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
3、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保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排放超標廢氣、廢水和廢物。實驗室過程中產生的有機溶劑、腐蝕性液體及放射性液體的廢液必須盛于廢液桶內,貼上標簽,統一回收處理。
4、實驗室必須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保證桌面、儀器無灰塵,地面無塵土、無積水、無紙屑等垃圾,墻面、門窗及管道、線路、開關板上無積灰與蛛網等。
5、離開實驗室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斷開電源。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2
1、實驗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儀器室、藥品庫等門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鎖,玻璃窗安裝是否牢固,發現情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2、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地點存放,并加鎖,鑰匙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并經常檢查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況。
3、實驗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須經常保持完好。發現問題實驗員應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實驗員核實,并按規定用量交給任課教師,交接要有書面記錄,用完后,剩余藥品應及時交回實驗員,并做好記錄。
5、教師演示實驗所借器材、藥品,在所借時間內由所借教師確保器材、藥品安全,并在當天歸還,不得在教室、辦公室過夜。
6、任何人在化學實驗時不許抽煙、喝水和吃東西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7、實驗時,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遵守課堂規則和各項要求,不得任意起動,保持安靜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儀器、藥品玩耍,以免發生意外。
8、實驗完畢,任課教師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清點有關危險藥品,決不容許將實驗器具及藥品帶出實驗室。實驗員要認真查收。
9、學生實驗時,任課教師要向學生講清實驗的目的、步驟、操作規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險的后果,意外事件的處理等,并建立及時報告制度。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3
一、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要按照旅順口區制定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由化學實驗員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辦法。化學藥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蝕性,有的易變質,因此應妥善保存,保存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防潮解。對吸水性、吸濕性強的或與CO2反應的物質盡量少與空氣接觸。如:強堿、P2O5、濃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堿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風化。對常溫下易失水的物質應密封放在陰涼處。如:碳酸鈉晶體等。
3、防分解。對見光受熱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陰涼或黑暗處。如:AgNO3、濃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氫氨。
4、防氧化。強還原性物質應密封防止與空氣接觸。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還原劑防止其氧化如二價鐵鹽溶液保存時可加入少量鐵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絕空氣,如鈉、鉀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連。防止玻璃與強堿性物質反應而粘連。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蝕。防止橡膠被強氧化性物質腐蝕。如:HNO3、KMnO4等。
7、防揮發。對揮發性強的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如:濃HNO3、濃鹽酸、濃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態有機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質應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時加鹽酸。
9、防污染。對有毒性的物質應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發生。實驗時要常備沙土濕布等。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7、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8、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500g,溴100g,濃硝酸和濃硫酸1000g,工業乙醇5Kg。
六、學校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化學藥品賬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一清點,對劇毒化學藥品要定期稱重。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4
一、實驗室內實驗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場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臵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往容器內灌裝較大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作業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量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
九、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學藥品一經放臵于容器后,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現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不能繼續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定及時處理或銷毀。
十二、在實驗臺的范圍內,不應放臵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5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會議召集人,必要時副主任受主任委員委托可以召集會議。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總結上一階段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特殊情況下主任委員有權決定召開臨時會議。
三、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的情況下召開。
四、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的決議應經參加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權的委員同意方可通過,頒行。
五、檢驗科是生物安全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落實委員會的.決議。在委員會閉會期間,檢驗科可以在其權限范圍內履行其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職能。在此期間如遇不能處理的事項,應及時向主任委員請示,或由主任委員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六、秘書協助主任委員收集議案,準備會議議題、資料和文件,負責做會議記錄,整理記錄,編制會議紀要,并向全體委員通報。還應負責建立包括各種原始記錄、憑證在內的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檔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員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委托副主任委員臨時主持委員會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員會向醫院負責,有責任向醫院報告工作情況和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九、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管院長擔任,委員由院長提名,院長辦公會通過批準。一般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特殊情況可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調整。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6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設備,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溫、低溫、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重要規定:
(一)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發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二)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柜。
(三)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柜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堿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柜。
6.高揮發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于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并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準,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里進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后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柜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筑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制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設計、制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后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準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五)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后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盡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表是否正常。
(六)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并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于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干凈。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于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于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二、安全防護
(一)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后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二)防爆(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對于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于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四)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堿、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五)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復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1)廢氣。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于地下固定地點。
(3)廢液。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后加堿中和,調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堿、鹽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堿鹽污水桶、經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機溶劑回收于有機污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六)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涂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7
1、實驗前務必預習實驗資料,明確實驗目的&39;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
2、學生應排隊進入實驗室,并按編號就座。進入實驗室后,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對儀器的使用方法或試劑性質不明確,不得實驗,以免發生危險和損壞儀器。
3、實驗時認真操作,聽從實驗老師和實驗員的指導。仔細觀察發生的現象,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生意外事故(著火、傷害等)不要慌張,立即報告教師,冷靜地予以處理
5、持續室內安靜,嚴禁喧嘩、打鬧。
6、愛護公共財物,留意使用儀器和實驗室設備,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
7、持續實驗室內清潔,實驗用品擺放整齊。廢紙和火柴梗等應放入廢物箱內。不要隨地亂丟。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內,實驗完畢就洗凈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凈桌面,做到整齊、清潔。
8、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給教師批閱。
9、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10、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待查明原因,分清職責后,按規定作來處理。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8
1、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電和保障實驗安全等工作。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專室專管,各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驗室安全檢查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做好防盜工作:各室負責人要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各實驗室的鑰匙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藥品室,室內無人時立即關好門窗。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報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嚴格執行《實驗室危險品管理規定》,建立危險品專用柜,柜外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化學易燃物品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內存放。
4、儀器室、藥品室、準備室、教室要備有防火設備,滅火器好用、砂箱備足防火沙。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學物品燃燒滅火知識,并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在室內吸煙。
5、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厚窗簾,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熱分解、易蒸發的燃燒物品,實驗中使用電爐、電熱、明火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并有專人負責,以確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護好師生和實驗員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蝕物質、有毒氣體及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學生實驗時,必須提前說明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實驗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并備好醫藥箱內的急救藥品,切實保證學生實驗安全。
8、科學處理三廢,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收集缸,實驗后的酸、堿、重金屬鹽、有機物、有毒殘液要分類儲存,按照《實驗室三廢處理辦法》妥善處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隨意丟棄。
9、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經常檢查水管水閥有無滲漏,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送醫院救治,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9
1、化學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了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堿液、刀具外帶。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0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做到帳物帳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藥品、試劑、玻璃器皿的消耗。
四、儀器、藥品必須分室儲藏,化學試劑必須分類存放。劇毒品必須專柜安全存放。做到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回收均有記錄。
五、藥品、試劑存放室要保持通風良好,按環保要求處理好三廢物質。
六、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七、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八、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九、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化學試劑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十、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十一、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二、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1
1.化學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
2.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火柴等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實驗完畢后按教師要求清洗儀器,做好各項清潔工作,儀器、藥品安放整齊,桌面、地面保持整潔。
3.進入實驗室后,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玩儀器、藥品,實驗前,在教師指導下檢查儀器藥品,如有缺損,及時報告教師。
4.保障實驗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聽從教師指導,按時完成實驗,不得亂倒實驗廢液,不得擅自做規定以外的實驗,取用藥品,不得超過規定用量。
5.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必須酌情賠償。
6.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嚴肅校紀處理及賠償物質損失。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2
1、學生進入實驗室須帶上實驗報告冊、筆、紙等文具,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的內容、目的、原理及實驗方法和步驟,并寫好預習報告(含課前必做的.內容及實驗數據表格),經教師檢查后方可進行實驗。
2、遵守上課時間,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實驗完成下課鈴聲未響時不能提前離開實驗室。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師請假,一般情況下,無故缺做的實驗不得補做。
3、嚴格按照實驗室座次表進行實驗,不得擅自調整座位。
4、遵守課堂紀律,聽從老師安排、指導,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
5、嚴謹完成實驗操作,實事求是記錄實驗數據,認真完成實驗報告。
6、實驗前檢查、清理好所需的儀器、用具,填寫學生實驗登記表。如有儀器缺損、損壞或丟失等情況,應在實驗開始前立即向教師報告并在學生實驗登記表上注明,不得自己任意拉用它桌儀器。
7、愛護實驗儀器,嚴格按規范程序操作。若儀器發生故障應立即向教師報告。嚴禁擅自拆卸、搬弄實驗儀器。公用工具用完后應立即歸還原處。
8、實驗中節約實驗材料,節約用水、用電,實驗后必須關閉水閥、電源。
9、實驗中要注意安全,如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氣味、起火、冒煙、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并向教師報告。
10.實驗完成后,學生應負責將儀器清洗、整理還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齊,經教師檢查并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12.實驗室中任何儀器用具、藥品、制劑不得帶出實驗室,更不能隨意移交、廢置。
13、文明實驗,嚴禁在實驗室吃零食、隨地吐痰、亂扔臟物、大聲喧嘩等不文明行為。
14、每次實驗后,應保持自己實驗臺桌及地面整潔。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3
1、學生進入化學實驗室,不準大聲喧嘩、不得吃零食、不得亂扔紙屑、果殼、皮核等,保持室內清潔。
2、學生上實驗課,須先預習實驗內容,弄懂實驗目的、原理和現象。
3、實驗課上,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和所用儀器、藥品的性能,弄清實驗步驟。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實驗,不經教師允許學生不得亂做其它實驗。注意節約使用藥品。
4、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并整理好放回原處。如有損壞和缺少要報告教師,等教師允許后方可離開。
5、實驗過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儀器、藥品等損壞或者說愛護公物造成的儀器、藥品等損壞、丟失,當事人要照價賠償,或酌情處理。
6、學生在實驗中,如因玻璃器皿質量問題引起破損者,不要求賠償,報告教師更換即可。
7、每班做完實驗,一定要打掃實驗室,經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并關好水、電、門、窗。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4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
(1)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
(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
(3)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
(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
(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
(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5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都應熟悉實驗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和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檢查。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學生遵守實驗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員做實驗。新進實驗室做實驗的人員(含研究生、本科生、臨時人員等)均須經過安全培訓和考核,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實驗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員須填寫“臨時在實驗室工作的院外人員登記表”,在院安全管理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進實驗室做實驗。
三、實驗人員應熟悉室內水、電、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電、停氣,或用完水、電、氣后,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
四、實驗人員應熟悉安全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院安全管理辦公室進行更換。
五、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的任何人員必須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應熟悉所用試劑及產物的性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防中毒等);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等)的過程中,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操作者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處理危險廢棄化學試劑(金屬鈉、丁基鋰或無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的操作或危險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實驗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學樓過夜。學生因工作需要過夜時,必須將導師或實驗室主任批準并簽字的申請預先交門衛值班室備案,深夜做實驗時須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實驗室嚴禁吸煙。酒后或情緒不穩定時不得在實驗室做實驗。
九、在化學實驗室不得穿著短褲、裙子、拖鞋、高跟鞋、涼鞋,長發應束起。
十、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應按化學學院《關于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的若干規定》進行。所有化學試劑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須保持清晰的標簽。嚴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傾倒有機溶劑和有毒、有害廢物,有毒、有害廢液和廢舊試劑須按化學學院的規定進行收集和處理。
十一、貴重金屬、貴重試劑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應有專人負責保管。
十二、氫氣、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險氣體鋼瓶必須存放在室外指定地點,并必須采用適當方式進行固定,應經常檢查是否漏氣,嚴格遵守使用鋼瓶的操作規程。
十三、不得使用運行狀態不正常的儀器設備進行實驗,不得運行因振動大或噪音大而對周圍實驗室造成干擾的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電線,不得擅自改接電源線,不得遮擋實驗室的電閘箱、天然氣閥門和給水閥門,不得擅自在實驗室進行電焊或氣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實驗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委托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
十六、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化學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七、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責任檢查水、電、氣等截門和開關是否關好,鎖好門窗后再離開。
十八、實驗室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辦公室(62757907)。事故結束后,當事人應盡快寫出事故報告。化學學院依據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將對事故責任者分別予以批評、通報、罰款、行政處分直至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十九、若發現嚴重安全隱患,院綜合管理委員會、各系、所、中心負責人和實驗室主任有權要求該實驗室(或學術小組)限期停工整頓。各學術組長應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學術小組應指定1名安全員配合實驗室主任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應參照本制度建立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具體制度或實施細則。各實驗室應結合本室具體情況為學生提供安全須知或指南。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6
第一條計量器具的檢定制度和儀器設備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部門認可的計量員自行校準后使用;
3.每臺儀器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后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并檢定校準后才能用于檢測。
第二條標準儀器和標準物質的保管制度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布的一級或二級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省級頒布的統一標準,須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同業應有專人配制,專人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保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標準品購入、管理、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廠內印制的統一規格的原始記錄本和報告用紙;
2.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數據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數據;
3.實驗完成后,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后歸檔,并嚴格做好保密的工作;
第四條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并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后才能使用,并建立儀器臺帳;
2.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后進行登記,并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臺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準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鑒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領導批準后,按資產管理權限上報。
第五條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安裝消防設備,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煙、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嘩和嬉鬧;
5.工作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托檢測任務,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設備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度和月度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第七條三廢處理制度
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布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2.檢驗分析中廢液,只含一般酸、堿,要稀釋到符合標準后排放,含有劇毒藥品的集中倒入廢液缸內,經化學處理后深埋或派放;
3.消化試樣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所產生的廢氣全部通過風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備樣品濃縮后多余的廢渣、要集中管理,無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環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評教育,造成人參危害的要追究責任事故至刑事責任。
第八條人員培訓制度
1.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根據自己工作性質,努力精通本專業的有關業務技術,以自學為主,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2.根據部、院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安排有關人員短期脫產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活動;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7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儀器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
5.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儀器室備有防火設備: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儀器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性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置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后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柜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從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制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布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并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院救治。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8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起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占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知道,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后,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并向教師如實報告,采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病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準,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室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持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設備和餓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占用。
7、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實驗項目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鉆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禁藥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19
1、化學、生物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了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堿液、刀具外帶。
化學實驗室制度規章制度篇20
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教學儀器借用制度
1、為了保證學校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教學儀器不得借給個人使用。
2、教師確因教學需要較長時間借用儀器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辦好借用手續,限期歸還,方能借出。貴重儀器和損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險藥品嚴禁外借、挪用,以杜絕事故發生,如有丟失,應立即報告一級領導和有關部門。
4、學期結束時,借出儀器一律歸還,借用儀器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照章賠償。
5、如有違反規定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1、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必不可少的條件,要有一名副校長或教導主任分管這項工作。
2、教學儀器、藥品有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儀器的存放按國家教委對中小學教學儀器配備目錄順序,科學存放。對貴重儀器必須重點保管,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專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實驗室教學儀器要建立完善的帳冊,設總帳,分類帳,做到帳帳相等,帳物相符,各種資料及說明書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4、教師上實驗課所需儀器、藥品必須提前填好實驗記錄冊,用后及時歸還。
5、教學儀器借用、領取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儀器設備丟失,損壞和報廢,都要按規定處理。
6、對于從事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成績顯著的人員給予表揚、
獎勵。對于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人要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