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情節輕微、認識態度好的,給予批評教育。
2.對于態度惡劣且屢教不改的學生,由宿舍管理部門會同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系)進行處理。
3.對于嚴重違反本條例,造成惡劣影響及產生嚴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門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核準后,取消住宿資格。
第六章說明
十八、本規定由學校后勤保障處負責解釋。
十九、本規定自20__年九月開始執行。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賭具和賭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3
為了確保校園安全,進一步強化校園治安管理,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__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
一、檢查時間:
周三13:30–15:00。
二、檢查頻率、范圍及參與人員
總體檢查范圍包括D座公寓、小白樓及男生宿舍,并按照輔導員所轄院系,將所有宿舍分為四個檢查區間。
1、每周進行一次小檢查,檢查范圍為四個檢查區間之一,參與成員包括__四級安全體系中的安全員、相應院系輔導員;
2、每兩周進行一次中檢查,檢查范圍為四個檢查區間之一,參與成員包括__四級安全體系中的__領導、安全員、相應院系輔導員;
3、每個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范圍為全部宿舍,參與成員包括__四級安全體系中的__領導、商校保衛處、安全員、全體輔導員。
三、檢查項目
學生用電安全、防火防盜設施、學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周邊治安環境。具體包括是否私自改動、亂接用電線路;電線/網線布局是否凌亂;插座、電器、線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斷電;是否使用違禁電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煙及使用明火;是否在床架上安裝床幃;是否將插座或電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書本、紙張、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鋪設易燃泡沫墊;是否私自更換門鎖等。
四、檢查結果處理
1、對于表現優秀的宿舍,宿舍成員在大一期間參加各項評優活動時將給予加分的獎勵;
2、對于有違規現象的宿舍,將根據學生手冊的條例進行通報批評。對于被通報批評的宿舍,將取消其宿舍成員大一期間參加各項評優的資格。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4
(一)公寓公共場所衛生由學生公寓保潔員清理,室內衛生由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共同負責。
(二)住宿學生每天起床后,應疊好被子,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以下規定:
1、不在室內外墻壁上亂張貼字畫,涂寫刻抹、室內鍥釘及粘接各類掛鉤等;
2、將室內的衣物、書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點和規格整齊放好;
3、衛生間干凈無異味,墻壁、家具、門窗無灰塵、無污物、無蜘蛛網;地面、桌面整潔;
4、不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5、不向室外潑水、不在室內燒紙;
6、不隨地吐痰;
7、不在室內亂拉鐵絲、繩子等物;
8、將室內垃圾帶到公寓樓外垃圾車內;
(四)檢查制度
1、學生公寓樓長、公寓檢查人員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2、院、系(部)輔導員組織學生干部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3、學生處組織專人每月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每周三次檢查結果交公寓辦公室輸入學生宿舍管理系統匯總后存檔,結果作為學生年終綜合測評依據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5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規范化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生、文明、溫馨的生活環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養自律的行為習慣,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勤方面
1、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回宿舍午休、晚寢,不得遲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1分,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每次扣個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寢者必須先辦請假手續:①書面申請,②班主任及家長簽字,③宿舍管理員批準。未履行請假手續,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歸宿者作停宿兩周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資格。檢查時間(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須打開門讓宿管檢查,沒按時開門扣宿舍每人1分)。
3、節日、假日留宿的同學要寫書面申請,家長及班主任簽字,宿管員批準方可留宿,未經批準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紀律方面
1、上課或晚自習期間,住宿生要帶齊所需學習用品,中途未經值班宿管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宿舍,違者扣5分。
2、在宿舍區內不能大聲喧嘩,違者扣2分。在宿舍區內不能起哄,違者作停宿兩周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資格。
3、熄燈鈴響,應立即停止一切活動,迅速在本床就寢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就寢期間,宿舍保持安靜,不干擾他人休息,如:玩手機、亮燈、吃東西、講話聊天等影響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檢查時間(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調室、換床、合鋪睡者,當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進入異性宿舍,違者扣5分,并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6、住宿生不服從宿舍管理員、老師管理,行為惡劣者,扣10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停宿處理,直至取消內宿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凡在宿舍打牌扣個人10分。使用明火、抽煙、打架斗毆、盜竊者,予以停宿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內宿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內務衛生方面
1、宿舍要求每天安排值日生輪值并張貼輪值表在門后,值日生每天早、中、晚三掃,凡當天輪值的值日生不打掃清潔衛生、或打掃不干凈、或不倒垃圾、扣值日生個人2分,另外每周進行一次集體清潔衛生1次(周二下午放學)沒清潔宿舍每人扣1分。
2、起床后不疊被子,床上東西凌亂者扣2分。被子不整齊者扣1分。
3、嚴禁把膳食或飲料食品帶回宿舍,違反者,扣1分,不聽勸告者扣5分。
4、寢室無人時,出現不關燈、空調等,扣當天值日生個人2分。
5、在床底下堆放雜物,鞋、臉盤、水桶、牙具等生活用品不按規定擺放,或擺放不整齊者,除責令其改正外,各扣宿舍每人1分(把鞋整齊成一線地放在床下)。
6,從樓上亂扔垃圾者每次扣個人或宿舍每人5分,并要集體清潔宿舍公共區一周。重范者停宿或退宿。
四、安全方面
1、未經管理員同意,私自帶外人進入寢室者,扣5分,行為不端者,予以停宿處理。
2、擅自留宿外人者,予以取消內宿資格。
3、亂拉亂接電源、電插座,違規使用電器者,除沒收其違規用品外,扣10分予以停宿處理。
4、不準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宿舍。在宿舍內遺失貴重物品,責任自負。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違規用品外,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停宿直至取消內宿資格處理。
6、不得在鐵架床上打鬧,違者扣5分。
7、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學生家長和親友不準隨便進入學生宿舍。如確需上樓,須經班主任和值班宿管員兩人簽字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男士一律不準進入女生宿舍。
五、財物管理
1.每學年初,發放《塘新中學學生宿舍公物登記表》,要及時核對和檢查公物,發現與記錄有不符的要告知宿舍管理員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2、遵循誰受益誰保護,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正常使用損壞由維修員、總務處實地察看,情況屬實的免費維修。
3、學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損,經同學自查、班主任、宿管處調查而尚未能查明者,由本宿舍全體同學負責賠償。
4、學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無意損壞時,賠償的款額按被損公物修理(補)材料費及工本費計。需全新撤換的按該項目、類別整體實際價格賠償。
5、經調查屬有意損壞公物者,除按物品價格賠償損失外,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長協同教育,若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直至開除內宿資格。
6、被損壞公物的項目、類別由舍長報告管理員,由管理員登記(開具“通知單”一式二份)并報總務處(一份交班主任作為繳款憑證,一份存檔備查)。
7、宿舍內下水管道、廁所堵塞,由宿管員報告總務科請人疏通,收取疏通費20—50元/次,造成主管堵塞,疏通費由相關樓層宿舍分擔。
8、公物損壞應先賠償后維修,特殊情況由班主任向總務處提出申請,可以先維修后賠償。
9、損壞情況較為嚴重的或賠償不到位的,該班級及班主任不得被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
注:以上項目中正常損耗,由總務處負責維修,不收維修金。部分維修項目,諸如門、窗、床、柜等損壞視損壞情況收取成本費
六、獎懲辦法
1、學校落實宿舍管理量化制度,制定學生個人量化登記表,并安排了10名宿舍管理員、13名宿舍指導老師、每天值日行政、值日教師,負責督導、檢查學生寢室衛生、就寢紀律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2、每月進行評比,當月沒有舍員被扣分的宿舍為當月“文明宿舍”,加分納入文明班評比。
3、月評中獲“文明宿舍”稱號的寢室,舍員每人加2分,舍長加5分。
4、為集體做好事者,酌情加1—3分。
5、一學期內個人扣分達到10分,發《停宿警告通知書》,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長,并予以通報,取消學校各種個人優秀評比資格。個人扣分達到15分者,予以停宿兩周處理。一個學期有過二次停宿記錄者,取消內宿資格。
6、宿舍集體扣分達到15分,發《停宿警告通知書》,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長,并予以通報。扣分達20分者,予以停宿兩周處理,一個學期有二次停宿警告的宿舍作停宿兩周處理,一個學期有兩次停宿的宿舍,取消內宿資格。
7、凡申請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認可本規則,并簽字遵守規則,方可批準入宿。
8、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析權歸學校學生成長中心。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6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7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墻壁干凈,無蛛網,玻璃明凈。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8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__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干凈、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嘩。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并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墻壁、門窗、家具、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床上不準掛床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鉤,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墻壁、門窗、頂棚上亂涂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臺、圍墻 。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衛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9
一、未經許可,一切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幼兒寢室。
二、幼兒進寢室后,保育員應提醒幼兒立即脫衣上床睡覺,不得大聲喧嘩和玩耍、瘋鬧。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不得擅自離開寢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師之間不閑談,要不斷巡視,幼兒睡眠情況,做好護理工作。
四、提醒幼兒中途解便,特別注意個別特殊兒童的護理工作。
五、中途幼兒有身體不適或不安全情況出現時,應及時匯報;及時和保育醫生及家長取得聯系及時醫治。
六、早班看護幼兒午睡的教師,幼兒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兒的床鋪,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兒寢室干凈整潔。
七、每天堅持使用消毒燈。
消毒時間一般在40分鐘左右安排在兒童不在寢室的時間進行消毒、即上午9:00—10:00、下午2:30—3:30分隨時觀察消毒燈使用情況。
八、如遇不安全情況,首先把幼兒撤離,切斷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級匯報。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0
1.晚上1:30熄燈,如在1:30以后不歸者視為夜不歸宿。
2.11:30—1:30期間,不在宿舍者須向宿舍長匯報(如,洗衣服、向經理請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間不得大聲喧嘩,聽音樂。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時要輕聲輕語,不要影響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間接打電話不允許超過2分鐘,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衛生須每位員工共同維護,有宿舍長和當天值班人員監督,如有發現衛生未打掃,亂放物品者,可直接處罰打掃衛生一周。
6.宿舍內嚴禁喝酒,吵架如發現按店內規章制度處罰。
7.貴重物品不得隨處亂放(如有丟失蓋不負責)
8.節約水電,違者罰款10元(走時記者關燈)
9.宿舍不準帶外人進入,私自帶人進入宿舍罰款50元
10.宿舍不準使用高負荷電器(如電磁爐,高壓鍋,電飯鍋)和私拉電線,接電源,違者沒收并罰款20元。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1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范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后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后,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并自覺接受門衛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并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后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衛處批準,并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哄、打架斗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柜、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后,禁止高聲喧嘩、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后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況。熄燈后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衛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并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墻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衛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干凈,墻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周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并專欄公布。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衛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2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后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設備和門、窗、床、門鎖不得損壞,墻壁不得粘貼。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里大聲喧嘩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后,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煙、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折好后統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干凈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換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鋪平拉直,床上盡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發,不留長指甲,不躺在床上看書。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3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行為規范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以上的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設備。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床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二、其他
1、發生事故時,全體人員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時作息。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4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39;育人環境,促進寢室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務必持續整潔,要求做到:
1、各寢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后務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持續清潔。
3、各種物品要持續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持續整潔,水槽里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狀況需要回寢,務必有學生科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后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開窗時要掛好窗鉤,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務必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務必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寢室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寢室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狀況務必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寢室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狀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老師和學生科請假,并報舍務老師備案。各寢室長在每晚就寢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舍務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忙,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十一、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觀大方,體現思想性、知識性和藝術性的和諧統一。
學生在宿舍出現違紀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5
第一條、按時歸寢,按時就寢,嚴格執行宿舍的作息時間。
第二條、個人因事、因病要離開宿舍時,必須向寢室長匯報。
第三條、寢室成員都要講究衛生,值日生按時清掃室內衛生,大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四條、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成員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第五條、被褥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屋內棚上、墻角無蜘蛛網灰塵,地面床下每天清掃一次,拖一次。床上、窗臺、門、角提線無灰塵。
第六條、遵守紀律,服從領導,不會客、不留住、不吸煙、不飲酒、不打架、不,團結互助禮貌待人。
第七條、宿舍成員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第八條、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第九條、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第十條、注意安全嚴禁在寢室內用用火,寢室人員時刻要提高防火意識,平時經常檢查寢室內,走廊,洗漱間的照明電路是否有破損或者漏電。
第十一條、無電時使用手電照明,切不可使用蠟燭明火等。
第十二條、寢室人員不能隨身攜帶各種煙和火,不允許寢室人員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遠離各種油類用品。
第十三條、宿舍的生活垃圾必須每天處理,維護宿舍環境。
第十四條、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上報安排修理,個人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第十五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第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第十七條、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第十八條、如有情況需要退宿的,必須與寢室長交接好。不得擅自攜帶寢室公共財物退宿,寢室長需監督到位。
第十九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所有宿舍成員。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6
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說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范。
2、值班室要嚴格把好入門關,非睡覺時間嚴格控制學生進入宿舍(特殊情況有班主任批條或校醫證明),進入公寓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嚴禁在校外住宿,不準留宿他人(含家長),兩睡期間嚴禁異性人員進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覺,不準串宿舍、合鋪或隨意調換床位。
3、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同學生病、摔傷、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電停水、學生斗毆、物品丟失等情況都要及時及時處理報告。做到9不準:
1)不準學生帶刀、剪刀、鉗、錘、鋸、繩子等制傷性工具到宿舍。
2)不準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準學生帶手機等貴重物品、現金、不健康書籍進宿舍。
4)不亂串房間,不準下棋打牌,不準將球類帶到宿舍,嚴禁吃帶零食。
5)不準師生私接電源,使用家用電器,動用、安裝、拆卸、破壞各種電設施。
6)不準私自開空調,不準師生進入配電間,不準學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準學生攀爬樓梯扶手,不準學生跳躍樓梯臺階,私自上頂樓。
8)不準翻越陽臺、窗戶防護網和護欄,不準學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裝紗窗。
9)不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準學生追逐打鬧或開不正當玩笑。
4、節約用電、用水,努力養成節約的好習慣。愛護學校公物,不在墻壁上亂涂亂畫,無意損壞公物要及時上報并自覺規定價格賠償,有意損壞公物除紀律處罰外還要加倍賠償。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7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宿舍長進行過失處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早鍛煉、晚自習不得遲到、缺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就寢;上課及晚自習時間一律不準回宿舍;平時不準擅自回家,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
2、保持宿舍衛生,值日生必須認真負責,對舍長分配的任務要認真完成,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日常生活用品必須放在規定的位置,講究個人衛生。
3、晚上9點滅燈關門,嚴禁在校舍大聲喧嘩或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不談笑、不點蠟燭、不進行體育和其它娛樂活動。
4、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總務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動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內設備。
6、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宿舍人員均攤。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8、平時不準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同時嚴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沒人時要鎖好門。
10、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三、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不準隨地吐痰、倒垃圾、贓物,不準在宿舍內寄放自行車、雜物等。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8
為了加強本餐廳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餐廳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帶非本餐廳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經宿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3、入住員工應節約用水、用電,凡洗手、洗臉、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后,應關好水龍頭,離開房間應及時關燈,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4、入住員工應維護宿舍及過道衛生,按時清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廢物,亂倒臟水、飯菜、垃圾,違者扣罰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后為休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及走廊,樓道大聲喧嘩,嚴禁大聲播放音樂、電視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發現一次扣罰20元。
6、未經餐廳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7、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人,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屬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10、餐廳責任人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責任人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宿舍者,給予當值責任人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19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__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后及時熄燈,熄燈后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凈,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墻壁(1分):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臟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床、門、窗戶、墻壁等處亂涂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并且納入管理范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周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并發放獎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范本篇20
為使學生公寓(以下簡稱公寓)有一個安全、寧靜、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條入宿
1、學生憑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或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
(1)繳費(住宿費);
(2)領取公寓安排通知單;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條退宿
1、學習期滿(畢業、轉學、退學)按學院規定時間憑《離校審批表》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退宿手續辦理:
(1)到所在公寓樓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員對學院配給個人的公物進行驗收、簽字;
(2)到管理中心、財務科等部門結清相關費用;
(3)到管理中心簽證蓋章;
(4)離宿。
3、未結清住宿費、水電費、公物賠償費等費用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三條日常管理
1、繳納住宿費是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應按時按規定繳納。
2、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內務(如安排衛生值日等)。
3、在學院需對宿舍布局作調整的情況下,學生應服從管理中心的調整。
4、入宿學生須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公寓管理中心準許不得自行調換、私占、轉讓、出借床位等。凡以上違規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5、愛護公物。凡宿舍樓內配備的家具和房屋設備須倍加愛護,不得私處搬動調換。凡有丟失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6、鑰匙管理。寢室鑰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供配,學生不得私自配鑰匙或另加掛鎖,不得將本室內鑰匙借給非本室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7、文明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寓紀律,舍區內禁止吸煙、酗酒、猜碼、賭博、搓麻將、起哄、打架、打球、經商、張貼廣告、燒煮東西;嚴禁存放酒瓶、刀、槍、棍等危險物品;嚴禁各種邢教、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觀看淫穢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畫報書刊;不準晚歸、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習、休息時間大聲喧嘩或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格遵守會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無特殊情況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時熄燈;周五、周六不熄燈。法定假日不限熄燈時間(不含法定假日結束當晚)。
第五條公寓大門開關時間: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在休息時間內,不得大聲喧嘩、起哄、放音響;違者若不聽勸阻,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條晚歸的學生必須憑證件登記后方可入樓。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宿舍應保持整齊、清潔,學生宿舍內由學生負責打掃。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由專職人員打掃。
第九條學生宿舍公共場所及學生寢室衛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凈、無積灰、無痰跡、無紙悄果皮、無煙蒂。
2、墻面無污損、無涂寫刻畫、無蛛網灰塵、無球印和腳印。
3、門窗玻璃明亮、無積灰、無張貼。
4、廁所、盥洗室、沐浴室無垃圾、無積垢、無臭味,無蛛網、灰塵,無亂張貼、亂刻畫。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熱水瓶、水杯、書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被子疊放在靠窗一側、枕頭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凈有序。
第十條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污水、不在門窗和墻面上張貼、刻畫。講究飲食和環境衛生。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禁止從宿舍內向外、向下扔東西或潑水。
第十一條學生患傳染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違紀處理制度
第十二條學生在宿舍樓內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員,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學生公寓實行查房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學生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阻撓執行公務。
第十三條凡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關條款予以處理外,還按學校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1、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警告,第三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2、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給國家、學院、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男女同學不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互串宿舍、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宿舍留宿,違者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公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2、管理中心設立治安辦公室,各學生宿舍樓設立治安保衛組,由管理組長兼任保衛組長,值班員、管理員及清潔工兼任組員,負責學生公寓安全保衛工作。值班員必須履行崗位職責,值勤時必須在學生宿舍樓門口值班,密切注意進出人員狀況,對可疑人員進行證件檢查等。
3、學生公寓樓治安保衛組備有治安登記簿,記錄來訪人員和學生宿舍發生的治安問題。
4、學生宿舍區內備有消防龍頭,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和調換。
5、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蝕性物品。
6、保持門廳、走廊及樓梯暢通,不能停放自行車和亂堆物品。
7、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
8、值班室內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9、宿舍內不準私接電線、插座。
第十五條學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總務處對學生宿舍家具實行嚴格管理,負責學生宿舍家具的調配及維修工作。
2、愛護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維護家具完好百每位學生應盡的責任。
3、學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隨意搬遷、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屬于自然損壞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家具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六條日常檢查評分制度
為了使宿舍管理規章制度能更好地貫徹執行,建立每日檢查評比制度以糾正少數學生不文明和違章行為。
1、由學生會組織成立考核管理員隊伍,由考核管理員每星期根據各項制度規定,認真檢查,嚴格執法,給各宿舍評分。檢查結果及扣分原因要以書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條無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