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2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校園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校園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職責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用心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透過后實施。校園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潛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校園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校園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校園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校園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鑒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校園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就應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必須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資料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3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用心性為導向,建立健全貼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校園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園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馬集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尚友
副組長:劉從永劉樹成張智
組員:張培運劉占田志林劉維富常天敬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校園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校園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
同類校園之間透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資料,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個性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個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10000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校園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馬集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馬集鄉人均水平等有關狀況,分配到各校園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校園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校園層次和實際運作狀況,由同類校園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校園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狀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校園(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校園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園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狀況、工作態度、職責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用心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狀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狀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必須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務必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透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透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序透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理解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務必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職責部門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校園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校園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校園考核組成員,務必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狀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校園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校園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校園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園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狀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4
一、指導思想
為了繼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與課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學質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推進教育科學研究的開展,全面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深化新課程改革,特修訂本方案。
二、考核類別
1、師德
2、教科研
3、教學質量
4、評先評優
三、考核說明
(一)師德(總分22分)
1、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
2、考核內容
1)樂于接受學校工作安排(1分);擔任學校長期訓練工作或社團輔導工作(擔任工作的老師要上交訓練計劃或輔導教案和活動記錄)(1分)
負責科室:行政班子評議、教務處
2)教師參照上級部門發文的師德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相應給分。
負責科室:校辦
3)按時參加教師會議和升旗儀式(4分)(缺勤各超過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只要遲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校辦
4)完成學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遲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師代值周工作的老師扣1分,缺崗的老師扣2分;公出的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其他教師代崗,否則按缺勤扣除)
負責科室:政教處
5)主動擔任學生集體活動管理,如家長會、秋游、四節等活動。(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政教處
6)參加一線教學的教師幫扶學生,有德育導師幫扶的過程記錄1分,上交詳實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負責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員上交一學期來服務師生的工作總結、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下學期工作計劃(2分)
負責科室:政教處、校辦
7)無學生管理事故(2分)
負責科室:校長室
3、考核結果
按教職工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50%為師德楷模獎,獎金M1;中間40-50%為師德風范獎,獎金8∕9M1元;不樂意接受學校其他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不超過10%),獎金2∕3M1;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給予處置。
(二)教科研(總分32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備課(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齊全;(2)符合規范要求;(3)詳案或有教學后記20%以上;B、4分達到其中二項;C、3分達到其中一項;D、2分達不到c等要求。
2)上課(3分)
考核要求:(1)按時上課,不隨意調課、曠課(1分)(2)上課過程中不隨意離開課堂(1分)(3)按規定完成綜合課程或校本課程、地方課程(1分)
3)作業(3分)
考核要求:(1)作業數量適中,及時批改并評價(1分)(2)作業二次批改并評價(1分)(3)能制定作業布置、批改、督促學生訂正的方案并能總結經驗,具有推廣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動(3分)
考核要求:(1)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缺勤或遲到少于總活動數的1/5(2分)(2)承擔校級讀書交流活動(1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考核要求:(1)聽課數不低于10次;缺1節扣0.2分(1分)(2)記錄完整(1分)(3)有評價,結果客觀(1分)(4)每學期撰寫1篇評課稿(1分)
6)繼續教育、理論學習(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級讀書交流活動的摘記(1分)(2)有閱讀理論書籍,并有理論學習摘錄、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寫心得體會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規(3分)
考核要求:(1)有參加教學論文評比或參加業務競賽(1分)(3)有參加課題研究和課題管理(1分)(3)教師能命制一份符合學生發展水平的單元檢測試卷(或出一份發展性試卷和補償性試卷)(1分)
8)教科研獲獎(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項評比中獲區級三等獎的加0.5分,區級二等獎的加1分,區級一等獎的加2分,市級三等獎的加1分,市級二等獎的加2分、市級一等獎的加3分,不同的榮譽可以累積加分,相同的內容獲不同級別的獎勵取最高項。(2)區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0.5分、課題獲區三等獎的加1分,區二等獎的加2分,區一等獎的加2.5分。市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1分、市三等獎的加1.5分,市二等獎的加2.5分,市一等獎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員加分為負責人的1/2。(另校級公開課不再加分,但獎勵100元;區級公開課按區級二等獎加1分,獎勵100元;市級公開課按市級二等獎加2分,獎勵200元)
9)教學創新(3分)
考核要求:(1)樂于接受課堂教學改革任務(1分)(2)一學期能梳理3個創新教學的課例(1分)(3)有撰寫課堂教學改革的體會或者課堂教學改革的匯報課(1分)
10)指導師(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師結隊合格(根據中永中學新老教師結對制度進行評估)
負責科室: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科研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教科研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教科研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工會、校辦
2、考核結果
按民意測評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參加一線教師教科研類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參加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校辦、工會、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三)教學質量(總分50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教學質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據期末成績評估
2)學生評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據現行學生對教師的民測
3)(附加分)服從教學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學校安排每代課1節加0.1分;功課內超課時(行政除外)超一節加0.05分,最高為1分。
負責科室:教務處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學精萃獎,獎金M3元;中間40%教學精湛獎,獎金8∕9M3元;后40%為教學精實獎,獎金2∕3M3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1)學期工作目標達成情況(40分)
2)行政班子對其的民意測評(10分)(行政班子人員的民意測評根據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按考核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勤勉獎,獎金M3元;中間40%勤樸獎,獎金8∕9M3元;后40%為勤行獎,獎金2∕3M3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根據一線教師的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根據科室工作目標達成情況和民意測評結果進行考核。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四)評先評優
1、符合區教育局及上級部門有關評優評先規定,違反相關師德要求的一票否決。
2、教師全學年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不超過兩個月,因公負傷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為全體教職工學年度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根據上級給定的優職(或優秀)指標,按師德、教科研、教學質量的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列教職員工名單,再經校委會評議,最后確定推薦對象。
4、一線教學教師一學年之內沒有開出校級(校教研組組織或學校牽頭組織)及以上公開課者、或參加校級讀書交流活動或參加區級及以上主題講座(須附材料或證書)者,該學年不能參加校級及以上評先評優。
5、校級先進每學年評選一次,區級先進評選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原則上已獲區級先進教師近三年內不再參加區級先進評選。
6、有特別貢獻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予以評選。外出支教人員優先考慮。
7、學年度考核優職教師自動視為該年度考核優秀教師,特殊情況除外。
8、所有評優評先結果,要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一周,無異議之后上報。
四、本方案由第十屆教代會通過試行。
注:本方案已經校第十屆教代會通過,__學年第二學期始實施。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5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訂與實施,是建設我國和諧校園、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重要環節。如何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方案的引領功能,我認為要堅持三個原則和注重三個結合。
堅持的三個原則是:
一是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學校績效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師的意見,而不是領導自己閉門自悟方案。也許我們的學校領導都認為,如果讓教師參與制訂,那么教師往往就會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學校的工作放在第二位,制訂出來的方案就沒有實際意義了。其實不然,如果我們在制訂考核方案時,能先摸一摸教師的心態,明確上級政策、教育行政部門的文件要求,一方面讓教師、行政領導領會考核的意義,所要達成的目標,從而激勵教師不斷進取,提高教師專業發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談心、交流,了解教師的思想動態,掌握第一手資料,從而提高績效考核方案在制訂過程中具有針對性和合理性。具體的做法是先召開行政及部分教師座談會,醞釀績效考核方案的框架,由校長室人員執筆,然而擬定考核方案初稿,交行政會討論補充、完善,形成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征求意見稿,再召開學校教代會,由教師代表把學校的考核方案帶回去,組織辦公室教師進行討論,及時把相關信息反饋給教代會,進行討論,最后由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共同研究決定,形成實施方案。這樣做,打破了績效考核方案的神秘感,提高了績效考核方案的民主化水平,增強了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同時也取得了教師對考核方案的認可度,增強了績效考核方案的可執行性和實效性。
二是要充分體現人文精神。
制訂教師績效考核方案以及實施所要達到的目標,就是要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優化管理,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的功能。這就要求我們在制訂考核方案時,滲透科學的管理理念,理性的思維方式,更要注意運用“情感管理”,要讓教職員工被你感動,心甘情愿地投入并付出激情。如在對于教師工作量的問題上,我們針對行政領導、各年齡層次教師都有明確的要求體現,而不是一刀切。要求行政領導一般必任一門本專業主要學科,另加機動的課時量;對于達到一定年齡的年老教師,課務量可以根據學校實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減少10%至20%,最終以學年初學校確定課時數和工作任務,作為該教師的工作量,避免在細節上斤斤計較。讓各層面的教師感覺到領導對他們的關愛。這樣他們一定也會以相同的情感來回報。這樣教職員工與學校之間的情感投入和情感的互動,會轉化為學校可持續發展的有利因素。
三是體現公平、公正、公開。
學校管理的重要原則是公正,管理者要以平等的心態對待每一個人,學校的管理過程其實就是一個促進教師生命成長的過程。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就必須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力求做到合情合理、公正透明,讓教師明確考核內容,引領、鼓勵和幫助教師達成考核目標,從而來激活教師工作的熱情。如教師的工作過程考核,我們依據市局教學常規、教學研究效果、繼續教育等要求,對教師工作從師德師表、課堂教學、教育科研、活動輔導、班級管理等五個方面,提出明確的目標要求,鼓勵教師忠誠教育,愛生敬業;教育研究,勇于爭先;課堂教學,活力體現;活動輔導,獨當一面;班級管理,形成特色。通過輔導溝通、研討交流、檢查評比等形式,營造一種比、學、趕、帶、超的和諧氛圍。
堅持的三個結合是:
首先是政策要求與本校實際相結合。
由于各校雖然從辦學方向,辦學性質、辦學要求等大的方面來說是一致的,但由于各地各校具體情況不同,長期形成的傳統評價等內容及個性特色發展的差異,所以就很難用統一的考核細則來實施,這就要求各校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政府的政策要求,根據學校的實際,教師傳統認同的評價方法,制訂相應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如我校制訂考核方案的總體思路是:市政府核定的30%獎勵性績效考核資金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行政人員、教學骨干考核獎勵等項目的預測總數(約占總數的20%),余下總額的80%按市局的考核要求分成五大類(即師德師表、出勤、工作量、工作過程、工作成效等),在每一類中制訂具體的目標要求,構建整體考核方案,確保考核資金用好用足,落到實處。
其次是面向全體與拉開檔次相結合。
為了能夠體現政策要求,做到面向一線教師,面向有貢獻的教師,做到優質優酬,同時又兼顧到全體教師的絕大多,努力體現出公平、公正。我們在上述五大類考核中的“工作量”這一項中設置了職稱補貼(每月中高70元、小高50元、小一30元),兼顧到中老年教師的利益;在“工作成效”一項中,設立了教師特殊貢獻獎,資金數約占獎勵性績效考核資金總額6%,具體分教師參加各類競賽獎勵,教師參加課題研究,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獎勵,教師評優獎勵,教學質量調研獎勵等等,并明確校、市、省、全國等層面的獎勵幅度及數額。如教師參加教學基本功比賽和課堂教學展示獲省級等級獎給予150~300元獎勵,鎮江市級獲50~150元獎勵,丹陽市獲30~50元獎勵,校級15~30元獎勵,以此來激勵教師不斷進取,友好競爭,奮發向上,同時也在此過程中拉開了教師之間報酬的差距。
其三是目標引領與制度建設相結合。
績效考核方案的制訂與實施,能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履行崗位職責、實現工作目標上,關鍵是堅持正確的目標導向和制度建設。績效考核方案要以現代管理理論、經濟理論為指導,其評價標準、程序、方法及評價的結果不僅要符合教育規律,教師的職業特點和心理特點,而且要符合本地區特別是本校的實際情況,沿續學校傳統的好做法,能為絕大多數教職員工所接受,這就要求在制訂的考核方案中,對考核指標的設計,對一些導向性、學校特色性項目給予特別的權重,并配置相應的制度要求。通過宣傳發動,明確目標,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準確有序,從而促進學校和教師、學生的共同發展。像我校為了強化教科研特色項目的建設,提升學校教師的智慧素養,特別明確行政領導的考核細則、各級各類拔尖人才考核細則、骨干教師培養目標與要求等等,使其成為學校制度文化建設的重要部分,也是學校管理的重要抓手,形成一種氛圍,一種有效機制,每學期由校長室帶頭,科室部門領導組成的考核小組,對照目標要求,逐項考核落實,并與“工作成效”密切掛鉤。從而不斷地激勵領導、教師開拓進取,促進學校內涵的不斷提升。
當然,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制訂,涉及的面很廣,也比較復雜,不可能一步到位,還需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但就績效考核方案制訂而言,要能努力體現出以德為先,注重實效,科學合理,激勵先進,不斷地引領教師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6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增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激發教師內在動力,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依據《羅莊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評指導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教師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干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評內容
(一)專任教師的績效考評
專任教師是指具有教師資格、專門從事國家課程教學工作的人員,其績效考評參照《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指導意見(試行)》(魯教人字〔20_〕4號)執行,主要內容是教師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具體包括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和教育效果四個方面:
1.職業道德(15分):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團結協作等四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采取教師評、教干評、學生評、家長評幾
種評價形式再加定量加減方式計算師德分。具體賦分參看《冊山中心小學 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師德評價標準。
2.專業能力(20分):主要考評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專業技能,包括教師引領學生發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開發課程的能力、教學實踐研究和反思評價的能力、拓展學科專業知識的能力以及運用教育教學新理念的能力等內容。考評時,分解成三個方面賦分(教學效果15分,課堂教學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學效果成績由工作表現中教育效果成績進行折算;課堂教學由課堂教學達標、每人一節優質課等成績折算;附加分由教師個人獲獎情況和輔導學生成績等組成,按照《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教學評估相應內容進行賦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過2分。
3.工作表現(3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施三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可采取以定量評價為主,適當結合定性評價的方式進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病假、事假、曠工等,由學校根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積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學校結合本校教師實際承擔的工作來核算其個人工作量。音體美等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每周18節,且帶訓練隊為滿工作量1,全校總課時數(扣除藝體等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除以語數英等專任教師總數得到的平均課時數為標準工作量1(小數四舍五入,教師總數中要扣減教干的管理權重系數),多代或少代均計入個人工作量;如其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還有承擔的其他工作則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額外賦分,但額外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額外賦分)。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如其承擔了其他工作可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核算,但其個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如其未承擔其他工作,則由學校酌情扣分。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學校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該項累計得分最高不超過15分。 設跟班教師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計分,最高不超過2分。
(3)教育教學實施(15分):主要考評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
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關注學生差異發展的情況以及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撰寫計劃、備課、課堂教學(考核的教學實施情況如:上課情況、上課效果、上課規范等)、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等常規教學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進行賦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評教師完成崗位職責的實際成效,本項考評依據我校《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工作業績考評項進行賦分。
學校專任教師的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確定為不稱職: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重大影響的;五是其他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二)教輔、后勤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輔、后勤人員主要從職業道德(15分)、專業能力(20分)、工作表現(30分)、教學服務(35分)等方面進行考評,考評時,可采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前勤教輔人員和后勤教輔人員各自單獨考評,教輔人員在定性評價時以教干評議和教師評議為主,后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中層以上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后勤人員+前勤全體班主任),前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前勤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前勤教師)。
教輔、后勤人員的考評結果分稱職和不稱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三)學校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干由學校結合各自實際參照專任教師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但其稱職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過學校教干總數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辦法
(一)總量核定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區教體局按照現有教職工人數核算到各學校,然后再由學校按校長,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教輔、后勤人員三類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1.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劃歸區財政管理。由區教體局根據校長績效考評成績進行分配。
2.學校教輔、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由學校根據考評成績進行分配。學校公布的中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90%,學校公布的基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長以及教輔、后勤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后,剩余部分為學校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二)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教職工的崗位和人社、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標準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專任教師(含學校教干)稱職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劃分為五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進行分配;教輔、后勤人員稱職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劃分為三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10%、100%、90%的比例進行分配。考核不稱職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學期核算發放一次。
五、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教師績效考評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學校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區教體局指導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我校具體的績效考評實施方
案,報區教體局批準并公布實施。
(二)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學校將逐步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評制度,嚴格實施績效考評,并依據考評成績,分類分等核算、公示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情況。
(三)注重引導,嚴格問責。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評,確保該項工作順利完成。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評失真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本意見考評范圍為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教職工(區教體局公布的視導員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58周歲的男教師以及由區教體局批準的借調人員不再納入績效考評范圍)。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7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充分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別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態度(10分)
1、工作量(5分)教師工作量標準按上級有關文件結合各校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每周為10標準課時加學校分配的兼職工作,滿工作量得滿分,每缺1標準課時扣0.5分,不服從分配而未滿工作量的該項不得分。
2、勞動紀律(3分)
①全勤的滿分、無故曠工一天該項不得分。
②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缺課一節扣1分(特殊情況酌情扣分)
③晚自己不下班輔導的一次扣1分,上課遲到或早退每節扣0.2分。
3、工作計劃(2分)
能按時上交各項計劃、總結、表冊等得滿分,缺一項扣1分,遲交扣0.2分。
二、業務能力(35分)
1、認真備課(5分)
能按教研室常規教學管理細則要求備課的,教案評為優的得滿分,良的得4分,中的得2分,差的得1分。
2、認真上課(5分)
課堂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用普通話教學,參考學生評估滿意率達80%得滿分,70%得4分,60%得3分,50%得2分,50%以下的得1分。
3、作業批改(5分)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8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_]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9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__]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
計劃
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干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于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于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10
為完善實施幼兒園績效工資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幼兒園實際,現就幼兒園績效考核制訂如下辦法。
幼兒園績效工資由三部分組成,即: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和績效獎勵。其中崗位津貼和工作量津貼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總量的60%,績效獎勵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績效一塊。
一、有關請假、病事假、調休代課等規定
1、病假憑病歷卡和該門診醫生開據的病假單,經領導審核批準方可準假。病事假國家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績效獎勵按:五個工作日之內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__元。五個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__元,事假每天扣__元。
2、病假、事假與全勤掛鉤。
3、事假必須請假在前,經領導批準方可準假。
4、遲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時與園方聯系,根據實情酌情處理,一般情況處理:10分鐘——30分鐘扣20元。
5、曠工一天扣__元,依次類推。工作時間上訪視作曠工,師德一票否決。
6、代課半天__元。
7、教職工需要調休,不影響工作、學習。調休提前提出并填寫調休單,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休。不經批準自行調休,作曠工處理。連續調休不超過三個工作日,課務自行協商解決,避開教學月與幼兒園重大活動。
8、除急診、特殊病例外,看病盡量利用空班時間,并事先與領導請假,若島外看病時間達一天的'作半天調休處理,看病后主動向領導出示病歷卡。
9、喪假、產假、婚假、公假按國家規定的假期執行,享有全勤獎。
10、凡參加家長會憑有關學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況下酌情處理,假期不超過半天,來回路程假不提供。
二、各項獎勵
1、公開活動獎
市級:一等__元、二等__元、三等__元,參與或鼓勵獎__元
市級專題交流__元。
縣級:優__元、良__元、參與或鼓勵獎__元(說課加30元);
縣級專題交__元
片級:優__元、良__元(說課加__元);
2、論文發表及獲獎
國家級非教育局教研室主辦無,必須為專業刊物。
發表:市級__元、縣級__元
獲獎:市級一等獎__元、二等獎__元、三等獎__元;
縣級一等獎__元、二等獎__元、三等獎__元。
同一內容不重復獎,一般文章酌情處理。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11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干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干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備注:20_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關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篇12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選拔優秀教師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核依據:《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
第四條考核方法:分項考核,量化積分、定性評價。
(一)出勤率(5分)
內容:是否遵守《壽縣一職高出勤管理條例》。
考核方法:查閱簽到記錄和請假記錄
得分:出滿勤5分;出勤率達80%得3分;出勤率達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請假手續的不計入出勤率;沒有履行手續的每天扣0.5分。曠課每節扣0.5分;遲到、早退、正課看自習累積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內容:全校課時量的平均數為教師基本工作量。
得分:滿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無課時計分分別為5、3、2、0;超課時加1分;教研組長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師兼其它社會工作的加0.5分。總計分不超過5分。
(三)師德(5分)
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課、曠崗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是否由違規違紀行為,是否顧全大局,是否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是否違反《六安市中小學教師行為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結合平時表現、查閱相關記載。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1-0分。
(2)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0.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0.5分;學期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2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主管部門的扣1分;亂收費、亂訂資料扣1分;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扣1分;參加封建迷信、酗酒、賭博、非法組織的扣1分;強調個人原因,拒不履行職責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扣2分。
(3)見義勇為、有奉獻精神,不計名利,不計得失、積極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的每項加0.5分,被評為縣級以上師德標兵的加2分。
(四)教學考評(共55分)
1、常規工作(3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5分)
內容:教學計劃、教學總結、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布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范;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評課是否講究實效;是否積極主動地開展校內外實習實訓,是否完成校本培訓任務;是否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安排的外出培訓或進修。
考核方法:查備課筆記、聽課記錄、教研活動記錄、公開課教案、評課記錄、教學月查記錄及學校教師培訓、進修、轉崗計劃執行情況。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無0分。
②各項記錄每缺1項扣2分。
(2)、完成教學任務完成情況(10分)
內容:完成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存在早退遲到、私自調課現象,是否存在曠課現象;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是否按規定完成公開課、觀摩課、制卷、閱卷、考試分析報告等教學任務;教學是否富于藝術性;學生滿意程度如何;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統計實際完成課時量、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及實驗實習記錄、學生民主測評、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值班人員的查堂記錄;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3)、作業(5分)
內容: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是否按時批改;是否按時到班輔導;是否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是否及時送教務處檢查。
考核方法:查閱學生作業和教務處月查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無0分。
(4)、制卷閱卷(5分)
內容: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閱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閱卷是否及時;分數能否及時上報;評講是否認真及時,學生學分報表是否及時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閱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分數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
(5)、輔導(5分)
內容:是否按時輔導、是否不遲到不早退、是否不調課、是否空堂,是否自覺維護課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記錄、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班務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遲到早退3次扣1分,曠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學實績方面(25分)
內容: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核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成績的名次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并給予相應考核分。
考試: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及技能證書通過率,實習任務的完成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閱各科考試成績表和學分統計表。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或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
考試:
(3)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實驗實習完成率和學生的滿意率,最后確定綜合名次。
(4)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5)各種比賽、競賽情況。
得分:
(1)(綜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和個人論文刊物級別質量論文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為: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3)指導興趣小組:有計劃、有活動記錄和教案。堅持經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況加分:
①、規程落實好,創造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德育活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取得名次的班級,每次每項給班主任加0.5分。
②、學生被評為縣級以上三好生、優秀隊員、班干或受到上級表彰,給班主任加0.5分。
③、學生在社會上表現優秀,給校集體爭光,給班主任加0.5分。
④、學生遵守行為規范好,學期無任何違法、違紀及傷害事故的班級給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減分,滿分5分)
①、評為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教壇新星等加分。校、縣、市、省各為1、2、3、5分,省級以上加10分。
②、被評為優秀教研組組長,加1分。
③、承擔公開課、實踐課、實驗課、觀摩課等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次加0.2分。
④、有課題報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師按等級加分。(同本條①項)
(6)、先進個人表彰(只加分,滿分10分)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標準加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部門表彰分別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別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績突出,圓滿或超額完招生任務的教師,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學校檢查評比、班級量化考核不達標,給班主任扣2分,任課教師扣1分。
②、班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積計算。
③、輟學率超過5%的班級扣班主任2分,任課教師1分。
④、拒不參加學校舉辦各種活動的班級,每次每項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學生出勤率達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積計算;
(五)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教學水平、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實習實訓等方面的工作質量。考試考核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六)教研組(同行)考評(1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試:
考核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平時教研活動記錄及成員表現,在組內同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1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第五條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于或等于90分可評為優秀;介于70-89分之間為良好;介于60-69分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為優秀等級者,學校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考核倒數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備選。對連續兩學期考核倒數5名者,實行轉崗待聘,因不適應職業教育,建議個人申請調離。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績效考核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由各部門分項負責。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于校長室。